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丝带网络志愿者
黄丝带网络志愿者,是镇江市专注于救助社会弱势群体,协助政府的各项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和完善,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健康全面发展的民间公益组织. 黄丝带背后的故事:
2009年4月11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以《小城大爱》为题讲述了这样一个感人的故事:
2003年,20岁的陈静和来自南通的丁玉兰一起考进了江苏大学计算机系,成为同班同学。虽然没有住在同一个宿舍,但两位长相秀美、性格开朗的女孩很快成了好朋友,学习、生活中几乎形影不离。陈静是一个活泼开朗、特别有爱心的女孩,是同学们公认的“开心果”。 然而,开心的大学生活没能一直延续。2005年3月6日,丁玉兰早晨起来就觉得晕头转向,四肢乏力。同学们把她送到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检查的结果让她的老师、同学们都惊呆了,丁玉兰被确诊为急性粒细胞性白血病。 突如其来的变故如晴天霹雳,让丁玉兰无法接受。她的病也一下子压垮了本不富裕的家庭。那时候,她的父母都已下岗,全家人靠父亲丁荣华打工维持生活。 陈静与丁玉兰同样揪心,忍不住哭了3节课。深知丁家经济状况的她决定,为好友募捐,帮助好友渡过难关。 陈静联络了班里的其他同学,每个周末都抱起募捐箱,到镇江闹市、火车站为丁玉兰募捐。她还在镇江的几家保险公司间反复奔波,她的善良和耐心感动了保险公司,平安保险镇江分公司为丁玉兰捐款10万元。经过前前后
后的努力,陈静和江苏大学师生们共为丁玉兰筹集了20多万元医疗费,暂时缓解了丁家的经济压力。陈静一直和在家中治病的丁玉兰保持着联系,
努力安慰病中的好友。她告诉丁玉兰:“如果生命只剩下最后一格电力,我愿意做你的充电器。”
然而,同样的不幸竟也降临在陈静的身上。2006年3月底,陈静到医院检查时,得知自己患上了和丁玉兰一样的白血病。 残酷的现实,也同样击垮了陈静的家庭。陈静的家在江苏省盐城市,父母都是农民,陈静的父亲陈跃亮平时在工地上打零工贴补家用。善良的陈静在得知自己的病情后,甚至想到了放弃治疗。 由于担心影响丁玉兰的情绪,陈静没把自己也得病的消息告诉病中的丁玉兰,丁玉兰仍然把陈静当作最知心的朋友、最坚强的依靠。一天夜里,病痛中的丁玉兰无法入睡,给陈静发了条短信,央求陈静给她发点好玩的笑话过来。陈静立刻就发了两条给她。
暑假到了,病中的丁玉兰不见陈静来看自己,不解地向同学询问,才知道陈静也得了与自己同样的病。丁玉兰哭了,在日记里,她这样写道:“真正的朋友,不一定在你笑时要陪你笑,但一定会在你伤心、遇到困难时,给予你最大的安慰,陈静便是如此。”当时,经过化疗的丁玉兰病情已有缓解,处于稳定期,她把自己吃的药给陈静邮寄过来,同时开始设法为陈静筹集医药费。亲如姐妹的好友,共同与病魔顽强抗争着。
两位善良女孩的故事,引起了南通、盐城、镇江三地媒体、市民的极大关注。在南通,南通热线论坛的网友们发起了为两位白血病女孩募捐的活动。论坛的“版主”戴荣荣和一些网友到丁玉兰、陈静家中看望她们,被她们的坚强、乐观所感染。网友们决定,办一场慈善义演来帮助两个女孩筹集捐款。他们与南通电视台联系,在南通濠河边举办名为“梦在心里,爱在手里”的慈善义演晚会。
让人心痛的是,2006年10月28日,丁玉兰带着众多好心人的祝福,离开了人世。网友们决定,义演照样举行。11月11日,众多原本素不相识的网友,为了告慰已逝的丁玉兰,为了依然生存的陈静,倾情演出。晚会吸引了众多的南通市民,濠河边静静摇曳的烛光温暖了寒冷的冬夜。
丁玉兰去世后,她的父母决定,将未用完的10多万元社会各界的捐款,绝大部分转捐给陈静,尽管这时他们还欠着10多万元外债。丁荣华专门到盐城看望陈静。同样的命运,同样善良的爱心,使两个家庭有了剪不断的亲情。
“陈静曾经用行动写下爱的真谛,今天我们要用黄丝带告诉她:真爱无价!” 获悉倾心救助同学的陈静也患了白血病,
镇江8家网站发起了“满城尽飘黄丝带”活动:出租车
司机捐出一次起步价款7元钱,私家车主捐出5至
10元,志愿者还在车子后视镜系上一条象征爱心
的黄丝带。
2007年元旦,50多位佩戴胸牌的青年志
愿者分别在商业城和大润发超市门口设立了捐款箱,
当天就收到捐款1.08万元,共发给市民爱心捐款标志1700多枚。
1月14日,志愿者组织了一场徒步募捐活动。从市区主干道步行前往江苏大学四个校区,途中市民放进捐款箱的现金达15885元。不少市民从广播中听到消息,特意从家里出来追赶队伍,献上自己的一份心意;
1月21日,在商业城入口处,戚熙娟、葛永德、熊毅雯等12位曾为白血病患者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志愿者现身说法。不少社会团体也加入到爱心队伍中,有的号召员工捐款,有的举行义卖活动。市委书记、市长也悄悄捐了款;
