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楼山村二组、五组堰塘承包
合 同
甲方:古楼山村二组 代表人:陈登志(按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古楼山村五组 代表人:陈本国(按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何成国(按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商议,因乙方养殖需要,甲方将魏家湾堰塘承包给乙方使用,为切实做好堰塘的蓄水、保水和用水工作,甲、乙双方经过充分讨论协商,签订如下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堰塘的地点和面积
甲方将于古楼山的 ,面积为 亩的堰塘承包给乙方,四周均以塘埂为界。
二、承包时间、承包费、交费时间及办法
承包期限为 20 年,从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36 年 12月 31日止。承包费为每年 400 元,大写 肆佰元 ,承包费每年一付,交款时间每年1月 31日前。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若乙方违反合同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将承包给乙方的堰塘收回,而另行发展造成的经济损失一概由乙方负责。
2、甲方对在乙方承包的堰塘内发生的炸鱼、毒鱼、偷、捕、抢和钓鱼的违法活动,必须坚决进行制止,并协助有关部门对违法者给予处罚,罚款归乙方。
4、在承包期内,如果 甲、乙双方 之间, 甲或
乙 与外社之间,为该堰塘的用水问题发生纠纷,甲方应与乡、村及有关部门及时进行处理,避免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若因用水问题造成经济损失,甲方若无故放水,由当事者承担一切责任。
5、甲方要求乙方禁止放水口内填塞玻璃和易碎物品,切忌堵死水源,谁放水谁负责关闸,不得浪费水资源。
6、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执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但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权。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该堰塘的保水、蓄水、提水,一概由乙方负责。乙
方使用期负责堰塘管护(排威、排险)。
2、租期内乙方满足甲方一切生活生产用水,但必须堰
塘保留1.5米水深以便乙方养殖。
3、在承包期限内,乙方承担栽秧及农田用水,提灌、储水费用由乙方一概负责;若遇甲方村民任意放水,浪费水
(往洞子放),乙方有权将当事人交与甲方处理,一切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4、乙方对所承包的堰塘内炸鱼、毒鱼、偷、捕、抢和钓鱼者,有权进行阻止,并有权要求渔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严处违法者。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中止合同,应向乙方付违约金 元(大写: ),并赔偿乙方除违约金以外的实际经济损失。
2、乙方无故中止合同,应向甲方付违约金 元(大写: ),并赔偿甲方除违约金以外的实际经济损失。
六、其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
改和中止合同。如果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规定,补充规定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期满,甲、乙若愿意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的权力。
本合同一式4份,由甲乙双方代表人各执一份, 一份,村委会一份备案。
甲方:古楼山村二组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古楼山村五组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联系电话:
见证单位: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古楼山村二组、五组堰塘承包
合 同
甲方:古楼山村二组 代表人:陈登志(按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古楼山村五组 代表人:陈本国(按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何成国(按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商议,因乙方养殖需要,甲方将魏家湾堰塘承包给乙方使用,为切实做好堰塘的蓄水、保水和用水工作,甲、乙双方经过充分讨论协商,签订如下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堰塘的地点和面积
甲方将于古楼山的 ,面积为 亩的堰塘承包给乙方,四周均以塘埂为界。
二、承包时间、承包费、交费时间及办法
承包期限为 20 年,从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36 年 12月 31日止。承包费为每年 400 元,大写 肆佰元 ,承包费每年一付,交款时间每年1月 31日前。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若乙方违反合同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将承包给乙方的堰塘收回,而另行发展造成的经济损失一概由乙方负责。
2、甲方对在乙方承包的堰塘内发生的炸鱼、毒鱼、偷、捕、抢和钓鱼的违法活动,必须坚决进行制止,并协助有关部门对违法者给予处罚,罚款归乙方。
4、在承包期内,如果 甲、乙双方 之间, 甲或
乙 与外社之间,为该堰塘的用水问题发生纠纷,甲方应与乡、村及有关部门及时进行处理,避免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若因用水问题造成经济损失,甲方若无故放水,由当事者承担一切责任。
5、甲方要求乙方禁止放水口内填塞玻璃和易碎物品,切忌堵死水源,谁放水谁负责关闸,不得浪费水资源。
6、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执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但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权。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该堰塘的保水、蓄水、提水,一概由乙方负责。乙
方使用期负责堰塘管护(排威、排险)。
2、租期内乙方满足甲方一切生活生产用水,但必须堰
塘保留1.5米水深以便乙方养殖。
3、在承包期限内,乙方承担栽秧及农田用水,提灌、储水费用由乙方一概负责;若遇甲方村民任意放水,浪费水
(往洞子放),乙方有权将当事人交与甲方处理,一切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4、乙方对所承包的堰塘内炸鱼、毒鱼、偷、捕、抢和钓鱼者,有权进行阻止,并有权要求渔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严处违法者。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中止合同,应向乙方付违约金 元(大写: ),并赔偿乙方除违约金以外的实际经济损失。
2、乙方无故中止合同,应向甲方付违约金 元(大写: ),并赔偿甲方除违约金以外的实际经济损失。
六、其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
改和中止合同。如果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规定,补充规定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期满,甲、乙若愿意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的权力。
本合同一式4份,由甲乙双方代表人各执一份, 一份,村委会一份备案。
甲方:古楼山村二组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古楼山村五组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联系电话:
见证单位: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