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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有一天晚上 梦一场
你白发苍苍 说带我流浪
我还是没犹豫 就随你去天堂
不管能怎样 我能陪你到天亮
——薛之谦《你还要我怎样》
「 嗨,你好,我是萱大树。」
每晚,跟你说晚安
文、萱草
记得我09年的时候写过一篇书评。
那篇书评是发在《张爱玲文集》下的,文章题目叫做《因为一个人,爱恨一座城》。
那个时候我刚读大三,当时的男友是高我一级的学长,然后那年夏天他毕业了,再然后,渐渐的失去了联系。
当时的我还挺幼稚,一心以为他就是在忙新工作,所以联络的时间变少了,在为数不多他打给我的电话里能听得出来他的憔悴,我心疼不已,自作主张的买了去他那个城市的火车硬座,坐了二十多个小时的火车,腿肿的不得了,但还是心心念念着他,一个人倔强的拖着行李从火车站挤公交到了他所在的地方。
是的,他没有来接我。
然后在他工作的地方,终于找到了他。
在看到我出现在他面前的那一秒,他傻掉了。
空气凝固了几秒之后,他问,“你真来了啊?”
我倔强的说,“是啊,你以为呢?”
我问,“为什么你没有来接我?”
他说,“哦,我还以为你只是说说。”
我说,“我到底会不会来,说的是玩笑还是真话,你应该知道的啊。”
然后,他就沉默了。
然后那个时候,我就知道我们回不去了。
他当时给我的一个理由是,他肯定是要回家工作了,而我还没有读完,这一年会发生什么变数谁也说不好,异地恋太累了,大家还是好聚好散吧。
我不服气,一遍遍的跟他说,“以后我可以来你的城市啊,我觉得这里也挺好的。”
想想当时的自己真是太执拗了。
用一种特别卑微的姿态,乞求着他一丝的眷恋。
当时一心只想留在他身边,而现在想来,自己都嘲笑当时自己的不堪。
他问我,“你真的适应这边的环境吗?”
我说,那当然。
然后在接下来的几天中,他帮我找了一处他朋友闲置的房屋中安顿下来,自己则继续住在公司旁,忙工作。
在他每日上班的日子里,我无聊透顶,整日宅着看剧发呆。
每天中午的餐食是个大问题,我小心翼翼的围着街区转了好几个圈,努力让自己记住回去的路,然后选一些看起来还不错的饭菜,打包带回去。
作为土生土长的北方人,那几天吃到的都是一些我不曾尝过的味道,说不上来好吃难吃,只知道,吃下它们可以让我不会饿。
就这样熬了一段时间,临近开学的日子,我便返程了。
后来和他联络的时候他又再次提起了异地这个问题。
那个时候我依然倔强的嘴硬说,“哈,我觉得饭菜很可口啊,那个城市我也能适应”。
后来,后来终于还是分手了。
09年的时候我写了那篇文章,不知道当时为何发在了一本书的书评里,明明和那本书没有一毛钱关系。
我想,可能是我潜意识里想要隐藏这段心迹。
但是就算是隐藏得这么好,不时地还是会被人看到并留言,所以每次我登陆网站的时候,偶尔会看到一两条留言提醒,告诉我我这篇文章又被人看了,被人点评了。
每一次看到这样的提醒,我都会再回想一遍那段往事,摇摇头,嘲笑自己的年轻和幼稚。
前段时间,看到有个网友评论,“快七年了,作者也该幸福了吧。”
不觉竟有种沧海桑田的感觉。
原来一晃那么多年了啊。
原来,他也并非那么难忘。
回首这段经历,最让我有感触的是自己当时的那份执拗和倔强,“这座城市我适应的很好啊,这边的饭菜很好吃啊!”
屁咧!现在再回看这句话,我真想装作不认识那时候的自己。
哪有适应的很好?我是北方人,从小怕潮怕湿,而那座城市却终日阴雨,衣服洗了怎么也晾不干,床铺摸起来都是潮潮的,身上出了很多的痒包,但我每次在他面前总是用衣物遮住,笑着说,很好。
饭菜呢,完全是另一种感官体验。有的还算可以,但是哪里有家乡菜更让人想念呢?偶尔吃一两次换换口味是好的体验,但是终日以此作食,长久以往,是真的让人吃不消。
但这些我当时都没有告诉他。
我都是嘴硬着说,很好,很好吃,很适应。
如果我们不是为了那个人,谁愿意困在一座自己陌生的城市里呢?
