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公务罪量刑规范及构成与处罚
编辑: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张智勇律师
(市律协刑委会副主任、刑辩专家)
妨害公务罪概念:是指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妨害公务罪量刑:刑法条文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妨害公务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和红十字会的公务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炒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本罪主观上限于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明知上述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而加以阻碍,才能构成本罪。
妨害公务罪量刑规范: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
性,实现量刑均衡,维护司法公正,根据刑法和刑事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结合我市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实施细则。
1.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妨害公务造成的后果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煽动群众阻碍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因执行公务行为不规范而导致妨害公务犯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
(2)敲诈数额达到较大起点的,每增加2 0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3)敲诈数额达到巨大起点的,每增加30 000元,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妨害公务罪量刑规范及构成与处罚
编辑: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张智勇律师
(市律协刑委会副主任、刑辩专家)
妨害公务罪概念:是指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妨害公务罪量刑:刑法条文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妨害公务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和红十字会的公务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炒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本罪主观上限于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明知上述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而加以阻碍,才能构成本罪。
妨害公务罪量刑规范: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
性,实现量刑均衡,维护司法公正,根据刑法和刑事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结合我市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实施细则。
1.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妨害公务造成的后果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煽动群众阻碍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因执行公务行为不规范而导致妨害公务犯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
(2)敲诈数额达到较大起点的,每增加2 0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3)敲诈数额达到巨大起点的,每增加30 000元,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