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先秦时代的中和美
以“中和”作为审美标准,是中国美学一个十分重要的命题。它滥觞于先秦时代而影响波及中华民族数千年的文明史。因此,对这一美学现象客观地进行考察、分析和研究,做出马克思主义的实事求是的解释和评价,是我国美学领域一项极有意义的论题。
本文拟溯源追本,探讨一下先秦时代的中和美思想。
一、何谓中和美
何谓中和美?中和美思想起于孔门。关于中和美,先秦时代没有专门著作和专题论述,自然也没有这个专门概念。但关于它的论述,大量地散见于人们对艺术文学、人体、道德和政治经济生活领域的美学评价之中。“中和美”这个概念,就是后人从先秦时代遗留下来的材料中概括出来的。 《论语·尧曰》云:“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厥中。”刘宝楠《论语正义》注:“执中者,谓执中道用之。”
《论语·八佾》云:“《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孔安国《论语集解》注:“乐不至淫,哀不至伤,言其和也。”朱熹《论语集注》又解道:“淫者,乐之过而失其正者也,伤者,哀之过而害于乐者也。”
《论语·为政》云:“诗三百,一言一蔽之曰:思无邪。”张戒《岁寒堂诗话》解释道:“孔子删诗,取其思无邪而已。自建安七子、六朝、有唐及近世诸人,思无邪者,惟陶渊明、杜子美耳,余皆不免落邪思也。”
《礼记·经解》云:“温柔敦厚,诗教也。”孔颖达疏为:“温谓颜色温润,柔谓情性和柔。诗依违讽谏,不切指事情,故云温柔敦厚,是诗教也。”《礼记·经解》又云:“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而不愚,则深于诗者也。”孔颖达疏曰:“此一诗以诗化民,虽用敦厚,能以义节之,欲使民能敦厚而不至于愚,则是在上深达于诗之义理,能以诗教民也,故云深于诗者。”“若以诗之美、刺、讽、谕以教人,是诗教也。”
《礼记·中庸》云:“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
以上《论语》和《礼记》中所录,是有关中和美最早最典型的记载。参照刘宝楠等历代儒学大师的注琉,可以将中和美的内容归纳为如下几点:
(一)所谓“中和”的“中”,就是适中、有分寸感。“允执厥中,就是公允地把握尺度,不偏不倚。
(二)所谓“和”,就是和谐顺畅,亦即孔安国所说“乐不至淫,哀不至伤。”(三)所谓“中和美”,核心自然也就是“适中和谐”。(四)在艺术文学中,人们可以美、刺、讽、谕,但必须做到“思无邪”和“温柔敦厚”,也就是要掌握分寸,恰到好处。据张戒个人看法,自建安来,只有陶潜、杜甫深得“思无邪”的三昧。而据孔颖达的看法,诗既要“讽谏”,又不能具体“指切事情”,方称温柔敦厚。要做到“温柔敦厚而不愚”更不容易,必须使民“敦厚”的同时,又能“以义节之”。否则,敦厚自然敦厚了,但容易失之“愚”,不能称为“深于诗者。”(五)喜怒哀乐之情倘形于外,表现在文艺作品中,必须得“中节”、有节制,不能超过限度。倘超过,就会丧失中和之旨,不能产生艺术美感。
综上所述,可以发现中和美实际上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方面要求艺术文学有劝善惩恶的美、刺、
讽、谕作用,另一方面又要求掌握分寸和尺度,把感情控制在适中和谐的程度,含蓄委婉,发而为中正平和冲淡之辞,收到“温柔敦厚”和“思无邪”的效果。把它归结到美学上,中和美就是一种以“中和”为标准的审美观念。它要求的是,处于互相矛盾着的对立面的中间状态的谐调美。 用马克思主义观点细加考察,我国先秦时代的中和美是暗合艺术美学原理的。列宁读黑格尔《逻辑学》所作的笔记中说:“事物(现象等等)是对立面的总和与统一。”【1】又说:“可以把辩证法简要地确定为关于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这样就会抓住辩证法的核心。”【2】中和美观念中关于“允执厥中”、“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观点,就是从“对立面的统一”这一矛盾着的两方面的同一性上着眼,基本上体现了艺术的辩证法。
二、中和美在各个领域的表现
从孔门产生的中和美思想,逐渐取代当时同属“显学”的墨、道两家的美学思想而占据了主导地位。因为墨家虽然承认美和艺术能引起人的美感,但又认为美和艺术的存在不中“万民之利”,提出否定美和艺术的“非乐”口号。道家走得更远,从相对主义出发,否认美和艺术的积极作用,要求从根本上消灭人的审美意识和能力,否认美丑的客观存在。在奴隶制正在崩溃而尚未彻底崩溃的春秋战国时代,虽然这两家的观点对剥削者的骄奢淫逸是一种抗议,但这种反美学的理论有极大的片面性。唯有孔门的中和美思想,既不否认美和艺术应该存在,又认为美和艺术应该以适中和谐、含蓄委婉的中和形式出现,发挥美、刺、讽、谕的作用。这种美学观念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大众的思想,因此它慢慢地渗透了中华民族审美意识的各个领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一)中和美在艺术领域的表现
中和美作为一种审美标准,主要表现在这个领域。《左传》成公十四年载:“《春秋》之称: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汙,惩恶而劝善。非圣人谁能修之?”这就是说,孔子修(编撰)的《春秋》,是中和美的典范。因为它内容上有惩恶劝善作用,表现形式上却适中和谐,含蓄委婉,“微言大义”尽在言外,没有激烈偏颇之辞。
