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下)
——从“摸着石头过河”到“顶层设计”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完整表达,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和生命线。
在延安整风之后不久召开党的七大上,群众路线被正式写入党章。这一时期,群众路线实际上已经成为中国共产党在各项工作中依靠群众战胜各种艰难险阻、不断取得革命斗争胜利的一个重要法宝。刘少奇(1898—1969年)在七大上所作的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专门对群众路线进行了说明,指出:七大“在党章的总纲上和条文上,都特别强调了党的群众路线,这也是这次修改党章的一个特点。因为党的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的政治路线,也是我们党的根本的组织路线。这就是说,我们党的一切组织与一切工作必须密切地与群众相结合”。
邓小平指出,党的群众路线,包含两方面的意义:在一方面,它认为人民群众必须自己解放自己;党的全部任务就是全心全意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党对于人民群众的领导作用,就是正确地给人民群众指出斗争的方向,帮助人民群众自己动手,争取和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因此,党必须密切联系群众和依靠群众,而不能脱离群众,不能站在群众之上;每一个党员必须养成为人民服务、向群众负责、遇事同群众商量和同群众共甘苦的工作作风。在另一方面,它认为党的领导工作能否保持正确,决定于它能否采取“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方法。1961年在《提倡深入细致的工作》一文中,邓小平又对群众路线的含义解释说:“党的正确的路线、政策是从群众中来的,是反映群众的要求的,是合乎群众的实际的,是实事求是的,是能够为群众所接受、能够动员起群众的,同时又是反过来领导群众的,这就叫群众路线。”
1990年十三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强调:“历史经验反复证明,什么时候党的群众路线执行得好,党群关系密切,我们的事业就顺利发展;什么时候党的群众路线执行得不好,党群关系受到损害,我们的事业就遭受挫折。”
关于群众路线的地位和作用,毛泽东曾从马克思主义历史观、认识论、辩证法的高度进行精辟论述,十三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更是明确指出,党在长期斗争中创造和发展起来的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是实现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的根本工作路线,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
群众路线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
1937年,毛泽东在《实践论》中概括了人类认识发展的一般规律:“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延安整风期间,毛泽东对党的群众路线从哲学认识论角度进行了科学概括,他在1943年写的《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中指出:“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毛泽东的科学概括既是对党的群众路线的全面正确的表述,同时又是党的群众路线成熟的标志。毛泽东把群众路线提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高度作了理论概括,认为群众路线同时就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这一概括把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辩证法、历史观高度地结合起来了,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中国经验的哲学总结和中国表述。
毛泽东上述两个论断讲的都是认识论,虽然具体表述不同,其实质是一致的。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反映在认识过程上,表现为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循环往复,因为一切真知来自实践;反映在认识主体和目标上,表现为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因为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所讲的实践主体、认识主体,都是指人民群众。离开人民群众的实践,不可能获得真知。离开人民群众的实践,党的正确主张也不可能转化为改造世界的行动。群众路线作为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体现了理论和实践的统一、过程和来源的统一、主张和效果的统一、方法和目的的统一。
群众路线是实现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的根本工作路线。所谓根本工作路线,是指党的工作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和根本方法,也是实现党的纲领的根本途径。所谓党的思想路线,是党必须坚持的根本思想方法和认识方法。我们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由党的根本宗旨所决定,实现这条思想路线,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即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从群众中来,对马克思主义政党来说,群众生产、群众利益、群众生活、群众情绪,以及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所愿、所需,任何时候都是最大的实际。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是否正确反映了客观事物的内在联系即规律性,是否符合广大群众的利益、愿望和要求,归根结底要看是否符合群众的实践需要、符合群众的利益要求,是否做到了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从群众中来,必须从群众的利益出发,一切想着人民,一切为着人民,而要为了群众,必须依靠群众,一切正确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都来自于群众的实践。而理论正确与否又要靠群众的实践来检验,要看群众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答应不答应;到群众中去,党的正确的主张一旦产生,必须回到群众中间去,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靠群众来检验,靠群众的力量来实现。从这个意义上来看,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既是根本工作路线,也是根本的思想路线和认识路线,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遵循的根本认识路线。
