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KG
江西江铃控股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KG -2005
电气临时线审批制度
2005-04- 批准 2005-04- 实施
江西江铃控股有限公司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国家标准GB/T 15496-2003《企业标准化工作指南》编写。编写方法符合GB/T1.1-2000和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 本标准生效之日起执行。
本标准由江西江铃控股有限公司安技部提出,综合管理部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审核人: 本标准批准人:
临时线审批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江西江铃控股有限公司临时供电线路装接的内容与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与外来承包施工或劳务输入单位在生产、基建、检修与工作中380伏以下(含380伏)临时用电线路的装接和管理。 2 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机械《电气安全管理规程》
《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9)》
《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 3 职责
3.1 工程部
负责电气临时线的装接工作。 3.2 安技部
负责电气临时线路装接的审批以及监督检查工作。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装接临时线的审批与使用期限
4.1.1 装接临时线路前必须提出申请,并填写“临时线路申请单” (见附录A),经工程部和安技部批准后方可进行。
4.1.2 外包施工单位需装接临时线路时,由发包部门或项目负责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1.3 临时用电线路使用期限一般场所为15天,如需继续使用,必须办理延续申请手续。 4.1.4 基建施工的临时线路以施工周期为限。
4.1.5 电气工作人员检验电气设备或临时检修所用电气线路,以及利用插座插接的临时电源线路,其使用期不超过一个工作日,且有电气人员监护情况下,可不办理临时线审批手续,工作完毕须及时拆除。 4.2 装接要求
4.2.1 临时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装接。
4.2.2 装接临时线的设备应外壳完好,机械性能和电气性能合格,其绝缘电阻不大于0.5兆欧。
4.2.3 临时线路必须采用三芯或四芯坚韧橡皮包线或塑料套软管。全线应完整无损,中间不得有接头,且截面应能满足负荷要求。
4.2.4 临时线路必须有一只总开关控制和漏电保护装置,每一线路应装设月负荷匹配的熔断器。
4.2.5 临时线路应沿墙或架空敷设。距地高度:户内大于2.5米,户外大于4.5米,跨越道路大于6米。临时线与其他设备、门、窗、水、气管的距离应大于0.3米,沿地面敷设应有防止线路受外力损坏的保护措施。
4.2.6 户外临时用电线路应有防雨措施,配电箱门锁齐全,并有专人负责。 4.3 临时线的管理
4.3.1 临时线路应经常巡视检查,到期即拆除,做到拆得干净,不留隐患。 4.3.2 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架设临时线。
4.3.3 使用中的临时线路如遇大风、暴雨等特殊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风雨过后对线路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供电。 5 检查与考核
5.1 未经批准和私拉线路,经查明一律拆除,并作违章处理。
5.2 违反本制度的部门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6 附录
附录A 《临时线路申请单》
江西江铃控股有限公司
临时线路申请单
注:1 本申请单一式三份,申请部门、工程部、安技部各一份。 2 临时线必须有合格电工装接,并按期拆除。
Q/KG
江西江铃控股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KG -2005
电气临时线审批制度
2005-04- 批准 2005-04- 实施
江西江铃控股有限公司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国家标准GB/T 15496-2003《企业标准化工作指南》编写。编写方法符合GB/T1.1-2000和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 本标准生效之日起执行。
本标准由江西江铃控股有限公司安技部提出,综合管理部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审核人: 本标准批准人:
临时线审批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江西江铃控股有限公司临时供电线路装接的内容与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与外来承包施工或劳务输入单位在生产、基建、检修与工作中380伏以下(含380伏)临时用电线路的装接和管理。 2 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机械《电气安全管理规程》
《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9)》
《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 3 职责
3.1 工程部
负责电气临时线的装接工作。 3.2 安技部
负责电气临时线路装接的审批以及监督检查工作。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装接临时线的审批与使用期限
4.1.1 装接临时线路前必须提出申请,并填写“临时线路申请单” (见附录A),经工程部和安技部批准后方可进行。
4.1.2 外包施工单位需装接临时线路时,由发包部门或项目负责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1.3 临时用电线路使用期限一般场所为15天,如需继续使用,必须办理延续申请手续。 4.1.4 基建施工的临时线路以施工周期为限。
4.1.5 电气工作人员检验电气设备或临时检修所用电气线路,以及利用插座插接的临时电源线路,其使用期不超过一个工作日,且有电气人员监护情况下,可不办理临时线审批手续,工作完毕须及时拆除。 4.2 装接要求
4.2.1 临时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装接。
4.2.2 装接临时线的设备应外壳完好,机械性能和电气性能合格,其绝缘电阻不大于0.5兆欧。
4.2.3 临时线路必须采用三芯或四芯坚韧橡皮包线或塑料套软管。全线应完整无损,中间不得有接头,且截面应能满足负荷要求。
4.2.4 临时线路必须有一只总开关控制和漏电保护装置,每一线路应装设月负荷匹配的熔断器。
4.2.5 临时线路应沿墙或架空敷设。距地高度:户内大于2.5米,户外大于4.5米,跨越道路大于6米。临时线与其他设备、门、窗、水、气管的距离应大于0.3米,沿地面敷设应有防止线路受外力损坏的保护措施。
4.2.6 户外临时用电线路应有防雨措施,配电箱门锁齐全,并有专人负责。 4.3 临时线的管理
4.3.1 临时线路应经常巡视检查,到期即拆除,做到拆得干净,不留隐患。 4.3.2 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架设临时线。
4.3.3 使用中的临时线路如遇大风、暴雨等特殊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风雨过后对线路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供电。 5 检查与考核
5.1 未经批准和私拉线路,经查明一律拆除,并作违章处理。
5.2 违反本制度的部门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6 附录
附录A 《临时线路申请单》
江西江铃控股有限公司
临时线路申请单
注:1 本申请单一式三份,申请部门、工程部、安技部各一份。 2 临时线必须有合格电工装接,并按期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