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甲醇)
第一部分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称:甲醇
化学品俗名或商品名:木酒精;工业甲醇
化学品英文名称:methyl alcohol
企业名称:
地 址:
邮 编:
电子邮件地址:
传真号码:
企业应急电话:
技术说明书编码:
生效日期:
第二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纯 品
混 合 物 □
化学品名称:甲醇
有害物成分 浓 度 CAS №
甲醇 水溶性 1:9澄清 67-56-1
第三部分 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第3.2类 中闪点易燃液体。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健康危害: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对视神经和视网膜有特殊选择作用,引起病变;可致代谢性酸中毒。
急性中毒:短时大量吸入出现轻度眼及上呼吸道刺激症状(口服有胃肠道刺激症状);经一段时间潜伏期后出现头痛、头晕、乏力、眩晕、酒醉感、意识朦胧、谵妄,甚至昏迷。视神经及视网
膜病变,可有视物模糊、复视等,重者失明。代谢性酸中毒时出现二氧化碳结合力下降、呼吸加速等。
慢性影响:神经衰弱综合症,植物神经功能失调,粘膜刺激,视力减退等。皮肤出现脱脂、皮炎等。
环境危害: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对水体应给予特别注意。
燃爆危险: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化学反应或引起燃烧。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危险。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 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 入:饮足量温水,催吐,用清水或1%硫代硫酸钠溶液洗胃。就医。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化学反应或引起燃烧。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危险。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燃。
有害燃烧产物:二氧化碳、一氧化碳。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灭火剂: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灭火注意事项: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
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处,并立即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
消除方法: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
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加强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灌装时应注意流速(不超过3m/s),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内。远离火种、热源。仓温不宜超过30℃。防止阳光直射。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开关设在仓外。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桶装堆垛不可过大,应留墙距、顶距、柱距及必要的防火检查走道。罐储时要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露天贮罐夏季要有降温措施。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最高容许浓度:中 国MAC(mg/m3) 50
监测方法:气相色谱法;变色酸分光光度法。
工程控制:生产过程密闭,加强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可能接触其蒸气时,应该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 防 护:戴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毕,淋浴更衣。实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
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无色澄清液体,有刺激性气味。
PH值:无资料。
熔 点(℃):-97.8 相对密度(水=1): 0.79
沸 点(℃):64.8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1.11 饱和蒸气压(kPa): 13.33(21.2℃) 燃 烧 热(kJ/mol):727.0 临界温度(℃):240 临界压力(MPa):7.95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0.82(-0.66)
闪 点(℃):11 爆炸上限%(V/V):44.0
引燃温度(℃):385 爆炸下限%(V/V):5.5
溶 解 性:溶于水,可混溶于醇、醚等多数有机溶剂。
主要用途:主要用于制甲醛、香精、染料、医药、火药、防冻剂等。
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 定 性:稳定。
禁 配 物:酸类、酸酐、强氧化剂、碱金属。
避免接触的条件:无资料。
聚合危害:不聚合。
分解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LD50 5628mg/kg(大鼠经口);
15800mg/kg(兔经皮)
LC50 83776mg/m3,4小时(大鼠吸入)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大鼠吸入50mg/m3,12小时/天,3个月,在8~10周内可见到气管、支气管粘膜损害,大脑皮质细胞营养障碍等。
刺 激 性:无资料。
致突变性:微生物致突变:啤酒酵母菌12ppm。DNA抑制:人类淋巴细胞300mmol/L。
生殖毒性:大鼠经口最低中毒剂量(TDL0):7500mg/kg(孕7~19天),对新生鼠行为有影响。大鼠吸入最低中毒浓度(TDL0):20000ppm(7小时),(孕1~22天),引起肌肉骨骼、心血管系统和泌尿系统发育异常。
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性: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对水体应予特别注意。
生物降解性:无资料。
非生物降解性:无资料。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无资料。
其他有害作用:无资料。
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
危险废物 □ 工业固体废物
废弃处置方法:用控制焚烧法处置。
废弃注意事项: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废物贮存参见“储运注意事项”。
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32058 UN编号:1230
包装标志:易燃液体、有毒品 包装类别: II
包装方法:铁槽车;小开口钢桶;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木板箱。
运输注意事项: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夏季最好早晚运输,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严禁与氧化剂、酸类、碱金属、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弟344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3.2类中闪点易燃液体。
第十六部分 其他信息
参考文献:
1、《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全书》
2、《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3、《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和标志》(GB13690-92)
4、《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
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弟344号)
6、《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5)
填表时间:
填表部门:
数据审核单位:
修改说明:本说明书的内容,每三年更新一次,若发现该产品的新的危害性,在有关信息发布后的半年内,对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内容进行修订。
其他信息: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甲醇)