再如《诗经·周南·关雎》写一个男子因看见洲诸上一对雎鸠,而联想到淑女是君子的好配偶,又写了该男子追求女子未达目的的苦闷,和想象自己求得女子后的美满生活。感情固然强烈,然表达得婉转含蓄,不着痕迹。全诗风格庄重沉稳,并不失于猥亵轻挑,这就是体现了中和美标准的“乐而不淫”的作品。《诗经·小雅·北山》写上层统治者残酷役使小臣的劳苦不均情况,但小臣并无怨谤仇恨之言,至多表达了父母无人照看的悲哀,体现了“哀”而“不怒”的中和标准,也被目为中和美的典范。正因为这类作品既有美、刺、讽、谕作用,言辞上又含蓄深沉,秀丽婉转,感情强烈又不失直抒胸臆,具有对立统一的谐调美,具备中和气象,孔子把它们的特点概括为“温柔敦厚”和“思无邪”。也正因为这类具有中和美的作品占《诗经》的大多数,组成了它的脊梁,孔子才把它作为学生的教科书。
如果再联系音乐来看,中和美的表现就更清楚了。《论语·述而》载:“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论语·八佾》又载:“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孔子说自己聆听一次《韶》乐,可以“三月不知肉味”,而聆听《武》乐却只觉得“尽美”并不感到“尽善”。什么原因呢?就是因为前者内容是禅让(尧禅
位于舜)的,形式上雄浑庄雅又肃穆平和,入耳适中和谐,符合中和美。后者内容是武王伐纣,主题激进,形式上又铿锵雄壮有余而温良恭敬不足,缺乏含蓄微婉一面,中和气象不够。“尽善尽美”的音乐必须具备中和美,可见一斑矣。
归纳之,艺术领域的中和美就是既要美刺讽谕,但又不能直言出口,超过限度,而应该委婉含蓄来表达,使之在分寸感上,既不失于“过”,又不失于“不及”,适中和谐,具有对立统一至恰到好处之美。
必须指出,艺术领域的中和美始终没有脱离儒家思想范畴。作品思想内容要美、刺、讽、谕,作家思想就必须合于“礼”,否则便会失掉温柔敦厚。合“礼”,便有钳制人思想的用意。这里,中和美很自然地和儒家的道德观念联系起来。思想要有寄托,表现要含蓄委婉,就必须运用比兴手法,使人在吟诵之中,体会出温柔之味。这里,中和美又与《诗》的“六义”联系起来。所谓“比兴”,郑玄注的《周礼》说得好:“比,见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类以言之。兴,见今之美,嫌于媚谀,取善事以喻劝之。”“取比类以言之”和“取善事以喻劝之”,都指的是委婉含蓄,徐徐道来。
(二)中和美在人体美领域的表现
前面说过,中和美虽然起于孔门,但它在与其他各家审美观点的比较和选择中逐渐发展成为一种近乎全民族的审美观。这种审美观表现在人体美须域,主要是对女子状貌的审美。先秦时代虽因地域不同也有不同的审美标准。如陈国以“肥硕胖大”为美。“有美一人,硕大且卷。”【3】衞国以“颀长白润”为美。“硕人其颀„„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4】
但是,陈、衞都是当时小国,相当于今天一个县。其地域偏狭,灭亡较早,不足以代表整个民族和先秦时代。我们应该是以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存在时间较长的秦、楚等大国为例。秦国雄心勃勃、连年征战,加之国内民风淳厚,对人体的审美没有留下多少资料。另一个几乎占据整个南中国的楚国却有为数不多但很能说明问题的资料。
宋玉《登徒子好色赋》云:
天下之佳人莫若楚国,楚国之丽者莫若臣里,臣里之美者莫若臣东家之子。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嫣然一笑,惑阳城,迷下蔡。【5】
天下最美的姑娘——“东家之子”——美在什么地方呢?宋玉认为,她主要美在适中和谐:既不高,也不矮,既不红,亦不白;身材高矮合度,肤色红白相间,十分符合对立统一的谐调美,具备中和气象。
这是先秦时代把中和美标准应用于人体领域的典型例子,影响极为深远。
汉魏时代,曹植赋予自己心目中最美丽的洛神形象也不过用符合中和美标准的“秾纤得衷,修短合度”【6】八个字来描写。
无独有偶,中和美应用于人体,与西方美学家关于“美是一种恰到好处的协调和适中”的认识也是相通的。歌德曾把美与人类的自然规定性放在一起加以考察,说:“例如达到结婚年龄的姑娘,她的自然规定性是孕育孩子和给孩子哺乳,如果骨盆不够宽大,胸脯不够丰满,她就不会显得美。但是骨盆太宽大,胸脯太丰满,也还是不美,因为,超过了符合目的的要求。”【7】中国先秦时代的宋玉和德国狂飙突进时代的歌德,虽然时代、民族与地域不同,看法却惊人相似。可见中和美确实暗合辩证美学原理,客观上反映出一种人类对美的规律的共同认识。
(三)中和美在道德生活领域的表现
中和美进入这一领域,表现为两种不同的途径。
第一,以音乐为中介进入道德领域。《尚书。虞书·舜典》载:“帝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粟,刚而无虐,简而无傲。”不难看出:(1)舜命夔作乐,教儿子达到最高的道德境界,实际上就是“直宽”与“温栗”并存,“刚简”和“无虐”“无傲”兼备这种具有对立统一的谐调美的中和境界。(2)这个境界是通过音乐来实现的。
第二,以“比德”方式进入道德领域。所谓“比德”,就是用某些具有中和美特征的自然事物来比喻人的品德。《荀子·德行》说:“夫玉者,君子比德焉。温润而泽,仁也,栗而理,知也;坚刚而不屈,义也;廉而不秽,行也;折而不挠,勇也;瑕适互见,情也;扣之,其声清扬而远闻,其止辍然,辞也。故虽有珉之雕雕,不若玉之章章。”虽然荀子硬把“仁义”等儒家信条附会于玉身上,但是从中也能看出之所以要以玉比德,还是因为玉兼有“栗而理”、“廉而不秽”、“瑕适互见”的中和美品质。
《荀子·不苟》说得更明确:“君子宽而不慢,廉而不刿,辩而不争,察而不激,寡立而不胜,坚强而不暴,柔从而不流,恭敬谨慎而容,夫是之谓至文。《诗》曰:温温恭人,惟德之甚。此之谓也。”这里,以连词“而”连接的前后两项也是互相对立的。荀子认为,如此,君子才能够把这对立的两项中和起来,统一起来,在其间掌握恰到好处的分寸,构成一种谐调美。这样就能达到最高的道德境界,即“至文”。
中和美进入道德生活领域,带来两种情况:一是人们自觉按中和标准颐养情性,形成更完美的观念。二是以中和为美的观念愈完善,对生活的反作用也就愈大,促使人们在约束自己道德的同时,也用它评判其他审美客体。这样由此及彼又由彼及此,由表及里又由里及表地反复多次,中和美便深深地扎根于中国人的社会生活之中。