1月28日下午,市
在城市广场举行,数十棵
愿者系上了黄丝带。一个
60多万。 1月31日民自发组织的募捐义演大大小小的树木全被志月时间,镇江各界捐款达下午,陈静飞往北京,前
接受骨髓移植手术。
感动,我们要给陈静一个往解放军第三〇七医院 “陈静给了我们一份
静,我们等着你!” 支点”。在南京禄口机场候机大厅,师生代表和志愿者们与飞往北京的陈静相约:“陈
经过多次化疗后,陈静的病情目前已得到控制。不久前,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已经找到了和陈静相匹配的骨髓。2月10日,陈静将与骨髓捐献志愿者配型,准备在合适的时机进行骨髓移植手术。
2008年11月29日,被人们誉为爱心天使的江苏大学学生陈静在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静静的走了。
黄丝带网络志愿者的创立: 陈静走了,但她给这座城市留下了宝贵的遗产,从那时候起,各类爱心团体如雨后春笋般出现,而“黄丝带网络志愿者”
更是陈静大爱精神的寄托,她在以后的日子里,继续将大爱精神发扬广大,不断的将镇江的爱心公益事业推向新的高潮,2010年3月,随着第一届黄丝带网络志愿者大会的召开,掀开了这个团体发展的新的一页,她将朝着更高更好的目标前进,最大程度的诠释“大爱精神”
黄丝带网络志愿者第一届委员表:
阿呸:副主任委员,[1**********],QQ:517140477
分管物资募集部、信息宣传部、社会活动部
玉沁:副主任委员,[1**********],QQ:592949394
分管物资管理部、会员管理部、社会活动部
物资募集部:丑 乞 丐[1**********],QQ:3363007
物资管理部:开心妈妈[1**********],QQ:565746204
社会活动部:大漠孤烟[1**********],QQ:377347857
信息宣传部:仪 人[1**********],QQ:596514376
会员管理部:三 水[1**********],QQ:112875235
黄丝带网络志愿者联系方式:
联系QQ群:85669544
网址:http://bbs.zj3000.cn/forum/f-0-124-1-0.html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中山西路98号608,黄丝带网络志愿者办公室 黄丝带网络志愿者在行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团体全称:镇江黄丝带网络志愿者(下称:本团体)
第二条 团体隶属:中国·镇江市红十字会
第三条 团体宗旨:发扬人道主义精神,遵循“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准则,弘扬先进社会文化和道德理念,集聚社会各界力量,帮扶弱势群体,关注城市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共铸美好生活。
第四条 团体延承:本团体源自镇江爱心网友发起的对爱心天使陈静救助的“满城尽飘黄丝带”活动,在铸造“大爱镇江”系列活动中成长,由镇江市志愿者协会授旗,设立于中国镇江市红十字会,由社会各界热心人士以自愿、平等的方式参与,为社会公益事业提供服务和帮助的独立的、民间的、非政治性的、非宗教性的自发性、非营利性社会爱心团体。
第二章 组织原则
第五条 本团体以爱心、公益为纽带,恪守自愿参与,彼此间平等协作,实行民主管理组织原则,遵守法律法规,遵循社会道德风尚,依照本章程开展活动。
第六条 本团体会员不得以团体名义从事非公益性营利性活动,不得以团体名义从事个人活动。一切团体活动必须经过委员会审核批准,并接受镇江市红十字志愿者工作委员会(下文简称志工委)监督指导。
第七条 本团体会员必须维护团体荣誉,尊重其他会员正当权益,会员有权拒绝并纠正违背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及损害社会和个人正当权益的一切举动。
第八条 团体经费
1、经费来源:政府奖励及资助,企业、个人捐助,筹资活动及其他合法收入;
2、经费使用:符合本章程的爱心志愿活动及社会公益资助,维持本团体正常工作的运转;
3、经费管理:坚持专款专用,收支分开,专人专账管理,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第三章 组织结构和职能
第九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为黄丝带网络志愿者代表大会。
志愿者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代表大会。