第一部分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称:甲醇
化学品俗名或商品名:木酒精;工业甲醇
化学品英文名称:methyl alcohol
企业名称:
地 址:
邮 编:
电子邮件地址:
传真号码:
企业应急电话:
技术说明书编码:
生效日期:
第二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纯 品
混 合 物 □
化学品名称:甲醇
有害物成分 浓 度 CAS №
甲醇 水溶性 1:9澄清 67-56-1
第三部分 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第3.2类 中闪点易燃液体。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健康危害: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对视神经和视网膜有特殊选择作用,引起病变;可致代谢性酸中毒。
急性中毒:短时大量吸入出现轻度眼及上呼吸道刺激症状(口服有胃肠道刺激症状);经一段时间潜伏期后出现头痛、头晕、乏力、眩晕、酒醉感、意识朦胧、谵妄,甚至昏迷。视神经及视网
膜病变,可有视物模糊、复视等,重者失明。代谢性酸中毒时出现二氧化碳结合力下降、呼吸加速等。
慢性影响:神经衰弱综合症,植物神经功能失调,粘膜刺激,视力减退等。皮肤出现脱脂、皮炎等。
环境危害: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对水体应给予特别注意。
燃爆危险: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化学反应或引起燃烧。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危险。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 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 入:饮足量温水,催吐,用清水或1%硫代硫酸钠溶液洗胃。就医。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化学反应或引起燃烧。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危险。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燃。
有害燃烧产物:二氧化碳、一氧化碳。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灭火剂: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灭火注意事项: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
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处,并立即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
消除方法: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
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加强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灌装时应注意流速(不超过3m/s),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内。远离火种、热源。仓温不宜超过30℃。防止阳光直射。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开关设在仓外。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桶装堆垛不可过大,应留墙距、顶距、柱距及必要的防火检查走道。罐储时要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露天贮罐夏季要有降温措施。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最高容许浓度:中 国MAC(mg/m3) 50
监测方法:气相色谱法;变色酸分光光度法。
工程控制:生产过程密闭,加强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可能接触其蒸气时,应该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 防 护:戴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毕,淋浴更衣。实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
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无色澄清液体,有刺激性气味。
PH值:无资料。
熔 点(℃):-97.8 相对密度(水=1): 0.79
沸 点(℃):64.8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1.11 饱和蒸气压(kPa): 13.33(21.2℃) 燃 烧 热(kJ/mol):727.0 临界温度(℃):240 临界压力(MPa):7.95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0.82(-0.66)
闪 点(℃):11 爆炸上限%(V/V):44.0
引燃温度(℃):385 爆炸下限%(V/V):5.5
溶 解 性:溶于水,可混溶于醇、醚等多数有机溶剂。
主要用途:主要用于制甲醛、香精、染料、医药、火药、防冻剂等。
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 定 性:稳定。
禁 配 物:酸类、酸酐、强氧化剂、碱金属。
避免接触的条件:无资料。
聚合危害:不聚合。
分解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LD50 5628mg/kg(大鼠经口);
15800mg/kg(兔经皮)
LC50 83776mg/m3,4小时(大鼠吸入)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大鼠吸入50mg/m3,12小时/天,3个月,在8~10周内可见到气管、支气管粘膜损害,大脑皮质细胞营养障碍等。
刺 激 性:无资料。
致突变性:微生物致突变:啤酒酵母菌12ppm。DNA抑制:人类淋巴细胞300mmol/L。
生殖毒性:大鼠经口最低中毒剂量(TDL0):7500mg/kg(孕7~19天),对新生鼠行为有影响。大鼠吸入最低中毒浓度(TDL0):20000ppm(7小时),(孕1~22天),引起肌肉骨骼、心血管系统和泌尿系统发育异常。
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性: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对水体应予特别注意。
生物降解性:无资料。
非生物降解性:无资料。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无资料。
其他有害作用:无资料。
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
危险废物 □ 工业固体废物
废弃处置方法:用控制焚烧法处置。
废弃注意事项: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废物贮存参见“储运注意事项”。
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32058 UN编号:1230
包装标志:易燃液体、有毒品 包装类别: II
包装方法:铁槽车;小开口钢桶;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木板箱。
运输注意事项: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夏季最好早晚运输,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严禁与氧化剂、酸类、碱金属、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弟344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3.2类中闪点易燃液体。
第十六部分 其他信息
参考文献:
1、《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全书》
2、《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3、《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和标志》(GB13690-92)
4、《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
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弟344号)
6、《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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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审核单位:
修改说明:本说明书的内容,每三年更新一次,若发现该产品的新的危害性,在有关信息发布后的半年内,对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内容进行修订。
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