《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已经颁布实施,我省正在按照中央部署,编制《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我省〈教育规划纲要〉),这对于我省未来10年教育改革和发展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战略主题。自2008年以来,我省围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行了大胆探索,在全国引起巨大反响,被誉为“山东样本”。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姜异康书记就我省如何推进素质教育作了重点发言。经过两年半的探索和实践,我省推进素质教育工作在统一思想认识、建构政策框架、出台推进措施等方面取得了重要的成果,但也面临着一系列重大挑战。如何坚持已有成果,突破困难和障碍,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要求,进一步把推进素质教育这件大事抓紧抓好,是我省《教育规划纲要》必须给予高度重视的重大课题。
一、把提高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能力纳入全省干部培训规划
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着重指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关键。贯彻落实好《教育规划纲要》是摆在全党全社会面前的重大任务,迫切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提高领导教育工作能力和水平。
各位党委政府能不能把教育真正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来谋划,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优先地位来落实,放在事关经济社会全局的战略高度来加强,关键是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认识是不是到位,谋划是不是科学,行动是不是坚决。在这里,提高各级党政干部领导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至关重要。
我们建议,我省《教育规划纲要》要明确将加强各级党政领导教育领导能力建设纳入干部教育规划,定期举办各级干部教育领导能力建设培训班。在今明两年,分期分批组织全省市县党政干部参加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专题培训班。通过各种培训,让市县党政主要领导不仅从理念上,而且从政策上、行动上真正认同“坚持以人为本,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战略主题,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二、建立科学的地方党政干部教育政绩考核机制
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全党全社会共同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而奋斗。要把制度建设作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着力点,深化改革,勇于创新,增强改革措施的针对性、协调性、实效性,建立健全统筹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教育改革和对外开放、统筹城乡和区域教育发展、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机制,建立推进教育公平、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的有效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有利于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综合评价体系。为此,国家《教育规划纲要》要求“要把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
就当前各地的党政干部教育政绩考核而言,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教育指标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所占的比重太低,有的地方在千分考核中只占5分;二是教育考核指标设计不全面、不科学,存在唯高考升学率是从、违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的现象;三是教育政绩考核结果“偏软”、“偏弱”,几乎与领导干部升迁无关。不改变当前这种教育政绩考核现状,就无法保障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无法真正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我们建议,按照中央要求,在我省《教育规划纲要》中,通过制度创新,明确建立党政领导教育政绩考核机制,解决党政干部对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负责的问题。一是建立党政领导教育政绩年度考核制度。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作为重要职责,健全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二是出台科学的教育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树立科学的教育政绩观,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作为各级党委、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建立党委领导、教育督导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党政干部教育政绩考核机制。
三、建立保障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教育监督和教育执法机制
我国有不少人视教育法律法规为“软法”,许多违法违规教育现象得不到及时的查处,这不能不说与我国教育战线缺乏专门的行政执法队伍有关。要推进我国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必须采取切实措施维护我国教育法律法规的权威,维护我国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为了加强我国教育法治建设,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第22章专门论述“推进依法治教”。强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级政府要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依法履行教育职责。探索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侵害受教育者权益、扰乱教育秩序等行为,依法维护学校、学生、教师、校长和举办者的权益。完善教育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为此,国家《教育规划纲要》要求全面加强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建设,履行教育监督和教育执法责任。“探索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督导职能。健全国家督学制度,建设专职督导队伍。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加强义务教育督导检查,开展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督导检查。强化对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建立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
