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昌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责 任 书
滨海经济开发区创新街东伸工程 (疏港路—海丰路)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充分发挥和调动项目经理部的积极性,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分公司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山东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建设局
工程名称:滨海经济开发区创新街东伸工程(疏港路—海丰路) 1、 工程地点:滨海创新街 2、 建筑规模:约6890米 3、 工程类别:一类 4、 取费等级:丙级
5、 工程开竣工时间:2011年06月18日至2012年01月6日。 6、 工程承包范围: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7、 工程质量等级: 二、 目标管理形式
根据《项目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规定,项目目标管理以项目经理为代表、项目部成员为责任集体,实行以 工程造价降低 为基础的成本核算考核,风险抵押,超额完成利润指标奖励、完不成利润指标罚款。
三、 目标管理工程的范围:工程承包范围 四、 项目目标管理指标:
注:利润指标可根据工程的具体测算情况任选一种 五、安全目标
达到国家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杜绝重大人员伤亡设备安全事故,轻负伤频率不得大于1.5‰,责任目标与经济目标挂钩并采取奖罚措施,完成目标对项目部奖励2000元,完不成目标对项目部进行罚款,项目经理罚1000元、安全员500元、其他相关人员200元。 六、风险抵押金
项目部在签订责任书后一个月内,向分公司缴纳风险抵押金元,由项目责任集体交纳,其中:项目经理
完成利润指标后返还,完不成利润指标时的罚款,先用风险金抵交。
七、除工程正常成本支出外,应由项目部负担的费用: 1、按集团公司规定提取的招揽工程提成及中介劳务费用。 2、按集团公司规定提取的现场管理综合奖及对本工程的奖罚款。 3、按会计制度规定提取上交的各项费用。 4、项目经理部合同违约造成的损失。 5、工程结算的费用及审计费。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除双方按集团公司《项目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外,有关具体问题约定如下:
1、分公司有权解聘经营不善、管理混乱和造成亏损的项目经理的职务。
2、分公司有权对项目部的人、材、物进行有偿调度。 3、项目部对取得的超利分成及兑现有权进行分配。
4、项目部有义务服从集团公司、分公司管理,接受集团公司、分公司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审计,接受业主和监理单位的管理和调度。 九、奖罚
1、完成各项指标,不奖不罚。
2、超额完成利润指标,按超额部分,
目部分成额的。
3、未完成利润指标,按少完成额的罚项目经理部成员(个人按交纳风险金的比数承担)。 4、利润分成与其他指标挂钩考核。 兑现额=超额利润分成*考核得分/100 十、承包兑现:
工程竣工定案后,按与建设单位最终确认的定案值,分公司于30日内提出奖罚兑现意见,报集团公司审计部审查。审计部审定意见下达后的次月起,分公司按工程款收取的比例给予项目部兑现,余额按竣工后工程款回收的比例予以兑现。(实际兑现奖金的发放和罚款按《项目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办法》执行)。 十一、其他
1、收取的优良奖、工期奖等款项合并计入总收入计算。 2、对给集团公司赢得特殊荣誉和做出特殊贡献者,分公司给予另行奖励。
3、本责任书自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公司体制有较大变化时,在不损害双方利益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责任书有关内容或解除责任。 4、未尽事宜按集团公司《项目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本责任书正本一式二份,分公司、项目部各存一份,副本
二份,分公司财务科、集团公司审计部各存一份。
十三、本责任书签证后生效,工程结算定案、审计兑现、账款两清后失效。
十四、补充条款:无。
附:《挂钩指标考核计分办法》
集团公司 负责人签字: 二零一一年六月一十八日
滨海创新街 项目部 项目经理签字:
二零一一年六月一十八日
挂钩指标考核记分办法
1、工程项目质量等级15分,达到指标得满分,达不到指标不得分。
2、竣工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10分,达到指标的满分,达不到指标不得分。
3、杜绝重大工程质量事故10分,达到指标得满分,发生事故不得分。
4、轻伤、负伤频率5分,达到指标得满分,轻负伤频率每超过千分之一扣1分。
5、杜绝重大人员伤亡、设备安全事故10分,达到指标得满分,发生死亡事故不得分,发生重伤或重大设备安全事故一人次扣5分。
6、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目标10分,达到指标得满分,达不到指标扣5分。
7、技术资料标准10分,按照技术资料的完整、齐全、准确和清晰程度酌情记分。
8、工程施工工期15分,达到指标得满分,达不到指标按每拖期一天扣0.5分,直至扣完。
9、竣工结算审定期限15分,达到指标得满分,达不到指标按每拖期一个月扣5分,直至扣完。
附:《挂钩指标考核记分表》
挂钩指标考核记分表
