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款保函
乙方: 南京天加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19号 我行: 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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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甲方):沈阳华锐世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甲方与乙方于2011年 月 日签订合同约定由甲方委托乙方执行沈阳华府新天地项目空调末端设备供货及指导安装,并约定由双方签订正式合同(以后简称为
鉴于甲方对乙方的委托,乙方与担保人谨此向甲方作如下的保证: 1.乙方会正确地履行和遵守合同中根据其真正目的、意图和含义需由乙方履行和遵守的条件和规定。
2.如果乙方违约时(由甲方所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纸质原件及本保函正本原件作为乙方违约之充分证据)及甲方索取赔偿时,担保人应就此向甲方承担因违约之相关连带责任,担保人须于收到该书面索赔通知纸质原件及本保函正本原件时向甲方赔偿因此而蒙受的损失,并不能要求其它证据证明乙方是否违约或索偿金额是否恰当。直至累计赔偿额达到人民币 元整后,此履约保证书的责任才可解除。
3.甲方无须对乙方提出诉讼或采取任何法律上之行动或得到法庭之裁定或判决,便可执行于此履约保证书之权利。
4. 甲方与乙方双方同意对合同条件的更改,或工程的范围或性质的更改,和甲方按合同所宽限的时间,或甲方对合同有关事物的任何忍让皆不会减轻或免除担保人的责任。
5.当设备到达工地及索偿(如有)获得解决时,最迟不超过 年 月 日止失效,此履约保证书的责任才告终止。
6.此履约保证书对乙方及担保人双方本身、其继任人及受让人均共同和分别地有不可撤销的约束力。
未经我行书面同意,本保函不可转让,我行对除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与担保人于 年 月 日盖章/签署: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署 姓名 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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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乙方违约时(由甲方所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纸质原件及本保函正本原件作为乙方违约之充分证据)及甲方索取赔偿时,担保人应就此向甲方承担因违约之相关连带责任,担保人须于收到该书面索赔通知纸质原件及本保函正本原件时向甲方赔偿因此而蒙受的损失,并不能要求其它证据证明乙方是否违约或索偿金额是否恰当。直至累计赔偿额达到人民币 元整后,此履约保证书的责任才可解除。
3.甲方无须对乙方提出诉讼或采取任何法律上之行动或得到法庭之裁定或判决,便可执行于此履约保证书之权利。
4. 甲方与乙方双方同意对合同条件的更改,或工程的范围或性质的更改,和甲方按合同所宽限的时间,或甲方对合同有关事物的任何忍让皆不会减轻或免除担保人的责任解除。
5.当工程竣工证书最终签发及索偿(如有)获得解决时,最迟不超过 年 月 日止失效,此履约保证书的责任才告终止。
6.此履约保证书对乙方及担保人双方本身、其继任人及受让人均共同和分别地有不可撤销的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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