(四)中和美在政治经济生活领域的表现
《乐记·乐本》载:“情发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很清楚,先秦人认为从“声音”可以推断某个国家政治经济状况是否完美。这一点基本符合唯物主义反映论的认识论。因为所谓“声音”,包括音乐曲谱和歌辞两部分。这两部分分别属于艺术和文学的范畴。它们是一定的社会生活的反映。所以,通过透视“声音”是可以推断出彼时彼地的致治经济概况的。先秦人们常用此法。
一个国家政治经济状况好不好,就看这个国家的“声音”好不好。评判“声音”好不好的标准,前文已经说过,就看它是否其备中和美。中和美就这样进人政治经济生活领域。先秦典籍中这类例子很多,比较典型的就是《左传》襄公二十九年所载季札观乐。季札所说的郑国“民弗堪也”,陈国“其能久乎”这些结论,就是从其“声音”是否具备中和美推断出的。当季札听到《颂》时,由衷地赞叹:
至矣哉!直而不倨,曲而不屈,迩而不偪,远而不携,迂而不淫,复而不厌,哀而不愁,乐而不荒,用而不匮,广而不宣,施而不费,取而不贪,处而不底,行而不流,五声和,八风平,节有度,守有序,盛德之所同也。
季札从“声音”中听出,西周的政治经济状况好到极点了。这段评语渗透了儒家的中和美思想。为什么是“至矣哉”呢?就因为它体现了对立统一的谐调美。虽“直”却“不据”,虽“乐”但“不荒”,虽“取”但“不贪”,适中和谐,不走极端,在对立的两项之间合适地掌握住了分尺。这样既剥削压迫人民,然又不使人民痛苦到无法生活的政治经济状况,当然是儒家梦寐以求的盛世。
通过以上几个领域的探讨,可以看出,起于孔门的以“中和”为美的思想,已比较深地植根于我们民族的思想意识中了。
三、中和美产生发展的因素及其意义
按照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来考察,毫无疑问,中和美思想和其他社会意识一样,产生于先秦时代的社会实践。但是,中和美的产生,又有它特有的土壤和气候。我觉得,应该注意以下几个因素:
(一)实用主义和功利主义因素
朱光潜先生认为:“美是事物的常态,丑是事物的变态。„„常态所以使人觉得美,与实用观点有关。”【8】这话很有道理。中和美的产生与实用观点有密切关系。实用观点是人类生活的最基本观点。比如,筷子是吃饭用的。只要它长短合宜,粗细适中,就具有筷子的“常态”,含有
朴实的中和美。假如它走向极端,粗长得像两棵大树,或细短得象一双绣花针,即使它镂彩描金,谁也不会再认为它还有筷子美。因为它丧失了筷子的常态,丧失了“长短”、“粗细”适中和谐这一对立统一到一定分寸的中和标准,因而也丧失了“吃饭工具这一实用价值。表现在艺术文李中也是这样。诗必须有美刺讽谕作用,但又必领含蓄委婉地表达,这就是艺术文学的常态。倘直言出口,就会变成标语口号,丧失“常态”。徜情感太露,又会起不到实用作用。汉人班固批评屈原就是从后面这一点出发的。他认为屈原虽有一腔爱国热忱,但情感太烈,“露才扬己”,丧失温柔敦厚之旨,没有中和美。不但于楚国无补,相反自身殒命。就其为人,失之为愚,就其效果,毫无实用性。【9】当然班固批评本身可能已失于偏颇,但从这评价中,能看到中和美与实用观点的联系。
中和美思想与功利主义也有密切关系,因为我国第一个文化高潮出现在奴隶社会崩溃,封建社会正在孕育和产生的春秋战国时期,不像西方是出现在奴隶制繁荣的雅典奴隶制民主时期。这个时期激烈的阶级斗争这种社会存在,给当时美学思想打下了沉重的功利主义烙印,中和美自然也不例外。中和美强调含蓄委婉,强调对立统一的和谐和恰到好处的分寸,从来也没有放弃对于思想内容上的美、刺、讽、谕作用,相反,它强调这些正是为了更好地为内容服务。正因为中和美既谈美,又讲究实用和功利,它才比较迅速地发展起来。
(二)按照“美的规律”生产的因素
《左传》昭公二十年记载了齐侯与晏子的一段对话。齐侯问道:“和与同异乎?”晏子对日:“异。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火单)之以薪。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泄其过。君子食之,以平其心。”又说:“声亦如味。清浊,小大,短长,疾徐,哀乐,则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济也。君子听之,以平其心,心平德和。”先秦人在长期的社会生活实践中,发现事物只有“济其不及,以泄其过”,平衡在互相对立的两项之间最中间状态时,它最和谐适中,也最实用,有一种质朴的美,可以产生“平心”和使“心平德和”的作用。此时,人的感性认识就会上升到理性高度,总结出中和美规律。这个规律一旦形成,就会反作用于社会实践。马克思说:“艺术等等,不过是生产的一些特殊的形态,并且也受生产的普遍规律支配。”
【10】社会实践按中和美规律要求,艺术文学也一样。论文出处(作者):admin
(三)哲学上的阴阳五行调和论及中庸思想影响的因素
《国语·郑语》说:“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是以和五味以调口,刚四支以卫体,和六律以聪耳。”《吕氏春秋·仲夏纪》载:“昔古朱襄氏之治天下也,多风而阳气畜积,万物皆散,果实不成,故士达作为五弦瑟,以来阴气,以定群生。”又载:“昔陶唐氏之始,阴多滞伏而湛积,水道壅塞,不行其原,民气郁阏而滞著,筋骨瑟缩不达,故作为舞以宣导之。”
这些记载说明,先秦时代人们很迷信“调和”思想,认为“土、金、木、水、火”五行调和可以“成百物”,“阴阳”调和可以“定群生”。这种哲学上的“调和”思想对于美学上“中和”思想的形成,无疑有很大影响。
《礼记·中庸》说:“舜其大知也舆!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执而用中,舜所受尧之道也。用中即中庸,故庸训用也。中庸之义,自尧发之,其后贤圣论政治学术,咸本此矣。”可见中庸思想也是将对立的两项折和,“执而用中”,与中和美思想核心基本吻合。是否可以说,中和美与中庸之道,是一个问题在美学和哲学两个方面的表现?