我们建议,借鉴重庆等省市的经验,在我省《教育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加强我省教育督导制度创新,建立和完善我省教育监督和教育执法机制,解决教育违法违规现象无法得到有效监管的问题。按照管、办、评分开的原则,各级政府建立教育督导委员会,全面加强专职督导队伍建设,独立行使教育督导职能。
四、建立完善的教育违法和违规办学责任追究机制
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存在着重经济发展,轻视社会事业的现象;一些地方长期存在国家规定的法定教育要求无法得到落实的现象;一些地方长期存在违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不执行国家教育政策的违规办学现象,……以至于不少地方在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方面,与党和国家的要求相差甚远。之所以如此,不能不说,与我国长期存在的教育违法和违规办学行为得不到责任追究有关。
为了改变这种局面,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特别重视建立教育问责制度。第47条要求“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加强教育监督检查,完善教育问责机制。”第65条要求“完善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严格落实问责制。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司法机关的司法监督。建立健全层级监督机制。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强化社会监督。”第68条要求“要把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
我们建议,我省《教育规划纲要》要建立严格的教育问责制度,解决教育违法违规、渎职不究的问题。一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严格实施教育问责制度。按照建设阳光政府、责任政府的要求,明确各级政府发展和管理教育的责任,真正做到谁违法违规、谁失职渎职,谁承担责任,谁受处罚。二是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尽快出台《山东省教育违法和违规办学责任追究办法》。从岗位职责、评估体系、奖惩制度、处分体系,包括:违法、违规查处;违法、违规处分的建议权,违法违规问题的处分类型,违法违规问题的处分机关,违法违规处分的申诉办法等方面,完善教育问责制度,建立教育问责机制。
五、大力推进地方教育局长的专业化
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发出了全党全社会为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而奋斗的伟大号召!这标志着我国教育事业进入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内涵发展新阶段。促进和保障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作为党和政府教育工作的具体管理者、指挥者,市县教育局长队伍建设至关重要。从学前教育到义务教育,从基础教育到职业教育,教育局长们管教育、办教育、评教育,似乎可以说,除高等教育之外,中国的教育掌握在县级教育局长手里。
不能不说,县级教育局长既是代表地方党委政府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的领导者,更是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专业管理者。可是,这只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素养却与他们担当的重任不相适应。不少人从地方党政领导岗位、经济岗位上转任教育局长岗位,他们重视教育、抓好教育的责任和热情不容怀疑,但他们对教育发展的规律却知之甚少,常常用抓经济的办法抓教育、管教育,与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相背离。
我们建议,我省《教育规划纲要》通过制度创新,大力推进地方教育局长的专业化。没有地方教育局长的专业化,教育事业就不可能真正走上尊重规律、依靠科学的轨道。要出台地方教育局长专业化标准,切实解决用具有专业素养的人来管教育,杜绝不懂教育的人来管教育的问题。一是明确地方教育局长任职专业标准,没有5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没有担任过中小学校长,不具备相应专业素养的,不能担任教育局长。二是建立地方教育局长持证上岗制度。教育局长必须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具备地方教育局长任职条件、拟任地方教育局长的,必须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相应证书。三是建立地方教育局长定期全员培训制度。
六、尽快建立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制度
近年来,温家宝总理反复强调教育家办学。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再次要求,要倡导教育家办学。他说:教育的发展有其自身规律。一个好老师,可以教出一批好孩子;一个好校长,可以成就一所好学校;一批教育家,可以影响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我国教育事业要兴旺发达,一个重要条件就是让真正懂教育的人来办教育。因为他们尊重和敬畏教育的价值和规律,拥有系统的教育理论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对教育充满热爱并深深扎根于教学第一线。
我们不能不说,办教育的主体是中小学校长,推进中小学校长的专业化,是实施教育家办学的必由之路。为此,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提出了明确的路线图,这就是第41条提出“完善校长任职条件和任用办法”。第55条提出“制定校长任职资格标准,促进校长专业化,提高校长管理水平。推行校长职级制。”温家宝总理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上要求大胆开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学校校长的探索和试点,打破级别、资历等条条框框,不拘一格用人才。
我们建议,我省《教育规划纲要》对推进中小学校长专业化、倡导教育家办学进行系统的制度创新。一是建立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制度。尽快出台中小学校长专业化标准,严格实施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制度,切实解决用具有专业素养的人来办学,杜绝不懂教育规律、育人规律的人来当校长的问题。二是明确中小学校长任用办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考试和认定工作,积极推行中小学校长任用公开招聘制度。三是建立与教育家办学相适应的中小学校长人事管理制度,全面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绩制,解决简单套用行政干部管理办法来管理中小学校长的问题。四是建立中小学校长定期全员培训制度。
七、全面加快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基础教育是国家国民教育体系的支撑和关键,是提高国民素质最重要的奠基工程。要建立教育和人力资源强省,我省必须全面加快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1、强化政府责任,全面加快学前教育发展
温家宝总理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学前教育在各级各类教育中是一个十分薄弱的环节,人民群众意见较多。要推动全国城乡学前教育普遍发展。抓紧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入园难”问题。
