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
优质工程评定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推进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以下简称安防行业)健康、快速发展,树立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以下简称安防工程)品牌形象,强化安防工程品牌意识,推动安防行业品牌战略实施,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及公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 进行评定。
第三条 申请评定优质工程应具备条件:
(一)是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内蒙古安防协会)会员单位且取得《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备案证书》所属设计、施工单位竣工的工程;
(二)严格按照建设要求施工,竣工一年以内(包括一年)的工程;
(三)通过行业主管部门验收,验收结论达到基本通过以上的工程;
(四)合同总额30万元以上或风险等级二级以上的工程; (五)设计、施工及使用的主要产品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标准的工程;
(六)无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具有完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的工程;
(七)交付使用后三个月内未出现甲方投诉,并具有甲方书 面反馈意见的工程;
(八)建有完整工程档案的工程。
第四条 申报企业应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优质工程申报表》,并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工程基本情况介绍,字数在800字左右;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优质工程资料审核表》中审核资料复印件或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5)工程相关数据统计报表复印件;
(6)《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备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取得的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第五条 评定程序 (一)企业自评申报
申报优质工程企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优质工程自行评定表》自行评定,同步提交本办法中第四条所需资料进行申报;
(二)初审
内蒙古安防协会秘书处受理企业申报资料后,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做出初审结论;
(三)复审
内蒙古安防协会秘书处成立专家组,对初审通过的企业申报
资料进行复审,按照综合成绩(满分100分)=企业自行评定成绩×25%+自行评定复核成绩×25%+工程资料审核成绩×50%的量化标准评分,综合成绩85分以上的工程为优质工程;
(四)在内蒙古安防协会网站公示,公示期七天,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公示结束,如无异议,颁发证书、标牌。
第六条 评定费用
(1)申报企业受理费500元; (2)专家组评审费1200元; (3)证书、标牌工本费300元;
(4)内蒙古安防协会及相关媒体宣传费500元。 第七条 优质工程管理
(一)评定活动每年一次,申报时间结合当年工作计划安排;(二)企业申报资料后,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公布评 定结果,并在相关媒体宣传;
(三)入围优质工程可由内蒙古安防协会向区内外相关建筑部门的评定活动优先推荐;
(四)证书、标牌编号唯一,任何单位不得转借、出让; (五)证书有效期两年,不需年检。
二○○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一)《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优质工程申报表》 (二)《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优质企业自行评定表》 (三)《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资料审核表》 (四)《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优质工程审批表》
(五)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优质工程证书、标牌样本 附件一: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优质工程
申 报 表
(二○○___年度)
单 位 名 称 (公章) 工 程 名 称 法定代表人 通 讯 地 址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申 报 日 期 二 ○○ 年 月 日
企业声明:本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各项材料均真实可靠,如有虚假,责任自负。(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1、此表统一用黑色圆珠笔或中性笔填写,不得涂改; 2、同步申报资料:
(1)工程基本情况介绍,字数在800字左右;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查看原件) (3)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查看原件)
(4)《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优质工程资料审核表》所需资料复印件或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5)工程相关数据统计报表复印件;
(6)《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备案证书》复印件;(查看原件)
(7)企业取得的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查看原件) 3、上述资料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生效,并按照一定顺序装订成册; 4、上述资料需提交的资料原件,验证后退回。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申报企业概况
附件二: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优质工程企业自行评定表
表一: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售后服务表
备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调试单位可相同。
表二: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用户回访记录
附件三: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优质工程资料审核表
企业负责人签字: 时间:
附件四: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优质工程审批表
附件五: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优质
工程证书、标牌样本
(一)证书规格:长29.5cm×宽20cm
(二)标牌规格:长50cm×宽40cm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
优质工程评定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推进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以下简称安防行业)健康、快速发展,树立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以下简称安防工程)品牌形象,强化安防工程品牌意识,推动安防行业品牌战略实施,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及公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 进行评定。
第三条 申请评定优质工程应具备条件:
(一)是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内蒙古安防协会)会员单位且取得《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备案证书》所属设计、施工单位竣工的工程;
(二)严格按照建设要求施工,竣工一年以内(包括一年)的工程;
(三)通过行业主管部门验收,验收结论达到基本通过以上的工程;
(四)合同总额30万元以上或风险等级二级以上的工程; (五)设计、施工及使用的主要产品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标准的工程;
(六)无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具有完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的工程;
(七)交付使用后三个月内未出现甲方投诉,并具有甲方书 面反馈意见的工程;
(八)建有完整工程档案的工程。
第四条 申报企业应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优质工程申报表》,并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工程基本情况介绍,字数在800字左右;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优质工程资料审核表》中审核资料复印件或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5)工程相关数据统计报表复印件;
(6)《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备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取得的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第五条 评定程序 (一)企业自评申报
申报优质工程企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优质工程自行评定表》自行评定,同步提交本办法中第四条所需资料进行申报;
(二)初审
内蒙古安防协会秘书处受理企业申报资料后,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做出初审结论;
(三)复审
内蒙古安防协会秘书处成立专家组,对初审通过的企业申报
资料进行复审,按照综合成绩(满分100分)=企业自行评定成绩×25%+自行评定复核成绩×25%+工程资料审核成绩×50%的量化标准评分,综合成绩85分以上的工程为优质工程;
(四)在内蒙古安防协会网站公示,公示期七天,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公示结束,如无异议,颁发证书、标牌。
第六条 评定费用
(1)申报企业受理费500元; (2)专家组评审费1200元; (3)证书、标牌工本费300元;
(4)内蒙古安防协会及相关媒体宣传费500元。 第七条 优质工程管理
(一)评定活动每年一次,申报时间结合当年工作计划安排;(二)企业申报资料后,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公布评 定结果,并在相关媒体宣传;
(三)入围优质工程可由内蒙古安防协会向区内外相关建筑部门的评定活动优先推荐;
(四)证书、标牌编号唯一,任何单位不得转借、出让; (五)证书有效期两年,不需年检。
二○○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一)《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优质工程申报表》 (二)《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优质企业自行评定表》 (三)《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资料审核表》 (四)《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优质工程审批表》
(五)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优质工程证书、标牌样本 附件一: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优质工程
申 报 表
(二○○___年度)
单 位 名 称 (公章) 工 程 名 称 法定代表人 通 讯 地 址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申 报 日 期 二 ○○ 年 月 日
企业声明:本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各项材料均真实可靠,如有虚假,责任自负。(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1、此表统一用黑色圆珠笔或中性笔填写,不得涂改; 2、同步申报资料:
(1)工程基本情况介绍,字数在800字左右;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查看原件) (3)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查看原件)
(4)《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优质工程资料审核表》所需资料复印件或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5)工程相关数据统计报表复印件;
(6)《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备案证书》复印件;(查看原件)
(7)企业取得的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查看原件) 3、上述资料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生效,并按照一定顺序装订成册; 4、上述资料需提交的资料原件,验证后退回。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申报企业概况
附件二: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优质工程企业自行评定表
表一: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售后服务表
备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调试单位可相同。
表二: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用户回访记录
附件三: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优质工程资料审核表
企业负责人签字: 时间:
附件四: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优质工程审批表
附件五: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优质
工程证书、标牌样本
(一)证书规格:长29.5cm×宽20cm
(二)标牌规格:长50cm×宽40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