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下)
——从“摸着石头过河”到“顶层设计”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完整表达,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和生命线。
在延安整风之后不久召开党的七大上,群众路线被正式写入党章。这一时期,群众路线实际上已经成为中国共产党在各项工作中依靠群众战胜各种艰难险阻、不断取得革命斗争胜利的一个重要法宝。刘少奇(1898—1969年)在七大上所作的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专门对群众路线进行了说明,指出:七大“在党章的总纲上和条文上,都特别强调了党的群众路线,这也是这次修改党章的一个特点。因为党的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的政治路线,也是我们党的根本的组织路线。这就是说,我们党的一切组织与一切工作必须密切地与群众相结合”。
邓小平指出,党的群众路线,包含两方面的意义:在一方面,它认为人民群众必须自己解放自己;党的全部任务就是全心全意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党对于人民群众的领导作用,就是正确地给人民群众指出斗争的方向,帮助人民群众自己动手,争取和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因此,党必须密切联系群众和依靠群众,而不能脱离群众,不能站在群众之上;每一个党员必须养成为人民服务、向群众负责、遇事同群众商量和同群众共甘苦的工作作风。在另一方面,它认为党的领导工作能否保持正确,决定于它能否采取“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方法。1961年在《提倡深入细致的工作》一文中,邓小平又对群众路线的含义解释说:“党的正确的路线、政策是从群众中来的,是反映群众的要求的,是合乎群众的实际的,是实事求是的,是能够为群众所接受、能够动员起群众的,同时又是反过来领导群众的,这就叫群众路线。”
1990年十三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强调:“历史经验反复证明,什么时候党的群众路线执行得好,党群关系密切,我们的事业就顺利发展;什么时候党的群众路线执行得不好,党群关系受到损害,我们的事业就遭受挫折。”
关于群众路线的地位和作用,毛泽东曾从马克思主义历史观、认识论、辩证法的高度进行精辟论述,十三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更是明确指出,党在长期斗争中创造和发展起来的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是实现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的根本工作路线,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
群众路线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
1937年,毛泽东在《实践论》中概括了人类认识发展的一般规律:“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延安整风期间,毛泽东对党的群众路线从哲学认识论角度进行了科学概括,他在1943年写的《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中指出:“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毛泽东的科学概括既是对党的群众路线的全面正确的表述,同时又是党的群众路线成熟的标志。毛泽东把群众路线提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高度作了理论概括,认为群众路线同时就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这一概括把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辩证法、历史观高度地结合起来了,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中国经验的哲学总结和中国表述。
毛泽东上述两个论断讲的都是认识论,虽然具体表述不同,其实质是一致的。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反映在认识过程上,表现为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循环往复,因为一切真知来自实践;反映在认识主体和目标上,表现为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因为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所讲的实践主体、认识主体,都是指人民群众。离开人民群众的实践,不可能获得真知。离开人民群众的实践,党的正确主张也不可能转化为改造世界的行动。群众路线作为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体现了理论和实践的统一、过程和来源的统一、主张和效果的统一、方法和目的的统一。
群众路线是实现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的根本工作路线。所谓根本工作路线,是指党的工作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和根本方法,也是实现党的纲领的根本途径。所谓党的思想路线,是党必须坚持的根本思想方法和认识方法。我们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由党的根本宗旨所决定,实现这条思想路线,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即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从群众中来,对马克思主义政党来说,群众生产、群众利益、群众生活、群众情绪,以及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所愿、所需,任何时候都是最大的实际。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是否正确反映了客观事物的内在联系即规律性,是否符合广大群众的利益、愿望和要求,归根结底要看是否符合群众的实践需要、符合群众的利益要求,是否做到了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从群众中来,必须从群众的利益出发,一切想着人民,一切为着人民,而要为了群众,必须依靠群众,一切正确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都来自于群众的实践。而理论正确与否又要靠群众的实践来检验,要看群众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答应不答应;到群众中去,党的正确的主张一旦产生,必须回到群众中间去,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靠群众来检验,靠群众的力量来实现。从这个意义上来看,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既是根本工作路线,也是根本的思想路线和认识路线,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遵循的根本认识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