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xx 有限公司
超前地质钻探管理制度
xx 煤矿
二0一五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超前地质钻探各级岗位责任制 . ...................................................... 1
矿长岗位责任制 . ...................................................................................... 1
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 .............................................................................. 1
地测副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 .................................................................. 2
相关部室人员岗位责任制 . ...................................................................... 2
生产技术部超前地质钻探成员岗位责任制 . .......................................... 3
防治水区队相关人员岗位责任制 . .......................................................... 4
第二章 超前地质钻探设计、审批制度 . ...................................................... 5
第三章 超前地质钻探现场施工、监管、验收制度 . .................................. 9
第四章 超前地质钻探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制度 . ................................ 12
第五章 超前地质钻探责任追究制度 . ........................................................ 13
第一章 超前地质钻探各级岗位责任制
为加强我矿超前地质钻探工作,探明采掘工作面前方地层产状、煤层赋存状况、地质构造、陷落柱及水文地质情况,防止因水害、构造、煤层不清导致的突水、顶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保证矿井能够安全生产,按照《煤矿地质工作规定》、《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相关要求,特制定《xx 煤矿超前地质钻探各级岗位责任制》,望认真贯彻执行。 矿长岗位责任制
1、矿长是矿井超前地质钻探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全矿超前地质钻探工作,保障防治水人、财、物实施到位。
2、按照《煤矿地质工作规定》、《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及上级文件精神,确保瓦斯地质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满足生产需求。
3、负责超前地质钻探工作的组织和落实,听取矿总工程师和业务主管部门对超前地质钻探的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保证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落实。
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总工程师对超前地质钻探负全面技术责任。
2、主抓矿井超前地质钻探设计、措施的制订、实施工作。
3、每月定期组织召开一次地测防治水技术例会,协调解决超前地质钻探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检查超前地质钻探的落实、执行情况。
4、组织制定并审批超前地质钻探设计、措施、评价及总结。
5、推广应用超前探方面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
把技术创新作为我矿发展的一种内在动力。对专业技术工作重点跟踪,组织技术攻关。
地测副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协助总工程师全面负责全矿瓦斯地质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编制超前地质钻探的方案设计;负责把关各类施工措施中超前地质钻探部分的内容。
3、协调解决地质超前探工程施工中的各项问题,检查监督地质超前探工程施工措施的落实及验收。
4、协助总工程师搞好地质专业业务范围内的重大隐患排查和治理措施的制定。
5、负责井下地质的安全工作,定期组织排查煤矿瓦斯地质方面的安全隐患,并组织落实解决措施。
6、组织瓦斯地质技术研究和科技攻关,推广使用超前探的新技术、新装备和新工艺,提高超前地质钻探的科技水平。
相关部室人员岗位责任制
1、安监部负责监督生产技术部地测组(地质)下达的地质预测预报的落实执行情况,负责监督超前探工程的施工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
2、生产技术部(调度室)负责协调井下生产运输,保证超前探设备、材料运输畅通,组织、协调矿井地质超前探工作,参与超前探工程耗用时间考核。
3、企管部负责超前探设备的资金计划,并配合机电部做好购臵超前探设备的选型工作。
4、供应部负责采购超前地质钻探设备物资,严把质量关,确保
满足超前探工程需要,同时储备一定量的应急材料。