代表大会下设日常管理和执行机构——黄丝带网络志愿者委员会。委员会设七名委员,由会员代表大会在会员中选举产生。经委员会选举确定正、副主任委员各一名。 团体可聘请或设立荣誉会员和顾问委员,荣誉会员对象为对本团体建设做出过突出贡献的非在编注册会员,顾问委员对象为志愿者管理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人员以及其他友好社会爱心群体人员。
第十条 本团体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一年,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任期内委员退出须及时增补委员,由委员会提名增补委员名单,差额表决通过,并对会员公示,并同时报志工委备案。 第十一条 代表大会工作职责:
代表大会的会议代表由会员选举、推荐、自荐并经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核产生,实到代表人数应达到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开会。
1、拟定或修改章程;
2、选举和罢免委员会委员,授予荣誉会员称号及聘请顾问委员;
3、审议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审议和通过全年工作计划和目标,审计监督财务收支报告;
4、决定本团体组织的设立、终止和清算工作;
5、决定本团体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委员会工作职责:
委员会成员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委员实到人数应达5人或以上方可开会。
1、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代表团体开展工作;
2、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年度工作和财务状况;
3、审核新会员,承担会员表彰、处罚及退出等会员管理工作及团体档案管理工作;
4、设立下属日常管理部门和分支机构,拟定内部管理细则;
5、负责召开月度例会,商议活动计划,并负责组织、协调、实施;
6、负责与其他团体、政府部门沟通、协调、联系工作以及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主任委员工作职责:
1、贯彻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主持委员会工作,尊重并执行委员会决议;
2、统筹拟定团体年度工作计划,牵头制定各项活动方案以及协调实施;
3、处理团体日常重要事务,规范团体管理和建设,协调、督导各分工委员工作;
4、代表本团体加强对外联系和交往,塑造良好团体形象,扩大社会影响。
5、配合委员会做好其他工作。
第十四条 副主任委员工作职责:
1、接受并执行主任委员分派的工作;
2、主任委员因故不在位期间,经委员会或主任授权,代行主任职责;
3、委员会研究确定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条 委员会下设部门及职责:
1、社会活动部:负责拟定本团体各项活动计划,经代表大会或委员会决定后负责组织实施。
2、会员管理部:负责会员发展、管理、培训及本团体档案管理工作。
3、信息宣传部:负责本团体对外宣传及活动策划、推介、提升,增强社会效应,及时做好活动报道和总结工作。
4、物资筹集部:负责本团体社会物资募集、临时保管工作。
5、物资管理部:负责本团体募集社会物资建帐管理,负责专项爱心资金管理,负责团体自有物资管理,及时、准确公告物资账目,做好年度财务报告。
第四章 会员管理
第十六条 本团体会员必须彼此真诚相待,相互信任支持,不分身份地位和社会背景,人人平等。
第十七条 凡承认本团体章程,支持并积极参与本团体活动,自愿接受团体管理,可由推荐人引荐或自愿提出申请,经委员会审核通过成为本团体注册会员。 第十八条 会员注册入会程序:
1、经推荐人引荐或自荐,提交入会申请书和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2、经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公告一周无异议后,成为本团体注册会员;
3、颁发会员服务证。
第十九条 会员权利:
1、享有本团体章程规定的参与团体管理的权益,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享有本团体提供的相关志愿服务培训的权益;
3、享有优先获得参与本团体提供的公益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机会;
4、优先享有会员互助权益;
5、享有对本团体建设管理及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6、享有向本团体推荐会员的权利
