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开展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年是全国第六个五年普法的启动之年,为进一步增强农民工的法制观念,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春节期间社会稳定,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于春节期间集中开展以服务农民工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年1月25日至3月1日。
二、活动主题“关爱农民工,普法先行动”。
三、活动内容(一)大力宣传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结合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非法中介机构欺诈农民工和安全生产事故等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着力提高农民工的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引导企业和中介机构自觉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大力宣传有关理性维权的法律法规。结合无序维权、暴力维权、群体性事件等扰乱社会秩序的问题,着力宣传司法、信访、劳动仲裁、“大调解”等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权渠道,引导农民工有序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三)大力宣传有关打击犯罪的法律法规。结合盗窃、“双抢”(抢夺和抢劫)等侵害公民财产、人身权利的问题,广泛宣传有关犯罪和惩罚的法律法规和执法部门打击犯罪的措施和
案例,不断增强广大农民工自觉遵守法律的意识。
四、活动安排
1、县法治办联合县禁毒委、县公安局(含交警大队)、县安监局、县信访局、县卫生局、县国土局、县劳动局、县水利局、县文教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民政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城管办、县计生委、烟草专卖局、县司法局等相关单位在县城内针对农民工开展依法维权渠道、突发事件应对、道路交通法规、劳动保障、食品卫生、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管理等方面的一至两场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培育广大农民工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和理性维权的良好习惯,努力维护春节期间安定祥和的社会局面。
2、县法治办联合交通局、交警队组织四川蜀江律师事务所、四川共法律师事务所、达州正大司法鉴定所、县法律援助中心、县公证处、讲治司法所、宝石司法所等人员到开江县汽车站开展安全运输、合法维权等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
3、工商、安监、公安、劳动、人口计生等职能部门要结合执法检查深入到农民工集中居住地和企业针对农民工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矛盾排查化解、就业指导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4、县城内各商家、酒店、橄榄广场电子屏幕要发布春节法制宣传标语。
5、移动、电信、联通公司向全县手机用户发布春节法制宣传短信。
6、春节前后,各乡镇要围绕“关爱农民工,普法先行动”主题,制定活动方案,落实具体措施,在农民工集中的居住点、企业、集贸市场,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法制宣传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将本次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三项重点工作和维护春节前后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和抓手,认真策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活动有声势、有特色、有实效。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要从农民工法律意识的薄弱环节和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现实问题出发,精心策划宣传内容;要从农民工及其群体的知识结构和接受程度的实际出发,恰当选择宣传形式;要抓住农民工返乡和返城的出行高峰契机,开展有特色、有影响的活动。
(三)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积极调动、整合各专业部门和广大志愿者等社会资源,集中优势力量,广泛开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形成宣传合力,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将春节期间开展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情况,于3月10日前反馈给县法治办。
联系电话邮箱:1年一月十九日
春节期间开展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年是全国第六个五年普法的启动之年,为进一步增强农民工的法制观念,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春节期间社会稳定,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于春节期间集中开展以服务农民工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年1月25日至3月1日。
二、活动主题“关爱农民工,普法先行动”。
三、活动内容(一)大力宣传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结合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非法中介机构欺诈农民工和安全生产事故等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着力提高农民工的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引导企业和中介机构自觉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大力宣传有关理性维权的法律法规。结合无序维权、暴力维权、群体性事件等扰乱社会秩序的问题,着力宣传司法、信访、劳动仲裁、“大调解”等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权渠道,引导农民工有序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三)大力宣传有关打击犯罪的法律法规。结合盗窃、“双抢”(抢夺和抢劫)等侵害公民财产、人身权利的问题,广泛宣传有关犯罪和惩罚的法律法规和执法部门打击犯罪的措施和
案例,不断增强广大农民工自觉遵守法律的意识。
四、活动安排
1、县法治办联合县禁毒委、县公安局(含交警大队)、县安监局、县信访局、县卫生局、县国土局、县劳动局、县水利局、县文教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民政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城管办、县计生委、烟草专卖局、县司法局等相关单位在县城内针对农民工开展依法维权渠道、突发事件应对、道路交通法规、劳动保障、食品卫生、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管理等方面的一至两场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培育广大农民工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和理性维权的良好习惯,努力维护春节期间安定祥和的社会局面。
2、县法治办联合交通局、交警队组织四川蜀江律师事务所、四川共法律师事务所、达州正大司法鉴定所、县法律援助中心、县公证处、讲治司法所、宝石司法所等人员到开江县汽车站开展安全运输、合法维权等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
3、工商、安监、公安、劳动、人口计生等职能部门要结合执法检查深入到农民工集中居住地和企业针对农民工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矛盾排查化解、就业指导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4、县城内各商家、酒店、橄榄广场电子屏幕要发布春节法制宣传标语。
5、移动、电信、联通公司向全县手机用户发布春节法制宣传短信。
6、春节前后,各乡镇要围绕“关爱农民工,普法先行动”主题,制定活动方案,落实具体措施,在农民工集中的居住点、企业、集贸市场,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法制宣传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将本次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三项重点工作和维护春节前后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和抓手,认真策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活动有声势、有特色、有实效。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要从农民工法律意识的薄弱环节和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现实问题出发,精心策划宣传内容;要从农民工及其群体的知识结构和接受程度的实际出发,恰当选择宣传形式;要抓住农民工返乡和返城的出行高峰契机,开展有特色、有影响的活动。
(三)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积极调动、整合各专业部门和广大志愿者等社会资源,集中优势力量,广泛开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形成宣传合力,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将春节期间开展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情况,于3月10日前反馈给县法治办。
联系电话邮箱:1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