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矿上的各种规章制度、劳动记录、
服从工作安排。工程技术人员到矿上服务后必须做好交接班,不得有漏、脱交情况发生;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二、 在工作重要认真负责、保质、保量、确保全优工程实
施;必须正确掌握监控系统的操作方法,做做到规范化、标标准化服务。
三、 对待工作要积极、主动、耐心、细致,现场安装、维
护时,必须及时的熟悉工程的场地、分布、地理情况等;增加安全意识、杜绝事故发生。
四、 必须掌握详细监控资料(名称、规格、型号),保守煤
矿监控系统档案资料秘密。
五、 对监控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监控系
统的正常运行。
一、 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积极妥善地处理好职责范围内的一切业务。
二、 如出现紧急情况,应及时向上级部门、公司领带汇报和
请示;加强安全责任,保守机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有关公司内部的情况。
三、 每天上班的第一任务,必须进行书面交接,上不交下不
接,中途变动人员也必须具备交接手续,每周末进行一次书面小结,交办公室备案。
四、 熟悉掌握监控系统的操作方法,对监控设备的各种显示
都能迅速做出判断;全面掌握监控系统详细资料;负责煤矿监控工作基本情况等档案的管理工作。
五、 24小时实时监控,遇紧急情况,正确,及时向部门主
管,分管矿长汇报,不得虚报、谎报,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将巡视减少到最小。
六、 随时与主管部门保持联系,对监控设备进行检查、维护、
保养、保证监控主机的正常运行工作;临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立即派人解决。
七、 严格服从上级领导的命令,认真完成上级领导指派的临
时任务;每月30日前必须完成监控室监控情况汇报表。
八、 费监控工作人员,不得操作监控主机及附属设施。
九、 不得使用监控主机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等与监控任
务无关的工作。
十、 要正确处理电脑操作程序,不要强制启动和非法关机;
要爱惜电脑,尽量让监控主机避免热缘何强磁场。
十一、 监控室避免洒水和拖地,防止电脑受潮和吸附灰尘,
影响监控工作。
矿井通风安全监测制度
一、 矿井建立通风安全监测组,并按规定配备管理人员、工
程机术员和安装调试、维修人员。
二、 矿井应有监测中心室、便携式瓦斯监测仪发放、维修工
作场所,应做到清洁整齐。
三、 监测组要建立设备仪表台账、监控系统故障登记表、检
修记录、装置使用月报表、监控日报。
四、 监控中心室应由24小时不间断正常检测,设备功能正
常,按时打印报表,重点采掘工作面应由24小时变化曲线。
五、 装置安装的种类、数量、位置、报警点、断电点、断电
范围、电缆敷设都要符合《矿井监控系统和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的要求。
六、 监测装置应正常连续工作,安全监控设备必需定期进行
调试、校正、巡检、每月至少一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检测设备,每七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气样调校一次,每七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七、 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
长、工程技术人员、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报警仪。
八、 各种传感器的使用率不低于60%,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
6-12月后,需升井全面检修,装置下井完好率100%。
安全监测装置管理制度
一、 安全监测装置的使用管理必须严格执行《煤矿监测监控
系统和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管理规定。
二、 煤和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装局扇开停传感器,以
便对被控设备的工作状态进行监视。
三、 所有被瓦斯电闭所控制开关的负荷侧,都必须安装馈电
监测装置,以便对被控设备的工作状态进行监视。
四、 井下监测装置发现故障后必须在八小时内给以修复,检
修期间工作面的瓦斯检查员在现场检查瓦斯浓度,监督作业现场对“一通三防”专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 监测组必须备齐专用调校装置的瓦斯标准气样,调校瓦
斯必须使用新鲜空气、标准气样和流量计,同时还必须检验断电是否灵敏可靠。
六、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防突队员发现负责区域内安全监
测装置发生故障不能正常工作时,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监测组必须有维修人员24小时值班,以便及时处理井上、井下的故障。
七、 监控系统地面中心站必须有完善的电源保护装置,如交
流稳压电源UPS ,计算机系统出现故障后必须立即修复。
八、 凡发生井下监测装置丢失、破坏,监测组要在安全科的
领导与支持下立即组织追查处理,并上报主管矿长。
九、 凡是下井矿长、科长、井长、班组长及放炮员、流动电
钳工和所有工程技术人员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随时随地检查瓦斯,当发现瓦斯超限时,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 监测组每周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流量计对仪器调校一
遍,并认真记录好,不完好的设备严禁发出下井。
十一、 地面中心站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详细地填写系统运
行、异常、故障,超限及处理情况,填写值班日志的详细内容。
