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开闸"社会组织登记

作者:韩永

财经国家周刊 2011年06期

  在社会问题渐次浮现、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呼声日高的背景下,政府正在向社会让渡更多的空间

  最近,在北京一家社会组织工作的刘伊戈,闻到了一股浓郁的“解冻”气息。

  2月19日,中央党校举办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开班式上发表讲话,提出加强社会管理的8点意见,其中有两点与社会组织有关。

  接着,在2月25日北京市民政局召开的2011年工作会上,局长吴世民表示,北京市将放开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和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的登记审批。这四类社会组织无须“挂靠”主管单位,可直接到民政部门登记。

  “这涵盖了95%以上的社会组织。”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主任温庆云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说。

  高频词变换

  社会组织丢掉“婆婆”,北京并非首开先河。2008年9月,深圳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发展和规范我市社会组织的意见》,工商经济类、社会福利类、公益慈善类三种社会组织可直接登记注册。2009年7月,民政部又与深圳市政府签订了《推进民政事业综合配套改革合作协议》。社会组织直接由民政部门登记的管理体制,成为第五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的30个入围项目之一。

  在社会问题因为经济的发展而渐次浮现、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的呼声日高的大背景下,很多业内人士认为,政府正在向社会让渡更多的空间。

  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30年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国策带来了两个后果:一个是其他领域的弱化,比如社会建设;另一个是经济建设的不良后果还要由其他领域承受。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NGO研究所所长康晓光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时认为,目前社会领域的很多问题,都与过于注重以市场化为价值取向的经济建设有关,包括养老问题、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看病贵看病难问题、留守儿童问题、环保问题、失业问题以及贫困问题等。

  康晓光说,对地方政府官员的GDP考核机制,也大大激发了地方官员的政绩冲动。拆迁问题、上访问题随之而来。

  上述社会问题叠加起来,正让“维稳”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杨团注意到,以前频频出现在政府文件中的“维稳”等字眼,正在被“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所代替,这说明政府的态度正在发生变化。

  2010年5月15日,北京一所高校的NGO文化节上,志愿者正给学生贴活动宣传标识。

  到了要解决的时候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创新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邓国胜介绍,社会组织在过去存在很多的“入门限制”。

  按照1998年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团的登记需要两个部门的批准:一个是业务主管部门的业务审核,另一个是登记主管部门的登记审核。法律对业务主管单位的范围进行了严格限定,仅指与社会组织业务范围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或者政府授权的单位。

  基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维惯性,政府部门一般不愿意作为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部门,除非两者有利益的纠连。“这就产生了两个后果:民间背景的社会组织无人理睬,有官方背景的社会组织一路绿灯。”

  多位官员在接受采访时提到,实在找不出成为民间社会组织主管部门的理由。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说,“作为一个理性的经济人,你做事总要有所图。但是你对民间组织图什么呢?它要钱没钱,要权没权。相反,还有可能带来风险。”

  这使一些民间背景的社会组织无法在民政局注册。他们或者在工商部门登记为企业,照章纳税,或者干脆不注册,成为“黑户”。在北京一家社会组织工作的刘伊戈说,他所在的社会组织登记为企业后,要缴纳5.5%的企业所得税。

  据清华大学NGO研究所所长王名估计,目前没有在民政部注册的社会组织数量,大约十倍于合法登记的民间组织。根据中国民政统计公报的数据,截至2009年底,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数量约为42.5万个。

  温庆云对这个“编外”组织的规模持怀疑态度。在北京市放开登记管理制度之前,他曾经对“开闸”后的汹涌人群充满想象,并为此准备了一些备用场所。但实行了一段时间发现,想象中的“井喷”场景并没有出现。

  社会建设的压力,让政府部门重新定位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以前是社会组织求着政府,现在政府也开始有求于社会组织了”杨团说。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孙伟林注意到,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二五”规划建议有两处提到了社会组织,一处是第八部分“加强社会建设,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中指出:要“发挥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提高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形成社会管理和服务合力。”第二处是第十部分“加快改革攻坚步伐,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指出:要“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支持、引导其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

  对此,孙伟林有三点解读:一是说明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更加凸显。二是社会组织的职能作用更加鲜明。三是未来几年社会组织的发展重点和发展方向更加明确。