5、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负责职工的瓦斯地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瓦斯地质知识,提高超前地质钻探的技能。
6、各生产区队对所施工头面的排水系统的完好和正常使用负责。按照生产技术部的要求,做好瓦斯地质预测评价后相关的准备和落实工作。
生产技术部超前地质钻探成员岗位责任制
1、生产技术部部长岗位责任制
1)在总工程师和地测副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具体负责超前探的日常工作和业务。
2)组织部室成员认真学习、掌握并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的专业知识,严格遵守上级安全指示、指令和各类规章制度,组织部室职工全面完成各项超前地质钻探任务。
3)建立健全煤矿各项瓦斯地质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
4)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瓦斯地质资料,及时发现各类瓦斯地质隐患并负责跟踪落实。
2、地质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
1)在部长的领导下,做好分管的超前地质钻探技术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规定和规程,执行公司技术管理规范,分担全矿地质技术或管理工作,做好矿井超前地质钻探工作。
3)协助部长做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4)具体负责编制超前地质钻探设计,深入现场跟踪、监督、指导工程施工,验收工程质量。施工现场条件变化时,及时掌握井下各工作面瓦斯地质情况,收集超前地质钻探原始资料,进行及时分
析、总结,整理及归类存档。
防治水区队相关人员岗位责任制
1、防治水区队队长岗位责任制
1)防治水区队队长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对超前地质钻探方面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组织协调钻探施工,搞好钻探工序的衔接。熟悉本专业的各种施工设备性能和工作程序,按时完成超前地质钻探任务。
3)大力开展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及培训工作,狠抓现场安全和工程质量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高。
4)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方针,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5)加强安全工作管理,充分发挥党、政、工齐抓共管的作用,努力创造全面、全过程、全方位抓安全的局面,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6)深入生产一线,发现和解决生产安全中的关键问题,狠抓隐患排查和治理,狠反“三违”、“三松”,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2、防治水区队技术副队长岗位责任制
1)在主管部门和队长的领导下,负责防治水区队的技术工作。
2)根据施工设计编制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深入现场,及时解决钻探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保证钻孔施工质量,预防孔内事故。
3)做好职工的专业培训和安全培训工作。
4)搞好事故隐患排查,做好业务保安,防止出现重大工程事故。
5)积极学习新技术、新方法,努力改进钻探工艺,提高钻进效率。
3、钻探工岗位责任制
1)在防治水区队队长和技术副队长的领导下,完成各项超前地质钻探任务。
2)熟悉钻机的基本构造,性能及操作程序,有问题能及时处理。
3)经常保持润滑部位不缺油,合理使用,保持钻机清洁卫生。
4)钻进过程中,发现钻机有异响或出现故障,立即停机检查,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钻进。不准脱岗,严禁钻机无人看管运转。
5)严格按照设计参数施工,确保钻孔方位、角度、孔深符合设计要求。
6)详细记录钻孔揭露地质情况,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地质异常情况及时反馈。
第二章 超前地质钻探设计、审批制度
1、生产技术部门地质技术人员为超前地质钻探设计负责人,负责编制开工前的地质超前探设计。
2、所有掘进工作面在开始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逢掘必探、先探后掘”的规定。
3、地质超前探工作要严格执行一工程一设计一措施一评价的规定。
4、为避免钻孔“飘钻”,资料失真,要求岩巷超前探钻机必须使用1900型以上钻机,煤巷将逐步取缔1900型以下钻机。
5、每组超前钻孔必须控制巷道掘进方向、巷道顶底板、巷道两帮五个不同方向,分别为中心钻孔、两帮钻孔、顶板钻孔、底板钻孔。
6、当巷道掘进前方的地质条件及煤层赋存情况已经过采掘工程或钻孔等控制时,可以酌情减少部分钻孔。以下情形可酌情减少部分钻孔。
当掘进巷道前方某一侧30m 范围内有巷道控制时,可以减少该侧的帮部钻孔;当位于巷道顶(底)板30m 范围内的相邻煤层已回采,且其间再无其它煤层时,也可减少该侧的顶(底)板钻孔;当巷道两侧30m 范围内均有巷道控制且地质及瓦斯地质情况清楚时可以取消两帮钻孔;当巷道采用沿空留巷、沿空掘巷时可以取消超前地质钻探。
7、如果采掘工作面前方可能存在地质、水文地质及瓦斯地质等异常情况(如导水断层、老窑积水区、陷落柱等)存在,应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及《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等规定进行专项钻探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待探明情况后,方可进行采掘活动。