十二、 矿监测必须建立包机责任制,把设备包到人,把各
项工作和责任落实到人。
巡视检查制度
一、 每月对全矿井监控系统设备进行一次巡检、调试。
二、 对煤矿监测监控系统进行定期巡检维护,发现问题及时
处理。
三、 督促分管电工 (调校员) 每七天用标准气样对瓦斯传感
器进行一次调校;定期对监控系统和断电闭锁装置进行测试、维护。
四、 检查传感器及其它监控仪器的调校、检修、鉴定等台账。
五、 听取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解答煤矿在使用过程中遇
到的问题,纠正其不正确的操作方式。
六、 向煤矿监管部门提出关于监控系统管理、维护、技术方
面的建议和意见。对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和方案。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
定期检修制度
一、 安全监控设备以及传输设备投入使用前要在地面经过
48小时的通电运行,调试合格方可进行安装。安装后要进行运行前的调试,各项指标合格后方可运行。
二、 安全监控设备以及传输设备投入运行的最初2日内,要
进行第一次调试。校正。以后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甲烷传感器每7天必须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一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传感器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甲烷传感器的调校项目包括:零点、灵敏度、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指示值和逻辑功能检验等。
三、 安全监控设备以及传输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
后,必须将井下部分设备运到井上经行全面检修。检修监控设备需要停止监控设备运行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及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维修人员应每班清理便携式甲烷报警仪隔爆罩上的煤尘,发放前必须检查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零点、电压,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发放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每七天必须使用甲烷标准气样调校一次。
安全监控系统巡检维修维护制度
一、 在工作中要认真负责,保质保量,确保维修设备及配件
的质量。
二、 必须熟练掌握专业技术知识及相关产品的性能、特点、
规格、型号等。
三、 如到井下维修时,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随时与
技术人员保持联系。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四、 维修完毕后,应填写检修维护记录、记录内容应注明维
修地点、维修时间、维修结果、维修人注意事项等,并归档存放。
五、 维修人员要有保密意识,所有技术资料、档案不得外传、
密码不得外泄。
六、 配个监控平台中心搞好监控工作、遇到故障如不能及时
解决的,应及时咨询厂家技术人员,并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不得虚报、谎报。
七、 收集各类技术资料,指定维修设备的维修方案,不断改
进技术,大胆创新。
八、 掌握科技动态,开发。研发新技术。推广新产品,并提
供可靠性报告及相关信息。
九、 如果在维修、安装设备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应立即
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研讨。
甲烷传感器校验制度
一、 为保证煤矿监测监控设备的瓦斯传感器测量准确度,必
须对其定期进行校验。
二、 操作时严格按照要求,认真、仔细地校验每一台传感器。
三、 每七到十天用甲烷标准气样对全矿井的瓦斯传感器进
行调校。
四、 对校验的传感器应认真填写煤矿名称、设备编号。型号、
完好度、校验值、气样浓度、校验日期等,并归档存放。
五、 对应保费和超期服役的瓦斯传感器进行报废处理、绝不
超期勉强使用。
六、 对调校不合格的传感器应及时送往专业维修机构进行
维修、调试。
煤矿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一 、监测监控系统一旦发生故障,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积极组织厂家和系统维修人员进行抢修,尽可能在短时间内恢复正常,发生故障超过1小时后得不到处理,应向上一级调度机构报告;并做好故障发生的时间、地点、现象、原因以及处理办法和恢复正常的记录,留档备查。
二、网络出现故障要立即报告,积极组织维修,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并将发生故障的时间、现象、原因等及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
三、通信线路出现故障要立即与线路运营商取得联系,积极配合检修人员进行修复工作。
四、值班人员平时要注意系统的运行状况,系统运行中的一切不正常状态都要一一记录在《故障报告登记表》中,做到有备可查,并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瓦斯日报表审查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瓦斯巡回图表、“一炮三检”报表审查制度。
二、通风调度员负责每班审查填报当班全部瓦斯检查报表,停电停风、排放瓦斯等特殊情况必须注明原因。
三、通风队领导要每天审查本科室各班瓦斯、“一炮三检”报表、监控室上报模拟量日报表。
四、通风技术负责人要每天审查本科室全部图表及报表。
五、通风科要将每日填报的瓦斯报表、瓦斯监测报表、监控室上报模拟量日报表报总经理、矿总工程师审阅签字,对反映出的问题要批注审核意见,并负责督促、协调问题的处理,及时掌握问题处理进展情况,直到问题彻底处理完毕。
