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常识
随着公众认知水平和法律法规意识的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维权意识也越来越强,公众在食品药品消费中产生的各种问题,大多能主动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反映、投诉或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投诉举报受理工作作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成为维护公众合法权益,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重要途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也就此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处置程序,那么公众在投诉举报过程中还应注意哪些问题呢?
一、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1、食品、保健食品在生产、流通等环节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2、药品、化妆品、保健用品、医疗器械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3、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方面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二、投诉举报的形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采用信件、电话(12331)、传真、来访等形式,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反映。投诉举报人提出的投诉举报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投诉举报受理的条件:
1、有明确的投诉举报对象或违法行为的;
2、被投诉举报对象或违法行为在投诉举报单位所属行政区划内的。
四、不予受理的情形:
1、不属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责范围的;如:要求退货、赔偿等诉求或对于餐饮单位油烟躁音污染、收费价格不合理等问题的投诉。
2、无明确的投诉举报对象或违法行为的;如:举报人无法提供准确的购买地点、门店,无法确认违法产品来源,或无法清晰描述违法事实经过等情形。
3、应当依法通过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定途径解决的;如:对投诉举报的办理结果不满,或对已经产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等有异议。
4、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投诉举报。如:投诉举报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机构或承办单位的上、下级机关再次提出同一投诉举报的不予受理。
五、投诉举报的其他注意事项:
1、提倡实名投诉举报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工作人员与您及时沟通,反馈办理结果。
2、投诉举报内容力求详尽,对所投诉举报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等要交代明确。如:被投诉举报的食品餐饮单位、药品门店的名称、地点等,食品消费或药品购买使用信息,明确投诉的诉求等。
3、对于要求赔偿引发的投诉举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没有相应的强制赔偿职权,建议消费者自行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寻求消协帮助,甚至诉诸司法。
4、投诉举报人应据实进行投诉举报,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常识
随着公众认知水平和法律法规意识的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维权意识也越来越强,公众在食品药品消费中产生的各种问题,大多能主动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反映、投诉或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投诉举报受理工作作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成为维护公众合法权益,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重要途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也就此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处置程序,那么公众在投诉举报过程中还应注意哪些问题呢?
一、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1、食品、保健食品在生产、流通等环节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2、药品、化妆品、保健用品、医疗器械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3、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方面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二、投诉举报的形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采用信件、电话(12331)、传真、来访等形式,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反映。投诉举报人提出的投诉举报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投诉举报受理的条件:
1、有明确的投诉举报对象或违法行为的;
2、被投诉举报对象或违法行为在投诉举报单位所属行政区划内的。
四、不予受理的情形:
1、不属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责范围的;如:要求退货、赔偿等诉求或对于餐饮单位油烟躁音污染、收费价格不合理等问题的投诉。
2、无明确的投诉举报对象或违法行为的;如:举报人无法提供准确的购买地点、门店,无法确认违法产品来源,或无法清晰描述违法事实经过等情形。
3、应当依法通过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定途径解决的;如:对投诉举报的办理结果不满,或对已经产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等有异议。
4、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投诉举报。如:投诉举报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机构或承办单位的上、下级机关再次提出同一投诉举报的不予受理。
五、投诉举报的其他注意事项:
1、提倡实名投诉举报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工作人员与您及时沟通,反馈办理结果。
2、投诉举报内容力求详尽,对所投诉举报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等要交代明确。如:被投诉举报的食品餐饮单位、药品门店的名称、地点等,食品消费或药品购买使用信息,明确投诉的诉求等。
3、对于要求赔偿引发的投诉举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没有相应的强制赔偿职权,建议消费者自行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寻求消协帮助,甚至诉诸司法。
4、投诉举报人应据实进行投诉举报,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