(四)还须提及的一个因素是,中和美主要是适应中下层人民的社会需要产生的美学观点,故能发展扩大,影响深远。因为从实用观点出发,中下层人民最欣赏适中和谐,不走极端的中和美,但是最上层统治者却往往以大、奢和极端为美。《吕氏春秋·仲夏纪》载:“夏桀、殷纣作为侈乐,„„以巨为美。”《墨子·非乐》载:“昔者齐康公,兴乐万,万人不可衣短褐,不可食糟糠,”以“奢”为美。楚王爱好“细腰”女子,以“细”为美。千奇百怪,不可尽言。这些都是怪诞的个别的审美观点,不可能深入人民之中。它们与中和美相去远矣。
先秦时代中和美思想的产生和发展,对后世发生了极大的影响,具有极深远意义。
首先,从先秦直到“五四”的整个中国文学史受到了极大的影响。司马迁《史记·屈原贾生列传》称赞《离骚》文约,辞微,志洁,行廉,兼“《国风》好色而不淫,《小雅》怨诽而不乱”之美,就是用中和美标准来评价的。显然这种评价比班固纯以“实用”观点评价要全面得多。我们说中和美思想含有实用主义因素,但并不全等于实用主义。班固在这里失于偏颇。
曹植《赠丁仪、王粲》说:“欢怨非贞则,中和诚可经”。排斥“欢怨”固然不对,但尊“中和”为经可见对它的青睐。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文章》说:“凡为文章,犹人乘骐骥,虽有逸气,当以衔勒制之,勿使流乱轨镯,放意填坑岸也。”唐杜牧批评元镇、白居易诗“纤艳不逞”,“淫言媒语”,谈自己诗:“某苦心为诗,未求高绝,不务奇丽,不涉习俗,不今不古,处于中间。”
【11】这些都认为,作文、作诗必须得掌握分寸感,使之适中和谐,温柔敦厚,不失浅露,具有恰到好处的中和气象。杜收对白居易的批评虽有偏见,但白居易有些作品确乎浅露,无“温柔敦厚”之味,许多古人都提及此病。不在本文论述范围,故从略。清刘熙载《艺概·文概》说:“辞之患不外过与不及。”“论之失,或在失出或在失入。”要求文学作品必须具备既不“过”又无“不及”,既不“失出”又不“失入”的中和之美,并把此标准作为自己论述艺术文学的思想宗旨。
鲁迅先生也说:“感情正烈的时候,不宜作诗,否则锋芒太露,能将诗美杀掉。”为什么呢?因为感情最烈时,容易产生标语口号式的“极锋利肃杀的诗”,一旦“情随事迁,即味同嚼蜡。”
【12】感情再烈,造语也应适中和谐,有分寸感。把强烈的感情和含蓄朴素的造语这似乎对立的两项统一起来,中和起来,才能产生艺术美感。这里虽然没有出现“中和”这个概念,然“诗美”实质上包含了中和美的因素。
其次,中和美思想是抵制文艺领域形式主义和唯美主义的武器。中和美思想是以儒家思想为内容的。儒家思想的主流是入世用世,“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而不是消极出世。反映在美学上,不仅讨论美的形式,而且更为注重思想内容。文艺上重视美、刺、讽、谕,进而重视君子的道德修养和对政治经济的影响。因此,我国文艺史上虽也有过形式主义和唯美主义抬头,但始终没有占据整个文艺史的主流。
再次,中和美思想要求适中和谐,有分寸感,不许走极端。它对于反对历史上的暴君统治,也有一定进步意义。因此,研究中国文学艺术史或中国历史,倘忽视中和美思想的影响,可能变成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樵夫。
但是,中和美思想毕竟是产生于先秦时代的美学观念,必然有其时代的和阶级的局限。譬如它与中庸思想相表里,对我国人民思想产生了一定惰性,甚至同属亚洲的邻邦日本人也认为中国人“性子慢”【13】,客观上起了延缓封建制度灭亡的作用。然而我们不能把脏水和孩子一起泼掉,而应该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给中和美以公允的评价。
注释:
【1】【2】《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607页,第608页。
【3】【4】《诗》:《陈风·泽陂》,《衞风·硕人》。
【5】黑体字为笔者所加。
【6】曹植:《洛神赋》。
【7】《歌德谈话录》(爱克曼辑),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版,第134页。
【8】《朱光潜美学文学论文选》,湖南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48-149页。
【9】班固:《汉书·离骚序》。
【10】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刘坯坤译),第74页。
【11】参照杜牧:《樊川文集》卷九,卷十六。
【12】参照鲁迅、许广平《两地书》之三十二。
【13】参看日本电视连续剧《姿三四郎》。
论先秦时代的中和美
以“中和”作为审美标准,是中国美学一个十分重要的命题。它滥觞于先秦时代而影响波及中华民族数千年的文明史。因此,对这一美学现象客观地进行考察、分析和研究,做出马克思主义的实事求是的解释和评价,是我国美学领域一项极有意义的论题。
本文拟溯源追本,探讨一下先秦时代的中和美思想。
一、何谓中和美
何谓中和美?中和美思想起于孔门。关于中和美,先秦时代没有专门著作和专题论述,自然也没有这个专门概念。但关于它的论述,大量地散见于人们对艺术文学、人体、道德和政治经济生活领域的美学评价之中。“中和美”这个概念,就是后人从先秦时代遗留下来的材料中概括出来的。 《论语·尧曰》云:“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厥中。”刘宝楠《论语正义》注:“执中者,谓执中道用之。”