7、享有主动注销本人会员身份的权利。
第二十条 会员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行本团体章程和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本团体决议,积极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自觉宣传本团体志愿服务宗旨和理念,主动维护本团体权益和形象,履行志愿服务承诺;
2、自觉维护国家、人民利益,尊重并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3、每名会员每年参加本团体志愿服务不得少于4次,并主动申报登记,作为会员评优考核的依据;
4、自觉抵制任何以本团体名义或会员身份从事违背本章程及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和行为,社会活动中要自觉遵守本团体行为规范,并主动佩带服务证等本团体标志;
5、主动对团体内其他需要帮助的会员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
6、主动接受本团体提供的相关志愿服务培训;
7、主动向本团体提供有价值信息及合理建议,心系本团体发展。
第二十一条 会员表彰:
将对本团体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及年度表现优秀的会员给予表彰奖励。突出贡献会员由委员会提名审核并提交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授予。委员会根据当年度注册会员总数,按一定比例确定年度优秀会员人数。年度优秀会员评选可参照以下事项:
1、按参与本团体的公益活动次数或工作时的量化考核标准;
2、对团体建设的贡献及对本团体产生积极影响的事项;
3、其他产生积极社会影响的相关事项。
第二十二条 处罚措施:
1、会员不履行义务,损害本团体信誉和利益,视情节轻重,经委员会审定分别给予内部批评、通告批评、开除会员资格等处置;
2、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司法、行政机关处罚者,视自动退出本团体,团体同时作注销及内部通报处置。
第二十三条 会员退会:
1、连续半年无故不参与团体活动的委员视为自动退出委员会;连续一年内不履行义务、不参与任何本团体有关活动的会员,视为自动退会;
2、会员主动退会应书面通知委员会,并说明退会缘由;
3、退会会员、委员,本团体停止其会籍及一切权益,会员应主动交回会员服务证,委员应主动交接相应分管的事务;
4、会员如对本团体惩戒决定不服,可向本团体委员会提出申诉,委员会应于一周内对会员的申诉做出书面答复。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四条 对本团体章程的任何修改,须经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修改。
第二十五条 对本团体章程进行不违背章程本意的局部修改,须经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并报代表大会备案后方可生效;对本团体章程进行重大修改,须经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代表表决通过,并报志工委备案后方可生效。
第六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团体完成宗旨、自行解散、因分立或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委员会提出团体终止提议,经代表大会形成终止决议;因不可抗力等因素无法召集会员而不能召开代表大会时,委员会代行代表大会的权力。
第二十七条 本团体终止决议必须经全体会员60%以上书面表决通过。
第二十八条 本团体终止前,须在相关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算财产,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 本团体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条 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全部用于慈善事业。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团体网络平台:名城镇江网“大爱镇江”版和黄丝带志愿者QQ群。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所有。