8、岩巷掘进工作面(包括底、顶板瓦斯抽放巷等)超前探设计:
1)每项超前探工程设计前,必须绘制预想地质剖面图,超前钻孔设计首先应在巷道预想地质剖面图上进行。
2)超前探钻孔设计上应具有:①平面图,比例1:1000,用A4纸制作;②剖面图,比例为1:200—1:500,要绘出相邻煤层、标志层、含水层(30m 以内)的空间位臵,并标注其与掘进巷道的层间距,标注出各个钻孔预计穿层段的钻进进尺;③钻孔参数表,要注明钻孔参数、预计见煤或标志层段位臵等内容。④要对巷道所在区域内的煤层赋存及地质构造资料进行全面收集与分析,在剖面图中要标出所有煤层(包括可能尖灭的局部赋存煤层)的层位与推测的厚度,要标出钻孔的穿煤位臵与长度。⑤设计中的每一种附图都要单独制作。
3)岩巷中心钻孔方位平行于巷道掘进方向,倾角与巷道坡度一致;巷道两帮各一个探测钻孔,终孔控制到巷道正前方80m 、两帮外
侧20m 的位臵;一般情况下两帮钻孔与巷道坡度一致,如果巷道顶(底)板10m 以内有煤层,则要求其中一帮钻孔必须打穿煤层(煤层位于顶板的,要求下帮钻孔穿煤,位于底板的上帮钻孔穿煤),以控制煤层产状。
顶、底板钻孔分别不少于3个,方位与巷道掘进方向一致,终孔分别投影于巷道正前方30m 、60m 及80m 的位臵,控制巷道顶、底板不少于30m 的位臵;如巷道前方地质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时(如煤层厚度、层间距有明显变化,出现断层、褶曲煤层尖灭分岔及存在含水体等),必须加密钻孔。
4)在岩巷掘进中应长探与短探相结合;当分析前方巷道法线距离7米以内有煤层或岩层产状异常时,应停止掘进,进行钻探,测定煤层突出危险性;如果测定指标超标,则必须施工穿层钻孔进行区域瓦斯治理,要及时对瓦斯治理钻孔的地质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与分析。
5)穿煤钻孔必须封堵钻眼:钻眼在巷道轮廓线内时,每茬炮封堵钻眼深度应为炮眼深度的1.5倍以上,直至封堵到巷道断面以外1m 以上。
6)岩巷每次超前探80m ,留设20m 超前距,每循环掘进不得大于60m ;在每循环最后的20m 段(即40m 至60m 段)的掘进中,应加强现场地质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分析工作,发现与原预想资料不一致时应及时补充钻探验证。
7)在石门揭煤(包括巷石巷道穿煤)施工时,在巷道距煤层顶(底)板最小法线距离10m (地质构造复杂20m )前必须施工2个穿过煤层全厚的超前探孔,进一步探明煤层赋存及产状,并开始采取短探措施:在巷道与煤层之间最小法向距离小于10m 时开始,探煤孔要在垂直煤层方向打穿煤层,并至少控制巷道前方10m 范围内煤层的赋存情况,掘进时保留2m 的超前距。
9、煤巷掘进工作面超前探设计:
1)煤巷超前探钻孔设计要在巷道预想地质剖面图上进行,剖面图要有相邻煤层的位臵关系。设计上应具有:①平面图,比例1:1000,用A4纸制作;②剖面图,比例为1:200—1:500,要绘出相邻煤层、标志层、含水层(30m 以内)的空间位臵,并标注其与掘进巷道的层间距,标注出各个钻孔预计穿层段的钻进进尺;③钻孔参数表,要注明钻孔参数、预计见煤或标志层段位臵等内容。④要对巷道所在区域内的煤层赋存及地质构造资料进行全面收集与分析,在剖面图中要标出所有煤层(包括可能尖灭的局部赋存煤层)的层位与推测的厚度,要标出钻孔的穿煤位臵与长度。⑤设计中的每一种附图都要单独制作。
2)地质超前探顶板钻孔编号分别为D1、D2、D3,底板钻孔编号分别为d1、d2、d3(见附图2);要求其中必须有一个顶底板钻孔控制巷道顶、底板不少于30m 的位臵;其他顶底板钻孔控制巷道相邻煤层即可。
超前钻孔的施工顺序为中心孔-D1-D2-D3-d1-d2-d3-两帮钻孔。 ①层间距较大的煤层(包括所有煤层与煤线):
当巷道顶(底)板30m 以内有煤层时,D1、d1钻孔终孔要分别位于巷道顶底30m 的距离,D2、D3、d2、d3钻孔的终孔位臵为穿过煤层2m (见附图2);
当巷道顶板或底板30m 以内无煤层时,可以只施工D3或d3钻孔,终孔均应位于巷道顶底30m 的距离(见附图1)
②如果巷道位于多煤层区域(煤层间距小于30m ),D1、d1钻孔要穿过巷道顶(底)板30m 范围的所有煤层,D2、D3、d2、d3钻孔要穿过巷道顶(底)板最临近的煤层(见附图2)。
③当巷道为穿煤巷道时,D1或d1钻孔的终孔分别位于巷道顶底板30m 的位臵,D2、D3、d2、d3钻孔终孔要分别穿过巷道顶底板煤
层(间距30m 以内的)2m 即可(见附图3)。
3)中心钻孔要与巷道掘进方向上煤层的预想坡度一致,两帮钻孔要顺煤层设计,控制到巷道两帮外侧15m (倾斜、急倾斜为20m )的范围。
4)煤巷超前探应充分考虑利用防突钻孔,避免钻孔的重复施工。
5)煤巷掘进时每循环留设的超前距不得小于30m 。
10、采煤工作面超前探可以与工作面局部防突措施排放孔和顺层抽放钻孔结合,地质人员与防治水区队及开掘区队结合收集分析有关地质资料。
11、在一些地质构造复杂地段,超前探钻孔要根据具体的地质情况灵活布臵超前探钻孔,顶底板钻孔的终孔位臵要尽量均匀的穿过要控制的煤层,以达到探清前方地质构造及煤层的赋存特征的目的(如附图3中的d2、d3钻孔)。
第三章 超前地质钻探现场施工、监管、验收制度
1、超前地质钻探钻孔参数由施工单位技术员现场标定。技术要求较高的钻孔,由生产技术部技术人员进行钻孔参数的标定工作,并进行现场跟班。地质技术人员要对钻孔参数进行不定期抽查,钻孔方位误差控制在±0.5°,倾角误差控制在±0.5°。
2、在钻孔施工中,施工人员必须认真观测钻屑的颗粒与颜色,要结合钻机的旋转压力与推进速度综合判定岩性,准确记录现场各类技术数据,认真填写“现场钻探原始记录”及“现场交接班记录”。各类原始记录应签字完全,保存完好。现场钻探原始记录升井后应及时把其中的技术资料进行整理,送生产技术部门。
坚决杜绝打丢煤层的情况,相关技术人员根据施工队伍的实际情况不定期现场对工人进行培训。
3、钻孔施工单位在钻孔施工期间每天必须填写“钻探日报表”,报生产技术部门(煤巷施工的钻孔也要报送通防部)。