《论语·八佾》云:“《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孔安国《论语集解》注:“乐不至淫,哀不至伤,言其和也。”朱熹《论语集注》又解道:“淫者,乐之过而失其正者也,伤者,哀之过而害于乐者也。”
《论语·为政》云:“诗三百,一言一蔽之曰:思无邪。”张戒《岁寒堂诗话》解释道:“孔子删诗,取其思无邪而已。自建安七子、六朝、有唐及近世诸人,思无邪者,惟陶渊明、杜子美耳,余皆不免落邪思也。”
《礼记·经解》云:“温柔敦厚,诗教也。”孔颖达疏为:“温谓颜色温润,柔谓情性和柔。诗依违讽谏,不切指事情,故云温柔敦厚,是诗教也。”《礼记·经解》又云:“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而不愚,则深于诗者也。”孔颖达疏曰:“此一诗以诗化民,虽用敦厚,能以义节之,欲使民能敦厚而不至于愚,则是在上深达于诗之义理,能以诗教民也,故云深于诗者。”“若以诗之美、刺、讽、谕以教人,是诗教也。”
《礼记·中庸》云:“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
以上《论语》和《礼记》中所录,是有关中和美最早最典型的记载。参照刘宝楠等历代儒学大师的注琉,可以将中和美的内容归纳为如下几点:
(一)所谓“中和”的“中”,就是适中、有分寸感。“允执厥中,就是公允地把握尺度,不偏不倚。
(二)所谓“和”,就是和谐顺畅,亦即孔安国所说“乐不至淫,哀不至伤。”(三)所谓“中和美”,核心自然也就是“适中和谐”。(四)在艺术文学中,人们可以美、刺、讽、谕,但必须做到“思无邪”和“温柔敦厚”,也就是要掌握分寸,恰到好处。据张戒个人看法,自建安来,只有陶潜、杜甫深得“思无邪”的三昧。而据孔颖达的看法,诗既要“讽谏”,又不能具体“指切事情”,方称温柔敦厚。要做到“温柔敦厚而不愚”更不容易,必须使民“敦厚”的同时,又能“以义节之”。否则,敦厚自然敦厚了,但容易失之“愚”,不能称为“深于诗者。”(五)喜怒哀乐之情倘形于外,表现在文艺作品中,必须得“中节”、有节制,不能超过限度。倘超过,就会丧失中和之旨,不能产生艺术美感。
综上所述,可以发现中和美实际上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方面要求艺术文学有劝善惩恶的美、刺、
讽、谕作用,另一方面又要求掌握分寸和尺度,把感情控制在适中和谐的程度,含蓄委婉,发而为中正平和冲淡之辞,收到“温柔敦厚”和“思无邪”的效果。把它归结到美学上,中和美就是一种以“中和”为标准的审美观念。它要求的是,处于互相矛盾着的对立面的中间状态的谐调美。 用马克思主义观点细加考察,我国先秦时代的中和美是暗合艺术美学原理的。列宁读黑格尔《逻辑学》所作的笔记中说:“事物(现象等等)是对立面的总和与统一。”【1】又说:“可以把辩证法简要地确定为关于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这样就会抓住辩证法的核心。”【2】中和美观念中关于“允执厥中”、“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观点,就是从“对立面的统一”这一矛盾着的两方面的同一性上着眼,基本上体现了艺术的辩证法。
二、中和美在各个领域的表现
从孔门产生的中和美思想,逐渐取代当时同属“显学”的墨、道两家的美学思想而占据了主导地位。因为墨家虽然承认美和艺术能引起人的美感,但又认为美和艺术的存在不中“万民之利”,提出否定美和艺术的“非乐”口号。道家走得更远,从相对主义出发,否认美和艺术的积极作用,要求从根本上消灭人的审美意识和能力,否认美丑的客观存在。在奴隶制正在崩溃而尚未彻底崩溃的春秋战国时代,虽然这两家的观点对剥削者的骄奢淫逸是一种抗议,但这种反美学的理论有极大的片面性。唯有孔门的中和美思想,既不否认美和艺术应该存在,又认为美和艺术应该以适中和谐、含蓄委婉的中和形式出现,发挥美、刺、讽、谕的作用。这种美学观念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大众的思想,因此它慢慢地渗透了中华民族审美意识的各个领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一)中和美在艺术领域的表现
中和美作为一种审美标准,主要表现在这个领域。《左传》成公十四年载:“《春秋》之称: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汙,惩恶而劝善。非圣人谁能修之?”这就是说,孔子修(编撰)的《春秋》,是中和美的典范。因为它内容上有惩恶劝善作用,表现形式上却适中和谐,含蓄委婉,“微言大义”尽在言外,没有激烈偏颇之辞。
再如《诗经·周南·关雎》写一个男子因看见洲诸上一对雎鸠,而联想到淑女是君子的好配偶,又写了该男子追求女子未达目的的苦闷,和想象自己求得女子后的美满生活。感情固然强烈,然表达得婉转含蓄,不着痕迹。全诗风格庄重沉稳,并不失于猥亵轻挑,这就是体现了中和美标准的“乐而不淫”的作品。《诗经·小雅·北山》写上层统治者残酷役使小臣的劳苦不均情况,但小臣并无怨谤仇恨之言,至多表达了父母无人照看的悲哀,体现了“哀”而“不怒”的中和标准,也被目为中和美的典范。正因为这类作品既有美、刺、讽、谕作用,言辞上又含蓄深沉,秀丽婉转,感情强烈又不失直抒胸臆,具有对立统一的谐调美,具备中和气象,孔子把它们的特点概括为“温柔敦厚”和“思无邪”。也正因为这类具有中和美的作品占《诗经》的大多数,组成了它的脊梁,孔子才把它作为学生的教科书。
