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有关日照的主要规范

国家有关日照的主要规范

(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 (2002年版))

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表5.0.2-1

(1)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 2小时的标准; (2)在原设计建筑外增

(3)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 1小

时的标准。

表5.0.2-1 建筑气候区划

住宅建筑日照标准 Ⅰ、Ⅱ、Ⅲ、Ⅶ气候区 大城市

中小城市 大寒日

≥2

≥3 8~16

底 层 窗 台 面

Ⅳ气候区 大城市 中小城市

Ⅴ、Ⅵ 气候区

日照标准日 日照时数(h) 有效日照时间带(h) 日照时间计算起点

冬至日 ≥1 9~15

注:①建筑气候区划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A第A.0.1条的规定。

②底层窗台面是指距室内地坪 0.9m高的外墙位置。

7.0.4.1 中心绿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5)组团绿地的设置应满足有不少于 1/3 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

之外的要求,并便于设置儿童游戏设施

。其中院落式组团

绿地的设置还应同时满足表 7.0.4-2中的各项要求,其面积计算起止界应符合本 规范第 11章中有关规定;

附表 A.0.3

类别 教

(1)托儿所 项目名称

公共服

每处一般规模

设置规定

(1)略 (2)略 (3)略 (4)略 (5)略

建筑面 用地面 积(m2) 积(m2)

保教小于 3 岁儿童 保教学龄 儿童

(2)幼儿园

— …

(6)托、幼建筑宜布置于可挡寒风的建筑物

的背风面,但其生活用房应满足底层满窗冬至 日不小于 3h的日照标准 (7)活 (1)略

(3)小学

6~12 童入学

(2)略

(3)教学楼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 2h的日照标 准 (1)略

(4)中学

12~18 少年入学

(2)略

(3)教学楼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 2h的日照标 准 (1)略

医 疗 卫 生

(5)医院

含社区卫生 (2)略 服

(3)病房楼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 2h的日照标 准

1/2 的活

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

(2)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5.1.3 建筑日照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该日照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 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有关规定:

2 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能获得同住宅居住空间相等的日照标准; 3 托儿所、幼儿园的主要生活用房,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3h的日照标准; 4 老年人住宅、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病房 养室,中小学半数以上的教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

(3)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 (2003年版))

5.1.1 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日照,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四

个时,其中宜有二个获得日照。

5.1.2 获得日照要求的居住空间,其日照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

计规范》(GB50180)中关于住宅建筑日照标准的规定。

(4)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

4.1.1 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

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确定。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表 4.1.1 的规定;对于特 定情况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老年人住宅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 2h的标准;

2 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 1h的标 准。

表4.1.1 住宅建筑日照标准 Ⅰ、Ⅱ、Ⅲ、Ⅶ气候区

建筑气候区划

大城市

日照标准日 日照时数(h) 有效日照时间带(h) (当地真太阳时) 日照时间计算起点

≥2

中小城市 大寒日

≥3 8~16

底 层 窗 台 面

大城市 中小城市

Ⅳ气候区

Ⅴ、Ⅵ 气候区

冬至日 ≥1 9~15

注:底层窗台面是指距室内地坪0.9m高的外墙位置。

(5)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GBJ 99-86) 第 2.3.6条 建筑物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二、南向的普通教室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小于 2h。

(6)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试行)(JGJ 39-87)

第 3.1.7条 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应布置在当地最好日照方位,并满足冬至日底层

满窗日照不少于 3h(小时)的要求,温暖地区、炎热地区的生活用房应避 免朝西,否则应设遮阳设施。

(7)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50340-2003)

3.2.6 老年人居住用房应布置在采光通风好的地段,应保证主要居室有良好的朝向,冬至

日满日照不宜小于 2小时。

(8)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2005)

4.1.3 宿舍半数以上居室应有良好朝向,并应具有住宅居室相同的日照标准。 (9)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2006版)

国家有关日照的主要规范

(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 (2002年版))

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表5.0.2-1

(1)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 2小时的标准; (2)在原设计建筑外增

(3)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 1小

时的标准。

表5.0.2-1 建筑气候区划

住宅建筑日照标准 Ⅰ、Ⅱ、Ⅲ、Ⅶ气候区 大城市

中小城市 大寒日

≥2

≥3 8~16

底 层 窗 台 面

Ⅳ气候区 大城市 中小城市

Ⅴ、Ⅵ 气候区

日照标准日 日照时数(h) 有效日照时间带(h) 日照时间计算起点

冬至日 ≥1 9~15

注:①建筑气候区划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A第A.0.1条的规定。

②底层窗台面是指距室内地坪 0.9m高的外墙位置。

7.0.4.1 中心绿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5)组团绿地的设置应满足有不少于 1/3 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

之外的要求,并便于设置儿童游戏设施

。其中院落式组团

绿地的设置还应同时满足表 7.0.4-2中的各项要求,其面积计算起止界应符合本 规范第 11章中有关规定;