  胡锦涛2月19日在中央党校的讲话被认为进一步传递了对社会组织积极的信号。“正是因为有了中央的重视,才有了北京的这种变革。”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创新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邓国胜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

  “社会组织的发展,是中央的意思,民政部也倡导了多年,看来到了要解决的时候了”杨团说。

  近几年,北京市政府部门与社会组织之间的互动开始增多。2009年10月,北京市颁布《关于推进社会组织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提出“力争用3到5年的时间,初步建立起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和保障体系”。

  2010年,北京市市区财政出资1亿元,开展民生服务,向社会组织购买300项服务项目,吸引了1800多家社会组织参与。温庆云说,这些项目,撬动了23亿元的社会投资。他说,2011年,政府在这方面的投入将达到两亿元。

  “入门”之后

  2010年11月,北京市民政局颁布《社会组织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对社会组织进行评级。北京的7000多家社会组织,将按照组织者设定的标准,被评为从1A到5A等5个等级。

  “评估结果将作为政府部门推动职能转移、授权委托事项、购买服务、落实政策优惠等方面的参考依据。”温庆云说,“只有达到3A以上的社会组织,才能获得政府购买服务的资格。”

  温庆云说,社会组织的评级和监管由第三方评估机构承担。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工作内容包括对社会组织的工作进行监管、评估、指导。

  前不久,北京市社团管理办公室购买20多个民办美术馆、博物馆、图书馆的服务,以让他们对市民免费开放,就请了一个第三方评估机构。“它很专业,有一套完善的监管体系,效果非常好。”

  社会组织之间也出现了一些内部监管。“比如‘组团’,一个项目,有人提供资金,有人提供服务,有人提供志愿者。提供资金的人就会设定目标,并且负责监管。”

  “当社会组织体系内部形成了监管机制,就可以放开登记的口子了”温庆云说。“以后政府购买服务,就应该多购买这些监管组织的服务。再让它们与其他的社会组织间形成上下游的关系。”

  登记门槛的降低,将政府对社会组织的管理,从之前的“严审批、宽监管”向“宽审批、严监管”转化。

  温庆云说,社会组织“入门”之后的监管,主要包括以下几项:第一,登记什么宗旨,就要从事什么活动;第二,社会组织遇有重大事项,要向民政部门报告。第三,重大活动,比如召开国际研讨会,也要报告。

  对海外资金的监管也在加强。刘伊戈所在的社会组织,从去年3月份开始,海外捐赠就一直取不出来。当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机构捐赠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施行。《通知》要求接受境外捐赠要提供5项单证,其中第(三)项“经公证并列明资金用途的捐赠协议”,很多社会组织都无法提供。

  另外,一些业内人士期望,在登记管理制度放开后,与此相关的另外两项制度也能随之放开:一个是非竞争性原则,另一个是跨地域活动限制原则。前一个指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相似的社会组织,则不批准成立新的社会组织;后一个指禁止社会组织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NGO研究所所长康晓光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很多地方政府在购买服务时所体会到的捉襟见肘,与这两项规定不无关系。

作者介绍:韩永,《财经国家周刊》记者

作者:韩永

财经国家周刊 2011年06期

  在社会问题渐次浮现、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呼声日高的背景下,政府正在向社会让渡更多的空间

  最近,在北京一家社会组织工作的刘伊戈,闻到了一股浓郁的“解冻”气息。

  2月19日,中央党校举办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开班式上发表讲话,提出加强社会管理的8点意见,其中有两点与社会组织有关。

  接着,在2月25日北京市民政局召开的2011年工作会上,局长吴世民表示,北京市将放开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和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的登记审批。这四类社会组织无须“挂靠”主管单位,可直接到民政部门登记。

  “这涵盖了95%以上的社会组织。”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主任温庆云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说。

  高频词变换

  社会组织丢掉“婆婆”,北京并非首开先河。2008年9月,深圳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发展和规范我市社会组织的意见》,工商经济类、社会福利类、公益慈善类三种社会组织可直接登记注册。2009年7月,民政部又与深圳市政府签订了《推进民政事业综合配套改革合作协议》。社会组织直接由民政部门登记的管理体制,成为第五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的30个入围项目之一。

  在社会问题因为经济的发展而渐次浮现、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的呼声日高的大背景下,很多业内人士认为,政府正在向社会让渡更多的空间。