如果再联系音乐来看,中和美的表现就更清楚了。《论语·述而》载:“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论语·八佾》又载:“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孔子说自己聆听一次《韶》乐,可以“三月不知肉味”,而聆听《武》乐却只觉得“尽美”并不感到“尽善”。什么原因呢?就是因为前者内容是禅让(尧禅
位于舜)的,形式上雄浑庄雅又肃穆平和,入耳适中和谐,符合中和美。后者内容是武王伐纣,主题激进,形式上又铿锵雄壮有余而温良恭敬不足,缺乏含蓄微婉一面,中和气象不够。“尽善尽美”的音乐必须具备中和美,可见一斑矣。
归纳之,艺术领域的中和美就是既要美刺讽谕,但又不能直言出口,超过限度,而应该委婉含蓄来表达,使之在分寸感上,既不失于“过”,又不失于“不及”,适中和谐,具有对立统一至恰到好处之美。
必须指出,艺术领域的中和美始终没有脱离儒家思想范畴。作品思想内容要美、刺、讽、谕,作家思想就必须合于“礼”,否则便会失掉温柔敦厚。合“礼”,便有钳制人思想的用意。这里,中和美很自然地和儒家的道德观念联系起来。思想要有寄托,表现要含蓄委婉,就必须运用比兴手法,使人在吟诵之中,体会出温柔之味。这里,中和美又与《诗》的“六义”联系起来。所谓“比兴”,郑玄注的《周礼》说得好:“比,见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类以言之。兴,见今之美,嫌于媚谀,取善事以喻劝之。”“取比类以言之”和“取善事以喻劝之”,都指的是委婉含蓄,徐徐道来。
(二)中和美在人体美领域的表现
前面说过,中和美虽然起于孔门,但它在与其他各家审美观点的比较和选择中逐渐发展成为一种近乎全民族的审美观。这种审美观表现在人体美须域,主要是对女子状貌的审美。先秦时代虽因地域不同也有不同的审美标准。如陈国以“肥硕胖大”为美。“有美一人,硕大且卷。”【3】衞国以“颀长白润”为美。“硕人其颀„„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4】
但是,陈、衞都是当时小国,相当于今天一个县。其地域偏狭,灭亡较早,不足以代表整个民族和先秦时代。我们应该是以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存在时间较长的秦、楚等大国为例。秦国雄心勃勃、连年征战,加之国内民风淳厚,对人体的审美没有留下多少资料。另一个几乎占据整个南中国的楚国却有为数不多但很能说明问题的资料。
宋玉《登徒子好色赋》云:
天下之佳人莫若楚国,楚国之丽者莫若臣里,臣里之美者莫若臣东家之子。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嫣然一笑,惑阳城,迷下蔡。【5】
天下最美的姑娘——“东家之子”——美在什么地方呢?宋玉认为,她主要美在适中和谐:既不高,也不矮,既不红,亦不白;身材高矮合度,肤色红白相间,十分符合对立统一的谐调美,具备中和气象。
这是先秦时代把中和美标准应用于人体领域的典型例子,影响极为深远。
汉魏时代,曹植赋予自己心目中最美丽的洛神形象也不过用符合中和美标准的“秾纤得衷,修短合度”【6】八个字来描写。
无独有偶,中和美应用于人体,与西方美学家关于“美是一种恰到好处的协调和适中”的认识也是相通的。歌德曾把美与人类的自然规定性放在一起加以考察,说:“例如达到结婚年龄的姑娘,她的自然规定性是孕育孩子和给孩子哺乳,如果骨盆不够宽大,胸脯不够丰满,她就不会显得美。但是骨盆太宽大,胸脯太丰满,也还是不美,因为,超过了符合目的的要求。”【7】中国先秦时代的宋玉和德国狂飙突进时代的歌德,虽然时代、民族与地域不同,看法却惊人相似。可见中和美确实暗合辩证美学原理,客观上反映出一种人类对美的规律的共同认识。
(三)中和美在道德生活领域的表现
中和美进入这一领域,表现为两种不同的途径。
第一,以音乐为中介进入道德领域。《尚书。虞书·舜典》载:“帝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粟,刚而无虐,简而无傲。”不难看出:(1)舜命夔作乐,教儿子达到最高的道德境界,实际上就是“直宽”与“温栗”并存,“刚简”和“无虐”“无傲”兼备这种具有对立统一的谐调美的中和境界。(2)这个境界是通过音乐来实现的。
第二,以“比德”方式进入道德领域。所谓“比德”,就是用某些具有中和美特征的自然事物来比喻人的品德。《荀子·德行》说:“夫玉者,君子比德焉。温润而泽,仁也,栗而理,知也;坚刚而不屈,义也;廉而不秽,行也;折而不挠,勇也;瑕适互见,情也;扣之,其声清扬而远闻,其止辍然,辞也。故虽有珉之雕雕,不若玉之章章。”虽然荀子硬把“仁义”等儒家信条附会于玉身上,但是从中也能看出之所以要以玉比德,还是因为玉兼有“栗而理”、“廉而不秽”、“瑕适互见”的中和美品质。
《荀子·不苟》说得更明确:“君子宽而不慢,廉而不刿,辩而不争,察而不激,寡立而不胜,坚强而不暴,柔从而不流,恭敬谨慎而容,夫是之谓至文。《诗》曰:温温恭人,惟德之甚。此之谓也。”这里,以连词“而”连接的前后两项也是互相对立的。荀子认为,如此,君子才能够把这对立的两项中和起来,统一起来,在其间掌握恰到好处的分寸,构成一种谐调美。这样就能达到最高的道德境界,即“至文”。
中和美进入道德生活领域,带来两种情况:一是人们自觉按中和标准颐养情性,形成更完美的观念。二是以中和为美的观念愈完善,对生活的反作用也就愈大,促使人们在约束自己道德的同时,也用它评判其他审美客体。这样由此及彼又由彼及此,由表及里又由里及表地反复多次,中和美便深深地扎根于中国人的社会生活之中。
(四)中和美在政治经济生活领域的表现
《乐记·乐本》载:“情发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很清楚,先秦人认为从“声音”可以推断某个国家政治经济状况是否完美。这一点基本符合唯物主义反映论的认识论。因为所谓“声音”,包括音乐曲谱和歌辞两部分。这两部分分别属于艺术和文学的范畴。它们是一定的社会生活的反映。所以,通过透视“声音”是可以推断出彼时彼地的致治经济概况的。先秦人们常用此法。