4、钻孔施工中地质技术人员要及时将钻探成果上图并进行分析,当发现地质条件与预想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修正后续钻孔设计。
5、施工人员要详细记录钻孔出水、瓦斯喷孔及穿过煤层、标志层的准确位臵,并把详细情况及时汇报矿相关技术部门。
6、现场施工人员发现钻孔有突水、煤与瓦斯突出预兆等危急情况时,应当立即撤离并通知调度室将所有受灾害威胁区域的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经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灾害消除后,再进行钻探作业。
7、施工单位队长和技术队长要严把钻探质量关,跟班队长对施工过程、工序要严格监督、验收,并把验收工程详细填写在区队验收台账上,确保质量达到设计要求。重要钻孔施工时,生产技术部技术人员要现场跟班。
8、超前地质钻孔施工必须执行视频验孔,但视频验孔仅验收钻孔深度。工程完成后,生产技术部、通防部、调度室要进行工程的联合验收工作。单孔施工完毕后,具备封孔条件的煤孔及见煤顶底板钻孔需封孔连抽或封堵。
9、钻孔施工结束后在巷道适当位臵,要悬挂探放水基点牌板及探水成果牌板。
探放水基点用红漆(或其它颜色明显的漆)明确标明,并在探放水基点处吊挂探放水基点牌板。探水成果牌板悬应悬挂于探放水基点后方50m 内(煤巷中与区域防突牌板悬挂于一起)的巷道行人侧一方,以便于填写和检查。
10、如果在钻孔施工中出现以下情况,必须要及时分析并补充钻孔进行验证:(1)在预定位臵未探到煤层(特别是与巷道最近的
煤层);(2)煤层与预定位臵相差较大;(3)出现未能预测到的煤层;
(4)煤层厚度与预测厚度变化较大。
11、在岩石巷道掘进中必须施工短探钻孔,用以验证顶底板煤层情况:
1)短探钻孔要尽量垂直岩层的顶底板,深度不得小于7m ;每次巷道掘进循环的前40m 短探钻孔间距不得大于10m ,后20m 钻孔间距不得大于5m 。一旦短探钻孔超出以上规定,必须立即停止掘进,施工短探钻孔。
2)顶板短探钻孔要布臵在巷道下帮,底板短探钻孔要布臵在巷道的上帮(见附图4)。
3)沿着薄煤层掘进的岩石巷道(如煤层底板抽放巷)必须对前方煤层赋存情况进行短探;深度2m 以上的炮眼可以作为前探钻孔使用。
4)短探钻孔施工中发现煤层出现异常现象时:①出现新煤层;②煤厚变化大于0.3m ;③煤层间距急剧变化时,必须立即停止掘进,探明前方构造发育情况及煤层与瓦斯的赋存状况,测定煤层突出危险性,治理瓦斯。
5)短探钻孔必须在巷道迎头施工,施工区队必须及时将短探钻孔资料信息上报矿生产技术部及通防部,生产部及时将资料绘制到巷道地质剖面图上并进行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下发临时地质预报。
第四章 超前地质钻探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制度
1、生产技术部地质技术人员负责超前地质钻探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工作。
2、所有超前地质钻探资料,应第一时间收集、分析、整理、研究。
3、每轮超前地质钻探结束后,生产技术部地质技术人员根据收集的钻孔资料总结超前探实钻成果。内容包括:
1)钻探工作总结、钻孔实钻参数表和超前探允许掘进通知单;
2)XX 工作面XX 轮钻孔实钻平面图(1:1000)、剖面图(1:200—1:500);
4、每一个钻探循环结束后,要及时整理出钻探成果台账,钻孔资料要及时绘制到巷道实测地质剖面图上,并对原剖面图进行修改。将一些重要的见煤钻孔资料要上到日常用图上,对煤层等高线、断层、煤厚等资料进行修改完善。
5、每一个超前探循环均要编写“超前探地质和水害分析评价总结报告”。
评价报告要有附图和附表,平面图比例为1:1000,剖面图比例尺为1:200—1:500;附表中要有超前探钻孔的实际施工参数及见煤位臵等内容;评价报告要对超前探范围内地质、水文地质、瓦斯地质情况进行详细的阐述。
6、每轮超前地质钻探结束后,要根据实际钻探情况及时整理钻探成果,确定巷道的允许掘进距离(用测量点进行控制),下发允许掘进通知单。
超前探技术评价报告中要对钻探施工情况进行整理与总结,钻探记录要完整规范,钻探成果要与原设计进行比较分析,要按照设计中附图的格式与要求绘制出钻探成果图;要分别对探测范围的地
质构造、煤层赋存、瓦斯情况、水文地质等内容进行单独的安全性评价;最后要明确说明本次钻探所留设的超前距和巷道允许掘进的距离。
评价报告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下发到通防部门及掘进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巷道允许掘进通知单必须下发给矿总工程师、分管矿长、通防部、安监部、施工单位等相关部门与人员。
7、每次超前探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提前下发临时地质预报:
1)存在断层、陷落柱、褶曲等构造;
2)出现煤层厚度有较大变化;
3)出现煤层尖灭、分岔现象;
4)钻孔出水(水量在3m ³/h或有一定水压);
5)巷道与煤层的法线距离小于7m 。
第五章 超前地质钻探责任追究制度
1、对于由于超前地质钻探设计不合理、施工现场技术管理不到位而造成巷道前方地质、水文地质及瓦斯地质情况探查不清的,分别处罚生产技术部地质技术人员各200元、生产技术部部长200元。
2、不采取相关超前探措施或措施执行不到位导致巷道误揭煤的,或巷道与煤层之间的岩柱小于7 m未提前进行预报的,分别处罚生产技术部地质技术人员各500元、生产技术部部长500元,地测副总工程师1000元。
3、凡因超前探工程弄虚作假造成伤亡事故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追查相关人员责任。
4、超过允许进尺位臵不进行停头探煤的,分别处罚矿长1000
元,生产副矿长1000元、总工程师500元、安全副矿长500元、地测副总工程师500元。
5、对于钻孔打丢煤层的,对相关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对于编造虚假穿煤数据的,按照十条红线进行责任追究。
6、将两井防治水区队超前探工作纳入地测防治水专业月度双基考核。
