簸笠小学校园电器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及开展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电器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文件议精神,规范我校电器安全管理,有效控制重大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全校师生安全,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吧奔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学校高度重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成立了学校电器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领导组,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
组长:石朝柱(簸笠小学校长)
副组长:郑雷(安全副校长)
邓定(副校长、教导主任)
成员:各班班主任、食堂从业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簸笠小学办公室,郑雷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目标
通过电器火灾防范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及其路线管道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器火灾事故发生;健全完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提高电器火灾防范水平;推动技防措施落实,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广泛普及安全用电常识,提高学生和教职工电气火灾防范意识。
三、治理时间和工作步骤
治理工作从2017年9月开始至2020年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8月31日前)。学校制定电器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积极参加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9月至10月)。
学校组织自检自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切实摸清底数,全面排查电气安全隐患,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学校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向中心小学汇报,由中心小学集中向教育局汇报。争取资金和项目支持,重点推进解决。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0月至2020年4月)。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电气管理和技术标准,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全面推进学校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中心小学组织进行检查,同时配合教育局对学校整治活动进行检查督促,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整治学校电气设施采购、建设、管理、使用、维护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问题,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四、治理重点内容
(一)电气线路选型、敷设、保护措施。电气线缆选型是否与使用场所环境条件相适应,满足国家工程建设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和保护措施是否满足国家、行业部门有关技术标准;临时线路敷设、管理是否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等。
(二)严格学校电气质量管理责任。要认真排查学校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
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肃纠正和查处学校电气设施使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严查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学校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学校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学校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
(三)检查电气保护及防雷防静电措施。空气开关、漏电保护器等电气保护装置的选用、更换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产品质量标准;建筑场所防雷防静电装置设置是否符合有关规范要求,防雷防静电措施是否完好有效,接地电阻值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四)排查学校安全用电管理。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是否制定并落实,是否定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是否定期组织对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是否将安全用电列入日常防火巡查内容,及时整改电气隐患问题;电气线路使用、维护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配电室是否电气检查巡查,电气检修员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是否定期接受业务培训,是否掌握安全用电知识,是否履行本岗位消防工作职责。
五、工作措施
(一)积极推动落实电气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夯实消防安全责任,依法依规落实电气安全各环节监管职责,建立健全隐患排查信息台账,加强督导检查,确保电气安全隐患全面整改。
(二)严格电气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和培训考核。加强排查定期检查,检查持证上岗情况,核查电气相关资格证书的合法性、有效性,检查人员岗位电气安全知识掌握情况;加强对相关电气操作人员安全知识等业务培训,落实电气操作人员培训考核等。
(三)定期开展电气安全自查和检测。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将电气安全作为日常防火巡查、检查的重要内容,及时自查自改电气安全隐患;依法依规定期开展电气防火检测,检测记录由责任人或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四)广泛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利用学校黑板报、宣传橱窗、校园广播、手抄报等宣传媒介大力开展电气火灾防范宣传;要充分利用消防官方微信、微博及时向学生及教职工转发消防提示信息;重要节日、重点时段向学生及教职工发送电气火灾防范知识等消防安全提示手机短信;将电气火灾防范纳入校园消防培训内容,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制定印发电气火灾防范宣传品、宣传挂图切实普及安全防火常识。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整治目标和整治措施,确定重点问题和重点环节,组织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2、强化协作,形成合力。中心小学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安监、质监、工商、建设、工信、电力等相关部门开展整治活动。同时,积极邀请相关部门到学校指导开展整治活动。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通过各种形式对师生、家长开展电气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用电常识,宣传电气火灾事故教训,提高电
气安全意识,形成全民关注参与电气火灾防治的浓厚氛围。
4、强化考核,确保成效。中心小学要对各校电气火灾治理工作分阶段进行考核考评,并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教师安全目标责任书考核,全面推进学校电气防火安全管理水平。
5、做好材料上报工作。
镇雄县簸笠小学
2017年8月30日
