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核心0分

为什么说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核心

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思想内容丰富,多姿多彩,良莠并存。

其中,虽然有受到一定的历史的、阶级的、社会的局限的道德旧识;但更有反映中华民族道德上的文明进步,体现全人类道德文明的具有长久思想价值的道德智慧。

1,源远流长的中国伦理道德思想,始终贯穿着一种可以称之为“公忠”的道德精神。从《诗经》提出的“夙夜在公”,《书经·周官》提出的“以公灭私民其允怀”,直到王夫之的“以身任天下”、孙中山的“天下为公”、“替众人服务”,都奔涌着“国而忘家,公而忘私”,为国家、民族而献身的精神。也正是在重视整体精神的影响下,出现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为国家、为民族、为整体的利益不息奋斗的崇高爱国主义精神。中华民族在自己的五千年文明史上,之所以能历经磨难,长兴不衰,具有强大的民族凝聚力和坚忍不拔的民族伟力,就在于我们民族有着这种“廓然大公”、爱国、爱民的崇高道德精神。

正由于这种重视整体利益,把国家、民族利益放在首要位置的根本道德价值取向,中国传统道德在个人与他人、社会、群体的关系问题上,始终强调“舍己从人”、“先人后己”、“舍己为群”。在“义”与“利”的关系上,把代表整体利益的“义”,放在代表个人利益的“利”之上,强调“义以为上”、“先义后利”、“义然后取”,主张“见得思义”、“见利思义”,反对“见利忘义”。尽管董仲舒和宋明理学对先秦儒家的“义利之辩”进行歪曲,主张“重义轻利”、“贵义贱利”,但中国传统道德的基本精神是主张在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发生矛盾冲突时,应以义为重,以国家、民族之大义为先,牺牲个人的私利。

今天,要把相对贫穷落后的中国,建设成为一个富强、文明、民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我们只有在全民族中发扬“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崇高爱国主义精神,倡导重视整体利益,把国家、民族的繁荣进步、社会的发展、人民的幸福放在个人利益、个人享受之上,才能提高民族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增强民族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只有发扬重视整体利益的道德精神,发挥道义的巨大力量,才能帮助人们克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斤斤计较个人私利、见利忘义,“一切向钱看”的倾向,自觉关心他人、集体、国家的利益,鼓励“先富”带“后富”,“先发展”带“后发展,走“共同富裕”的民族振兴之路。

2,在中国的传统伦理道德中,以儒家为代表的“仁爱”思想,是一种对于协调人际关系具有积极意义的重要道德精神。“仁爱”既是一种人际关系的道德准则,又是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的重要道德智慧。孔子说,仁者“爱人”,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卫灵公》)。“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要做到“仁”,就应当做到“恭”、“宽”、“信”、“敏”、“惠”。我们知道,所谓道德即是要求人们在考虑自身利益的同时,考虑到他人与社会的利益。中国传统的“仁爱”思想,即是要求人们替别人着想,同情人,敬重人,相信人,关心人,帮助人,待人以诚,施人以惠。这是一种十分可贵的道德精神。尽管在存在阶级对立的情况下,普遍的“人类之爱”只是一种美好的幻想,但是,人类的“仁爱”精神作为一种积极的、健康的道德信念,在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历史长河中,起着协调人际关系、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积极作用。

“仁爱”精神是一种具有人类普遍意义的人道精神。中国传统的“仁爱”,与“人对人是狼”、“他人是地狱”的西方利己主义思潮是根本对立的。它要求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互助、互爱,与人为友,与天地万物为友,和谐共处。在我们的现代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利益矛盾、经济竞争、贫富差距等等会不可避免地引起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紧张。因此,在社会生活中积极发扬中国人传统的“仁爱”精神,倡导“仁者爱人”、“厚德载物”、“民胞物与”的道德,有益于创造现代生活需要的同情弱者、互助友爱、帮穷济困、“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和谐友爱的新型人际关系。

3,中国传统道德历来十分重视人伦关系的道德价值,强调每个人在人伦关系中的应有道德义务.《尚书》提出“五教”,即“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孟子提出“五伦”,即“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礼记·礼运》主张“十义”,即“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贞、长惠、幼顺、君仁、臣忠”。这些都从不同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角度,规定了每个人为维护良好的人伦关系应当遵守的基本道德准则。传统人伦关系中维护封建等级关系的糟粕无疑应当予以批判和剔除,但其中包含的有益因素,只要能赋予符合时代要求的崭新涵义,对于改善当今家庭与社会的人伦关系,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仍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中国传统的人伦思想强调个人在不同的关系中应当遵守相应的道德义务。儒家特别重视家庭伦理关系的和谐有序。对长辈的“孝”即尊敬、善待,对下辈的“悌”即关心、爱护,被认为是一切道德的根本。不仅如此,儒家认为,一个有道德的人不但要孝敬自己的父母,而且还要敬重其他的老人;不但要悌爱自己的幼小之辈,而且还要关怀其他人的幼孺。孟子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是十分崇高的人伦精神。在现代家庭与社会、人伦关系中,我们应当大力倡导敬老爱幼、孝敬父母、夫妇有情、朋友有信等美德,使中国人传统道德中一切有价值的人伦道德精神在新时代得以发扬。

4,中国传统道德中有一种非常可贵的道德精神,那就是主张人们在满足基本物质需要的情况下,追求崇高的精神境界,把“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和爱国爱民、无私奉献、舍生取义的“君子”作为一切有道德进取心的人们心目中的理想道德人格。不论是“天下有道,以道殉身;天下无道,以身殉道”的执著道德精神,还是“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高尚道德理想,其核心思想,都是要求人们超越个人的私利、私欲,以国家、民族和人民的正义事业作为个人行为的最高准绳。《易传》提出的“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孔子提出的“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孟子提出的“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孟子·膝文公下》),历来为仁人志士所推崇。