贵州xx 有限公司
超前地质钻探管理制度
xx 煤矿
二0一五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超前地质钻探各级岗位责任制 . ...................................................... 1
矿长岗位责任制 . ...................................................................................... 1
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 .............................................................................. 1
地测副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 .................................................................. 2
相关部室人员岗位责任制 . ...................................................................... 2
生产技术部超前地质钻探成员岗位责任制 . .......................................... 3
防治水区队相关人员岗位责任制 . .......................................................... 4
第二章 超前地质钻探设计、审批制度 . ...................................................... 5
第三章 超前地质钻探现场施工、监管、验收制度 . .................................. 9
第四章 超前地质钻探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制度 . ................................ 12
第五章 超前地质钻探责任追究制度 . ........................................................ 13
第一章 超前地质钻探各级岗位责任制
为加强我矿超前地质钻探工作,探明采掘工作面前方地层产状、煤层赋存状况、地质构造、陷落柱及水文地质情况,防止因水害、构造、煤层不清导致的突水、顶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保证矿井能够安全生产,按照《煤矿地质工作规定》、《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相关要求,特制定《xx 煤矿超前地质钻探各级岗位责任制》,望认真贯彻执行。 矿长岗位责任制
1、矿长是矿井超前地质钻探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全矿超前地质钻探工作,保障防治水人、财、物实施到位。
2、按照《煤矿地质工作规定》、《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及上级文件精神,确保瓦斯地质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满足生产需求。
3、负责超前地质钻探工作的组织和落实,听取矿总工程师和业务主管部门对超前地质钻探的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保证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落实。
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总工程师对超前地质钻探负全面技术责任。
2、主抓矿井超前地质钻探设计、措施的制订、实施工作。
3、每月定期组织召开一次地测防治水技术例会,协调解决超前地质钻探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检查超前地质钻探的落实、执行情况。
4、组织制定并审批超前地质钻探设计、措施、评价及总结。
5、推广应用超前探方面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
把技术创新作为我矿发展的一种内在动力。对专业技术工作重点跟踪,组织技术攻关。
地测副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协助总工程师全面负责全矿瓦斯地质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编制超前地质钻探的方案设计;负责把关各类施工措施中超前地质钻探部分的内容。
3、协调解决地质超前探工程施工中的各项问题,检查监督地质超前探工程施工措施的落实及验收。
4、协助总工程师搞好地质专业业务范围内的重大隐患排查和治理措施的制定。
5、负责井下地质的安全工作,定期组织排查煤矿瓦斯地质方面的安全隐患,并组织落实解决措施。
6、组织瓦斯地质技术研究和科技攻关,推广使用超前探的新技术、新装备和新工艺,提高超前地质钻探的科技水平。
相关部室人员岗位责任制
1、安监部负责监督生产技术部地测组(地质)下达的地质预测预报的落实执行情况,负责监督超前探工程的施工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
2、生产技术部(调度室)负责协调井下生产运输,保证超前探设备、材料运输畅通,组织、协调矿井地质超前探工作,参与超前探工程耗用时间考核。
3、企管部负责超前探设备的资金计划,并配合机电部做好购臵超前探设备的选型工作。
4、供应部负责采购超前地质钻探设备物资,严把质量关,确保
满足超前探工程需要,同时储备一定量的应急材料。
5、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负责职工的瓦斯地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瓦斯地质知识,提高超前地质钻探的技能。