黄丝带网络志愿者
黄丝带网络志愿者,是镇江市专注于救助社会弱势群体,协助政府的各项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和完善,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健康全面发展的民间公益组织. 黄丝带背后的故事:
2009年4月11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以《小城大爱》为题讲述了这样一个感人的故事:
2003年,20岁的陈静和来自南通的丁玉兰一起考进了江苏大学计算机系,成为同班同学。虽然没有住在同一个宿舍,但两位长相秀美、性格开朗的女孩很快成了好朋友,学习、生活中几乎形影不离。陈静是一个活泼开朗、特别有爱心的女孩,是同学们公认的“开心果”。 然而,开心的大学生活没能一直延续。2005年3月6日,丁玉兰早晨起来就觉得晕头转向,四肢乏力。同学们把她送到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检查的结果让她的老师、同学们都惊呆了,丁玉兰被确诊为急性粒细胞性白血病。 突如其来的变故如晴天霹雳,让丁玉兰无法接受。她的病也一下子压垮了本不富裕的家庭。那时候,她的父母都已下岗,全家人靠父亲丁荣华打工维持生活。 陈静与丁玉兰同样揪心,忍不住哭了3节课。深知丁家经济状况的她决定,为好友募捐,帮助好友渡过难关。 陈静联络了班里的其他同学,每个周末都抱起募捐箱,到镇江闹市、火车站为丁玉兰募捐。她还在镇江的几家保险公司间反复奔波,她的善良和耐心感动了保险公司,平安保险镇江分公司为丁玉兰捐款10万元。经过前前后
后的努力,陈静和江苏大学师生们共为丁玉兰筹集了20多万元医疗费,暂时缓解了丁家的经济压力。陈静一直和在家中治病的丁玉兰保持着联系,
努力安慰病中的好友。她告诉丁玉兰:“如果生命只剩下最后一格电力,我愿意做你的充电器。”
然而,同样的不幸竟也降临在陈静的身上。2006年3月底,陈静到医院检查时,得知自己患上了和丁玉兰一样的白血病。 残酷的现实,也同样击垮了陈静的家庭。陈静的家在江苏省盐城市,父母都是农民,陈静的父亲陈跃亮平时在工地上打零工贴补家用。善良的陈静在得知自己的病情后,甚至想到了放弃治疗。 由于担心影响丁玉兰的情绪,陈静没把自己也得病的消息告诉病中的丁玉兰,丁玉兰仍然把陈静当作最知心的朋友、最坚强的依靠。一天夜里,病痛中的丁玉兰无法入睡,给陈静发了条短信,央求陈静给她发点好玩的笑话过来。陈静立刻就发了两条给她。
暑假到了,病中的丁玉兰不见陈静来看自己,不解地向同学询问,才知道陈静也得了与自己同样的病。丁玉兰哭了,在日记里,她这样写道:“真正的朋友,不一定在你笑时要陪你笑,但一定会在你伤心、遇到困难时,给予你最大的安慰,陈静便是如此。”当时,经过化疗的丁玉兰病情已有缓解,处于稳定期,她把自己吃的药给陈静邮寄过来,同时开始设法为陈静筹集医药费。亲如姐妹的好友,共同与病魔顽强抗争着。
两位善良女孩的故事,引起了南通、盐城、镇江三地媒体、市民的极大关注。在南通,南通热线论坛的网友们发起了为两位白血病女孩募捐的活动。论坛的“版主”戴荣荣和一些网友到丁玉兰、陈静家中看望她们,被她们的坚强、乐观所感染。网友们决定,办一场慈善义演来帮助两个女孩筹集捐款。他们与南通电视台联系,在南通濠河边举办名为“梦在心里,爱在手里”的慈善义演晚会。
让人心痛的是,2006年10月28日,丁玉兰带着众多好心人的祝福,离开了人世。网友们决定,义演照样举行。11月11日,众多原本素不相识的网友,为了告慰已逝的丁玉兰,为了依然生存的陈静,倾情演出。晚会吸引了众多的南通市民,濠河边静静摇曳的烛光温暖了寒冷的冬夜。
丁玉兰去世后,她的父母决定,将未用完的10多万元社会各界的捐款,绝大部分转捐给陈静,尽管这时他们还欠着10多万元外债。丁荣华专门到盐城看望陈静。同样的命运,同样善良的爱心,使两个家庭有了剪不断的亲情。
“陈静曾经用行动写下爱的真谛,今天我们要用黄丝带告诉她:真爱无价!” 获悉倾心救助同学的陈静也患了白血病,
镇江8家网站发起了“满城尽飘黄丝带”活动:出租车
司机捐出一次起步价款7元钱,私家车主捐出5至
10元,志愿者还在车子后视镜系上一条象征爱心
的黄丝带。
2007年元旦,50多位佩戴胸牌的青年志
愿者分别在商业城和大润发超市门口设立了捐款箱,
当天就收到捐款1.08万元,共发给市民爱心捐款标志1700多枚。
1月14日,志愿者组织了一场徒步募捐活动。从市区主干道步行前往江苏大学四个校区,途中市民放进捐款箱的现金达15885元。不少市民从广播中听到消息,特意从家里出来追赶队伍,献上自己的一份心意;
1月21日,在商业城入口处,戚熙娟、葛永德、熊毅雯等12位曾为白血病患者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志愿者现身说法。不少社会团体也加入到爱心队伍中,有的号召员工捐款,有的举行义卖活动。市委书记、市长也悄悄捐了款;
