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拟录取工作及调剂工作流程

上海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拟录取工作及调剂工作流程

一、复试拟录取工作流程:

1.三月下旬,教育部公布复试基本分数线;

2.教育部复试基本分数线公布后5个工作日左右,我校公布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研究生招生复试;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调剂考生能否参加复试还需视相关学科具体需求确定;

3.四月上旬~四月中旬,各院系组织复试,研究生部主页及学院网页在复试前一个星期公布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等;

4.四月下旬进行拟录取考生的调档政审;

5.六月中旬寄发入学通知书。

注:以上具体时间和要求请留意网上公告。

二、调剂工作流程

(一)接收校外调剂程序:

1.调剂考生进入调剂网在线提交调剂申请。不接受任何来访、来函、来电、电子邮件、在线咨询等形式的调剂申请。

注:目前我校调剂系统列出的调剂专业是根据去年国家线及规模等预测的,待2013年国家线公布及招生规模下达后,调剂专业可能会有调整。

2.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填报调剂志愿。

3.我校审核调剂考生的申请,确定考生是否符合调剂要求。

4.我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网上发复试通知;

5.考生网上点击同意参加复试;

6.我校将通过复试的考生添加到待录取库;

7.考生网上同意待录取;

8.教育部规定的其他调剂手续。

(二)校内调剂程序:

1.院内调剂,考生需要登录我校调剂网,并征得报考院系的同意,不需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校内(不同学院间)调剂考生需要登录我校调剂网,然后到一志愿报考学院领取“登记表”,调出学院签署意见后,由考生交到要调入的学院。考生还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并完成所有校外调剂的流程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及《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上海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宁缺毋滥。复试过程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各院(系)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并对该院(系)的复试结果负责。领导小组组长可由院长(系主任)或负责研究生教学的主管领导担任。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成立若干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综合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每个复试小组应由不少于5名教师组成,并设立组长一名。复试小组成员要严谨求实、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报考。

三、信息公开 各学院(系)要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在复试、录取阶段,要将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各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布。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四、复试前准备工作

1.复试分数线

各院(系)在不低于教育部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确定本单位各专业复试分数线。我校全面实施差额复试,原则上各院系的复试比例控制在1:1.2左右,部分院系可根据学科特点、专业需要及上线考生情况适度调整复试比例。各院系的复试分数线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公布。

2.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复试前必须进行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各学院(系)组织进行,具体要求详见“上海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通知”。

五、复试形式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可含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两部分组成。复试满分300分。

1.专业笔试:主要是专业综合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笔试满分一般为100分。

复试试题及其标准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做好保密工作,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科学、有效。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及外语口语及听力等。每一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每个复试小组必须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参加复试的教师须独立评分;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条件许可的院(系)可单独组织对考生的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复试外还需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满分15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90分以下)不予录取。

4.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在复试中加试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该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录取

1.同等学力加试两门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90分以下)不予录取。

各院(系)可根据本单位的特点确定复试各部分的成绩比例,并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复试成绩不合格者(180分以下),不予录取。考生的最后成绩为统考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录取时按考生最后成绩排序,由高向低顺序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结束后,各院(系)要将复试成绩及拟录取与否及时通知考生,并做好未通过复试的考生的解释工作。

3.推免生的复试工作已在确定其推免生资格时完成,故推免生不再参加此次复试。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1.实行全程监督制度(监督电话021-66132857)。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要参与复试过程的各个环节,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2.实行巡视制度。学校将派有关工作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加强监管。

3.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院(系)要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上海大学研究生部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4.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布相关信息时,要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各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院(系)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各院(系)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上海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拟录取工作及调剂工作流程

一、复试拟录取工作流程:

1.三月下旬,教育部公布复试基本分数线;

2.教育部复试基本分数线公布后5个工作日左右,我校公布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研究生招生复试;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调剂考生能否参加复试还需视相关学科具体需求确定;

3.四月上旬~四月中旬,各院系组织复试,研究生部主页及学院网页在复试前一个星期公布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等;

4.四月下旬进行拟录取考生的调档政审;

5.六月中旬寄发入学通知书。

注:以上具体时间和要求请留意网上公告。

二、调剂工作流程

(一)接收校外调剂程序:

1.调剂考生进入调剂网在线提交调剂申请。不接受任何来访、来函、来电、电子邮件、在线咨询等形式的调剂申请。

注:目前我校调剂系统列出的调剂专业是根据去年国家线及规模等预测的,待2013年国家线公布及招生规模下达后,调剂专业可能会有调整。

2.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填报调剂志愿。

3.我校审核调剂考生的申请,确定考生是否符合调剂要求。

4.我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网上发复试通知;

5.考生网上点击同意参加复试;

6.我校将通过复试的考生添加到待录取库;

7.考生网上同意待录取;

8.教育部规定的其他调剂手续。

(二)校内调剂程序:

1.院内调剂,考生需要登录我校调剂网,并征得报考院系的同意,不需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校内(不同学院间)调剂考生需要登录我校调剂网,然后到一志愿报考学院领取“登记表”,调出学院签署意见后,由考生交到要调入的学院。考生还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并完成所有校外调剂的流程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及《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上海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宁缺毋滥。复试过程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各院(系)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并对该院(系)的复试结果负责。领导小组组长可由院长(系主任)或负责研究生教学的主管领导担任。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成立若干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综合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每个复试小组应由不少于5名教师组成,并设立组长一名。复试小组成员要严谨求实、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报考。

三、信息公开 各学院(系)要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在复试、录取阶段,要将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各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布。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四、复试前准备工作

1.复试分数线

各院(系)在不低于教育部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确定本单位各专业复试分数线。我校全面实施差额复试,原则上各院系的复试比例控制在1:1.2左右,部分院系可根据学科特点、专业需要及上线考生情况适度调整复试比例。各院系的复试分数线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公布。

2.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复试前必须进行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各学院(系)组织进行,具体要求详见“上海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通知”。

五、复试形式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可含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两部分组成。复试满分300分。

1.专业笔试:主要是专业综合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笔试满分一般为100分。

复试试题及其标准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做好保密工作,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科学、有效。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及外语口语及听力等。每一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每个复试小组必须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参加复试的教师须独立评分;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条件许可的院(系)可单独组织对考生的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复试外还需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满分15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90分以下)不予录取。

4.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在复试中加试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该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录取

1.同等学力加试两门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90分以下)不予录取。

各院(系)可根据本单位的特点确定复试各部分的成绩比例,并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复试成绩不合格者(180分以下),不予录取。考生的最后成绩为统考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录取时按考生最后成绩排序,由高向低顺序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结束后,各院(系)要将复试成绩及拟录取与否及时通知考生,并做好未通过复试的考生的解释工作。

3.推免生的复试工作已在确定其推免生资格时完成,故推免生不再参加此次复试。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1.实行全程监督制度(监督电话021-66132857)。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要参与复试过程的各个环节,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2.实行巡视制度。学校将派有关工作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加强监管。

3.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院(系)要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上海大学研究生部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4.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布相关信息时,要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各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院(系)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各院(系)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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