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呼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强调要明确政府责任,加快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一是明确了学前教育的办园体制,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二是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三是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补助。四是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切实加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提高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出台幼儿教师编制标准。五是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改扩建、新建幼儿园,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的校舍和教师举办幼儿园(班)。
我们建议,我省《教育规划纲要》除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的精神,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加快公办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之外,要特别加强对民办幼儿教育的扶持和管理。建议借鉴浙江省的办法,为符合幼儿园举办标准的民办幼儿园选派园长和骨干教师,以加强对民办幼儿教育的支持和管理。
2、以标准化学校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强调:义务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切实缩小校际、城乡差距,着力解决择校问题。加快薄弱学校改造,着力提高师资水平。实行县(区)域内教师、校长交流制度。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率先在县(区)域内实现城乡均衡发展,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
我们建议,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全面实施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实施城市中小学校长到农村学校任职和有培养前途的农村中小学校长到城市学校挂职制度。
3、以政府为主导,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健康发展
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明确了高中阶段教育的性质,强调“高中阶段教育是学生个性形成、自主发展的关键时期,对提高国民素质和培养创新人才具有特殊意义。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克服应试教育倾向。”要求“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全面落实课程方案,保证学生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文理等各门课程的学习。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要求“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促进办学体制多样化,扩大优质资源。推进培养模式多样化,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探索发现和培养创新人才的途径。鼓励普通高中办出特色。”
我省普通高中发展面临三个方面的严重挑战:一是政府投入严重不足,学校债务负担沉重。二是教师配备、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不能满足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需要。三是办学特色和活力不足,应试教育倾向仍然严重。
我们建议,我省《教育规划纲要》在大力推进普通高中改革和发展方面进行以下制度创新:一是各级政府加大对普通高中的财政投入,积极探索化解普通高中建设债务的办法,严禁统筹挪用政府规定征收的各项高中教育收费。二是适应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需要,按照普通高中教师编制标准,配齐配足高中教师,禁止公办高中使用代课教师。三是大力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和多样化办学。出台普通高中特色办学标准和课程方案,实施“普通高中特色发展计划”,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支持开展2年普通教育+1年职业教育的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合作办学改革,对普通高中生实施一年免费职业教育。四是实施“普通高校和普通高中合作育人计划”。各地高等学校要向当地高中开放教育资源,采取合作自主招生、合作开设课程、合作开展科学实验、提前选修大学课程等方式,大力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模式改革,加强普通高中创新人才培养。
4、提高免费教育水平,全面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机会
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对特殊教育事业给予了特别的关注,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快发展特殊教育,把特殊教育事业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议事日程。全社会要关心支持特殊教育。”
我们建议,我省《教育规划纲要》出台以下政策:一是大力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基本实现市(地)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都有一所高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二是为接收残疾儿童入学的中小学增加教师编制。三是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实施高中阶段残疾人免费教育。四是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待遇。
八、切实提高中小学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
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事业发展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温家宝总理指出,如果说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教师就是奠基者。有好的教师,才可能有好的教育。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围绕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师业务水平,提高教师业务待遇,健全教师管理制度等提出了一系列加快我国教师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任务、方针和政策、制度。我省教师队伍建设面临着教师培养体制不适应教师队伍建设需要,教师教育经费严重不足,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等一系列严峻挑战。