1月28日下午,市
在城市广场举行,数十棵
愿者系上了黄丝带。一个
60多万。 1月31日民自发组织的募捐义演大大小小的树木全被志月时间,镇江各界捐款达下午,陈静飞往北京,前
接受骨髓移植手术。
感动,我们要给陈静一个往解放军第三〇七医院 “陈静给了我们一份
静,我们等着你!” 支点”。在南京禄口机场候机大厅,师生代表和志愿者们与飞往北京的陈静相约:“陈
经过多次化疗后,陈静的病情目前已得到控制。不久前,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已经找到了和陈静相匹配的骨髓。2月10日,陈静将与骨髓捐献志愿者配型,准备在合适的时机进行骨髓移植手术。
2008年11月29日,被人们誉为爱心天使的江苏大学学生陈静在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静静的走了。
黄丝带网络志愿者的创立: 陈静走了,但她给这座城市留下了宝贵的遗产,从那时候起,各类爱心团体如雨后春笋般出现,而“黄丝带网络志愿者”
更是陈静大爱精神的寄托,她在以后的日子里,继续将大爱精神发扬广大,不断的将镇江的爱心公益事业推向新的高潮,2010年3月,随着第一届黄丝带网络志愿者大会的召开,掀开了这个团体发展的新的一页,她将朝着更高更好的目标前进,最大程度的诠释“大爱精神”
黄丝带网络志愿者第一届委员表:
阿呸:副主任委员,[1**********],QQ:517140477
分管物资募集部、信息宣传部、社会活动部
玉沁:副主任委员,[1**********],QQ:592949394
分管物资管理部、会员管理部、社会活动部
物资募集部:丑 乞 丐[1**********],QQ:3363007
物资管理部:开心妈妈[1**********],QQ:565746204
社会活动部:大漠孤烟[1**********],QQ:377347857
信息宣传部:仪 人[1**********],QQ:596514376
会员管理部:三 水[1**********],QQ:112875235
黄丝带网络志愿者联系方式:
联系QQ群:85669544
网址:http://bbs.zj3000.cn/forum/f-0-124-1-0.html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中山西路98号608,黄丝带网络志愿者办公室 黄丝带网络志愿者在行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团体全称:镇江黄丝带网络志愿者(下称:本团体)
第二条 团体隶属:中国·镇江市红十字会
第三条 团体宗旨:发扬人道主义精神,遵循“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准则,弘扬先进社会文化和道德理念,集聚社会各界力量,帮扶弱势群体,关注城市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共铸美好生活。
第四条 团体延承:本团体源自镇江爱心网友发起的对爱心天使陈静救助的“满城尽飘黄丝带”活动,在铸造“大爱镇江”系列活动中成长,由镇江市志愿者协会授旗,设立于中国镇江市红十字会,由社会各界热心人士以自愿、平等的方式参与,为社会公益事业提供服务和帮助的独立的、民间的、非政治性的、非宗教性的自发性、非营利性社会爱心团体。
第二章 组织原则
第五条 本团体以爱心、公益为纽带,恪守自愿参与,彼此间平等协作,实行民主管理组织原则,遵守法律法规,遵循社会道德风尚,依照本章程开展活动。
第六条 本团体会员不得以团体名义从事非公益性营利性活动,不得以团体名义从事个人活动。一切团体活动必须经过委员会审核批准,并接受镇江市红十字志愿者工作委员会(下文简称志工委)监督指导。
第七条 本团体会员必须维护团体荣誉,尊重其他会员正当权益,会员有权拒绝并纠正违背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及损害社会和个人正当权益的一切举动。
第八条 团体经费
1、经费来源:政府奖励及资助,企业、个人捐助,筹资活动及其他合法收入;
2、经费使用:符合本章程的爱心志愿活动及社会公益资助,维持本团体正常工作的运转;
3、经费管理:坚持专款专用,收支分开,专人专账管理,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第三章 组织结构和职能
第九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为黄丝带网络志愿者代表大会。
志愿者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代表大会。