  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30年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国策带来了两个后果:一个是其他领域的弱化,比如社会建设;另一个是经济建设的不良后果还要由其他领域承受。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NGO研究所所长康晓光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时认为,目前社会领域的很多问题,都与过于注重以市场化为价值取向的经济建设有关,包括养老问题、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看病贵看病难问题、留守儿童问题、环保问题、失业问题以及贫困问题等。

  康晓光说,对地方政府官员的GDP考核机制,也大大激发了地方官员的政绩冲动。拆迁问题、上访问题随之而来。

  上述社会问题叠加起来,正让“维稳”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杨团注意到,以前频频出现在政府文件中的“维稳”等字眼,正在被“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所代替,这说明政府的态度正在发生变化。

  2010年5月15日,北京一所高校的NGO文化节上,志愿者正给学生贴活动宣传标识。

  到了要解决的时候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创新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邓国胜介绍,社会组织在过去存在很多的“入门限制”。

  按照1998年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团的登记需要两个部门的批准:一个是业务主管部门的业务审核,另一个是登记主管部门的登记审核。法律对业务主管单位的范围进行了严格限定,仅指与社会组织业务范围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或者政府授权的单位。

  基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维惯性,政府部门一般不愿意作为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部门,除非两者有利益的纠连。“这就产生了两个后果:民间背景的社会组织无人理睬,有官方背景的社会组织一路绿灯。”

  多位官员在接受采访时提到,实在找不出成为民间社会组织主管部门的理由。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说,“作为一个理性的经济人,你做事总要有所图。但是你对民间组织图什么呢?它要钱没钱,要权没权。相反,还有可能带来风险。”

  这使一些民间背景的社会组织无法在民政局注册。他们或者在工商部门登记为企业,照章纳税,或者干脆不注册,成为“黑户”。在北京一家社会组织工作的刘伊戈说,他所在的社会组织登记为企业后,要缴纳5.5%的企业所得税。

  据清华大学NGO研究所所长王名估计,目前没有在民政部注册的社会组织数量,大约十倍于合法登记的民间组织。根据中国民政统计公报的数据,截至2009年底,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数量约为42.5万个。

  温庆云对这个“编外”组织的规模持怀疑态度。在北京市放开登记管理制度之前,他曾经对“开闸”后的汹涌人群充满想象,并为此准备了一些备用场所。但实行了一段时间发现,想象中的“井喷”场景并没有出现。

  社会建设的压力,让政府部门重新定位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以前是社会组织求着政府,现在政府也开始有求于社会组织了”杨团说。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孙伟林注意到,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二五”规划建议有两处提到了社会组织,一处是第八部分“加强社会建设,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中指出:要“发挥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提高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形成社会管理和服务合力。”第二处是第十部分“加快改革攻坚步伐,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指出:要“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支持、引导其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

  对此,孙伟林有三点解读:一是说明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更加凸显。二是社会组织的职能作用更加鲜明。三是未来几年社会组织的发展重点和发展方向更加明确。

  胡锦涛2月19日在中央党校的讲话被认为进一步传递了对社会组织积极的信号。“正是因为有了中央的重视,才有了北京的这种变革。”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创新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邓国胜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

  “社会组织的发展,是中央的意思,民政部也倡导了多年,看来到了要解决的时候了”杨团说。

  近几年,北京市政府部门与社会组织之间的互动开始增多。2009年10月,北京市颁布《关于推进社会组织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提出“力争用3到5年的时间,初步建立起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和保障体系”。

  2010年,北京市市区财政出资1亿元,开展民生服务,向社会组织购买300项服务项目,吸引了1800多家社会组织参与。温庆云说,这些项目,撬动了23亿元的社会投资。他说,2011年,政府在这方面的投入将达到两亿元。

  “入门”之后

  2010年11月,北京市民政局颁布《社会组织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对社会组织进行评级。北京的7000多家社会组织,将按照组织者设定的标准,被评为从1A到5A等5个等级。

  “评估结果将作为政府部门推动职能转移、授权委托事项、购买服务、落实政策优惠等方面的参考依据。”温庆云说,“只有达到3A以上的社会组织,才能获得政府购买服务的资格。”

  温庆云说,社会组织的评级和监管由第三方评估机构承担。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工作内容包括对社会组织的工作进行监管、评估、指导。