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中这种鼓励人们追求高尚的精神境界,向往理想道德人格的思想,在我们今天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仍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在传统走向现代的社会转型过程中,有些人视道德精神为草芥,私心膨胀,物欲横流,在“一切向钱看”的歪风中成为利欲熏心、丧失人格、国格的势利小人。理想道德人格是国民道德精神的一面镜子。一个国家的民众的普遍道德精神面貌,直接决定着一个国家精神文明的今天和明天。中国的现代化事业和精神文明建设,正呼唤我们在继承中国传统道德宝贵遗产的基础上,在现实生活中提高民众的社会主义道德精神境界,重新确立新型的具有现代思想特征的理想道德人格。

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与伦理道德

中国传统文化具有非常浓厚的道德色彩。中国自古以来自称为礼义之邦,中国古代思想家的思想与理论中充满了道德观点,道德甚至成了他们全部思想的焦点。儒家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主流派,儒学从其整体上说就是一个道德学说。尽管中国古代思想家观点各异,但重视道德却是共同的。儒家创始人孔子学说的主要内容有三大部分:道德学说、政治学说和教育学说,其中道德学说占居着主导地位。在孔子看来,社会关系的本质是人伦,即人与人的关系,就是人的道德关系。人类社会的政治现象不过是道德关系在政治领域的表现。而教育的主要内容也是教导学生如何进行道德修养,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平,将来按照道德原则进行工作,即学习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我国学术界也有这种看法,例如张锡勤等主编的《中国伦理思想通史》就说:“中华民族在4000年有文字可考的历史中形成了足可引以自豪的优秀文化传统。传统思想文化的重心,是伦理道德的学说。传统思想文化的突出特点和优点之一就是它的道德精神。故我国素以礼义之邦著称于世。”(注:张锡林,孙实明,饶良伦.中国伦理思想通史[M].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2.1.)几千年的漫长时间里把道德看作文化的核心,这在世界上是少有的,确实是

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特点。我们把中国传统文化关于道德的地位的这种观点叫做道德主义。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这种特殊现象我们应该怎么评价呢?这种特殊现象有什么现实意义呢,我们下面拟对这种观点作些介绍和评价。

道德现象或曰伦理关系是一种社会现象,属于社会的上层建筑。伦理关系是一种人际关系,但并非所有人际关系都是伦理关系,人际关系包括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法律关系、党派关系、思想关系……伦理关系只是一个人与他人的交往中,其行为与思想是否符合一定范围内的普遍性原则或规范,这些原则、规范是在人们实践活动的基础上逐渐形成的,我们称之为道德规范或伦理原则。例如买主与卖主之间的关系本是经济关系,在买卖行为的基础上形成“信”的原则,信就是一个伦理原则。因此,道德规范或伦理原则都是一些价值标准,人们用它们 1

来衡量人的行为,对人的行为与思想可以起制约作用,从而有利于人的行为的顺利进行

根据大量事实材料和深入的分析综合,唯物史观认为道德规范是在血缘关系、经济关系、政治关系等社会关系的基础上在人类社会实践中逐渐形成的,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又反作用于社会存在。道德规范虽然表现为普遍形式,其存在决不是抽象的,它不仅具有时代性、地域性等特性,而且在阶级社会中还具有阶级性。因此,道德不是人类社会中最根本的东西,只有社会生产才是最根本的东西,道德归根到底是生产实践的产物,为生产实践所决定,服务于生产实践。道德现象不是与社会其他领域分立的,而是渗透于所有社会领域之中,这就给人一种假象,似乎道德是最根本的,从而夸大道德的作用,颠倒社会生产与道德的本末关系,于是就出现了道德主义观点。道德主义把道德看成人类社会的基础,用道德状况的变化发展来解释人类社会的变化发展,显然,这是一种唯心主义历史观。道德主义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明显的特点之一。 二

中国传统道德主义主要表现于传统文化关于义与利关系的理论中。中国传统道德主义的主要流派是儒家,我们现在就来分析一下儒家的义利观。

儒家创始人孔子关于义与利的名言是:“君于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用现代语言来说,就是:君子讲究的是义,小人讲究的是利。义指高尚的品格,利指物质利益。两千多年来的封建知识分子都把这话奉为天经地义,都耻于谈论物质利益,认为谈论道德是高尚的,谈论物质利益是低下的。这种观点不但是抽象的,而且是虚伪的,实际上任何君子都不能没有自己的物质利益。把孔子的全部言论联系起来看,他并不完全否定物质利益,但认为一个人取得物质利益一定要符合一定的道德原则,他说:“见利思义,义然后取”。(《论语·宪问》)就是说要用道德原则来统率自己的行为,财富该取的才取。这里就包含了把义和利统一起来的思想。《礼记·大学》提出的“义本利末”的观点比《论语》更进一步阐述了儒家的义利观:“道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是故君子先慎乎德。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财,有财此有用。德者本也,财者末也。外本内末,争民施夺。是故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论语》讲“义然后取”与《大学》讲的“德本财末”是两个观点,前者讲个人对物质利益取之有道,抽象讲,这是正确的,对今天是适用的。当然这个“道”是有相对性的,不同时代、不同地域、不同阶级有不同

的“道”;道不仅是道德原则,还有法律和种种规章制度,这种观点谈的是道德对物质利益的反作用;后者讲人类社会以道德为根本或基础,而物质利益是次要的,我们应重道德而轻物质利益,这种观点颠倒了人类社会中道德与物质利益的关系,是一种道德主义观点。当然,《大学》这段话也包含有“义然后取”,强调要以道德来指导物质利益分配的意思。