这个城市你一无所知,感觉四周到处充满了敌意,但你还是要抱着必去的决心欣然前往,只因为那里有他在,你觉得能呆在他身边,即使被困住,也甘之如饴。
所以每一次听到有朋友跟着老公的工作调动,搬去了他所在的城市,都特别的敬佩。
她不是有多喜欢那个城市,也不是有多喜欢当地的美食,风景看多了也只是一堆山和一片水,某一样食物尝久了也会上火也会崩溃。
她只是想要离他喜欢的人,近一点,再近一点。
没有他的城市里就算放再多烟火、绽放再多绚烂的烟花都不够浪漫,在有他的城市里,闻着他的独特气息两个人吃着粗茶淡饭、饭后看着黑不拉几的夜空也觉得感人。
这就是真心的力量,也是爱情最好的证明。
如若不是为了TA,谁会愿意枯守一座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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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晚上 梦一场
你白发苍苍 说带我流浪
我还是没犹豫 就随你去天堂
不管能怎样 我能陪你到天亮
——薛之谦《你还要我怎样》
「 嗨,你好,我是萱大树。」
每晚,跟你说晚安
文、萱草
记得我09年的时候写过一篇书评。
那篇书评是发在《张爱玲文集》下的,文章题目叫做《因为一个人,爱恨一座城》。
那个时候我刚读大三,当时的男友是高我一级的学长,然后那年夏天他毕业了,再然后,渐渐的失去了联系。
当时的我还挺幼稚,一心以为他就是在忙新工作,所以联络的时间变少了,在为数不多他打给我的电话里能听得出来他的憔悴,我心疼不已,自作主张的买了去他那个城市的火车硬座,坐了二十多个小时的火车,腿肿的不得了,但还是心心念念着他,一个人倔强的拖着行李从火车站挤公交到了他所在的地方。
是的,他没有来接我。
然后在他工作的地方,终于找到了他。
在看到我出现在他面前的那一秒,他傻掉了。
空气凝固了几秒之后,他问,“你真来了啊?”
我倔强的说,“是啊,你以为呢?”
我问,“为什么你没有来接我?”
他说,“哦,我还以为你只是说说。”
我说,“我到底会不会来,说的是玩笑还是真话,你应该知道的啊。”
然后,他就沉默了。
然后那个时候,我就知道我们回不去了。
他当时给我的一个理由是,他肯定是要回家工作了,而我还没有读完,这一年会发生什么变数谁也说不好,异地恋太累了,大家还是好聚好散吧。
我不服气,一遍遍的跟他说,“以后我可以来你的城市啊,我觉得这里也挺好的。”
想想当时的自己真是太执拗了。
用一种特别卑微的姿态,乞求着他一丝的眷恋。
当时一心只想留在他身边,而现在想来,自己都嘲笑当时自己的不堪。
他问我,“你真的适应这边的环境吗?”
我说,那当然。
然后在接下来的几天中,他帮我找了一处他朋友闲置的房屋中安顿下来,自己则继续住在公司旁,忙工作。
在他每日上班的日子里,我无聊透顶,整日宅着看剧发呆。
每天中午的餐食是个大问题,我小心翼翼的围着街区转了好几个圈,努力让自己记住回去的路,然后选一些看起来还不错的饭菜,打包带回去。
作为土生土长的北方人,那几天吃到的都是一些我不曾尝过的味道,说不上来好吃难吃,只知道,吃下它们可以让我不会饿。
就这样熬了一段时间,临近开学的日子,我便返程了。
后来和他联络的时候他又再次提起了异地这个问题。
那个时候我依然倔强的嘴硬说,“哈,我觉得饭菜很可口啊,那个城市我也能适应”。
后来,后来终于还是分手了。
09年的时候我写了那篇文章,不知道当时为何发在了一本书的书评里,明明和那本书没有一毛钱关系。
我想,可能是我潜意识里想要隐藏这段心迹。
但是就算是隐藏得这么好,不时地还是会被人看到并留言,所以每次我登陆网站的时候,偶尔会看到一两条留言提醒,告诉我我这篇文章又被人看了,被人点评了。
每一次看到这样的提醒,我都会再回想一遍那段往事,摇摇头,嘲笑自己的年轻和幼稚。
前段时间,看到有个网友评论,“快七年了,作者也该幸福了吧。”
不觉竟有种沧海桑田的感觉。
原来一晃那么多年了啊。
原来,他也并非那么难忘。
回首这段经历,最让我有感触的是自己当时的那份执拗和倔强,“这座城市我适应的很好啊,这边的饭菜很好吃啊!”
屁咧!现在再回看这句话,我真想装作不认识那时候的自己。
哪有适应的很好?我是北方人,从小怕潮怕湿,而那座城市却终日阴雨,衣服洗了怎么也晾不干,床铺摸起来都是潮潮的,身上出了很多的痒包,但我每次在他面前总是用衣物遮住,笑着说,很好。
饭菜呢,完全是另一种感官体验。有的还算可以,但是哪里有家乡菜更让人想念呢?偶尔吃一两次换换口味是好的体验,但是终日以此作食,长久以往,是真的让人吃不消。
但这些我当时都没有告诉他。
我都是嘴硬着说,很好,很好吃,很适应。
如果我们不是为了那个人,谁愿意困在一座自己陌生的城市里呢?
这个城市你一无所知,感觉四周到处充满了敌意,但你还是要抱着必去的决心欣然前往,只因为那里有他在,你觉得能呆在他身边,即使被困住,也甘之如饴。
所以每一次听到有朋友跟着老公的工作调动,搬去了他所在的城市,都特别的敬佩。
她不是有多喜欢那个城市,也不是有多喜欢当地的美食,风景看多了也只是一堆山和一片水,某一样食物尝久了也会上火也会崩溃。
她只是想要离他喜欢的人,近一点,再近一点。
没有他的城市里就算放再多烟火、绽放再多绚烂的烟花都不够浪漫,在有他的城市里,闻着他的独特气息两个人吃着粗茶淡饭、饭后看着黑不拉几的夜空也觉得感人。
这就是真心的力量,也是爱情最好的证明。
如若不是为了TA,谁会愿意枯守一座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