代表大会下设日常管理和执行机构——黄丝带网络志愿者委员会。委员会设七名委员,由会员代表大会在会员中选举产生。经委员会选举确定正、副主任委员各一名。 团体可聘请或设立荣誉会员和顾问委员,荣誉会员对象为对本团体建设做出过突出贡献的非在编注册会员,顾问委员对象为志愿者管理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人员以及其他友好社会爱心群体人员。
第十条 本团体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一年,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任期内委员退出须及时增补委员,由委员会提名增补委员名单,差额表决通过,并对会员公示,并同时报志工委备案。 第十一条 代表大会工作职责:
代表大会的会议代表由会员选举、推荐、自荐并经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核产生,实到代表人数应达到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开会。
1、拟定或修改章程;
2、选举和罢免委员会委员,授予荣誉会员称号及聘请顾问委员;
3、审议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审议和通过全年工作计划和目标,审计监督财务收支报告;
4、决定本团体组织的设立、终止和清算工作;
5、决定本团体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委员会工作职责:
委员会成员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委员实到人数应达5人或以上方可开会。
1、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代表团体开展工作;
2、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年度工作和财务状况;
3、审核新会员,承担会员表彰、处罚及退出等会员管理工作及团体档案管理工作;
4、设立下属日常管理部门和分支机构,拟定内部管理细则;
5、负责召开月度例会,商议活动计划,并负责组织、协调、实施;
6、负责与其他团体、政府部门沟通、协调、联系工作以及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主任委员工作职责:
1、贯彻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主持委员会工作,尊重并执行委员会决议;
2、统筹拟定团体年度工作计划,牵头制定各项活动方案以及协调实施;
3、处理团体日常重要事务,规范团体管理和建设,协调、督导各分工委员工作;
4、代表本团体加强对外联系和交往,塑造良好团体形象,扩大社会影响。
5、配合委员会做好其他工作。
第十四条 副主任委员工作职责:
1、接受并执行主任委员分派的工作;
2、主任委员因故不在位期间,经委员会或主任授权,代行主任职责;
3、委员会研究确定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条 委员会下设部门及职责:
1、社会活动部:负责拟定本团体各项活动计划,经代表大会或委员会决定后负责组织实施。
2、会员管理部:负责会员发展、管理、培训及本团体档案管理工作。
3、信息宣传部:负责本团体对外宣传及活动策划、推介、提升,增强社会效应,及时做好活动报道和总结工作。
4、物资筹集部:负责本团体社会物资募集、临时保管工作。
5、物资管理部:负责本团体募集社会物资建帐管理,负责专项爱心资金管理,负责团体自有物资管理,及时、准确公告物资账目,做好年度财务报告。
第四章 会员管理
第十六条 本团体会员必须彼此真诚相待,相互信任支持,不分身份地位和社会背景,人人平等。
第十七条 凡承认本团体章程,支持并积极参与本团体活动,自愿接受团体管理,可由推荐人引荐或自愿提出申请,经委员会审核通过成为本团体注册会员。 第十八条 会员注册入会程序:
1、经推荐人引荐或自荐,提交入会申请书和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2、经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公告一周无异议后,成为本团体注册会员;
3、颁发会员服务证。
第十九条 会员权利:
1、享有本团体章程规定的参与团体管理的权益,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享有本团体提供的相关志愿服务培训的权益;
3、享有优先获得参与本团体提供的公益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机会;
4、优先享有会员互助权益;
5、享有对本团体建设管理及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6、享有向本团体推荐会员的权利