孟子把道德主义推向了极端。“孟子见梁惠王。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孟子对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王曰:何以利吾国?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万乘之国,弑其君者,必千乘之家;千乘之国,弑其君者,必百乘之家。万取千焉,千取百焉,不为不多矣。苟为后义而先利,不夺不厌。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王亦曰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孟子·梁惠王》)孟子就这样把义与利绝对对立起来。他甚至说,为善就是圣人,为利就是恶人,说:“鸡鸣而起,孳孳为善者,舜之徒也;鸡鸣而起,孳孳人利者,zhí@①之徒也。欲知舜与zhí@①之分,无他,利与善之间也。”(《孟子·尽心上》)按照他的说法,一个人只要修身养性就行了,勤奋劳动倒成了恶人。这可以说是极端道德主义。这种极端的思维方式当然是说不通的,孟子在许多地方都不能不承认物质利益的必要性,强调满足人民物质需要的重要性,并提出了许多谋求人民利益的具体建议,如他提出的关于建立井田制的理想就是一个解决人民穿衣吃饭问题的方案。这样,孟子就陷入了自相矛盾之中。儒家这种义本利末、义重利轻、义先利后的道德主义思想成

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思想,影响了中国历史,特别是思想史两千多年。后来董仲舒换了一个说法:“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汉书·艺文志》)宋代理学又把这种贵义轻利的传统推向灭绝人欲的极端。但是也应指出,中国历史上也不乏不同的观点。

法家著作《管子》是非常重视道德的,说:“国有四维,一维绝则倾,二维绝则危,三维绝则覆,四维绝则灭。倾可正也,危可安也,覆可起也,灭不可复错也。何谓四维,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四曰耻。”(《管子·牧民》)但《管子》决不轻视利,相反,认为利是四维的物质基础,说:“凡有地牧民者,务在四时,守在仓廪。国多财,则远者来;地群举,则民留处。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这并不是说人民富裕了,道德一定高尚,而是说生活富裕是道德提高的物质条件,这种观点比道德主义更加接近真理。

墨子也主张把义与利结合起来。他说:“所谓贵良宝者,为其可以利也。”“今用义为政于国家,人民必众,刑政必治,社稷必安,所为贵良宝者,可以利民也。而义可以利人,故曰:义,天下良宝也。”“义,利也。”(《墨子·经上》)当然,这个“利”不是一人之私利,而是人民之公利。商鞅更加正确地提出:“吾所谓利者,义之本也。”(《商君书·开塞》)这些观点当然不属于道德主义之列。 三

下面我们试对这种道德主义作些初步的评论。

第一,道德主义作为一种历史观,是唯心主义的,以它来指导我们的社会实践活动,当然是片面的。但它也具有一定的合理因素,一是它对道德及其作用的重视,一是它主张以一定道德原则来统率物质利益的取舍与分配。道德主义对我国社会发展也产生了两方面的作用,一方面它在社会需要稳定的时候,可以起到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这对于生产的发展会起促进作用,但另一方面,道德主义会抑制人们追求物质利益的积极性,限制生产的发展。道德主义与唯物史观是对立的,我们今天以邓小平理论来指导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其中包括唯物史观的指导,当然不能以道德主义来指导。但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包含的重视道德的思想,主张以一定的道德原则来约束物质利益的取舍与分配的思想,对于今天的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成也是有价值的。例如人们今天普遍关注的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也就是义与利的关系问题。对于这个问题的解决,我国传统文化可以提供有益的参考。

第二,按照道德主义观点,政治的本质就是道德,政治是道德在政治生活中的体现。儒家的道德主义政治就是仁政、王道、德政,他们反对霸道。孔子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论语·为政》)孟子也说:“以力假仁者霸,霸必有大国。以德行仁者王,王不待大——汤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瞻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如七十子上服孔子也。”(《孟子·公孙丑上》)历代封建统治者推崇这种德政,都说自己行的是德政,但在阶级社会中,政治就是一个统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统治,就是统治者内部的争权夺利,所以孔孟的仁政当时没有实现,也不可能实现,实际上成了阶级统治的装饰,最多缓解一点阶级统治的残酷性。但是,当政权成了真正人民政权的时候,传统文化中的德政思想就具有更多的参考价值,可以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

第三,按照道德主义观点,法律的本质也是道德,法律是道德在法律生活中的体现。孔子主张德治而反对法治,他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但是,在阶级社会中,道德是有阶级性的,法律也是有阶级性的,因此,在阶级社会中法律是统治阶级的道德原则法律化的结果,实际上是强加于被统治阶级,而决不是什么全社会共同原则的体现。因此,孔子所说的“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由于其中的“德”“礼”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利益,劳动人民未必“有耻且格”。因此,在封建社会,德治仍是一句空话。但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人民政权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致,儒家的德治思想就具有积极的参考价值,有利于使我们的法律的制订与执行更加符合公认的道德原则。

第四,道德主义削弱了宗教在人民中间的影响,有利于无神论的成长与发展。与许多外国不同,中国没有出现过某一宗教长期统治的历史,宗教气氛在广大的人民中远没有像许多外国那样浓厚,宗教生活远没有像许多外国那样普遍,中国人一般没有像外国人那样需要假设一个上帝来给予他终极的关怀,像外国人那样需要假设一个天国来充当最终的精神依托,尽管许多外国人(包括科学家)明明知道没有上帝和天国。为什么这样呢?这是因为外国有源远流长的宗教传统,一个人从孩童开始受宗教气氛的熏陶,而中国人则没有。孔子对“天”抱敬而远之的怀疑冷淡态度,祖宗崇拜实际上是伦理原则对死者的延伸(孔子:“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后世儒家中还出现过许多彻底的无神论者,如王充、范缜、翰愈等,而他们的理论根据都是道德主义。在他们看来,道德已经足够,就不需要宗教了。

道德主义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大特色,其是非得失、历史意义与现实意义值得进行深入、系统地研究。

[收稿日期] 1999-11-20

每个民族都有构成本民族精神凝聚力的文化传统,此文化传统是由众多层面构成的系统,在文化系统运行过程中,逐渐形成与此系统相契合的价值判断关系,价值判断系统往往对整 2