一、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矿上的各种规章制度、劳动记录、
服从工作安排。工程技术人员到矿上服务后必须做好交接班,不得有漏、脱交情况发生;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二、 在工作重要认真负责、保质、保量、确保全优工程实
施;必须正确掌握监控系统的操作方法,做做到规范化、标标准化服务。
三、 对待工作要积极、主动、耐心、细致,现场安装、维
护时,必须及时的熟悉工程的场地、分布、地理情况等;增加安全意识、杜绝事故发生。
四、 必须掌握详细监控资料(名称、规格、型号),保守煤
矿监控系统档案资料秘密。
五、 对监控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监控系
统的正常运行。
一、 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积极妥善地处理好职责范围内的一切业务。
二、 如出现紧急情况,应及时向上级部门、公司领带汇报和
请示;加强安全责任,保守机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有关公司内部的情况。
三、 每天上班的第一任务,必须进行书面交接,上不交下不
接,中途变动人员也必须具备交接手续,每周末进行一次书面小结,交办公室备案。
四、 熟悉掌握监控系统的操作方法,对监控设备的各种显示
都能迅速做出判断;全面掌握监控系统详细资料;负责煤矿监控工作基本情况等档案的管理工作。
五、 24小时实时监控,遇紧急情况,正确,及时向部门主
管,分管矿长汇报,不得虚报、谎报,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将巡视减少到最小。
六、 随时与主管部门保持联系,对监控设备进行检查、维护、
保养、保证监控主机的正常运行工作;临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立即派人解决。
七、 严格服从上级领导的命令,认真完成上级领导指派的临
时任务;每月30日前必须完成监控室监控情况汇报表。
八、 费监控工作人员,不得操作监控主机及附属设施。
九、 不得使用监控主机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等与监控任
务无关的工作。
十、 要正确处理电脑操作程序,不要强制启动和非法关机;
要爱惜电脑,尽量让监控主机避免热缘何强磁场。
十一、 监控室避免洒水和拖地,防止电脑受潮和吸附灰尘,
影响监控工作。
矿井通风安全监测制度
一、 矿井建立通风安全监测组,并按规定配备管理人员、工
程机术员和安装调试、维修人员。
二、 矿井应有监测中心室、便携式瓦斯监测仪发放、维修工
作场所,应做到清洁整齐。
三、 监测组要建立设备仪表台账、监控系统故障登记表、检
修记录、装置使用月报表、监控日报。
四、 监控中心室应由24小时不间断正常检测,设备功能正
常,按时打印报表,重点采掘工作面应由24小时变化曲线。
五、 装置安装的种类、数量、位置、报警点、断电点、断电
范围、电缆敷设都要符合《矿井监控系统和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的要求。
六、 监测装置应正常连续工作,安全监控设备必需定期进行
调试、校正、巡检、每月至少一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检测设备,每七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气样调校一次,每七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七、 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
长、工程技术人员、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报警仪。
八、 各种传感器的使用率不低于60%,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
6-12月后,需升井全面检修,装置下井完好率100%。
安全监测装置管理制度
一、 安全监测装置的使用管理必须严格执行《煤矿监测监控
系统和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管理规定。
二、 煤和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装局扇开停传感器,以
便对被控设备的工作状态进行监视。
三、 所有被瓦斯电闭所控制开关的负荷侧,都必须安装馈电
监测装置,以便对被控设备的工作状态进行监视。
四、 井下监测装置发现故障后必须在八小时内给以修复,检
修期间工作面的瓦斯检查员在现场检查瓦斯浓度,监督作业现场对“一通三防”专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 监测组必须备齐专用调校装置的瓦斯标准气样,调校瓦
斯必须使用新鲜空气、标准气样和流量计,同时还必须检验断电是否灵敏可靠。
六、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防突队员发现负责区域内安全监
测装置发生故障不能正常工作时,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监测组必须有维修人员24小时值班,以便及时处理井上、井下的故障。
七、 监控系统地面中心站必须有完善的电源保护装置,如交
流稳压电源UPS ,计算机系统出现故障后必须立即修复。
八、 凡发生井下监测装置丢失、破坏,监测组要在安全科的
领导与支持下立即组织追查处理,并上报主管矿长。
九、 凡是下井矿长、科长、井长、班组长及放炮员、流动电
钳工和所有工程技术人员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随时随地检查瓦斯,当发现瓦斯超限时,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 监测组每周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流量计对仪器调校一
遍,并认真记录好,不完好的设备严禁发出下井。
十一、 地面中心站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详细地填写系统运
行、异常、故障,超限及处理情况,填写值班日志的详细内容。
十二、 矿监测必须建立包机责任制,把设备包到人,把各