我们建议,我省《教育规划纲要》在以下方面进行突破:一是建立教师教育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大幅度增加教师教育经费,保障我省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的需要。二是省市共建山东省教师教育基地。依托高水平综合大学和师范院校,建设20个左右职前培养与职后教育一体化的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和100个左右的县级教师教育中心。三是积极探索具有我省特点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教。四是以山东省教师教育网为中心,建设省市共建、互联互通的山东省教师教育网络联盟,形成覆盖全省、服务全省中小学教师的网络学习与资源平台。五是强化实施齐鲁名师、名校长建设工程,建设10000个左右山东省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带动100000骨干教师、校长成长,造就一批教育家,倡导教育家办学。六是建立骨干引领、倾斜农村、覆盖全员的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机制,实施中小学教师、中小学校长全员培训工程。七是积极推进教师资格制度改革,实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八是加快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新教师编制标准,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推行小班化教学和寄宿制学校的需要,适当增加教师编制。对农村边远地区实行倾斜政策。制定幼儿园教师配备标准。九是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中小学教师的招聘录用、职务(职称)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管理职能。十是提高农村教师待遇。建立农村教师津贴,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建设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对在农村地区长期从教、贡献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
九、大力推进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实施素质教育,必须加快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国家《教育规划纲要》要求“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克服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的办法,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
我们建议,按照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加快推进我省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一是抓紧推进高考报名社会化。应届高中生参加高考前毕业离校,普通高中不再承担组织高中生高考报名、考试、填报高考志愿等工作。二是推进高考科目改革。在严格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基础上,适当减少普通高考科目。三是深化高考命题改革,进一步突出强化高考试题的能力立意,适当增加选修课程内容,加强高考命题与实际生活的联系,每年每个学科均增加不固定题型。强化“基本能力”科目的测试,推进“基本能力”科目测试的综合化、生活化、能力化。四是在严格实施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校招生录取中的作用,完善专家参与录取工作的招生模式。五是加快建立普通本科与高职高专分类考试、分别录取的招生制度,探索和推进多元化的招生考试录取方式。积极争取教育部支持,尽早启动我省普通本科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完善高等专科学校注册录取方式并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六是充分考虑地区差异,建立保障各地学生升学机会公平的稳定平衡机制。改革我省招生计划分配办法,借鉴我省过去将本科招生指标分配到市地的办法,保障各市学生高等学校入学机会的稳定,解除各市党政领导、教育行政部门推进素质教育面临的高考升学压力。七是鼓励支持普通高中培养创新人才,规范办学行为,开齐开足开好课程。加强与部属高校合作,对规范办学的普通高中适当增加自主招生名额;取消违规办学的普通高中学校参加高校自主招生和推荐省级优秀学生的资格。通过上述改革,积极化解一些地方违规办学、片面追求高考升学率的动力。八是努力引导普通高中教育健康发展。随着我省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高中生上“大学难”已成为过去。各级政府公办教育资源已没有责任和义务提供高考补习教育,公办教育资源2012年秋季起要全部退出高考补习市场。同时,借鉴我省过去应届生加分政策,从2013起恢复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高考加分政策,以此遏制一些地方存在的恶性复读现象。为了体现教育公平,给予以往没有享受加分政策的往届生一次相同分值的加分机会。九是加快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试点改革。为了建立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扩大高等学校生源,尽快启动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试点。十是加强严格高考信息管理。从2011年起,除考生本人和有关高校外,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不再向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考生报名信息、考试成绩及录取信息。
十、切实加强教育新闻宣传和各种校外教育机构管理
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教育振兴,全民有责。要引导鼓励社会各界更新教育观、成才观、用人观,支持教育改革创新,形成既生动活泼又规范有序、共同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生动局面。
在创建科学健康的教育环境方面,新闻宣传部门和校外教育机构承担着不可推卸的重要责任。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强调“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环境。广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广泛宣传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广泛宣传《教育规划纲要》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动员全党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为《教育规划纲要》的实施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不能不说,一些新闻宣传媒体为了扩大发行,为了赚取金钱,不惜违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方针政策,大肆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中考升学率;一些校外教育机构大肆进行各种违背教育科学规律的广告宣传,蛊惑广大家长学生参加各种各样的校外辅导班。
