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物资租赁合同
出租方:山东德建集团有限公司设备机具租赁分公司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承租方: 签订时间: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租赁期限
1、自 2016 年 10 月 15 日至 2018 年 4 月 15 日,共计 约540 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视为续租。继续按本合同执行,直至将物资退全。并交纳本月租金。
第三条:报停
1、每年只限于春节期间,报停超过一个月按一个月计取。其它因素造成工地停工由双方协商共同解决。
第四条:其它约定事项 1、来回运费均由承租方负责,钢管0.16元/米、扣件0.06元/个、顶丝0.16元/个、钢架板1.8元/块、管接0.1元/个。
2、春节之前租金付50%;春节后按甲方拨款节点同时付租金的70%,工程验收付租金的95%,余款在工具全部退齐后5个月内付清。
3、退还钢管时按进场累计米数退还。扣件缺少螺丝的,由承租方补够螺丝退还给出租方,后由出租方自行安装。
4、丢损物资按现行市场价赔偿给出租方。
第五条:出租方变更
1、以上所有签订价格至工程全部完工不得变动。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出租方住所地法院裁决。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出租方违约责任:
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5 %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5 %的违约金。 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致使承租方不能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5 %的违约金。 二、承租方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内租金,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方所租用物资,且每月向承租方收承违约期租金 5 %的违约金,直至租金付清为止。 2、逾期不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租金 5 %的违约金,因丢失或其它原因造成的,不能将租赁物资退回出租方时,承租方应按现行同类物资新价予以赔偿。
3、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方还应向出租方偿还违约期租金 5 %的违约金。 三、担保方责任:
如承租方不能按时付清租金,不能及时归还租赁物资,由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各执二份。与本合同有关的发货单、结算单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担保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话:
工程名称:夏津国际商贸城二期亿丰●慰蓝郡项目。 工程地点:山东省德州市夏津县银海路东侧崔公街南侧。
建筑施工物资租赁合同
出租方:山东德建集团有限公司设备机具租赁分公司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承租方: 签订时间: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租赁期限
1、自 2016 年 10 月 15 日至 2018 年 4 月 15 日,共计 约540 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视为续租。继续按本合同执行,直至将物资退全。并交纳本月租金。
第三条:报停
1、每年只限于春节期间,报停超过一个月按一个月计取。其它因素造成工地停工由双方协商共同解决。
第四条:其它约定事项 1、来回运费均由承租方负责,钢管0.16元/米、扣件0.06元/个、顶丝0.16元/个、钢架板1.8元/块、管接0.1元/个。
2、春节之前租金付50%;春节后按甲方拨款节点同时付租金的70%,工程验收付租金的95%,余款在工具全部退齐后5个月内付清。
3、退还钢管时按进场累计米数退还。扣件缺少螺丝的,由承租方补够螺丝退还给出租方,后由出租方自行安装。
4、丢损物资按现行市场价赔偿给出租方。
第五条:出租方变更
1、以上所有签订价格至工程全部完工不得变动。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出租方住所地法院裁决。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出租方违约责任:
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5 %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5 %的违约金。 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致使承租方不能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5 %的违约金。 二、承租方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内租金,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方所租用物资,且每月向承租方收承违约期租金 5 %的违约金,直至租金付清为止。 2、逾期不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租金 5 %的违约金,因丢失或其它原因造成的,不能将租赁物资退回出租方时,承租方应按现行同类物资新价予以赔偿。
3、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方还应向出租方偿还违约期租金 5 %的违约金。 三、担保方责任:
如承租方不能按时付清租金,不能及时归还租赁物资,由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各执二份。与本合同有关的发货单、结算单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担保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话:
工程名称:夏津国际商贸城二期亿丰●慰蓝郡项目。 工程地点:山东省德州市夏津县银海路东侧崔公街南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