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监控工程合同书
甲 方:
乙 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承接甲方安防监控工程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概要
双方同意由乙方承接甲方的安防监控工程,由乙方提供系统所需的相关设备及部件,并由乙方负责系统的安装、调试以及开通后系统运行的技术服务。
第二条 技术要求
该安防监控工程应当具备基本的防盗功能,具体技术要求:图象清晰,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终端合格率为100%。
第三条 设备要求
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应当是全新的且是合同指定的产品。
第四条 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款总额为 元整,大写 。 工程款支付方式为:
1、本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 %作为预付款,即 元整,大写: 。
2、乙方对工程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乙双方相关人员对该工程的验收。验收合格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甲方再支付乙方剩余工程款 元,保修期一年。 上述工程款包括工程设备、部件及其运输、安装、调试和保期内的设备保修、维护费用。
第五条 工程设备的验收
1、甲方付清预付款后,乙方应及时将工程设备及其部件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方,甲方验收后应予确认并负责保管。
2、乙方依合同所订时间将工程设备及其部件运至指定地点时,甲方应即时接收并妥善保管全部货物。
第六条 工程安装、调试
1、甲方应负责提供系统安装和调试的必要条件,做好施工方的现场协调工作,积极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2、条件具备后,甲方通知乙方开始施工。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日内将工程安装完毕,在安装完毕后 日内调试完毕。
3、系统安装、调试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应立即返工直到达到标准。
第七条 技术支持及服务
1、在系统正式投入施工后,乙方保证派遣专业技术人员按施工的不同阶段指导实施,并保证进度。
2、乙方的施工安装调试应严格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甲乙双方协商的标准进行,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3、乙方为甲方培训操作人员。
第八条 验收和移交
系统调试开通壹周内,甲乙双方对系统作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各方签字确认,并由乙方移交给甲方使用。
第八条 设备保修
1、出现简单技术问题时,乙方应提供电话咨询。
2、电话咨询无法解决的,对复杂技术问题,乙方应24小时内到现场服务。
3、系统开通后保期内如出现使用故障,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如故障是因人为或意外引起的,需调换的设备或零件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若一方发生违约情况,则违约方应按国家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对另一方进行赔偿。
2.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若甲、乙双方中一方废除合同,需向另一方支付工程总金额25%的违约金。
3.如项目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延期,乙方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未完成部分项目金额的千分之一∕每天费用作为甲方的补偿(自然因素导致延期除外)。
4.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甲方须另加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一∕每天的逾期违约金作为乙方的补偿;乙方并有权利暂停工程的施工,待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和逾期违约金后恢复施工,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期责任。
第十条 责任的免除
发生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均应当免除对方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损失扩大的,由该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由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在设备保修、维护期届满之日终止。
第十三条 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安防监控工程合同书
甲 方:
乙 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承接甲方安防监控工程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概要
双方同意由乙方承接甲方的安防监控工程,由乙方提供系统所需的相关设备及部件,并由乙方负责系统的安装、调试以及开通后系统运行的技术服务。
第二条 技术要求
该安防监控工程应当具备基本的防盗功能,具体技术要求:图象清晰,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终端合格率为100%。
第三条 设备要求
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应当是全新的且是合同指定的产品。
第四条 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款总额为 元整,大写 。 工程款支付方式为:
1、本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 %作为预付款,即 元整,大写: 。
2、乙方对工程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乙双方相关人员对该工程的验收。验收合格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甲方再支付乙方剩余工程款 元,保修期一年。 上述工程款包括工程设备、部件及其运输、安装、调试和保期内的设备保修、维护费用。
第五条 工程设备的验收
1、甲方付清预付款后,乙方应及时将工程设备及其部件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方,甲方验收后应予确认并负责保管。
2、乙方依合同所订时间将工程设备及其部件运至指定地点时,甲方应即时接收并妥善保管全部货物。
第六条 工程安装、调试
1、甲方应负责提供系统安装和调试的必要条件,做好施工方的现场协调工作,积极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2、条件具备后,甲方通知乙方开始施工。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日内将工程安装完毕,在安装完毕后 日内调试完毕。
3、系统安装、调试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应立即返工直到达到标准。
第七条 技术支持及服务
1、在系统正式投入施工后,乙方保证派遣专业技术人员按施工的不同阶段指导实施,并保证进度。
2、乙方的施工安装调试应严格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甲乙双方协商的标准进行,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3、乙方为甲方培训操作人员。
第八条 验收和移交
系统调试开通壹周内,甲乙双方对系统作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各方签字确认,并由乙方移交给甲方使用。
第八条 设备保修
1、出现简单技术问题时,乙方应提供电话咨询。
2、电话咨询无法解决的,对复杂技术问题,乙方应24小时内到现场服务。
3、系统开通后保期内如出现使用故障,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如故障是因人为或意外引起的,需调换的设备或零件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若一方发生违约情况,则违约方应按国家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对另一方进行赔偿。
2.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若甲、乙双方中一方废除合同,需向另一方支付工程总金额25%的违约金。
3.如项目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延期,乙方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未完成部分项目金额的千分之一∕每天费用作为甲方的补偿(自然因素导致延期除外)。
4.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甲方须另加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一∕每天的逾期违约金作为乙方的补偿;乙方并有权利暂停工程的施工,待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和逾期违约金后恢复施工,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期责任。
第十条 责任的免除
发生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均应当免除对方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损失扩大的,由该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由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在设备保修、维护期届满之日终止。
第十三条 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