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零售企业检查项目
一、禁止零售药店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执业医师坐堂行为;
二、药品分类管理,严格按非处方药、处方药、非药品分区;
三、零售药店从事打针输液行为;
四、证照是否齐全、悬挂;
五、药品购进渠道是否正规;(有无备案登记)
六、票据是否合法、资质证明是否齐全;
七、标示牌是否悬挂;
八、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的所有产品,都应当开具标明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商、价格等内容的销售凭证,并建立产品销售台账;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九、是否有超范围经营药品和医疗器械行为;
十、是否存在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有无标识牌,常用的有米非司酮片(25mg为堕胎)、米索前列醇、缩宫素等;
十一、含麻制剂专柜存放,按规定限量销售,销售登记中有购买人身份证号;
十二、处方药凭处方销售管理。
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的药品类别
1、注射剂2、医疗用毒性药品(毒性中药材)3、第二类精神药品
4、其它按兴奋剂管理的药品5、精神障碍治疗药
6、抗病毒药7、肿瘤治疗药
8、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口服液(04年国家局就下文规定复方甘草口服溶液必须凭处方销售)
9、曲马多制剂
10、未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激素及其有关药物
(1)肾上腺皮质激素及促肾上腺皮质激素
(2)性激素及促性激素
(3)避孕药
11、未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抗菌药
(1)抗生素类
(2)磺胺类
(3)喹诺酮类
(4)抗结核药
(5)抗真菌药
(三)零售药店不得销售的药品类别:
1、麻醉药品2、第一类精神药品
3、终止妊娠药品4、蛋白同化制剂
5、肽类激素品种(除胰岛素外)
6、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7、放射性药品
药品零售企业检查项目
一、禁止零售药店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执业医师坐堂行为;
二、药品分类管理,严格按非处方药、处方药、非药品分区;
三、零售药店从事打针输液行为;
四、证照是否齐全、悬挂;
五、药品购进渠道是否正规;(有无备案登记)
六、票据是否合法、资质证明是否齐全;
七、标示牌是否悬挂;
八、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的所有产品,都应当开具标明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商、价格等内容的销售凭证,并建立产品销售台账;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九、是否有超范围经营药品和医疗器械行为;
十、是否存在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有无标识牌,常用的有米非司酮片(25mg为堕胎)、米索前列醇、缩宫素等;
十一、含麻制剂专柜存放,按规定限量销售,销售登记中有购买人身份证号;
十二、处方药凭处方销售管理。
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的药品类别
1、注射剂2、医疗用毒性药品(毒性中药材)3、第二类精神药品
4、其它按兴奋剂管理的药品5、精神障碍治疗药
6、抗病毒药7、肿瘤治疗药
8、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口服液(04年国家局就下文规定复方甘草口服溶液必须凭处方销售)
9、曲马多制剂
10、未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激素及其有关药物
(1)肾上腺皮质激素及促肾上腺皮质激素
(2)性激素及促性激素
(3)避孕药
11、未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抗菌药
(1)抗生素类
(2)磺胺类
(3)喹诺酮类
(4)抗结核药
(5)抗真菌药
(三)零售药店不得销售的药品类别:
1、麻醉药品2、第一类精神药品
3、终止妊娠药品4、蛋白同化制剂
5、肽类激素品种(除胰岛素外)
6、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7、放射性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