个文化系统的发展轨迹和方向起着调控、制约的作用,价值判断系统的这种调控制约性,我们称之为传统文化的价值取向性。

一般而言,中国传统文化有着与西方传统文化迥然不同的价值取向,其差异性在相互参照比较中表现出来,如西方传统文化的价值取向中,强调人与自然的对立,强调人的独立自主和进取精神……,求真求实的精神旨趣使得西方传统文化中的价值判断总是与事实判断联系在一起,美的东西总是与真实的东西联系在一起,也就是说,只有真实的,才是美好的,这种价值取向使得西方文化不断处于永恒的冲动和超越之中;与此相反,在中国文化的价值取向构成中,始终把谋求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统一作为人生理想的主旋律(这就是“天人合一”、“天人合德”观念的体现),反对人的独立意志和锐意进取,培养人的群体意识、顺从诚敬意识等,此种价值取向使得中国传统文化一开始就具有很大的惰性,它所寻觅的是一种中庸的、调和的途径。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价值判断总是与事实判断相脱节,而与伦理道德观念紧密相联,契合为一,就是说,美的东西总是与善的东西相联为一体,只有善良的,才是美好的。两种不同的价值判断组合形式,导致中西方思想文化中非常不同的内容形式和思维方式:一方是对自然本体的追求,一方是对社会人生的探讨;一方是纯知识体系的建构,一方是道德规范原则的叠加;一方是理论性思想的突破,一方是直观性思维的构想……。两种不同类型的民族文化特征十分明显。通过这种简单的中西文化和思维方式的对比,我们可以看出,中国传统文化价值取向的一个重要特性就是具有浓厚的伦理道德倾向。对中国思想文化的这一特征,西方思想家也早有察觉,孟德斯鸠曾说过:“中国人把整个青年时代用在学习这种礼教上,并把一生用在实践这种礼教上”[3],黑格尔也指出:“在中国人那里,道德义务的本身就是法律、规律、命令的规定,……这道德包含有臣对君的义务,子对父、父对子的义务以及兄弟姐妹间的义务。”[4] 这些论述从一个侧面表明了伦理道德观念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所占的重要地位。

传统美德是中华民族生存发展的道德根基和重要的精神支柱。岳母刺字、孔融让梨、桥头拾履,这些传统美德的故事深深刻于中国人的脑海;“匈奴未灭,何以家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人生格言,一直激励着中国人建功立业的豪情。随着时代的发展与进步,传统的优秀文化与美德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还要进一步加强,重中之重就是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

青少年是和谐社会的未来建设者,他们的思想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民族的命运和前途。近年来,我们的教育在这方面还有一定的差距:重知识传授,轻思想培养,使部分青少年缺乏社会责任感。可喜的是,我们已经认识到这个问题并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市商业幼儿园在全市率先开展中华文化经典诵读活动,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德育资源运用到教学中,对孩子们开展基础的伦理道德教育。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我市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广泛开展了中华文化经典诵读活动,每年“六一”期间都要举行“读千古美文,做少年君子”万名儿童集中诵读活动,目的就是要在全市掀起学习传统经典、弘扬传统美德的热潮,让孩子们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提升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质,还要把传统美德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社会主义荣辱观赋予传统美德新的时代内涵,有了质的升华,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对广大青少年来说,知荣明耻的目的不是坐而论道,而是自觉地把“八荣八耻”的基本要求落实到日常学习生活之中,落实到为校园添光彩、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作贡献的过程中,在实践中感受真情、领悟崇高、体验光荣。

让我们以徐光春书记的批示为契机,迅速在全市掀起弘扬传统文化、倡树传统美德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高潮,不断提升道德水平,为构建和谐漯河作出积极贡献!

伦理道德之所以能成为中国传统文化价值取向的根由。

在伦理型的价值取向观念涵摄下,人们的一切事实判断活动都被纳入伦理道德规范模式中,人们复杂的思想、行为活动都必须符合伦理道德标准,并由此做出是非善恶、真假美丑等道德性判断。于是乎,无论是客观事物、认知主体;还是社会现象、历史事实;无论是政治的、经济的、法律的,还是艺术的、道德的、观念的……,统统打上了伦理道德的印记,用伦理道德的原则可以包容一切,解释一切,成为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灵丹妙药”。重伦理的价值取向导致中国人过分重视伦理道德修养,所谓“独善其身”、“慎独”、“洁身自好”等,一直是中国人道德情操培养中最主要的修养方式。重伦理的价值取向还对中华民族的国民性格、风俗习惯、心理素质、价值观念等都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千百年来,中国人已习惯于用道德的眼光评判衡量一切,它不是外在的强迫,而是内心的自觉。伦理道德至上的观念已内化为人们的思维模式和行为准则,人们只须循此而为,而无须探究其根由。社会只有采取这种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道德评价方式,才能维系正常的人际关系和起码的心理平衡,若有人敢站出来反对此原则并身体力行,那么,在每一个中国人眼里,他不是“疯子”,便是尼采式的“狂人”,其结果必将是一场人生悲剧,湮没在封建?理道德的泥潭里化为乌有。伦理道德观念似一张硕大无朋的网络,覆盖、湮没、吞噬了一切,一切真实的不加雕饰的东西在这张大网面前都变得枯竭死亡。伦理型的价值取向使得中国人一直憩息在自我设计的道德世界里度过一生,这种价值取向对主体的全面发展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传统文化的价值取向及其对主体所造成的影响远是一个大课题,非区区本文所能言明和涵括,对传统文化的研究和探讨也远没有终结,对这一问题的研究还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在世界经济、政治、文化日益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在我国实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人们的主体意识、主体价值进一步觉醒,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型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对待传统文化,我们不能采取“文化保守主义”或“文化虚无主义”的态度,不能采取“非此即彼”的形而上学的思维方法,也不能采取“中体西用”、“西体中用”或“中西互为体用”的思维方法,而应看到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多元性和复杂性,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对待传统文化,要采取批判地继承、综合创新的办法,努力寻求其向现代社会、现代价值观念转换的有效途径,使现代中国在面临挑战的21世纪,能够充分吸收借鉴中国传统文化的优秀思想成果,使中华民族以崭新的姿态迎接世界不同文化的冲击和挑战,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必须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伦理思想,批判地继承中华民族传统伦理思想的精华及合理的成分,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深入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道德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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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核心

