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产地环境管理制度
为确保水产品产地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标准,严格履行法定义务,特制定产地环境管理制度。
一、工作目标
防止发生产地环境的外部污染和内生污染,确保养殖用水符合国家标准,防止水产品质量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防污对象
主要有:投入品、投入品废弃物、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其他可能导致污染的污染源等。
三、具体要求
(一)产地应当符合相应的产地环境标准要求
顺义区水产品产地应当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的标准要求。 符合《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NY5051—2001) 等标准,禁止将不符合水质标准的水源用于水产养殖。
(二)环境安全管理操作制度
张贴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和工作程序:在办公区域或相应生产区域明显处张贴。
树立标示牌:在生产区域周边和生产区域内明显位置,并标明范围、产品品种、责任人。
回收投入品废弃物,应当按类别单独回收,不同类别的回收设备用不同颜色区分,回收设备用汉字标识回收废弃物的名称、责任人。
无害化处理投入品废弃物:根据投入品类别分别处理,能够自行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进行集中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应送至垃圾处理厂或交有关部门处理。
人员防护措施:充分考虑到有毒有害气体、废弃物等对人体的危害,配备手套、口罩、防护面罩、服装、消毒池、洗手液等必要防护设施设备。
(三)设施设备操作制度
购买: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渠道和质量安全,保留相关票据。
保存:明确保存场所,安全风险较大的应当设置专用保存场所,注意事项和安全防护措施张贴于保存场所明显处。
使用:明确专人操作,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检查维护:明确责任人员,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与维护,并进行详细记录。
(四)投入品管理制度
投入品岗位责任人:设置专人负责,且具备相应岗位履职能力。 投入品来源:确保来源渠道和质量安全,并保留相应票据或证明。 保管场所:设定专门或集中保管场所,有专门的饲料仓库和药品库房,并与水产品生产区域有安全间隔距离或隔断。
投入品保管注意事项:应当包括温湿度和光照要求、投入品毒性提示。 入出库记录:应当详细记载投入品名称、来源、数量、购买人、入库时间、出库时间、去向、领用人、保管人。
(五)环境质量委托检测制度
负责人:指定通过内检员考核的人员承担。
被测样品:明确被检测的水样、水产品样品。
检测项目:明确被测样品中所需测定的重金属、农药残留、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
取样要求: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取样,并详细记录取样时间、数量、方法等。
检验依据:以所获得的产地认证类型相应的国家或行业产地环境标
准。
检测频率: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定期检测。遇特殊情况,应安排专项检测,包括检测的范围、时间等。
被委托检测机构:规定检测机构取得相应的检测资质。
(六)污染情况报告
产地受到污染时,立即逐级上报。属一般污染、本单位能够处理的,由本单位进行处理;属重大污染的,本单位立即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及业务相关单位。
(七)责任追究
各生产主体要严格按制度要求开展农产品生产,否则追究主体法人相关责任。
渔业产地环境管理制度
为确保水产品产地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标准,严格履行法定义务,特制定产地环境管理制度。
一、工作目标
防止发生产地环境的外部污染和内生污染,确保养殖用水符合国家标准,防止水产品质量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防污对象
主要有:投入品、投入品废弃物、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其他可能导致污染的污染源等。
三、具体要求
(一)产地应当符合相应的产地环境标准要求
顺义区水产品产地应当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的标准要求。 符合《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NY5051—2001) 等标准,禁止将不符合水质标准的水源用于水产养殖。
(二)环境安全管理操作制度
张贴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和工作程序:在办公区域或相应生产区域明显处张贴。
树立标示牌:在生产区域周边和生产区域内明显位置,并标明范围、产品品种、责任人。
回收投入品废弃物,应当按类别单独回收,不同类别的回收设备用不同颜色区分,回收设备用汉字标识回收废弃物的名称、责任人。
无害化处理投入品废弃物:根据投入品类别分别处理,能够自行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进行集中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应送至垃圾处理厂或交有关部门处理。
人员防护措施:充分考虑到有毒有害气体、废弃物等对人体的危害,配备手套、口罩、防护面罩、服装、消毒池、洗手液等必要防护设施设备。
(三)设施设备操作制度
购买: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渠道和质量安全,保留相关票据。
保存:明确保存场所,安全风险较大的应当设置专用保存场所,注意事项和安全防护措施张贴于保存场所明显处。
使用:明确专人操作,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检查维护:明确责任人员,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与维护,并进行详细记录。
(四)投入品管理制度
投入品岗位责任人:设置专人负责,且具备相应岗位履职能力。 投入品来源:确保来源渠道和质量安全,并保留相应票据或证明。 保管场所:设定专门或集中保管场所,有专门的饲料仓库和药品库房,并与水产品生产区域有安全间隔距离或隔断。
投入品保管注意事项:应当包括温湿度和光照要求、投入品毒性提示。 入出库记录:应当详细记载投入品名称、来源、数量、购买人、入库时间、出库时间、去向、领用人、保管人。
(五)环境质量委托检测制度
负责人:指定通过内检员考核的人员承担。
被测样品:明确被检测的水样、水产品样品。
检测项目:明确被测样品中所需测定的重金属、农药残留、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
取样要求: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取样,并详细记录取样时间、数量、方法等。
检验依据:以所获得的产地认证类型相应的国家或行业产地环境标
准。
检测频率: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定期检测。遇特殊情况,应安排专项检测,包括检测的范围、时间等。
被委托检测机构:规定检测机构取得相应的检测资质。
(六)污染情况报告
产地受到污染时,立即逐级上报。属一般污染、本单位能够处理的,由本单位进行处理;属重大污染的,本单位立即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及业务相关单位。
(七)责任追究
各生产主体要严格按制度要求开展农产品生产,否则追究主体法人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