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加班及调休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 目的
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员工额外劳动进行合理调休补偿,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保证公司运营有序进行,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注:公司高层管理干部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加班原则
一、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加班本人需天前两天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领导、公司人事行政、总经理签字同意并由行政部备案,可视作加班。
二、公司只认可经审批同意并备案的加班申请。
第四条 部门职责
一、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程序将本部门 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人事行政部,并负责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核实。
二、部门主管/经理负责对所管部门人员的加班频次、时间安排,部门主管/经理负责审核,总经办进行审批。人事行政部进行备案。
三、各部门主管/经理、人事行政部要严格控制一切形式的加班。
第五条 加班认定
一、各部门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1、 在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生产、作业的;
2、 因公司原因须安排加班的;
3、 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特殊情况另行申报议定:
1、 员工因个人自身工作效率或工作方法等原因,导致未能及时完成当日工作的;
2、 因接待或会议等时间拖延造成的情况;
3、 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公司培训;
4、 参加特殊或临时安排在晚间或假日会议;
5、 在法定节假日、法定休息日或其它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组织的员工大会、休闲娱乐活动;
6、 未按照公司加班程序进行审批而擅自或自发加班的。
7、 申请加班获批,但当天未有考勤记录的;
第六条 加班免除规定
一、下列行为不给予计算加班:
1、 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如实打卡(上、下班),记录加班时间。人事行政部复核加班
时间时,需将员工的加班打卡记录与实际加班情况统计核对。核对发现没有加班打卡记录或与加班打卡记录不一致的行为。
2、 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
二、下列人员原则上不计算加班;
1、 中、高层管理人员(含部门经理级)。
2、 因工作原因需要值班的人员。(值班人员的值班时间按值班规定执行,不再计入加班时间)
第七条 加班申请及规定
一、加班申请:因工作需要产生的加班,须提前两天填写《加班申请审批单》,经直属上级、部门分管领导及人事行政签批同意后交行政部备案。
二、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人员加班的安排及审核的第一责任人,需对本部门员工的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三、当月产生的加班最晚须于次月第三个工作日前完成审批并备案,过期一律作废。
四、加班签到:员工须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五、实际加班时间以行政部考勤管理员确认核准时间为准。
第八条 调休
一、员工加班后各部门首先安排调休,员工也可要求优先给予同等时间的调休,所在部门主管/经理须尽量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
二、员工也可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
三、加班调休有效期至当年12月31日止。特殊岗位在当年12月产生的加班,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有效期可延长至次年2月28日。
四、调休须提前企业邮箱提交调休申请,经上级领导批复后,交由人事行政部备案。人事行政部负责对每月员工的加班及调休情况做好汇总统计。
第九条 附 则:
一、本制度之解释权归人事行政部;
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长齐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人事行政部
2015/9/29
员工加班申请表
附注:1、加班时间规定:月薪职员(管理层除外)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白天同正班时间;
2、加班申请表须当天天下班前(节假日除外)反馈至人事行政部,无加班单加班不计调休;
3、职员加班(管理层除外)公司给予调休处理,所有加班需在当年度休完,跨年清零处理;
调休申请表
公司加班及调休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 目的
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员工额外劳动进行合理调休补偿,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保证公司运营有序进行,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注:公司高层管理干部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加班原则
一、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加班本人需天前两天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领导、公司人事行政、总经理签字同意并由行政部备案,可视作加班。
二、公司只认可经审批同意并备案的加班申请。
第四条 部门职责
一、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程序将本部门 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人事行政部,并负责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核实。
二、部门主管/经理负责对所管部门人员的加班频次、时间安排,部门主管/经理负责审核,总经办进行审批。人事行政部进行备案。
三、各部门主管/经理、人事行政部要严格控制一切形式的加班。
第五条 加班认定
一、各部门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1、 在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生产、作业的;
2、 因公司原因须安排加班的;
3、 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特殊情况另行申报议定:
1、 员工因个人自身工作效率或工作方法等原因,导致未能及时完成当日工作的;
2、 因接待或会议等时间拖延造成的情况;
3、 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公司培训;
4、 参加特殊或临时安排在晚间或假日会议;
5、 在法定节假日、法定休息日或其它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组织的员工大会、休闲娱乐活动;
6、 未按照公司加班程序进行审批而擅自或自发加班的。
7、 申请加班获批,但当天未有考勤记录的;
第六条 加班免除规定
一、下列行为不给予计算加班:
1、 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如实打卡(上、下班),记录加班时间。人事行政部复核加班
时间时,需将员工的加班打卡记录与实际加班情况统计核对。核对发现没有加班打卡记录或与加班打卡记录不一致的行为。
2、 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
二、下列人员原则上不计算加班;
1、 中、高层管理人员(含部门经理级)。
2、 因工作原因需要值班的人员。(值班人员的值班时间按值班规定执行,不再计入加班时间)
第七条 加班申请及规定
一、加班申请:因工作需要产生的加班,须提前两天填写《加班申请审批单》,经直属上级、部门分管领导及人事行政签批同意后交行政部备案。
二、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人员加班的安排及审核的第一责任人,需对本部门员工的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三、当月产生的加班最晚须于次月第三个工作日前完成审批并备案,过期一律作废。
四、加班签到:员工须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五、实际加班时间以行政部考勤管理员确认核准时间为准。
第八条 调休
一、员工加班后各部门首先安排调休,员工也可要求优先给予同等时间的调休,所在部门主管/经理须尽量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
二、员工也可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
三、加班调休有效期至当年12月31日止。特殊岗位在当年12月产生的加班,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有效期可延长至次年2月28日。
四、调休须提前企业邮箱提交调休申请,经上级领导批复后,交由人事行政部备案。人事行政部负责对每月员工的加班及调休情况做好汇总统计。
第九条 附 则:
一、本制度之解释权归人事行政部;
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长齐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人事行政部
2015/9/29
员工加班申请表
附注:1、加班时间规定:月薪职员(管理层除外)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白天同正班时间;
2、加班申请表须当天天下班前(节假日除外)反馈至人事行政部,无加班单加班不计调休;
3、职员加班(管理层除外)公司给予调休处理,所有加班需在当年度休完,跨年清零处理;
调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