我们建议,为了严厉制止这些错误现象,创造良好的社会教育宣传氛围,我省《教育规划纲要》出台相关政策,一是切实加强教育新闻宣传和广告管理,严厉打击违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方针政策的教育宣传和广告,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严格管理各种校外培训班、辅导班,坚决取缔存在违规办学行为的校外教育机构。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已经颁布实施,我省正在按照中央部署,编制《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我省〈教育规划纲要〉),这对于我省未来10年教育改革和发展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战略主题。自2008年以来,我省围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行了大胆探索,在全国引起巨大反响,被誉为“山东样本”。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姜异康书记就我省如何推进素质教育作了重点发言。经过两年半的探索和实践,我省推进素质教育工作在统一思想认识、建构政策框架、出台推进措施等方面取得了重要的成果,但也面临着一系列重大挑战。如何坚持已有成果,突破困难和障碍,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要求,进一步把推进素质教育这件大事抓紧抓好,是我省《教育规划纲要》必须给予高度重视的重大课题。
一、把提高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能力纳入全省干部培训规划
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着重指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关键。贯彻落实好《教育规划纲要》是摆在全党全社会面前的重大任务,迫切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提高领导教育工作能力和水平。
各位党委政府能不能把教育真正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来谋划,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优先地位来落实,放在事关经济社会全局的战略高度来加强,关键是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认识是不是到位,谋划是不是科学,行动是不是坚决。在这里,提高各级党政干部领导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至关重要。
我们建议,我省《教育规划纲要》要明确将加强各级党政领导教育领导能力建设纳入干部教育规划,定期举办各级干部教育领导能力建设培训班。在今明两年,分期分批组织全省市县党政干部参加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专题培训班。通过各种培训,让市县党政主要领导不仅从理念上,而且从政策上、行动上真正认同“坚持以人为本,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战略主题,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二、建立科学的地方党政干部教育政绩考核机制
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全党全社会共同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而奋斗。要把制度建设作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着力点,深化改革,勇于创新,增强改革措施的针对性、协调性、实效性,建立健全统筹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教育改革和对外开放、统筹城乡和区域教育发展、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机制,建立推进教育公平、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的有效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有利于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综合评价体系。为此,国家《教育规划纲要》要求“要把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
就当前各地的党政干部教育政绩考核而言,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教育指标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所占的比重太低,有的地方在千分考核中只占5分;二是教育考核指标设计不全面、不科学,存在唯高考升学率是从、违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的现象;三是教育政绩考核结果“偏软”、“偏弱”,几乎与领导干部升迁无关。不改变当前这种教育政绩考核现状,就无法保障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无法真正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我们建议,按照中央要求,在我省《教育规划纲要》中,通过制度创新,明确建立党政领导教育政绩考核机制,解决党政干部对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负责的问题。一是建立党政领导教育政绩年度考核制度。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作为重要职责,健全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二是出台科学的教育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树立科学的教育政绩观,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作为各级党委、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建立党委领导、教育督导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党政干部教育政绩考核机制。
三、建立保障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教育监督和教育执法机制
我国有不少人视教育法律法规为“软法”,许多违法违规教育现象得不到及时的查处,这不能不说与我国教育战线缺乏专门的行政执法队伍有关。要推进我国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必须采取切实措施维护我国教育法律法规的权威,维护我国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为了加强我国教育法治建设,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第22章专门论述“推进依法治教”。强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级政府要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依法履行教育职责。探索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侵害受教育者权益、扰乱教育秩序等行为,依法维护学校、学生、教师、校长和举办者的权益。完善教育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为此,国家《教育规划纲要》要求全面加强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建设,履行教育监督和教育执法责任。“探索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督导职能。健全国家督学制度,建设专职督导队伍。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加强义务教育督导检查,开展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督导检查。强化对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建立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