簸笠小学校园电器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及开展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电器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文件议精神,规范我校电器安全管理,有效控制重大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全校师生安全,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吧奔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学校高度重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成立了学校电器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领导组,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
组长:石朝柱(簸笠小学校长)
副组长:郑雷(安全副校长)
邓定(副校长、教导主任)
成员:各班班主任、食堂从业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簸笠小学办公室,郑雷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目标
通过电器火灾防范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及其路线管道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器火灾事故发生;健全完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提高电器火灾防范水平;推动技防措施落实,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广泛普及安全用电常识,提高学生和教职工电气火灾防范意识。
三、治理时间和工作步骤
治理工作从2017年9月开始至2020年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8月31日前)。学校制定电器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积极参加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9月至10月)。
学校组织自检自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切实摸清底数,全面排查电气安全隐患,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学校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向中心小学汇报,由中心小学集中向教育局汇报。争取资金和项目支持,重点推进解决。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0月至2020年4月)。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电气管理和技术标准,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全面推进学校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中心小学组织进行检查,同时配合教育局对学校整治活动进行检查督促,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整治学校电气设施采购、建设、管理、使用、维护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问题,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四、治理重点内容
(一)电气线路选型、敷设、保护措施。电气线缆选型是否与使用场所环境条件相适应,满足国家工程建设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和保护措施是否满足国家、行业部门有关技术标准;临时线路敷设、管理是否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等。
(二)严格学校电气质量管理责任。要认真排查学校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
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肃纠正和查处学校电气设施使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严查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学校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学校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学校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
(三)检查电气保护及防雷防静电措施。空气开关、漏电保护器等电气保护装置的选用、更换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产品质量标准;建筑场所防雷防静电装置设置是否符合有关规范要求,防雷防静电措施是否完好有效,接地电阻值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四)排查学校安全用电管理。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是否制定并落实,是否定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是否定期组织对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是否将安全用电列入日常防火巡查内容,及时整改电气隐患问题;电气线路使用、维护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配电室是否电气检查巡查,电气检修员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是否定期接受业务培训,是否掌握安全用电知识,是否履行本岗位消防工作职责。
五、工作措施
(一)积极推动落实电气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夯实消防安全责任,依法依规落实电气安全各环节监管职责,建立健全隐患排查信息台账,加强督导检查,确保电气安全隐患全面整改。
(二)严格电气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和培训考核。加强排查定期检查,检查持证上岗情况,核查电气相关资格证书的合法性、有效性,检查人员岗位电气安全知识掌握情况;加强对相关电气操作人员安全知识等业务培训,落实电气操作人员培训考核等。
(三)定期开展电气安全自查和检测。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将电气安全作为日常防火巡查、检查的重要内容,及时自查自改电气安全隐患;依法依规定期开展电气防火检测,检测记录由责任人或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四)广泛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利用学校黑板报、宣传橱窗、校园广播、手抄报等宣传媒介大力开展电气火灾防范宣传;要充分利用消防官方微信、微博及时向学生及教职工转发消防提示信息;重要节日、重点时段向学生及教职工发送电气火灾防范知识等消防安全提示手机短信;将电气火灾防范纳入校园消防培训内容,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制定印发电气火灾防范宣传品、宣传挂图切实普及安全防火常识。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整治目标和整治措施,确定重点问题和重点环节,组织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2、强化协作,形成合力。中心小学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安监、质监、工商、建设、工信、电力等相关部门开展整治活动。同时,积极邀请相关部门到学校指导开展整治活动。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通过各种形式对师生、家长开展电气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用电常识,宣传电气火灾事故教训,提高电
气安全意识,形成全民关注参与电气火灾防治的浓厚氛围。
4、强化考核,确保成效。中心小学要对各校电气火灾治理工作分阶段进行考核考评,并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教师安全目标责任书考核,全面推进学校电气防火安全管理水平。
5、做好材料上报工作。
镇雄县簸笠小学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