7、享有主动注销本人会员身份的权利。
第二十条 会员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行本团体章程和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本团体决议,积极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自觉宣传本团体志愿服务宗旨和理念,主动维护本团体权益和形象,履行志愿服务承诺;
2、自觉维护国家、人民利益,尊重并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3、每名会员每年参加本团体志愿服务不得少于4次,并主动申报登记,作为会员评优考核的依据;
4、自觉抵制任何以本团体名义或会员身份从事违背本章程及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和行为,社会活动中要自觉遵守本团体行为规范,并主动佩带服务证等本团体标志;
5、主动对团体内其他需要帮助的会员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
6、主动接受本团体提供的相关志愿服务培训;
7、主动向本团体提供有价值信息及合理建议,心系本团体发展。
第二十一条 会员表彰:
将对本团体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及年度表现优秀的会员给予表彰奖励。突出贡献会员由委员会提名审核并提交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授予。委员会根据当年度注册会员总数,按一定比例确定年度优秀会员人数。年度优秀会员评选可参照以下事项:
1、按参与本团体的公益活动次数或工作时的量化考核标准;
2、对团体建设的贡献及对本团体产生积极影响的事项;
3、其他产生积极社会影响的相关事项。
第二十二条 处罚措施:
1、会员不履行义务,损害本团体信誉和利益,视情节轻重,经委员会审定分别给予内部批评、通告批评、开除会员资格等处置;
2、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司法、行政机关处罚者,视自动退出本团体,团体同时作注销及内部通报处置。
第二十三条 会员退会:
1、连续半年无故不参与团体活动的委员视为自动退出委员会;连续一年内不履行义务、不参与任何本团体有关活动的会员,视为自动退会;
2、会员主动退会应书面通知委员会,并说明退会缘由;
3、退会会员、委员,本团体停止其会籍及一切权益,会员应主动交回会员服务证,委员应主动交接相应分管的事务;
4、会员如对本团体惩戒决定不服,可向本团体委员会提出申诉,委员会应于一周内对会员的申诉做出书面答复。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四条 对本团体章程的任何修改,须经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修改。
第二十五条 对本团体章程进行不违背章程本意的局部修改,须经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并报代表大会备案后方可生效;对本团体章程进行重大修改,须经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代表表决通过,并报志工委备案后方可生效。
第六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团体完成宗旨、自行解散、因分立或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委员会提出团体终止提议,经代表大会形成终止决议;因不可抗力等因素无法召集会员而不能召开代表大会时,委员会代行代表大会的权力。
第二十七条 本团体终止决议必须经全体会员60%以上书面表决通过。
第二十八条 本团体终止前,须在相关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算财产,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 本团体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条 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全部用于慈善事业。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团体网络平台:名城镇江网“大爱镇江”版和黄丝带志愿者QQ群。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