6、各生产区队对所施工头面的排水系统的完好和正常使用负责。按照生产技术部的要求,做好瓦斯地质预测评价后相关的准备和落实工作。
生产技术部超前地质钻探成员岗位责任制
1、生产技术部部长岗位责任制
1)在总工程师和地测副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具体负责超前探的日常工作和业务。
2)组织部室成员认真学习、掌握并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的专业知识,严格遵守上级安全指示、指令和各类规章制度,组织部室职工全面完成各项超前地质钻探任务。
3)建立健全煤矿各项瓦斯地质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
4)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瓦斯地质资料,及时发现各类瓦斯地质隐患并负责跟踪落实。
2、地质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
1)在部长的领导下,做好分管的超前地质钻探技术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规定和规程,执行公司技术管理规范,分担全矿地质技术或管理工作,做好矿井超前地质钻探工作。
3)协助部长做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4)具体负责编制超前地质钻探设计,深入现场跟踪、监督、指导工程施工,验收工程质量。施工现场条件变化时,及时掌握井下各工作面瓦斯地质情况,收集超前地质钻探原始资料,进行及时分
析、总结,整理及归类存档。
防治水区队相关人员岗位责任制
1、防治水区队队长岗位责任制
1)防治水区队队长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对超前地质钻探方面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组织协调钻探施工,搞好钻探工序的衔接。熟悉本专业的各种施工设备性能和工作程序,按时完成超前地质钻探任务。
3)大力开展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及培训工作,狠抓现场安全和工程质量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高。
4)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方针,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5)加强安全工作管理,充分发挥党、政、工齐抓共管的作用,努力创造全面、全过程、全方位抓安全的局面,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6)深入生产一线,发现和解决生产安全中的关键问题,狠抓隐患排查和治理,狠反“三违”、“三松”,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2、防治水区队技术副队长岗位责任制
1)在主管部门和队长的领导下,负责防治水区队的技术工作。
2)根据施工设计编制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深入现场,及时解决钻探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保证钻孔施工质量,预防孔内事故。
3)做好职工的专业培训和安全培训工作。
4)搞好事故隐患排查,做好业务保安,防止出现重大工程事故。
5)积极学习新技术、新方法,努力改进钻探工艺,提高钻进效率。
3、钻探工岗位责任制
1)在防治水区队队长和技术副队长的领导下,完成各项超前地质钻探任务。
2)熟悉钻机的基本构造,性能及操作程序,有问题能及时处理。
3)经常保持润滑部位不缺油,合理使用,保持钻机清洁卫生。
4)钻进过程中,发现钻机有异响或出现故障,立即停机检查,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钻进。不准脱岗,严禁钻机无人看管运转。
5)严格按照设计参数施工,确保钻孔方位、角度、孔深符合设计要求。
6)详细记录钻孔揭露地质情况,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地质异常情况及时反馈。
第二章 超前地质钻探设计、审批制度
1、生产技术部门地质技术人员为超前地质钻探设计负责人,负责编制开工前的地质超前探设计。
2、所有掘进工作面在开始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逢掘必探、先探后掘”的规定。
3、地质超前探工作要严格执行一工程一设计一措施一评价的规定。
4、为避免钻孔“飘钻”,资料失真,要求岩巷超前探钻机必须使用1900型以上钻机,煤巷将逐步取缔1900型以下钻机。
5、每组超前钻孔必须控制巷道掘进方向、巷道顶底板、巷道两帮五个不同方向,分别为中心钻孔、两帮钻孔、顶板钻孔、底板钻孔。
6、当巷道掘进前方的地质条件及煤层赋存情况已经过采掘工程或钻孔等控制时,可以酌情减少部分钻孔。以下情形可酌情减少部分钻孔。
当掘进巷道前方某一侧30m 范围内有巷道控制时,可以减少该侧的帮部钻孔;当位于巷道顶(底)板30m 范围内的相邻煤层已回采,且其间再无其它煤层时,也可减少该侧的顶(底)板钻孔;当巷道两侧30m 范围内均有巷道控制且地质及瓦斯地质情况清楚时可以取消两帮钻孔;当巷道采用沿空留巷、沿空掘巷时可以取消超前地质钻探。
7、如果采掘工作面前方可能存在地质、水文地质及瓦斯地质等异常情况(如导水断层、老窑积水区、陷落柱等)存在,应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及《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等规定进行专项钻探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待探明情况后,方可进行采掘活动。