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思想内容丰富,多姿多彩,良莠并存。

其中,虽然有受到一定的历史的、阶级的、社会的局限的道德旧识;但更有反映中华民族道德上的文明进步,体现全人类道德文明的具有长久思想价值的道德智慧。

1,源远流长的中国伦理道德思想,始终贯穿着一种可以称之为“公忠”的道德精神。从《诗经》提出的“夙夜在公”,《书经·周官》提出的“以公灭私民其允怀”,直到王夫之的“以身任天下”、孙中山的“天下为公”、“替众人服务”,都奔涌着“国而忘家,公而忘私”,为国家、民族而献身的精神。也正是在重视整体精神的影响下,出现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为国家、为民族、为整体的利益不息奋斗的崇高爱国主义精神。中华民族在自己的五千年文明史上,之所以能历经磨难,长兴不衰,具有强大的民族凝聚力和坚忍不拔的民族伟力,就在于我们民族有着这种“廓然大公”、爱国、爱民的崇高道德精神。

正由于这种重视整体利益,把国家、民族利益放在首要位置的根本道德价值取向,中国传统道德在个人与他人、社会、群体的关系问题上,始终强调“舍己从人”、“先人后己”、“舍己为群”。在“义”与“利”的关系上,把代表整体利益的“义”,放在代表个人利益的“利”之上,强调“义以为上”、“先义后利”、“义然后取”,主张“见得思义”、“见利思义”,反对“见利忘义”。尽管董仲舒和宋明理学对先秦儒家的“义利之辩”进行歪曲,主张“重义轻利”、“贵义贱利”,但中国传统道德的基本精神是主张在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发生矛盾冲突时,应以义为重,以国家、民族之大义为先,牺牲个人的私利。

今天,要把相对贫穷落后的中国,建设成为一个富强、文明、民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我们只有在全民族中发扬“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崇高爱国主义精神,倡导重视整体利益,把国家、民族的繁荣进步、社会的发展、人民的幸福放在个人利益、个人享受之上,才能提高民族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增强民族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只有发扬重视整体利益的道德精神,发挥道义的巨大力量,才能帮助人们克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斤斤计较个人私利、见利忘义,“一切向钱看”的倾向,自觉关心他人、集体、国家的利益,鼓励“先富”带“后富”,“先发展”带“后发展,走“共同富裕”的民族振兴之路。

2,在中国的传统伦理道德中,以儒家为代表的“仁爱”思想,是一种对于协调人际关系具有积极意义的重要道德精神。“仁爱”既是一种人际关系的道德准则,又是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的重要道德智慧。孔子说,仁者“爱人”,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卫灵公》)。“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要做到“仁”,就应当做到“恭”、“宽”、“信”、“敏”、“惠”。我们知道,所谓道德即是要求人们在考虑自身利益的同时,考虑到他人与社会的利益。中国传统的“仁爱”思想,即是要求人们替别人着想,同情人,敬重人,相信人,关心人,帮助人,待人以诚,施人以惠。这是一种十分可贵的道德精神。尽管在存在阶级对立的情况下,普遍的“人类之爱”只是一种美好的幻想,但是,人类的“仁爱”精神作为一种积极的、健康的道德信念,在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历史长河中,起着协调人际关系、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积极作用。

“仁爱”精神是一种具有人类普遍意义的人道精神。中国传统的“仁爱”,与“人对人是狼”、“他人是地狱”的西方利己主义思潮是根本对立的。它要求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互助、互爱,与人为友,与天地万物为友,和谐共处。在我们的现代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利益矛盾、经济竞争、贫富差距等等会不可避免地引起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紧张。因此,在社会生活中积极发扬中国人传统的“仁爱”精神,倡导“仁者爱人”、“厚德载物”、“民胞物与”的道德,有益于创造现代生活需要的同情弱者、互助友爱、帮穷济困、“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和谐友爱的新型人际关系。

3,中国传统道德历来十分重视人伦关系的道德价值,强调每个人在人伦关系中的应有道德义务.《尚书》提出“五教”,即“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孟子提出“五伦”,即“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礼记·礼运》主张“十义”,即“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贞、长惠、幼顺、君仁、臣忠”。这些都从不同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角度,规定了每个人为维护良好的人伦关系应当遵守的基本道德准则。传统人伦关系中维护封建等级关系的糟粕无疑应当予以批判和剔除,但其中包含的有益因素,只要能赋予符合时代要求的崭新涵义,对于改善当今家庭与社会的人伦关系,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仍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中国传统的人伦思想强调个人在不同的关系中应当遵守相应的道德义务。儒家特别重视家庭伦理关系的和谐有序。对长辈的“孝”即尊敬、善待,对下辈的“悌”即关心、爱护,被认为是一切道德的根本。不仅如此,儒家认为,一个有道德的人不但要孝敬自己的父母,而且还要敬重其他的老人;不但要悌爱自己的幼小之辈,而且还要关怀其他人的幼孺。孟子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是十分崇高的人伦精神。在现代家庭与社会、人伦关系中,我们应当大力倡导敬老爱幼、孝敬父母、夫妇有情、朋友有信等美德,使中国人传统道德中一切有价值的人伦道德精神在新时代得以发扬。

4,中国传统道德中有一种非常可贵的道德精神,那就是主张人们在满足基本物质需要的情况下,追求崇高的精神境界,把“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和爱国爱民、无私奉献、舍生取义的“君子”作为一切有道德进取心的人们心目中的理想道德人格。不论是“天下有道,以道殉身;天下无道,以身殉道”的执著道德精神,还是“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高尚道德理想,其核心思想,都是要求人们超越个人的私利、私欲,以国家、民族和人民的正义事业作为个人行为的最高准绳。《易传》提出的“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孔子提出的“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孟子提出的“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孟子·膝文公下》),历来为仁人志士所推崇。