我们建议,借鉴重庆等省市的经验,在我省《教育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加强我省教育督导制度创新,建立和完善我省教育监督和教育执法机制,解决教育违法违规现象无法得到有效监管的问题。按照管、办、评分开的原则,各级政府建立教育督导委员会,全面加强专职督导队伍建设,独立行使教育督导职能。
四、建立完善的教育违法和违规办学责任追究机制
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存在着重经济发展,轻视社会事业的现象;一些地方长期存在国家规定的法定教育要求无法得到落实的现象;一些地方长期存在违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不执行国家教育政策的违规办学现象,……以至于不少地方在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方面,与党和国家的要求相差甚远。之所以如此,不能不说,与我国长期存在的教育违法和违规办学行为得不到责任追究有关。
为了改变这种局面,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特别重视建立教育问责制度。第47条要求“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加强教育监督检查,完善教育问责机制。”第65条要求“完善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严格落实问责制。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司法机关的司法监督。建立健全层级监督机制。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强化社会监督。”第68条要求“要把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
我们建议,我省《教育规划纲要》要建立严格的教育问责制度,解决教育违法违规、渎职不究的问题。一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严格实施教育问责制度。按照建设阳光政府、责任政府的要求,明确各级政府发展和管理教育的责任,真正做到谁违法违规、谁失职渎职,谁承担责任,谁受处罚。二是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尽快出台《山东省教育违法和违规办学责任追究办法》。从岗位职责、评估体系、奖惩制度、处分体系,包括:违法、违规查处;违法、违规处分的建议权,违法违规问题的处分类型,违法违规问题的处分机关,违法违规处分的申诉办法等方面,完善教育问责制度,建立教育问责机制。
五、大力推进地方教育局长的专业化
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发出了全党全社会为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而奋斗的伟大号召!这标志着我国教育事业进入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内涵发展新阶段。促进和保障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作为党和政府教育工作的具体管理者、指挥者,市县教育局长队伍建设至关重要。从学前教育到义务教育,从基础教育到职业教育,教育局长们管教育、办教育、评教育,似乎可以说,除高等教育之外,中国的教育掌握在县级教育局长手里。
不能不说,县级教育局长既是代表地方党委政府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的领导者,更是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专业管理者。可是,这只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素养却与他们担当的重任不相适应。不少人从地方党政领导岗位、经济岗位上转任教育局长岗位,他们重视教育、抓好教育的责任和热情不容怀疑,但他们对教育发展的规律却知之甚少,常常用抓经济的办法抓教育、管教育,与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相背离。
我们建议,我省《教育规划纲要》通过制度创新,大力推进地方教育局长的专业化。没有地方教育局长的专业化,教育事业就不可能真正走上尊重规律、依靠科学的轨道。要出台地方教育局长专业化标准,切实解决用具有专业素养的人来管教育,杜绝不懂教育的人来管教育的问题。一是明确地方教育局长任职专业标准,没有5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没有担任过中小学校长,不具备相应专业素养的,不能担任教育局长。二是建立地方教育局长持证上岗制度。教育局长必须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具备地方教育局长任职条件、拟任地方教育局长的,必须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相应证书。三是建立地方教育局长定期全员培训制度。
六、尽快建立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制度
近年来,温家宝总理反复强调教育家办学。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再次要求,要倡导教育家办学。他说:教育的发展有其自身规律。一个好老师,可以教出一批好孩子;一个好校长,可以成就一所好学校;一批教育家,可以影响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我国教育事业要兴旺发达,一个重要条件就是让真正懂教育的人来办教育。因为他们尊重和敬畏教育的价值和规律,拥有系统的教育理论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对教育充满热爱并深深扎根于教学第一线。
我们不能不说,办教育的主体是中小学校长,推进中小学校长的专业化,是实施教育家办学的必由之路。为此,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提出了明确的路线图,这就是第41条提出“完善校长任职条件和任用办法”。第55条提出“制定校长任职资格标准,促进校长专业化,提高校长管理水平。推行校长职级制。”温家宝总理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上要求大胆开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学校校长的探索和试点,打破级别、资历等条条框框,不拘一格用人才。
我们建议,我省《教育规划纲要》对推进中小学校长专业化、倡导教育家办学进行系统的制度创新。一是建立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制度。尽快出台中小学校长专业化标准,严格实施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制度,切实解决用具有专业素养的人来办学,杜绝不懂教育规律、育人规律的人来当校长的问题。二是明确中小学校长任用办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考试和认定工作,积极推行中小学校长任用公开招聘制度。三是建立与教育家办学相适应的中小学校长人事管理制度,全面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绩制,解决简单套用行政干部管理办法来管理中小学校长的问题。四是建立中小学校长定期全员培训制度。
七、全面加快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基础教育是国家国民教育体系的支撑和关键,是提高国民素质最重要的奠基工程。要建立教育和人力资源强省,我省必须全面加快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1、强化政府责任,全面加快学前教育发展
温家宝总理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学前教育在各级各类教育中是一个十分薄弱的环节,人民群众意见较多。要推动全国城乡学前教育普遍发展。抓紧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入园难”问题。
