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学院:
2012年以来,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和各学院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了激励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表现出色的个人,学生工作处决定在全校开展2011-2012学年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各学院心理辅导员、各学院心理信息部部长、心理信息委员、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会员、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干部。
二.评选类别及名额:
1. 优秀心理辅导员6名 2.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优秀学生干部42名
其中优秀心理健康协会干部20名,优秀心理信息部部长8名,优秀心理信息委员14名。
3.心理健康协会优秀会员50名. 三.评奖条件:
(一)优秀心理辅导员的评选条件:
1.采取各种措施防范了本学院心理危机事件的零发生;2.积极参加心理健康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取得了国家心理咨询师证;3.认真落实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各项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例如及时上报学生心理预警双周报表、认真组织新生参加心理健康普测、参加每月一次的心理健康教研室工作例会、认真组织学生参加“五月心晴”心理健康月活动等;4.在2011-2012学年度有对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调研报告或已发表有关心理健康方面的论文。
(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条件:
1.认真执行工作计划,书写完整值班记录,热情大方做好来访者预约接待工作;2.准时参加心理健康协会的工作例会;3.积极配合大学生心理
健康教育中心完成各项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任务,例如按时参加各种团体心理辅导活动,到各学院进行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密切关注周围同学的身心健康状况;4、注重与指导老师、心理健康协会干部的协调沟通能力。 (三)心理健康协会优秀会员的评选条件:
1.关注本学院学生的心理动态,及时向学院或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上报各种心理危机信息,有效协助心理辅导老师处理各种心理健康问题;2.踊跃向《心理健康报》投稿,积极参加每月的心理剧场并发表影评;3.努力丰富自己的心理健康知识,积极参加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和“五月心晴”心理健康月活动;4.按时出席心理健康协会召开的有关会议,认真完成会议上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评选办法:
1.符合条件的老师向学生工作处提出申请,将有关申请材料于2012年11月30日前交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113室;
2.符合条件的学生将申请书交到本学院,由各学院进行初评,再由各学院心理信息部将名单(名额自定)于11月30日交到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办公室信息楼113室(逾期不再受理);
3.学生工作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及心理健康协会将根据各学院所交材料及一年来的工作表现进行最后评定。
四、材料要求
1、申请先进个人的师生请认真填写推荐表(见附表)和申请书,申请书须全面反映自己在心理健康方面所做的工作及所参加的活动情况,以及生活和学习的情况;
2、所交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
湖南城市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湖南城市学院2011-2012学年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先进个人推荐登记表(学生用表)
湖南城市学院2011-2012学年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先进个人推荐登记表(辅导员用表)
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学院:
2012年以来,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和各学院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了激励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表现出色的个人,学生工作处决定在全校开展2011-2012学年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各学院心理辅导员、各学院心理信息部部长、心理信息委员、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会员、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干部。
二.评选类别及名额:
1. 优秀心理辅导员6名 2.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优秀学生干部42名
其中优秀心理健康协会干部20名,优秀心理信息部部长8名,优秀心理信息委员14名。
3.心理健康协会优秀会员50名. 三.评奖条件:
(一)优秀心理辅导员的评选条件:
1.采取各种措施防范了本学院心理危机事件的零发生;2.积极参加心理健康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取得了国家心理咨询师证;3.认真落实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各项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例如及时上报学生心理预警双周报表、认真组织新生参加心理健康普测、参加每月一次的心理健康教研室工作例会、认真组织学生参加“五月心晴”心理健康月活动等;4.在2011-2012学年度有对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调研报告或已发表有关心理健康方面的论文。
(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条件:
1.认真执行工作计划,书写完整值班记录,热情大方做好来访者预约接待工作;2.准时参加心理健康协会的工作例会;3.积极配合大学生心理
健康教育中心完成各项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任务,例如按时参加各种团体心理辅导活动,到各学院进行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密切关注周围同学的身心健康状况;4、注重与指导老师、心理健康协会干部的协调沟通能力。 (三)心理健康协会优秀会员的评选条件:
1.关注本学院学生的心理动态,及时向学院或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上报各种心理危机信息,有效协助心理辅导老师处理各种心理健康问题;2.踊跃向《心理健康报》投稿,积极参加每月的心理剧场并发表影评;3.努力丰富自己的心理健康知识,积极参加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和“五月心晴”心理健康月活动;4.按时出席心理健康协会召开的有关会议,认真完成会议上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评选办法:
1.符合条件的老师向学生工作处提出申请,将有关申请材料于2012年11月30日前交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113室;
2.符合条件的学生将申请书交到本学院,由各学院进行初评,再由各学院心理信息部将名单(名额自定)于11月30日交到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办公室信息楼113室(逾期不再受理);
3.学生工作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及心理健康协会将根据各学院所交材料及一年来的工作表现进行最后评定。
四、材料要求
1、申请先进个人的师生请认真填写推荐表(见附表)和申请书,申请书须全面反映自己在心理健康方面所做的工作及所参加的活动情况,以及生活和学习的情况;
2、所交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
湖南城市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湖南城市学院2011-2012学年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先进个人推荐登记表(学生用表)
湖南城市学院2011-2012学年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先进个人推荐登记表(辅导员用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