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中这种鼓励人们追求高尚的精神境界,向往理想道德人格的思想,在我们今天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仍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在传统走向现代的社会转型过程中,有些人视道德精神为草芥,私心膨胀,物欲横流,在“一切向钱看”的歪风中成为利欲熏心、丧失人格、国格的势利小人。理想道德人格是国民道德精神的一面镜子。一个国家的民众的普遍道德精神面貌,直接决定着一个国家精神文明的今天和明天。中国的现代化事业和精神文明建设,正呼唤我们在继承中国传统道德宝贵遗产的基础上,在现实生活中提高民众的社会主义道德精神境界,重新确立新型的具有现代思想特征的理想道德人格。

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与伦理道德

中国传统文化具有非常浓厚的道德色彩。中国自古以来自称为礼义之邦,中国古代思想家的思想与理论中充满了道德观点,道德甚至成了他们全部思想的焦点。儒家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主流派,儒学从其整体上说就是一个道德学说。尽管中国古代思想家观点各异,但重视道德却是共同的。儒家创始人孔子学说的主要内容有三大部分:道德学说、政治学说和教育学说,其中道德学说占居着主导地位。在孔子看来,社会关系的本质是人伦,即人与人的关系,就是人的道德关系。人类社会的政治现象不过是道德关系在政治领域的表现。而教育的主要内容也是教导学生如何进行道德修养,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平,将来按照道德原则进行工作,即学习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我国学术界也有这种看法,例如张锡勤等主编的《中国伦理思想通史》就说:“中华民族在4000年有文字可考的历史中形成了足可引以自豪的优秀文化传统。传统思想文化的重心,是伦理道德的学说。传统思想文化的突出特点和优点之一就是它的道德精神。故我国素以礼义之邦著称于世。”(注:张锡林,孙实明,饶良伦.中国伦理思想通史[M].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2.1.)几千年的漫长时间里把道德看作文化的核心,这在世界上是少有的,确实是

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特点。我们把中国传统文化关于道德的地位的这种观点叫做道德主义。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这种特殊现象我们应该怎么评价呢?这种特殊现象有什么现实意义呢,我们下面拟对这种观点作些介绍和评价。

道德现象或曰伦理关系是一种社会现象,属于社会的上层建筑。伦理关系是一种人际关系,但并非所有人际关系都是伦理关系,人际关系包括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法律关系、党派关系、思想关系……伦理关系只是一个人与他人的交往中,其行为与思想是否符合一定范围内的普遍性原则或规范,这些原则、规范是在人们实践活动的基础上逐渐形成的,我们称之为道德规范或伦理原则。例如买主与卖主之间的关系本是经济关系,在买卖行为的基础上形成“信”的原则,信就是一个伦理原则。因此,道德规范或伦理原则都是一些价值标准,人们用它们 1

来衡量人的行为,对人的行为与思想可以起制约作用,从而有利于人的行为的顺利进行

根据大量事实材料和深入的分析综合,唯物史观认为道德规范是在血缘关系、经济关系、政治关系等社会关系的基础上在人类社会实践中逐渐形成的,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又反作用于社会存在。道德规范虽然表现为普遍形式,其存在决不是抽象的,它不仅具有时代性、地域性等特性,而且在阶级社会中还具有阶级性。因此,道德不是人类社会中最根本的东西,只有社会生产才是最根本的东西,道德归根到底是生产实践的产物,为生产实践所决定,服务于生产实践。道德现象不是与社会其他领域分立的,而是渗透于所有社会领域之中,这就给人一种假象,似乎道德是最根本的,从而夸大道德的作用,颠倒社会生产与道德的本末关系,于是就出现了道德主义观点。道德主义把道德看成人类社会的基础,用道德状况的变化发展来解释人类社会的变化发展,显然,这是一种唯心主义历史观。道德主义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明显的特点之一。 二

中国传统道德主义主要表现于传统文化关于义与利关系的理论中。中国传统道德主义的主要流派是儒家,我们现在就来分析一下儒家的义利观。

儒家创始人孔子关于义与利的名言是:“君于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用现代语言来说,就是:君子讲究的是义,小人讲究的是利。义指高尚的品格,利指物质利益。两千多年来的封建知识分子都把这话奉为天经地义,都耻于谈论物质利益,认为谈论道德是高尚的,谈论物质利益是低下的。这种观点不但是抽象的,而且是虚伪的,实际上任何君子都不能没有自己的物质利益。把孔子的全部言论联系起来看,他并不完全否定物质利益,但认为一个人取得物质利益一定要符合一定的道德原则,他说:“见利思义,义然后取”。(《论语·宪问》)就是说要用道德原则来统率自己的行为,财富该取的才取。这里就包含了把义和利统一起来的思想。《礼记·大学》提出的“义本利末”的观点比《论语》更进一步阐述了儒家的义利观:“道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是故君子先慎乎德。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财,有财此有用。德者本也,财者末也。外本内末,争民施夺。是故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论语》讲“义然后取”与《大学》讲的“德本财末”是两个观点,前者讲个人对物质利益取之有道,抽象讲,这是正确的,对今天是适用的。当然这个“道”是有相对性的,不同时代、不同地域、不同阶级有不同

的“道”;道不仅是道德原则,还有法律和种种规章制度,这种观点谈的是道德对物质利益的反作用;后者讲人类社会以道德为根本或基础,而物质利益是次要的,我们应重道德而轻物质利益,这种观点颠倒了人类社会中道德与物质利益的关系,是一种道德主义观点。当然,《大学》这段话也包含有“义然后取”,强调要以道德来指导物质利益分配的意思。