项工作和责任落实到人。
巡视检查制度
一、 每月对全矿井监控系统设备进行一次巡检、调试。
二、 对煤矿监测监控系统进行定期巡检维护,发现问题及时
处理。
三、 督促分管电工 (调校员) 每七天用标准气样对瓦斯传感
器进行一次调校;定期对监控系统和断电闭锁装置进行测试、维护。
四、 检查传感器及其它监控仪器的调校、检修、鉴定等台账。
五、 听取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解答煤矿在使用过程中遇
到的问题,纠正其不正确的操作方式。
六、 向煤矿监管部门提出关于监控系统管理、维护、技术方
面的建议和意见。对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和方案。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
定期检修制度
一、 安全监控设备以及传输设备投入使用前要在地面经过
48小时的通电运行,调试合格方可进行安装。安装后要进行运行前的调试,各项指标合格后方可运行。
二、 安全监控设备以及传输设备投入运行的最初2日内,要
进行第一次调试。校正。以后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甲烷传感器每7天必须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一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传感器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甲烷传感器的调校项目包括:零点、灵敏度、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指示值和逻辑功能检验等。
三、 安全监控设备以及传输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
后,必须将井下部分设备运到井上经行全面检修。检修监控设备需要停止监控设备运行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及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维修人员应每班清理便携式甲烷报警仪隔爆罩上的煤尘,发放前必须检查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零点、电压,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发放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每七天必须使用甲烷标准气样调校一次。
安全监控系统巡检维修维护制度
一、 在工作中要认真负责,保质保量,确保维修设备及配件
的质量。
二、 必须熟练掌握专业技术知识及相关产品的性能、特点、
规格、型号等。
三、 如到井下维修时,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随时与
技术人员保持联系。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四、 维修完毕后,应填写检修维护记录、记录内容应注明维
修地点、维修时间、维修结果、维修人注意事项等,并归档存放。
五、 维修人员要有保密意识,所有技术资料、档案不得外传、
密码不得外泄。
六、 配个监控平台中心搞好监控工作、遇到故障如不能及时
解决的,应及时咨询厂家技术人员,并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不得虚报、谎报。
七、 收集各类技术资料,指定维修设备的维修方案,不断改
进技术,大胆创新。
八、 掌握科技动态,开发。研发新技术。推广新产品,并提
供可靠性报告及相关信息。
九、 如果在维修、安装设备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应立即
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研讨。
甲烷传感器校验制度
一、 为保证煤矿监测监控设备的瓦斯传感器测量准确度,必
须对其定期进行校验。
二、 操作时严格按照要求,认真、仔细地校验每一台传感器。
三、 每七到十天用甲烷标准气样对全矿井的瓦斯传感器进
行调校。
四、 对校验的传感器应认真填写煤矿名称、设备编号。型号、
完好度、校验值、气样浓度、校验日期等,并归档存放。
五、 对应保费和超期服役的瓦斯传感器进行报废处理、绝不
超期勉强使用。
六、 对调校不合格的传感器应及时送往专业维修机构进行
维修、调试。
煤矿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一 、监测监控系统一旦发生故障,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积极组织厂家和系统维修人员进行抢修,尽可能在短时间内恢复正常,发生故障超过1小时后得不到处理,应向上一级调度机构报告;并做好故障发生的时间、地点、现象、原因以及处理办法和恢复正常的记录,留档备查。
二、网络出现故障要立即报告,积极组织维修,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并将发生故障的时间、现象、原因等及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
三、通信线路出现故障要立即与线路运营商取得联系,积极配合检修人员进行修复工作。
四、值班人员平时要注意系统的运行状况,系统运行中的一切不正常状态都要一一记录在《故障报告登记表》中,做到有备可查,并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瓦斯日报表审查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瓦斯巡回图表、“一炮三检”报表审查制度。
二、通风调度员负责每班审查填报当班全部瓦斯检查报表,停电停风、排放瓦斯等特殊情况必须注明原因。
三、通风队领导要每天审查本科室各班瓦斯、“一炮三检”报表、监控室上报模拟量日报表。
四、通风技术负责人要每天审查本科室全部图表及报表。
五、通风科要将每日填报的瓦斯报表、瓦斯监测报表、监控室上报模拟量日报表报总经理、矿总工程师审阅签字,对反映出的问题要批注审核意见,并负责督促、协调问题的处理,及时掌握问题处理进展情况,直到问题彻底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