潍坊昌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责 任 书
滨海经济开发区创新街东伸工程 (疏港路—海丰路)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充分发挥和调动项目经理部的积极性,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分公司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山东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建设局
工程名称:滨海经济开发区创新街东伸工程(疏港路—海丰路) 1、 工程地点:滨海创新街 2、 建筑规模:约6890米 3、 工程类别:一类 4、 取费等级:丙级
5、 工程开竣工时间:2011年06月18日至2012年01月6日。 6、 工程承包范围: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7、 工程质量等级: 二、 目标管理形式
根据《项目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规定,项目目标管理以项目经理为代表、项目部成员为责任集体,实行以 工程造价降低 为基础的成本核算考核,风险抵押,超额完成利润指标奖励、完不成利润指标罚款。
三、 目标管理工程的范围:工程承包范围 四、 项目目标管理指标:
注:利润指标可根据工程的具体测算情况任选一种 五、安全目标
达到国家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杜绝重大人员伤亡设备安全事故,轻负伤频率不得大于1.5‰,责任目标与经济目标挂钩并采取奖罚措施,完成目标对项目部奖励2000元,完不成目标对项目部进行罚款,项目经理罚1000元、安全员500元、其他相关人员200元。 六、风险抵押金
项目部在签订责任书后一个月内,向分公司缴纳风险抵押金元,由项目责任集体交纳,其中:项目经理
完成利润指标后返还,完不成利润指标时的罚款,先用风险金抵交。
七、除工程正常成本支出外,应由项目部负担的费用: 1、按集团公司规定提取的招揽工程提成及中介劳务费用。 2、按集团公司规定提取的现场管理综合奖及对本工程的奖罚款。 3、按会计制度规定提取上交的各项费用。 4、项目经理部合同违约造成的损失。 5、工程结算的费用及审计费。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除双方按集团公司《项目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外,有关具体问题约定如下:
1、分公司有权解聘经营不善、管理混乱和造成亏损的项目经理的职务。
2、分公司有权对项目部的人、材、物进行有偿调度。 3、项目部对取得的超利分成及兑现有权进行分配。
4、项目部有义务服从集团公司、分公司管理,接受集团公司、分公司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审计,接受业主和监理单位的管理和调度。 九、奖罚
1、完成各项指标,不奖不罚。
2、超额完成利润指标,按超额部分,
目部分成额的。
3、未完成利润指标,按少完成额的罚项目经理部成员(个人按交纳风险金的比数承担)。 4、利润分成与其他指标挂钩考核。 兑现额=超额利润分成*考核得分/100 十、承包兑现:
工程竣工定案后,按与建设单位最终确认的定案值,分公司于30日内提出奖罚兑现意见,报集团公司审计部审查。审计部审定意见下达后的次月起,分公司按工程款收取的比例给予项目部兑现,余额按竣工后工程款回收的比例予以兑现。(实际兑现奖金的发放和罚款按《项目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办法》执行)。 十一、其他
1、收取的优良奖、工期奖等款项合并计入总收入计算。 2、对给集团公司赢得特殊荣誉和做出特殊贡献者,分公司给予另行奖励。
3、本责任书自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公司体制有较大变化时,在不损害双方利益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责任书有关内容或解除责任。 4、未尽事宜按集团公司《项目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本责任书正本一式二份,分公司、项目部各存一份,副本
二份,分公司财务科、集团公司审计部各存一份。
十三、本责任书签证后生效,工程结算定案、审计兑现、账款两清后失效。
十四、补充条款:无。
附:《挂钩指标考核计分办法》
集团公司 负责人签字: 二零一一年六月一十八日
滨海创新街 项目部 项目经理签字:
二零一一年六月一十八日
挂钩指标考核记分办法
1、工程项目质量等级15分,达到指标得满分,达不到指标不得分。
2、竣工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10分,达到指标的满分,达不到指标不得分。
3、杜绝重大工程质量事故10分,达到指标得满分,发生事故不得分。
4、轻伤、负伤频率5分,达到指标得满分,轻负伤频率每超过千分之一扣1分。
5、杜绝重大人员伤亡、设备安全事故10分,达到指标得满分,发生死亡事故不得分,发生重伤或重大设备安全事故一人次扣5分。
6、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目标10分,达到指标得满分,达不到指标扣5分。
7、技术资料标准10分,按照技术资料的完整、齐全、准确和清晰程度酌情记分。
8、工程施工工期15分,达到指标得满分,达不到指标按每拖期一天扣0.5分,直至扣完。
9、竣工结算审定期限15分,达到指标得满分,达不到指标按每拖期一个月扣5分,直至扣完。
附:《挂钩指标考核记分表》
挂钩指标考核记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