孟子把道德主义推向了极端。“孟子见梁惠王。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孟子对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王曰:何以利吾国?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万乘之国,弑其君者,必千乘之家;千乘之国,弑其君者,必百乘之家。万取千焉,千取百焉,不为不多矣。苟为后义而先利,不夺不厌。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王亦曰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孟子·梁惠王》)孟子就这样把义与利绝对对立起来。他甚至说,为善就是圣人,为利就是恶人,说:“鸡鸣而起,孳孳为善者,舜之徒也;鸡鸣而起,孳孳人利者,zhí@①之徒也。欲知舜与zhí@①之分,无他,利与善之间也。”(《孟子·尽心上》)按照他的说法,一个人只要修身养性就行了,勤奋劳动倒成了恶人。这可以说是极端道德主义。这种极端的思维方式当然是说不通的,孟子在许多地方都不能不承认物质利益的必要性,强调满足人民物质需要的重要性,并提出了许多谋求人民利益的具体建议,如他提出的关于建立井田制的理想就是一个解决人民穿衣吃饭问题的方案。这样,孟子就陷入了自相矛盾之中。儒家这种义本利末、义重利轻、义先利后的道德主义思想成

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思想,影响了中国历史,特别是思想史两千多年。后来董仲舒换了一个说法:“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汉书·艺文志》)宋代理学又把这种贵义轻利的传统推向灭绝人欲的极端。但是也应指出,中国历史上也不乏不同的观点。

法家著作《管子》是非常重视道德的,说:“国有四维,一维绝则倾,二维绝则危,三维绝则覆,四维绝则灭。倾可正也,危可安也,覆可起也,灭不可复错也。何谓四维,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四曰耻。”(《管子·牧民》)但《管子》决不轻视利,相反,认为利是四维的物质基础,说:“凡有地牧民者,务在四时,守在仓廪。国多财,则远者来;地群举,则民留处。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这并不是说人民富裕了,道德一定高尚,而是说生活富裕是道德提高的物质条件,这种观点比道德主义更加接近真理。

墨子也主张把义与利结合起来。他说:“所谓贵良宝者,为其可以利也。”“今用义为政于国家,人民必众,刑政必治,社稷必安,所为贵良宝者,可以利民也。而义可以利人,故曰:义,天下良宝也。”“义,利也。”(《墨子·经上》)当然,这个“利”不是一人之私利,而是人民之公利。商鞅更加正确地提出:“吾所谓利者,义之本也。”(《商君书·开塞》)这些观点当然不属于道德主义之列。 三

下面我们试对这种道德主义作些初步的评论。

第一,道德主义作为一种历史观,是唯心主义的,以它来指导我们的社会实践活动,当然是片面的。但它也具有一定的合理因素,一是它对道德及其作用的重视,一是它主张以一定道德原则来统率物质利益的取舍与分配。道德主义对我国社会发展也产生了两方面的作用,一方面它在社会需要稳定的时候,可以起到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这对于生产的发展会起促进作用,但另一方面,道德主义会抑制人们追求物质利益的积极性,限制生产的发展。道德主义与唯物史观是对立的,我们今天以邓小平理论来指导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其中包括唯物史观的指导,当然不能以道德主义来指导。但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包含的重视道德的思想,主张以一定的道德原则来约束物质利益的取舍与分配的思想,对于今天的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成也是有价值的。例如人们今天普遍关注的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也就是义与利的关系问题。对于这个问题的解决,我国传统文化可以提供有益的参考。

第二,按照道德主义观点,政治的本质就是道德,政治是道德在政治生活中的体现。儒家的道德主义政治就是仁政、王道、德政,他们反对霸道。孔子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论语·为政》)孟子也说:“以力假仁者霸,霸必有大国。以德行仁者王,王不待大——汤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瞻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如七十子上服孔子也。”(《孟子·公孙丑上》)历代封建统治者推崇这种德政,都说自己行的是德政,但在阶级社会中,政治就是一个统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统治,就是统治者内部的争权夺利,所以孔孟的仁政当时没有实现,也不可能实现,实际上成了阶级统治的装饰,最多缓解一点阶级统治的残酷性。但是,当政权成了真正人民政权的时候,传统文化中的德政思想就具有更多的参考价值,可以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

第三,按照道德主义观点,法律的本质也是道德,法律是道德在法律生活中的体现。孔子主张德治而反对法治,他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但是,在阶级社会中,道德是有阶级性的,法律也是有阶级性的,因此,在阶级社会中法律是统治阶级的道德原则法律化的结果,实际上是强加于被统治阶级,而决不是什么全社会共同原则的体现。因此,孔子所说的“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由于其中的“德”“礼”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利益,劳动人民未必“有耻且格”。因此,在封建社会,德治仍是一句空话。但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人民政权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致,儒家的德治思想就具有积极的参考价值,有利于使我们的法律的制订与执行更加符合公认的道德原则。

第四,道德主义削弱了宗教在人民中间的影响,有利于无神论的成长与发展。与许多外国不同,中国没有出现过某一宗教长期统治的历史,宗教气氛在广大的人民中远没有像许多外国那样浓厚,宗教生活远没有像许多外国那样普遍,中国人一般没有像外国人那样需要假设一个上帝来给予他终极的关怀,像外国人那样需要假设一个天国来充当最终的精神依托,尽管许多外国人(包括科学家)明明知道没有上帝和天国。为什么这样呢?这是因为外国有源远流长的宗教传统,一个人从孩童开始受宗教气氛的熏陶,而中国人则没有。孔子对“天”抱敬而远之的怀疑冷淡态度,祖宗崇拜实际上是伦理原则对死者的延伸(孔子:“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后世儒家中还出现过许多彻底的无神论者,如王充、范缜、翰愈等,而他们的理论根据都是道德主义。在他们看来,道德已经足够,就不需要宗教了。

道德主义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大特色,其是非得失、历史意义与现实意义值得进行深入、系统地研究。

[收稿日期] 1999-11-20

每个民族都有构成本民族精神凝聚力的文化传统,此文化传统是由众多层面构成的系统,在文化系统运行过程中,逐渐形成与此系统相契合的价值判断关系,价值判断系统往往对整 2