一个国家政治经济状况好不好,就看这个国家的“声音”好不好。评判“声音”好不好的标准,前文已经说过,就看它是否其备中和美。中和美就这样进人政治经济生活领域。先秦典籍中这类例子很多,比较典型的就是《左传》襄公二十九年所载季札观乐。季札所说的郑国“民弗堪也”,陈国“其能久乎”这些结论,就是从其“声音”是否具备中和美推断出的。当季札听到《颂》时,由衷地赞叹:
至矣哉!直而不倨,曲而不屈,迩而不偪,远而不携,迂而不淫,复而不厌,哀而不愁,乐而不荒,用而不匮,广而不宣,施而不费,取而不贪,处而不底,行而不流,五声和,八风平,节有度,守有序,盛德之所同也。
季札从“声音”中听出,西周的政治经济状况好到极点了。这段评语渗透了儒家的中和美思想。为什么是“至矣哉”呢?就因为它体现了对立统一的谐调美。虽“直”却“不据”,虽“乐”但“不荒”,虽“取”但“不贪”,适中和谐,不走极端,在对立的两项之间合适地掌握住了分尺。这样既剥削压迫人民,然又不使人民痛苦到无法生活的政治经济状况,当然是儒家梦寐以求的盛世。
通过以上几个领域的探讨,可以看出,起于孔门的以“中和”为美的思想,已比较深地植根于我们民族的思想意识中了。
三、中和美产生发展的因素及其意义
按照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来考察,毫无疑问,中和美思想和其他社会意识一样,产生于先秦时代的社会实践。但是,中和美的产生,又有它特有的土壤和气候。我觉得,应该注意以下几个因素:
(一)实用主义和功利主义因素
朱光潜先生认为:“美是事物的常态,丑是事物的变态。„„常态所以使人觉得美,与实用观点有关。”【8】这话很有道理。中和美的产生与实用观点有密切关系。实用观点是人类生活的最基本观点。比如,筷子是吃饭用的。只要它长短合宜,粗细适中,就具有筷子的“常态”,含有
朴实的中和美。假如它走向极端,粗长得像两棵大树,或细短得象一双绣花针,即使它镂彩描金,谁也不会再认为它还有筷子美。因为它丧失了筷子的常态,丧失了“长短”、“粗细”适中和谐这一对立统一到一定分寸的中和标准,因而也丧失了“吃饭工具这一实用价值。表现在艺术文李中也是这样。诗必须有美刺讽谕作用,但又必领含蓄委婉地表达,这就是艺术文学的常态。倘直言出口,就会变成标语口号,丧失“常态”。徜情感太露,又会起不到实用作用。汉人班固批评屈原就是从后面这一点出发的。他认为屈原虽有一腔爱国热忱,但情感太烈,“露才扬己”,丧失温柔敦厚之旨,没有中和美。不但于楚国无补,相反自身殒命。就其为人,失之为愚,就其效果,毫无实用性。【9】当然班固批评本身可能已失于偏颇,但从这评价中,能看到中和美与实用观点的联系。
中和美思想与功利主义也有密切关系,因为我国第一个文化高潮出现在奴隶社会崩溃,封建社会正在孕育和产生的春秋战国时期,不像西方是出现在奴隶制繁荣的雅典奴隶制民主时期。这个时期激烈的阶级斗争这种社会存在,给当时美学思想打下了沉重的功利主义烙印,中和美自然也不例外。中和美强调含蓄委婉,强调对立统一的和谐和恰到好处的分寸,从来也没有放弃对于思想内容上的美、刺、讽、谕作用,相反,它强调这些正是为了更好地为内容服务。正因为中和美既谈美,又讲究实用和功利,它才比较迅速地发展起来。
(二)按照“美的规律”生产的因素
《左传》昭公二十年记载了齐侯与晏子的一段对话。齐侯问道:“和与同异乎?”晏子对日:“异。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火单)之以薪。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泄其过。君子食之,以平其心。”又说:“声亦如味。清浊,小大,短长,疾徐,哀乐,则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济也。君子听之,以平其心,心平德和。”先秦人在长期的社会生活实践中,发现事物只有“济其不及,以泄其过”,平衡在互相对立的两项之间最中间状态时,它最和谐适中,也最实用,有一种质朴的美,可以产生“平心”和使“心平德和”的作用。此时,人的感性认识就会上升到理性高度,总结出中和美规律。这个规律一旦形成,就会反作用于社会实践。马克思说:“艺术等等,不过是生产的一些特殊的形态,并且也受生产的普遍规律支配。”
【10】社会实践按中和美规律要求,艺术文学也一样。论文出处(作者):admin
(三)哲学上的阴阳五行调和论及中庸思想影响的因素
《国语·郑语》说:“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是以和五味以调口,刚四支以卫体,和六律以聪耳。”《吕氏春秋·仲夏纪》载:“昔古朱襄氏之治天下也,多风而阳气畜积,万物皆散,果实不成,故士达作为五弦瑟,以来阴气,以定群生。”又载:“昔陶唐氏之始,阴多滞伏而湛积,水道壅塞,不行其原,民气郁阏而滞著,筋骨瑟缩不达,故作为舞以宣导之。”
这些记载说明,先秦时代人们很迷信“调和”思想,认为“土、金、木、水、火”五行调和可以“成百物”,“阴阳”调和可以“定群生”。这种哲学上的“调和”思想对于美学上“中和”思想的形成,无疑有很大影响。
《礼记·中庸》说:“舜其大知也舆!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执而用中,舜所受尧之道也。用中即中庸,故庸训用也。中庸之义,自尧发之,其后贤圣论政治学术,咸本此矣。”可见中庸思想也是将对立的两项折和,“执而用中”,与中和美思想核心基本吻合。是否可以说,中和美与中庸之道,是一个问题在美学和哲学两个方面的表现?