8、岩巷掘进工作面(包括底、顶板瓦斯抽放巷等)超前探设计:
1)每项超前探工程设计前,必须绘制预想地质剖面图,超前钻孔设计首先应在巷道预想地质剖面图上进行。
2)超前探钻孔设计上应具有:①平面图,比例1:1000,用A4纸制作;②剖面图,比例为1:200—1:500,要绘出相邻煤层、标志层、含水层(30m 以内)的空间位臵,并标注其与掘进巷道的层间距,标注出各个钻孔预计穿层段的钻进进尺;③钻孔参数表,要注明钻孔参数、预计见煤或标志层段位臵等内容。④要对巷道所在区域内的煤层赋存及地质构造资料进行全面收集与分析,在剖面图中要标出所有煤层(包括可能尖灭的局部赋存煤层)的层位与推测的厚度,要标出钻孔的穿煤位臵与长度。⑤设计中的每一种附图都要单独制作。
3)岩巷中心钻孔方位平行于巷道掘进方向,倾角与巷道坡度一致;巷道两帮各一个探测钻孔,终孔控制到巷道正前方80m 、两帮外
侧20m 的位臵;一般情况下两帮钻孔与巷道坡度一致,如果巷道顶(底)板10m 以内有煤层,则要求其中一帮钻孔必须打穿煤层(煤层位于顶板的,要求下帮钻孔穿煤,位于底板的上帮钻孔穿煤),以控制煤层产状。
顶、底板钻孔分别不少于3个,方位与巷道掘进方向一致,终孔分别投影于巷道正前方30m 、60m 及80m 的位臵,控制巷道顶、底板不少于30m 的位臵;如巷道前方地质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时(如煤层厚度、层间距有明显变化,出现断层、褶曲煤层尖灭分岔及存在含水体等),必须加密钻孔。
4)在岩巷掘进中应长探与短探相结合;当分析前方巷道法线距离7米以内有煤层或岩层产状异常时,应停止掘进,进行钻探,测定煤层突出危险性;如果测定指标超标,则必须施工穿层钻孔进行区域瓦斯治理,要及时对瓦斯治理钻孔的地质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与分析。
5)穿煤钻孔必须封堵钻眼:钻眼在巷道轮廓线内时,每茬炮封堵钻眼深度应为炮眼深度的1.5倍以上,直至封堵到巷道断面以外1m 以上。
6)岩巷每次超前探80m ,留设20m 超前距,每循环掘进不得大于60m ;在每循环最后的20m 段(即40m 至60m 段)的掘进中,应加强现场地质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分析工作,发现与原预想资料不一致时应及时补充钻探验证。
7)在石门揭煤(包括巷石巷道穿煤)施工时,在巷道距煤层顶(底)板最小法线距离10m (地质构造复杂20m )前必须施工2个穿过煤层全厚的超前探孔,进一步探明煤层赋存及产状,并开始采取短探措施:在巷道与煤层之间最小法向距离小于10m 时开始,探煤孔要在垂直煤层方向打穿煤层,并至少控制巷道前方10m 范围内煤层的赋存情况,掘进时保留2m 的超前距。
9、煤巷掘进工作面超前探设计:
1)煤巷超前探钻孔设计要在巷道预想地质剖面图上进行,剖面图要有相邻煤层的位臵关系。设计上应具有:①平面图,比例1:1000,用A4纸制作;②剖面图,比例为1:200—1:500,要绘出相邻煤层、标志层、含水层(30m 以内)的空间位臵,并标注其与掘进巷道的层间距,标注出各个钻孔预计穿层段的钻进进尺;③钻孔参数表,要注明钻孔参数、预计见煤或标志层段位臵等内容。④要对巷道所在区域内的煤层赋存及地质构造资料进行全面收集与分析,在剖面图中要标出所有煤层(包括可能尖灭的局部赋存煤层)的层位与推测的厚度,要标出钻孔的穿煤位臵与长度。⑤设计中的每一种附图都要单独制作。
2)地质超前探顶板钻孔编号分别为D1、D2、D3,底板钻孔编号分别为d1、d2、d3(见附图2);要求其中必须有一个顶底板钻孔控制巷道顶、底板不少于30m 的位臵;其他顶底板钻孔控制巷道相邻煤层即可。
超前钻孔的施工顺序为中心孔-D1-D2-D3-d1-d2-d3-两帮钻孔。 ①层间距较大的煤层(包括所有煤层与煤线):
当巷道顶(底)板30m 以内有煤层时,D1、d1钻孔终孔要分别位于巷道顶底30m 的距离,D2、D3、d2、d3钻孔的终孔位臵为穿过煤层2m (见附图2);
当巷道顶板或底板30m 以内无煤层时,可以只施工D3或d3钻孔,终孔均应位于巷道顶底30m 的距离(见附图1)
②如果巷道位于多煤层区域(煤层间距小于30m ),D1、d1钻孔要穿过巷道顶(底)板30m 范围的所有煤层,D2、D3、d2、d3钻孔要穿过巷道顶(底)板最临近的煤层(见附图2)。
③当巷道为穿煤巷道时,D1或d1钻孔的终孔分别位于巷道顶底板30m 的位臵,D2、D3、d2、d3钻孔终孔要分别穿过巷道顶底板煤
层(间距30m 以内的)2m 即可(见附图3)。
3)中心钻孔要与巷道掘进方向上煤层的预想坡度一致,两帮钻孔要顺煤层设计,控制到巷道两帮外侧15m (倾斜、急倾斜为20m )的范围。
4)煤巷超前探应充分考虑利用防突钻孔,避免钻孔的重复施工。
5)煤巷掘进时每循环留设的超前距不得小于30m 。
10、采煤工作面超前探可以与工作面局部防突措施排放孔和顺层抽放钻孔结合,地质人员与防治水区队及开掘区队结合收集分析有关地质资料。
11、在一些地质构造复杂地段,超前探钻孔要根据具体的地质情况灵活布臵超前探钻孔,顶底板钻孔的终孔位臵要尽量均匀的穿过要控制的煤层,以达到探清前方地质构造及煤层的赋存特征的目的(如附图3中的d2、d3钻孔)。
第三章 超前地质钻探现场施工、监管、验收制度
1、超前地质钻探钻孔参数由施工单位技术员现场标定。技术要求较高的钻孔,由生产技术部技术人员进行钻孔参数的标定工作,并进行现场跟班。地质技术人员要对钻孔参数进行不定期抽查,钻孔方位误差控制在±0.5°,倾角误差控制在±0.5°。
2、在钻孔施工中,施工人员必须认真观测钻屑的颗粒与颜色,要结合钻机的旋转压力与推进速度综合判定岩性,准确记录现场各类技术数据,认真填写“现场钻探原始记录”及“现场交接班记录”。各类原始记录应签字完全,保存完好。现场钻探原始记录升井后应及时把其中的技术资料进行整理,送生产技术部门。
坚决杜绝打丢煤层的情况,相关技术人员根据施工队伍的实际情况不定期现场对工人进行培训。
3、钻孔施工单位在钻孔施工期间每天必须填写“钻探日报表”,报生产技术部门(煤巷施工的钻孔也要报送通防部)。
4、钻孔施工中地质技术人员要及时将钻探成果上图并进行分析,当发现地质条件与预想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修正后续钻孔设计。
