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先进事迹
2011年以来,我村认真学习、贯彻实施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在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在群众中拥有良好的口碑。广大群众特别是妇女同志都把村里当成自己的“娘家”,因为这个“娘家”是一个为她们着想、切实维护她们利益、全心全意为她们办好事、办实事的好“娘家”。
一、积极宣传、认真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1、结合村里实际情况,面向广大育龄妇女,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我们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向育龄群众重点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与广大妇女同志息息相关的党的政策、法规以及妇女同志关心的、想了解的优生优育知识等。
2011-2013年做出宣传黑板报、流动板报,入户发放宣传资料,发放避孕药具等工作。广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等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社区生育文化,树立新型婚育观念,倡导男女平等。此外,充分发挥人口学校优势,开展“五期”教
育,组织育龄妇女学习相关知识。积极开展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知识咨询服务,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按时组织妇检对象参加妇检,指导育龄群众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确保育龄群众普遍享受较好的计生优质服务。
2、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
为了使青少年能够健康地成长,我村成立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发动村里的老干部、老党员等一些关心少年儿童教育工作的热心人参与到青少年教育工作中来。为了能做好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大家费了不少的心思。领导小组通过调研,认为书刊、影视、网络等对青少年的影响很大,要让正面的声音、健康的信息成为强有力的引导力量,要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社会氛围,净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共同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做好村民之间的调解,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在村做了大量的法制宣传工作之后,妇女儿童法制意识提高,如今遇到什么难以解决的事情,就不会义气用事,鲁莽解决,而是会首先想到通过村委帮助调解,因为村就是她们的“娘家人”,会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因此,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就成为村民调解工作的重点。
二、关心妇女儿童,帮助弱势群体,为群众排忧解难
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维护妇女权益是实现男女平等、促进
妇女解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而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未成年人是民族的未来。面对新世纪,党中央、国务院高瞻远瞩,把儿童工作提高到关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关培养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战略高度加以重视。对于这些极为重要的指示精神,我社区坚决贯彻落实,以实际行动关心妇女儿童,帮助弱势群体,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加强综合治理,积极扫除“黄、赌、毒”,营造良好的环境
为了能让我村内广大妇女儿童有一个文明、健康的生活环境,使青少年能在良好的社会环境中健康成长,我村坚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村范围内开展“黄、赌、毒”专项整治工作,力争为妇女儿童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近几年来,我们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做了大量的工作,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要贯彻落实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全面实现法律赋予妇女和儿童的各项权益依然任重而道远。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鼓足干劲,团结一心,务实创新,努力开创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新局面!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先进事迹
2011年以来,我村认真学习、贯彻实施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在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在群众中拥有良好的口碑。广大群众特别是妇女同志都把村里当成自己的“娘家”,因为这个“娘家”是一个为她们着想、切实维护她们利益、全心全意为她们办好事、办实事的好“娘家”。
一、积极宣传、认真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1、结合村里实际情况,面向广大育龄妇女,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我们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向育龄群众重点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与广大妇女同志息息相关的党的政策、法规以及妇女同志关心的、想了解的优生优育知识等。
2011-2013年做出宣传黑板报、流动板报,入户发放宣传资料,发放避孕药具等工作。广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等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社区生育文化,树立新型婚育观念,倡导男女平等。此外,充分发挥人口学校优势,开展“五期”教
育,组织育龄妇女学习相关知识。积极开展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知识咨询服务,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按时组织妇检对象参加妇检,指导育龄群众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确保育龄群众普遍享受较好的计生优质服务。
2、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
为了使青少年能够健康地成长,我村成立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发动村里的老干部、老党员等一些关心少年儿童教育工作的热心人参与到青少年教育工作中来。为了能做好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大家费了不少的心思。领导小组通过调研,认为书刊、影视、网络等对青少年的影响很大,要让正面的声音、健康的信息成为强有力的引导力量,要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社会氛围,净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共同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做好村民之间的调解,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在村做了大量的法制宣传工作之后,妇女儿童法制意识提高,如今遇到什么难以解决的事情,就不会义气用事,鲁莽解决,而是会首先想到通过村委帮助调解,因为村就是她们的“娘家人”,会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因此,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就成为村民调解工作的重点。
二、关心妇女儿童,帮助弱势群体,为群众排忧解难
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维护妇女权益是实现男女平等、促进
妇女解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而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未成年人是民族的未来。面对新世纪,党中央、国务院高瞻远瞩,把儿童工作提高到关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关培养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战略高度加以重视。对于这些极为重要的指示精神,我社区坚决贯彻落实,以实际行动关心妇女儿童,帮助弱势群体,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加强综合治理,积极扫除“黄、赌、毒”,营造良好的环境
为了能让我村内广大妇女儿童有一个文明、健康的生活环境,使青少年能在良好的社会环境中健康成长,我村坚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村范围内开展“黄、赌、毒”专项整治工作,力争为妇女儿童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近几年来,我们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做了大量的工作,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要贯彻落实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全面实现法律赋予妇女和儿童的各项权益依然任重而道远。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鼓足干劲,团结一心,务实创新,努力开创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