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省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窗口行业整治
工作考评办法
为切实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届满重创工作,促进窗口行业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调动各级各部门创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郑州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意见》、省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明确<省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专项整治督导组、指挥部及责任分工>的通知》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4版)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1、市内五区:金水区、二七区、管城区、中原区、惠济区; 2、管委会:高新区、经开区、郑东新区、新郑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火车站地区;
3、窗口行业责任单位:市交运委、市旅游局、市园林局、市爱卫办、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房管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金融办、市公安消防支队、郑州铁路局、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市公交总公司、市客运管理处、市电力公司、市自来水公司、市热力公司、市中原环保有限公司、市燃气公司、市邮政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
二、考评方法
- 1 -
(一)对市直责任单位实行100分制考核,主要依据实地考察、电子监察、综合材料情况评分。
1、实地考察(80分)
根据对市各窗口单位的实地考察(以明察暗访方式为主)、电子监察发现的问题,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窗口行业实地考察整治评分暂行标准》(见附件)进行评分。
2、综合材料(20分)
按要求报送窗口行业整治有关方案、总结、汇报、简报、考核奖惩办法等。未及时报送一次扣1分;漏报一项扣2分;制度不落实一项扣3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二)对市内五区、各管委会实行100分制考评,其中材料审核占20%,实地考察占80%。
1、材料审核(20分) (1)综合材料审核(8分)
按要求报送窗口行业整治有关方案、总结、汇报、专报、周报、月报、月评比、考核奖惩办法等。未及时报送一次扣1分;漏报一项扣2分;制度不落实一项扣3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2)信息简报采用(7分)
加编者按的每篇分值计3分;对全市专项整治活动有指导意义的经验性稿件,每篇分值计2分;一般性稿件每篇分值计1分;简讯每篇分值计0.5分。被市文明办采用加倍计分。(该项目从0分起计算分值,得分超过7分的按以下公式计算:实得分=所得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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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x系数(7/最高所得总分值x100%)
(3)新闻媒体采用(5分)
被中央级媒体采用每篇分值计4分;被省级媒体采用每篇分值计3分;被市级媒体采用每篇分值计2分;头版头条加倍计分。(该项目从0分起计算分值,实得分=所得总分值x系数(5/最高所得总分值x100%)(报缝及电视台、电台采稿单除外)
2、实地考察(80分)
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窗口行业实地考察整治评分暂行标准》对各区、各管委会辖区内窗口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各窗口单位所得分值的平均分,为该区实地考察情况得分。
3、奖分办法(5分)
(1)报送材料质量高、时效强的单位,给予奖分。 (2)整治工作力度大、有创新、效果好的,给予奖分。 以上奖分内容每项奖2.5分。对各区、各管委会的奖分不超过5分,超过5分的按以下公式计算:实奖分=所得奖分x系数(5/最高所得奖分x100)。
三、考评结果运用
按《郑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考核奖状办法》(郑创文[2014]3号)“考核责任追究”项执行。
附:《省会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窗口行业实地考察整治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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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会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窗口行业
实地考察整治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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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省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窗口行业整治
工作考评办法
为切实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届满重创工作,促进窗口行业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调动各级各部门创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郑州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意见》、省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明确<省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专项整治督导组、指挥部及责任分工>的通知》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4版)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1、市内五区:金水区、二七区、管城区、中原区、惠济区; 2、管委会:高新区、经开区、郑东新区、新郑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火车站地区;
3、窗口行业责任单位:市交运委、市旅游局、市园林局、市爱卫办、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房管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金融办、市公安消防支队、郑州铁路局、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市公交总公司、市客运管理处、市电力公司、市自来水公司、市热力公司、市中原环保有限公司、市燃气公司、市邮政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
二、考评方法
- 1 -
(一)对市直责任单位实行100分制考核,主要依据实地考察、电子监察、综合材料情况评分。
1、实地考察(80分)
根据对市各窗口单位的实地考察(以明察暗访方式为主)、电子监察发现的问题,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窗口行业实地考察整治评分暂行标准》(见附件)进行评分。
2、综合材料(20分)
按要求报送窗口行业整治有关方案、总结、汇报、简报、考核奖惩办法等。未及时报送一次扣1分;漏报一项扣2分;制度不落实一项扣3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二)对市内五区、各管委会实行100分制考评,其中材料审核占20%,实地考察占80%。
1、材料审核(20分) (1)综合材料审核(8分)
按要求报送窗口行业整治有关方案、总结、汇报、专报、周报、月报、月评比、考核奖惩办法等。未及时报送一次扣1分;漏报一项扣2分;制度不落实一项扣3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2)信息简报采用(7分)
加编者按的每篇分值计3分;对全市专项整治活动有指导意义的经验性稿件,每篇分值计2分;一般性稿件每篇分值计1分;简讯每篇分值计0.5分。被市文明办采用加倍计分。(该项目从0分起计算分值,得分超过7分的按以下公式计算:实得分=所得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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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x系数(7/最高所得总分值x100%)
(3)新闻媒体采用(5分)
被中央级媒体采用每篇分值计4分;被省级媒体采用每篇分值计3分;被市级媒体采用每篇分值计2分;头版头条加倍计分。(该项目从0分起计算分值,实得分=所得总分值x系数(5/最高所得总分值x100%)(报缝及电视台、电台采稿单除外)
2、实地考察(80分)
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窗口行业实地考察整治评分暂行标准》对各区、各管委会辖区内窗口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各窗口单位所得分值的平均分,为该区实地考察情况得分。
3、奖分办法(5分)
(1)报送材料质量高、时效强的单位,给予奖分。 (2)整治工作力度大、有创新、效果好的,给予奖分。 以上奖分内容每项奖2.5分。对各区、各管委会的奖分不超过5分,超过5分的按以下公式计算:实奖分=所得奖分x系数(5/最高所得奖分x100)。
三、考评结果运用
按《郑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考核奖状办法》(郑创文[2014]3号)“考核责任追究”项执行。
附:《省会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窗口行业实地考察整治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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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会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窗口行业
实地考察整治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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