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呼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强调要明确政府责任,加快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一是明确了学前教育的办园体制,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二是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三是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补助。四是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切实加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提高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出台幼儿教师编制标准。五是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改扩建、新建幼儿园,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的校舍和教师举办幼儿园(班)。
我们建议,我省《教育规划纲要》除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的精神,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加快公办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之外,要特别加强对民办幼儿教育的扶持和管理。建议借鉴浙江省的办法,为符合幼儿园举办标准的民办幼儿园选派园长和骨干教师,以加强对民办幼儿教育的支持和管理。
2、以标准化学校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强调:义务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切实缩小校际、城乡差距,着力解决择校问题。加快薄弱学校改造,着力提高师资水平。实行县(区)域内教师、校长交流制度。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率先在县(区)域内实现城乡均衡发展,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
我们建议,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全面实施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实施城市中小学校长到农村学校任职和有培养前途的农村中小学校长到城市学校挂职制度。
3、以政府为主导,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健康发展
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明确了高中阶段教育的性质,强调“高中阶段教育是学生个性形成、自主发展的关键时期,对提高国民素质和培养创新人才具有特殊意义。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克服应试教育倾向。”要求“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全面落实课程方案,保证学生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文理等各门课程的学习。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要求“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促进办学体制多样化,扩大优质资源。推进培养模式多样化,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探索发现和培养创新人才的途径。鼓励普通高中办出特色。”
我省普通高中发展面临三个方面的严重挑战:一是政府投入严重不足,学校债务负担沉重。二是教师配备、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不能满足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需要。三是办学特色和活力不足,应试教育倾向仍然严重。
我们建议,我省《教育规划纲要》在大力推进普通高中改革和发展方面进行以下制度创新:一是各级政府加大对普通高中的财政投入,积极探索化解普通高中建设债务的办法,严禁统筹挪用政府规定征收的各项高中教育收费。二是适应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需要,按照普通高中教师编制标准,配齐配足高中教师,禁止公办高中使用代课教师。三是大力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和多样化办学。出台普通高中特色办学标准和课程方案,实施“普通高中特色发展计划”,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支持开展2年普通教育+1年职业教育的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合作办学改革,对普通高中生实施一年免费职业教育。四是实施“普通高校和普通高中合作育人计划”。各地高等学校要向当地高中开放教育资源,采取合作自主招生、合作开设课程、合作开展科学实验、提前选修大学课程等方式,大力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模式改革,加强普通高中创新人才培养。
4、提高免费教育水平,全面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机会
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对特殊教育事业给予了特别的关注,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快发展特殊教育,把特殊教育事业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议事日程。全社会要关心支持特殊教育。”
我们建议,我省《教育规划纲要》出台以下政策:一是大力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基本实现市(地)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都有一所高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二是为接收残疾儿童入学的中小学增加教师编制。三是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实施高中阶段残疾人免费教育。四是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待遇。
八、切实提高中小学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
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事业发展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温家宝总理指出,如果说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教师就是奠基者。有好的教师,才可能有好的教育。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围绕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师业务水平,提高教师业务待遇,健全教师管理制度等提出了一系列加快我国教师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任务、方针和政策、制度。我省教师队伍建设面临着教师培养体制不适应教师队伍建设需要,教师教育经费严重不足,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等一系列严峻挑战。
