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学校教师培训
工作制度
随着课改的推进,全面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已成为教育专业发展和教师个人成长的迫切需要。教师培训工作是提高教师实验素质教育的能力的基础性工作,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有效途径。为确保我校教师培训工作的扎实、有序进行,特制定教师培训工作制度。
一、职务培训。
1.全体任职教师必须全员分批参加“国培计划”远程项目的职务培训,包括班主任培训、骨干教师培训、校长培训。
2.参加各类培训的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学习班的各项规定,保证出勤率。没特殊情况不准请假。有事必须要亲自向班主任教师当面请假,经允许方准休假,不得让他人捎假。保证学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溜号。要积极回答培训教师提出的课堂问题,积极参加集体讨论,按时保质完成作业。
3.班主任培训学费学校负责,书费自理(学费报销需得学习结束成绩合格后)。
4.骨干班外出参观学习,车旅费自理,学校予以适当补助,外出参观学习回校要出汇报课或召开专题汇报会,交流学习所得。
二、校本培训
1.学校成立校本培训领导小组,选定培训教师,采取集体学习与分散学习,集体合作学习与个人自主学习相结合的培训原则;
2.全体教师必须参加校本培训,选定多种培训方式,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保证纪律,保证学习质量,积极主动地参与培训全过程;
3.认真参加各种校本培训的成绩考核与验收及教师单项业务竞赛活动,成绩要在合格以上,对获优秀成绩者予以奖励;
4.要积极配合学校组织的培训活动,对领导小组指派承担的培训任务要主动接受,认真完成,对在专题研讨、案例教学、教师论坛、集体反思等活动中出色完成任务或表现突出的学员予以奖励,对不积极参与活动,拒绝分配的任务或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予以批评及罚款并责令其限时改进达标。
5.全体教师要有主人翁意识,积极探索适于我校校情、学情的培训内容、形式,为校本培训工作献计献策,对教师个人提出有建设性意见或建议被采纳者予以奖励。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学校教师培训
工作制度
2015年9月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学校教师培训
工作制度
随着课改的推进,全面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已成为教育专业发展和教师个人成长的迫切需要。教师培训工作是提高教师实验素质教育的能力的基础性工作,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有效途径。为确保我校教师培训工作的扎实、有序进行,特制定教师培训工作制度。
一、职务培训。
1.全体任职教师必须全员分批参加“国培计划”远程项目的职务培训,包括班主任培训、骨干教师培训、校长培训。
2.参加各类培训的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学习班的各项规定,保证出勤率。没特殊情况不准请假。有事必须要亲自向班主任教师当面请假,经允许方准休假,不得让他人捎假。保证学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溜号。要积极回答培训教师提出的课堂问题,积极参加集体讨论,按时保质完成作业。
3.班主任培训学费学校负责,书费自理(学费报销需得学习结束成绩合格后)。
4.骨干班外出参观学习,车旅费自理,学校予以适当补助,外出参观学习回校要出汇报课或召开专题汇报会,交流学习所得。
二、校本培训
1.学校成立校本培训领导小组,选定培训教师,采取集体学习与分散学习,集体合作学习与个人自主学习相结合的培训原则;
2.全体教师必须参加校本培训,选定多种培训方式,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保证纪律,保证学习质量,积极主动地参与培训全过程;
3.认真参加各种校本培训的成绩考核与验收及教师单项业务竞赛活动,成绩要在合格以上,对获优秀成绩者予以奖励;
4.要积极配合学校组织的培训活动,对领导小组指派承担的培训任务要主动接受,认真完成,对在专题研讨、案例教学、教师论坛、集体反思等活动中出色完成任务或表现突出的学员予以奖励,对不积极参与活动,拒绝分配的任务或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予以批评及罚款并责令其限时改进达标。
5.全体教师要有主人翁意识,积极探索适于我校校情、学情的培训内容、形式,为校本培训工作献计献策,对教师个人提出有建设性意见或建议被采纳者予以奖励。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学校教师培训
工作制度
201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