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闭幕的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 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作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构建和谐社会,因其得民心、顺民意、合国情,是党求,会给中国百姓带来实惠和福音,受到了全党上下和全国人民的热烈拥护。
值得特别关注的是,由于《决定》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且改革发展处在关键时期由中央全会作出的。因此,被理论界称之为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境界”,同样,也开辟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境界。
我认为,正确理解这种新境界,对于准确把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其三,这种新境界,新就新在构建和谐社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新理念。“和谐社会”理念,发端于2002年十六大报告中的“社会更加和谐”等间接表述,在2004年四中全会关于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被首次完整提出,目前,“和谐”理念已渗透到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层面。在六中全会上,和谐社会是一个主要议题,社会问题作为主要议题提交中国执政党中央全会专门讨论,这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尚属首次。在和谐理念的指引下,中国经济社会正发生着一系列变化。表现在,告别“gdp崇拜”:单纯的经济增速并非真正发展 ;遏制工业消耗信马由缰:节能、环保成调控“阀门” ;“拐点”效应日趋明显:新农村建设注重“实惠”;就业是民生之本:社会网络全力铺就;关注幸福指数、提升生活质量,“幸福”与“和谐”更加量化。因此,被理论届誉为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核心价值理念。 其四,这种新境界,新就新在构建和谐社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拓了新思路。中共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从三中全会到六中全会议题的变化,在记录下中国新时期重要发展节点的同时,也折射出中共治国思路之变。2004年四中全会上,中共首次把增强执政能力作为主要议题,提出中共全党必须深刻汲取世界上一些执政党兴衰成败的经验教训,更加自觉地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始终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媒体评论认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执政的“亲民”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赢得了来自海内外广泛称颂。2005年五中全会按照十六大对本世纪头二十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部署,在提出了“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的同时,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升为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 “十一五”期间,中国经济无论是总量还是质量的变化,都将对世界经济产生新的、震撼性的影响。这次六中全会通过的《决定》确定的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九大”阶段性目标和主要任务,勾画出了和谐社会走向,是贯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随着这一课题的不断深入和破解,必将促进全面小康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 其五,这种新境界,新就新在构建和谐社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强化了新举措。这些举措包括: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坚持“六个原则:”即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完善“六个制度”即: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法律制度、司法体制机制、公共财政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做好“九项工作”即:坚持协调发展、加强社会事业建设,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强医疗卫生服务,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强环境治理保护。这些新举措,对于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推动全面小康社会发展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实践意义。
刚刚闭幕的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 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作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构建和谐社会,因其得民心、顺民意、合国情,是党求,会给中国百姓带来实惠和福音,受到了全党上下和全国人民的热烈拥护。
值得特别关注的是,由于《决定》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且改革发展处在关键时期由中央全会作出的。因此,被理论界称之为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境界”,同样,也开辟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境界。
我认为,正确理解这种新境界,对于准确把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其三,这种新境界,新就新在构建和谐社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新理念。“和谐社会”理念,发端于2002年十六大报告中的“社会更加和谐”等间接表述,在2004年四中全会关于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被首次完整提出,目前,“和谐”理念已渗透到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层面。在六中全会上,和谐社会是一个主要议题,社会问题作为主要议题提交中国执政党中央全会专门讨论,这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尚属首次。在和谐理念的指引下,中国经济社会正发生着一系列变化。表现在,告别“gdp崇拜”:单纯的经济增速并非真正发展 ;遏制工业消耗信马由缰:节能、环保成调控“阀门” ;“拐点”效应日趋明显:新农村建设注重“实惠”;就业是民生之本:社会网络全力铺就;关注幸福指数、提升生活质量,“幸福”与“和谐”更加量化。因此,被理论届誉为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核心价值理念。 其四,这种新境界,新就新在构建和谐社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拓了新思路。中共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从三中全会到六中全会议题的变化,在记录下中国新时期重要发展节点的同时,也折射出中共治国思路之变。2004年四中全会上,中共首次把增强执政能力作为主要议题,提出中共全党必须深刻汲取世界上一些执政党兴衰成败的经验教训,更加自觉地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始终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媒体评论认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执政的“亲民”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赢得了来自海内外广泛称颂。2005年五中全会按照十六大对本世纪头二十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部署,在提出了“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的同时,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升为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 “十一五”期间,中国经济无论是总量还是质量的变化,都将对世界经济产生新的、震撼性的影响。这次六中全会通过的《决定》确定的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九大”阶段性目标和主要任务,勾画出了和谐社会走向,是贯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随着这一课题的不断深入和破解,必将促进全面小康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 其五,这种新境界,新就新在构建和谐社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强化了新举措。这些举措包括: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坚持“六个原则:”即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完善“六个制度”即: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法律制度、司法体制机制、公共财政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做好“九项工作”即:坚持协调发展、加强社会事业建设,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强医疗卫生服务,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强环境治理保护。这些新举措,对于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推动全面小康社会发展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