我们建议,我省《教育规划纲要》在以下方面进行突破:一是建立教师教育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大幅度增加教师教育经费,保障我省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的需要。二是省市共建山东省教师教育基地。依托高水平综合大学和师范院校,建设20个左右职前培养与职后教育一体化的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和100个左右的县级教师教育中心。三是积极探索具有我省特点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教。四是以山东省教师教育网为中心,建设省市共建、互联互通的山东省教师教育网络联盟,形成覆盖全省、服务全省中小学教师的网络学习与资源平台。五是强化实施齐鲁名师、名校长建设工程,建设10000个左右山东省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带动100000骨干教师、校长成长,造就一批教育家,倡导教育家办学。六是建立骨干引领、倾斜农村、覆盖全员的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机制,实施中小学教师、中小学校长全员培训工程。七是积极推进教师资格制度改革,实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八是加快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新教师编制标准,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推行小班化教学和寄宿制学校的需要,适当增加教师编制。对农村边远地区实行倾斜政策。制定幼儿园教师配备标准。九是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中小学教师的招聘录用、职务(职称)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管理职能。十是提高农村教师待遇。建立农村教师津贴,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建设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对在农村地区长期从教、贡献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
九、大力推进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实施素质教育,必须加快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国家《教育规划纲要》要求“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克服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的办法,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
我们建议,按照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加快推进我省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一是抓紧推进高考报名社会化。应届高中生参加高考前毕业离校,普通高中不再承担组织高中生高考报名、考试、填报高考志愿等工作。二是推进高考科目改革。在严格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基础上,适当减少普通高考科目。三是深化高考命题改革,进一步突出强化高考试题的能力立意,适当增加选修课程内容,加强高考命题与实际生活的联系,每年每个学科均增加不固定题型。强化“基本能力”科目的测试,推进“基本能力”科目测试的综合化、生活化、能力化。四是在严格实施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校招生录取中的作用,完善专家参与录取工作的招生模式。五是加快建立普通本科与高职高专分类考试、分别录取的招生制度,探索和推进多元化的招生考试录取方式。积极争取教育部支持,尽早启动我省普通本科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完善高等专科学校注册录取方式并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六是充分考虑地区差异,建立保障各地学生升学机会公平的稳定平衡机制。改革我省招生计划分配办法,借鉴我省过去将本科招生指标分配到市地的办法,保障各市学生高等学校入学机会的稳定,解除各市党政领导、教育行政部门推进素质教育面临的高考升学压力。七是鼓励支持普通高中培养创新人才,规范办学行为,开齐开足开好课程。加强与部属高校合作,对规范办学的普通高中适当增加自主招生名额;取消违规办学的普通高中学校参加高校自主招生和推荐省级优秀学生的资格。通过上述改革,积极化解一些地方违规办学、片面追求高考升学率的动力。八是努力引导普通高中教育健康发展。随着我省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高中生上“大学难”已成为过去。各级政府公办教育资源已没有责任和义务提供高考补习教育,公办教育资源2012年秋季起要全部退出高考补习市场。同时,借鉴我省过去应届生加分政策,从2013起恢复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高考加分政策,以此遏制一些地方存在的恶性复读现象。为了体现教育公平,给予以往没有享受加分政策的往届生一次相同分值的加分机会。九是加快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试点改革。为了建立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扩大高等学校生源,尽快启动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试点。十是加强严格高考信息管理。从2011年起,除考生本人和有关高校外,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不再向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考生报名信息、考试成绩及录取信息。
十、切实加强教育新闻宣传和各种校外教育机构管理
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教育振兴,全民有责。要引导鼓励社会各界更新教育观、成才观、用人观,支持教育改革创新,形成既生动活泼又规范有序、共同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生动局面。
在创建科学健康的教育环境方面,新闻宣传部门和校外教育机构承担着不可推卸的重要责任。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强调“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环境。广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广泛宣传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广泛宣传《教育规划纲要》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动员全党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为《教育规划纲要》的实施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不能不说,一些新闻宣传媒体为了扩大发行,为了赚取金钱,不惜违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方针政策,大肆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中考升学率;一些校外教育机构大肆进行各种违背教育科学规律的广告宣传,蛊惑广大家长学生参加各种各样的校外辅导班。
我们建议,为了严厉制止这些错误现象,创造良好的社会教育宣传氛围,我省《教育规划纲要》出台相关政策,一是切实加强教育新闻宣传和广告管理,严厉打击违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方针政策的教育宣传和广告,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严格管理各种校外培训班、辅导班,坚决取缔存在违规办学行为的校外教育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