(四)还须提及的一个因素是,中和美主要是适应中下层人民的社会需要产生的美学观点,故能发展扩大,影响深远。因为从实用观点出发,中下层人民最欣赏适中和谐,不走极端的中和美,但是最上层统治者却往往以大、奢和极端为美。《吕氏春秋·仲夏纪》载:“夏桀、殷纣作为侈乐,„„以巨为美。”《墨子·非乐》载:“昔者齐康公,兴乐万,万人不可衣短褐,不可食糟糠,”以“奢”为美。楚王爱好“细腰”女子,以“细”为美。千奇百怪,不可尽言。这些都是怪诞的个别的审美观点,不可能深入人民之中。它们与中和美相去远矣。
先秦时代中和美思想的产生和发展,对后世发生了极大的影响,具有极深远意义。
首先,从先秦直到“五四”的整个中国文学史受到了极大的影响。司马迁《史记·屈原贾生列传》称赞《离骚》文约,辞微,志洁,行廉,兼“《国风》好色而不淫,《小雅》怨诽而不乱”之美,就是用中和美标准来评价的。显然这种评价比班固纯以“实用”观点评价要全面得多。我们说中和美思想含有实用主义因素,但并不全等于实用主义。班固在这里失于偏颇。
曹植《赠丁仪、王粲》说:“欢怨非贞则,中和诚可经”。排斥“欢怨”固然不对,但尊“中和”为经可见对它的青睐。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文章》说:“凡为文章,犹人乘骐骥,虽有逸气,当以衔勒制之,勿使流乱轨镯,放意填坑岸也。”唐杜牧批评元镇、白居易诗“纤艳不逞”,“淫言媒语”,谈自己诗:“某苦心为诗,未求高绝,不务奇丽,不涉习俗,不今不古,处于中间。”
【11】这些都认为,作文、作诗必须得掌握分寸感,使之适中和谐,温柔敦厚,不失浅露,具有恰到好处的中和气象。杜收对白居易的批评虽有偏见,但白居易有些作品确乎浅露,无“温柔敦厚”之味,许多古人都提及此病。不在本文论述范围,故从略。清刘熙载《艺概·文概》说:“辞之患不外过与不及。”“论之失,或在失出或在失入。”要求文学作品必须具备既不“过”又无“不及”,既不“失出”又不“失入”的中和之美,并把此标准作为自己论述艺术文学的思想宗旨。
鲁迅先生也说:“感情正烈的时候,不宜作诗,否则锋芒太露,能将诗美杀掉。”为什么呢?因为感情最烈时,容易产生标语口号式的“极锋利肃杀的诗”,一旦“情随事迁,即味同嚼蜡。”
【12】感情再烈,造语也应适中和谐,有分寸感。把强烈的感情和含蓄朴素的造语这似乎对立的两项统一起来,中和起来,才能产生艺术美感。这里虽然没有出现“中和”这个概念,然“诗美”实质上包含了中和美的因素。
其次,中和美思想是抵制文艺领域形式主义和唯美主义的武器。中和美思想是以儒家思想为内容的。儒家思想的主流是入世用世,“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而不是消极出世。反映在美学上,不仅讨论美的形式,而且更为注重思想内容。文艺上重视美、刺、讽、谕,进而重视君子的道德修养和对政治经济的影响。因此,我国文艺史上虽也有过形式主义和唯美主义抬头,但始终没有占据整个文艺史的主流。
再次,中和美思想要求适中和谐,有分寸感,不许走极端。它对于反对历史上的暴君统治,也有一定进步意义。因此,研究中国文学艺术史或中国历史,倘忽视中和美思想的影响,可能变成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樵夫。
但是,中和美思想毕竟是产生于先秦时代的美学观念,必然有其时代的和阶级的局限。譬如它与中庸思想相表里,对我国人民思想产生了一定惰性,甚至同属亚洲的邻邦日本人也认为中国人“性子慢”【13】,客观上起了延缓封建制度灭亡的作用。然而我们不能把脏水和孩子一起泼掉,而应该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给中和美以公允的评价。
注释:
【1】【2】《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607页,第608页。
【3】【4】《诗》:《陈风·泽陂》,《衞风·硕人》。
【5】黑体字为笔者所加。
【6】曹植:《洛神赋》。
【7】《歌德谈话录》(爱克曼辑),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版,第134页。
【8】《朱光潜美学文学论文选》,湖南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48-149页。
【9】班固:《汉书·离骚序》。
【10】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刘坯坤译),第74页。
【11】参照杜牧:《樊川文集》卷九,卷十六。
【12】参照鲁迅、许广平《两地书》之三十二。
【13】参看日本电视连续剧《姿三四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