5、施工人员要详细记录钻孔出水、瓦斯喷孔及穿过煤层、标志层的准确位臵,并把详细情况及时汇报矿相关技术部门。
6、现场施工人员发现钻孔有突水、煤与瓦斯突出预兆等危急情况时,应当立即撤离并通知调度室将所有受灾害威胁区域的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经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灾害消除后,再进行钻探作业。
7、施工单位队长和技术队长要严把钻探质量关,跟班队长对施工过程、工序要严格监督、验收,并把验收工程详细填写在区队验收台账上,确保质量达到设计要求。重要钻孔施工时,生产技术部技术人员要现场跟班。
8、超前地质钻孔施工必须执行视频验孔,但视频验孔仅验收钻孔深度。工程完成后,生产技术部、通防部、调度室要进行工程的联合验收工作。单孔施工完毕后,具备封孔条件的煤孔及见煤顶底板钻孔需封孔连抽或封堵。
9、钻孔施工结束后在巷道适当位臵,要悬挂探放水基点牌板及探水成果牌板。
探放水基点用红漆(或其它颜色明显的漆)明确标明,并在探放水基点处吊挂探放水基点牌板。探水成果牌板悬应悬挂于探放水基点后方50m 内(煤巷中与区域防突牌板悬挂于一起)的巷道行人侧一方,以便于填写和检查。
10、如果在钻孔施工中出现以下情况,必须要及时分析并补充钻孔进行验证:(1)在预定位臵未探到煤层(特别是与巷道最近的
煤层);(2)煤层与预定位臵相差较大;(3)出现未能预测到的煤层;
(4)煤层厚度与预测厚度变化较大。
11、在岩石巷道掘进中必须施工短探钻孔,用以验证顶底板煤层情况:
1)短探钻孔要尽量垂直岩层的顶底板,深度不得小于7m ;每次巷道掘进循环的前40m 短探钻孔间距不得大于10m ,后20m 钻孔间距不得大于5m 。一旦短探钻孔超出以上规定,必须立即停止掘进,施工短探钻孔。
2)顶板短探钻孔要布臵在巷道下帮,底板短探钻孔要布臵在巷道的上帮(见附图4)。
3)沿着薄煤层掘进的岩石巷道(如煤层底板抽放巷)必须对前方煤层赋存情况进行短探;深度2m 以上的炮眼可以作为前探钻孔使用。
4)短探钻孔施工中发现煤层出现异常现象时:①出现新煤层;②煤厚变化大于0.3m ;③煤层间距急剧变化时,必须立即停止掘进,探明前方构造发育情况及煤层与瓦斯的赋存状况,测定煤层突出危险性,治理瓦斯。
5)短探钻孔必须在巷道迎头施工,施工区队必须及时将短探钻孔资料信息上报矿生产技术部及通防部,生产部及时将资料绘制到巷道地质剖面图上并进行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下发临时地质预报。
第四章 超前地质钻探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制度
1、生产技术部地质技术人员负责超前地质钻探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工作。
2、所有超前地质钻探资料,应第一时间收集、分析、整理、研究。
3、每轮超前地质钻探结束后,生产技术部地质技术人员根据收集的钻孔资料总结超前探实钻成果。内容包括:
1)钻探工作总结、钻孔实钻参数表和超前探允许掘进通知单;
2)XX 工作面XX 轮钻孔实钻平面图(1:1000)、剖面图(1:200—1:500);
4、每一个钻探循环结束后,要及时整理出钻探成果台账,钻孔资料要及时绘制到巷道实测地质剖面图上,并对原剖面图进行修改。将一些重要的见煤钻孔资料要上到日常用图上,对煤层等高线、断层、煤厚等资料进行修改完善。
5、每一个超前探循环均要编写“超前探地质和水害分析评价总结报告”。
评价报告要有附图和附表,平面图比例为1:1000,剖面图比例尺为1:200—1:500;附表中要有超前探钻孔的实际施工参数及见煤位臵等内容;评价报告要对超前探范围内地质、水文地质、瓦斯地质情况进行详细的阐述。
6、每轮超前地质钻探结束后,要根据实际钻探情况及时整理钻探成果,确定巷道的允许掘进距离(用测量点进行控制),下发允许掘进通知单。
超前探技术评价报告中要对钻探施工情况进行整理与总结,钻探记录要完整规范,钻探成果要与原设计进行比较分析,要按照设计中附图的格式与要求绘制出钻探成果图;要分别对探测范围的地
质构造、煤层赋存、瓦斯情况、水文地质等内容进行单独的安全性评价;最后要明确说明本次钻探所留设的超前距和巷道允许掘进的距离。
评价报告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下发到通防部门及掘进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巷道允许掘进通知单必须下发给矿总工程师、分管矿长、通防部、安监部、施工单位等相关部门与人员。
7、每次超前探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提前下发临时地质预报:
1)存在断层、陷落柱、褶曲等构造;
2)出现煤层厚度有较大变化;
3)出现煤层尖灭、分岔现象;
4)钻孔出水(水量在3m ³/h或有一定水压);
5)巷道与煤层的法线距离小于7m 。
第五章 超前地质钻探责任追究制度
1、对于由于超前地质钻探设计不合理、施工现场技术管理不到位而造成巷道前方地质、水文地质及瓦斯地质情况探查不清的,分别处罚生产技术部地质技术人员各200元、生产技术部部长200元。
2、不采取相关超前探措施或措施执行不到位导致巷道误揭煤的,或巷道与煤层之间的岩柱小于7 m未提前进行预报的,分别处罚生产技术部地质技术人员各500元、生产技术部部长500元,地测副总工程师1000元。
3、凡因超前探工程弄虚作假造成伤亡事故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追查相关人员责任。
4、超过允许进尺位臵不进行停头探煤的,分别处罚矿长1000
元,生产副矿长1000元、总工程师500元、安全副矿长500元、地测副总工程师500元。
5、对于钻孔打丢煤层的,对相关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对于编造虚假穿煤数据的,按照十条红线进行责任追究。
6、将两井防治水区队超前探工作纳入地测防治水专业月度双基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