  前不久,北京市社团管理办公室购买20多个民办美术馆、博物馆、图书馆的服务,以让他们对市民免费开放,就请了一个第三方评估机构。“它很专业,有一套完善的监管体系,效果非常好。”

  社会组织之间也出现了一些内部监管。“比如‘组团’,一个项目,有人提供资金,有人提供服务,有人提供志愿者。提供资金的人就会设定目标,并且负责监管。”

  “当社会组织体系内部形成了监管机制,就可以放开登记的口子了”温庆云说。“以后政府购买服务,就应该多购买这些监管组织的服务。再让它们与其他的社会组织间形成上下游的关系。”

  登记门槛的降低,将政府对社会组织的管理,从之前的“严审批、宽监管”向“宽审批、严监管”转化。

  温庆云说,社会组织“入门”之后的监管,主要包括以下几项:第一,登记什么宗旨,就要从事什么活动;第二,社会组织遇有重大事项,要向民政部门报告。第三,重大活动,比如召开国际研讨会,也要报告。

  对海外资金的监管也在加强。刘伊戈所在的社会组织,从去年3月份开始,海外捐赠就一直取不出来。当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机构捐赠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施行。《通知》要求接受境外捐赠要提供5项单证,其中第(三)项“经公证并列明资金用途的捐赠协议”,很多社会组织都无法提供。

  另外,一些业内人士期望,在登记管理制度放开后,与此相关的另外两项制度也能随之放开:一个是非竞争性原则,另一个是跨地域活动限制原则。前一个指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相似的社会组织,则不批准成立新的社会组织;后一个指禁止社会组织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NGO研究所所长康晓光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很多地方政府在购买服务时所体会到的捉襟见肘,与这两项规定不无关系。

作者介绍:韩永,《财经国家周刊》记者


相关文章

  • 证监会发布IPO改革意见(全文) 明年1月开闸
  • 导读:11月30日下午,证监会召开临时发布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意见称,这是逐步推进股票发行从核准制向注册制转移的重要一步.[评论] 证监会发布IPO改革意见(全文) 明年1月开闸 证监会:新股发行 ...查看


  • 购物中心停车场收费管理办法
  • 停车场办理停车收费时必须以本公司向税务局领购定额发票作为停车费收费依据.任何人不得以其他凭证或物品(如白纸条等)代替发票向车主收取停车费. 一.发票开据规定如下:  1.根据收款金额确定填开多少定额的服务业发票. 2.在相应定额发票的存根 ...查看


  • 大厦大堂出入口快速安全通道控制系统方案
  • 大厦大堂出入口大厦大堂出入口快速安全出入口快速安全通道速快速安全通道速控制通道速控制管理系统控制管理系统 管理系统 技 术 方 案 书 深圳市迅捷通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2013年3月 第一章 前 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面貌日新月异, ...查看


  • 年(月河海大学学
  • 第)#卷第(期!""*年(月河海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H?8@ 7 上海市主要河流调水方案的水质影响分析 卢士强(,徐祖信!,罗海林!,林卫青(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规划与标准研究所,上海 上海!" ...查看


  • 景区门票系统及停车场管理系统设计方案
  • 票务及车辆管理系统 新都"******" 景区票务及车辆出入管理系统设计方案 四*******科技有限公司 2013-12-13 目 录 第一章 公司简介 ................................ ...查看


  • 我国第三方支付市场的热点政策影响分析
  • 基金项目:北京服装学院2016年实践教学团队一般项目-"互联网+"创新创业实践教学内容体系(YBSJTD-1606):2016年北京服装学院精品特色教材建设-网络营销基础和实践(JPJC-1608):北京服装学院2016 ...查看


  • 14家城商行和农商行排队IPO
  •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02日 08:49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忻尚伦 实习生 唐思慧 中国证监会首次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企业的审核名单和审核进程.名单显示,截至1月31日 ...查看


  • 2015年中国保险中介行业政策及发展趋势汇总
  • 目 录 CONTENTS 第一篇:保险中介市场改革独立代理人崭露头角 ------------------------------------------------------ 1 第二篇:上海出台地方细则遏制保险中介行业乱象 ----- ...查看


  • 敬畏法律对自身权力的约束
  • 张家口在线 2015-10-26 10:30 今年,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卫计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小孩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重申公安机关在办理新生婴儿户口登记手续时,"不得将持有计划生育证明或结扎证明等作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