附表 A.0.3

类别 教

(1)托儿所 项目名称

公共服

每处一般规模

设置规定

(1)略 (2)略 (3)略 (4)略 (5)略

建筑面 用地面 积(m2) 积(m2)

保教小于 3 岁儿童 保教学龄 儿童

(2)幼儿园

— …

(6)托、幼建筑宜布置于可挡寒风的建筑物

的背风面,但其生活用房应满足底层满窗冬至 日不小于 3h的日照标准 (7)活 (1)略

(3)小学

6~12 童入学

(2)略

(3)教学楼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 2h的日照标 准 (1)略

(4)中学

12~18 少年入学

(2)略

(3)教学楼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 2h的日照标 准 (1)略

医 疗 卫 生

(5)医院

含社区卫生 (2)略 服

(3)病房楼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 2h的日照标 准

1/2 的活

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

(2)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5.1.3 建筑日照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该日照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 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有关规定:

2 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能获得同住宅居住空间相等的日照标准; 3 托儿所、幼儿园的主要生活用房,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3h的日照标准; 4 老年人住宅、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病房 养室,中小学半数以上的教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

(3)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 (2003年版))

5.1.1 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日照,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四

个时,其中宜有二个获得日照。

5.1.2 获得日照要求的居住空间,其日照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

计规范》(GB50180)中关于住宅建筑日照标准的规定。

(4)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

4.1.1 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

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确定。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表 4.1.1 的规定;对于特 定情况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老年人住宅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 2h的标准;

2 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 1h的标 准。

表4.1.1 住宅建筑日照标准 Ⅰ、Ⅱ、Ⅲ、Ⅶ气候区

建筑气候区划

大城市

日照标准日 日照时数(h) 有效日照时间带(h) (当地真太阳时) 日照时间计算起点

≥2

中小城市 大寒日

≥3 8~16

底 层 窗 台 面

大城市 中小城市

Ⅳ气候区

Ⅴ、Ⅵ 气候区

冬至日 ≥1 9~15

注:底层窗台面是指距室内地坪0.9m高的外墙位置。

(5)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GBJ 99-86) 第 2.3.6条 建筑物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二、南向的普通教室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小于 2h。

(6)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试行)(JGJ 39-87)

第 3.1.7条 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应布置在当地最好日照方位,并满足冬至日底层

满窗日照不少于 3h(小时)的要求,温暖地区、炎热地区的生活用房应避 免朝西,否则应设遮阳设施。

(7)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50340-2003)

3.2.6 老年人居住用房应布置在采光通风好的地段,应保证主要居室有良好的朝向,冬至

日满日照不宜小于 2小时。

(8)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2005)

4.1.3 宿舍半数以上居室应有良好朝向,并应具有住宅居室相同的日照标准。 (9)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2006版)


相关文章

  • 无锡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定
  • 无锡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项目日照分析工作,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以下简称<规范>).<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4年版)>(以下简称< ...查看


  • 日照间距规定条例
  • 关于日照间距现行的国家相关规范和法律: 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中关于住宅建筑日照标准规定: 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大于等于2小时,冬至日大于等于1小时 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 ...查看


  • 2011版城市规划规范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城乡建设规划管理,保证城乡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结合本市实际,编制本规定. 第二条 本技术规定以国家和安徽省的有关规范及标准为依据,并结合亳 ...查看


  • 盐城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管理办法
  • 盐城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1.1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和<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4年版)等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为使日照分析工作规范化.标准 ...查看


  • 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5
  • 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2 第三章 建筑间距 8 第四章 建筑退让 14 第五章 建筑高度与生态景观控制 20 第六章 停车泊位 23 第七章 地下空间开发与利用 28 ...查看


  •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 2008-06-05 13:53 [标 题] <城市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一) [颁布日期] 2006-3-23 [失效日期] 2026-3-23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3] ...查看


  • 采光权的法律依据之辨析
  • 采光权的法律依据(转帖) 2009-10-15 09:15 采光权的法律依据之辨析 近年来,随着城镇建设速度的加快,高层建筑逐渐增多,造成相邻建筑之间因采光而发生的纠纷也日渐增多,房屋的采光状况已成为每个业主都极为关切的问题,每当有新建建筑 ...查看


  • 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 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http://www.hangzhou.gov.cn 2005-09-02 [收藏] [推荐] [有奖纠错] [字号:大 中 小 ] [打印] [关闭]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城市规划管理,保证 ...查看


  • 关于城乡规划领域的技术规范解读
  • 关于城乡规划领域的技术规范解读 城市规划中的技术标准由国务院以及省市级的城市规划的主管部门负责拟定实施,从授权根据.制定程序.公布与否.外在形式等形式意义上的判断标准来考察,中央层面的技术标准都不符合法律规范的外形,地方层面的标准除了省级人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