个文化系统的发展轨迹和方向起着调控、制约的作用,价值判断系统的这种调控制约性,我们称之为传统文化的价值取向性。

一般而言,中国传统文化有着与西方传统文化迥然不同的价值取向,其差异性在相互参照比较中表现出来,如西方传统文化的价值取向中,强调人与自然的对立,强调人的独立自主和进取精神……,求真求实的精神旨趣使得西方传统文化中的价值判断总是与事实判断联系在一起,美的东西总是与真实的东西联系在一起,也就是说,只有真实的,才是美好的,这种价值取向使得西方文化不断处于永恒的冲动和超越之中;与此相反,在中国文化的价值取向构成中,始终把谋求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统一作为人生理想的主旋律(这就是“天人合一”、“天人合德”观念的体现),反对人的独立意志和锐意进取,培养人的群体意识、顺从诚敬意识等,此种价值取向使得中国传统文化一开始就具有很大的惰性,它所寻觅的是一种中庸的、调和的途径。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价值判断总是与事实判断相脱节,而与伦理道德观念紧密相联,契合为一,就是说,美的东西总是与善的东西相联为一体,只有善良的,才是美好的。两种不同的价值判断组合形式,导致中西方思想文化中非常不同的内容形式和思维方式:一方是对自然本体的追求,一方是对社会人生的探讨;一方是纯知识体系的建构,一方是道德规范原则的叠加;一方是理论性思想的突破,一方是直观性思维的构想……。两种不同类型的民族文化特征十分明显。通过这种简单的中西文化和思维方式的对比,我们可以看出,中国传统文化价值取向的一个重要特性就是具有浓厚的伦理道德倾向。对中国思想文化的这一特征,西方思想家也早有察觉,孟德斯鸠曾说过:“中国人把整个青年时代用在学习这种礼教上,并把一生用在实践这种礼教上”[3],黑格尔也指出:“在中国人那里,道德义务的本身就是法律、规律、命令的规定,……这道德包含有臣对君的义务,子对父、父对子的义务以及兄弟姐妹间的义务。”[4] 这些论述从一个侧面表明了伦理道德观念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所占的重要地位。

传统美德是中华民族生存发展的道德根基和重要的精神支柱。岳母刺字、孔融让梨、桥头拾履,这些传统美德的故事深深刻于中国人的脑海;“匈奴未灭,何以家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人生格言,一直激励着中国人建功立业的豪情。随着时代的发展与进步,传统的优秀文化与美德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还要进一步加强,重中之重就是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

青少年是和谐社会的未来建设者,他们的思想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民族的命运和前途。近年来,我们的教育在这方面还有一定的差距:重知识传授,轻思想培养,使部分青少年缺乏社会责任感。可喜的是,我们已经认识到这个问题并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市商业幼儿园在全市率先开展中华文化经典诵读活动,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德育资源运用到教学中,对孩子们开展基础的伦理道德教育。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我市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广泛开展了中华文化经典诵读活动,每年“六一”期间都要举行“读千古美文,做少年君子”万名儿童集中诵读活动,目的就是要在全市掀起学习传统经典、弘扬传统美德的热潮,让孩子们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提升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质,还要把传统美德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社会主义荣辱观赋予传统美德新的时代内涵,有了质的升华,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对广大青少年来说,知荣明耻的目的不是坐而论道,而是自觉地把“八荣八耻”的基本要求落实到日常学习生活之中,落实到为校园添光彩、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作贡献的过程中,在实践中感受真情、领悟崇高、体验光荣。

让我们以徐光春书记的批示为契机,迅速在全市掀起弘扬传统文化、倡树传统美德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高潮,不断提升道德水平,为构建和谐漯河作出积极贡献!

伦理道德之所以能成为中国传统文化价值取向的根由。

在伦理型的价值取向观念涵摄下,人们的一切事实判断活动都被纳入伦理道德规范模式中,人们复杂的思想、行为活动都必须符合伦理道德标准,并由此做出是非善恶、真假美丑等道德性判断。于是乎,无论是客观事物、认知主体;还是社会现象、历史事实;无论是政治的、经济的、法律的,还是艺术的、道德的、观念的……,统统打上了伦理道德的印记,用伦理道德的原则可以包容一切,解释一切,成为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灵丹妙药”。重伦理的价值取向导致中国人过分重视伦理道德修养,所谓“独善其身”、“慎独”、“洁身自好”等,一直是中国人道德情操培养中最主要的修养方式。重伦理的价值取向还对中华民族的国民性格、风俗习惯、心理素质、价值观念等都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千百年来,中国人已习惯于用道德的眼光评判衡量一切,它不是外在的强迫,而是内心的自觉。伦理道德至上的观念已内化为人们的思维模式和行为准则,人们只须循此而为,而无须探究其根由。社会只有采取这种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道德评价方式,才能维系正常的人际关系和起码的心理平衡,若有人敢站出来反对此原则并身体力行,那么,在每一个中国人眼里,他不是“疯子”,便是尼采式的“狂人”,其结果必将是一场人生悲剧,湮没在封建?理道德的泥潭里化为乌有。伦理道德观念似一张硕大无朋的网络,覆盖、湮没、吞噬了一切,一切真实的不加雕饰的东西在这张大网面前都变得枯竭死亡。伦理型的价值取向使得中国人一直憩息在自我设计的道德世界里度过一生,这种价值取向对主体的全面发展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传统文化的价值取向及其对主体所造成的影响远是一个大课题,非区区本文所能言明和涵括,对传统文化的研究和探讨也远没有终结,对这一问题的研究还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在世界经济、政治、文化日益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在我国实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人们的主体意识、主体价值进一步觉醒,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型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对待传统文化,我们不能采取“文化保守主义”或“文化虚无主义”的态度,不能采取“非此即彼”的形而上学的思维方法,也不能采取“中体西用”、“西体中用”或“中西互为体用”的思维方法,而应看到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多元性和复杂性,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对待传统文化,要采取批判地继承、综合创新的办法,努力寻求其向现代社会、现代价值观念转换的有效途径,使现代中国在面临挑战的21世纪,能够充分吸收借鉴中国传统文化的优秀思想成果,使中华民族以崭新的姿态迎接世界不同文化的冲击和挑战,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必须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伦理思想,批判地继承中华民族传统伦理思想的精华及合理的成分,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深入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道德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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