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质量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针对抚顺热电公司设备中所涉及到金属部件焊接的具体情况规定了金属焊接质量管理的具体内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新修订标准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DL/T869-2004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
DL/T752-2001 火力发电厂异种钢焊接技术规程 DL/T868-2004 焊接工艺评定规程
DL/T819-2002 火力发电厂焊接热处理技术规程 国家电力公司电源建设部电源质[2002]100号《T91/P91钢焊接工艺导则》
3 总则
3.1为保证保证抚顺热电公司金属焊接质量管理工作,确保焊接质量,保证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标准。
3.2金属焊接质量管理工作是在公司生产总经理的领导下,由负责焊接质量管理的部门经理协调,具体质量管理工作由负责焊接质量管理的专责工程师进行。
4 术语及定义
4.1金属焊接质量管理主要是指对金属焊接过程中焊接及管理人员、焊接材料、焊接工艺、热处理、检验、综合验收、资料等的全面管理。
4.2金属焊接主要是指锅炉和汽机范围内的金属承压部件、压力管道及其附件、压力容器及其附件等金属的焊接工作。其他部件如高中压汽缸、喷嘴室、隔板、隔板套、阀门、平衡环等铸件锻件,钢结构、保温钩、密封条等钢的焊接也参照本标准的执行。
4.3焊接及管理人员是指到本公司从事焊接工作的人员,包括焊接负责人、焊接技术人员、焊接质量检验人员、焊接检验人员、焊接安全员、焊工及焊接热处理人员。
4.4焊接项目是指在公司内进行大修、小修、维护、技措、反措、安措、节能、技术改造等项目施工时,需要进行金属焊接内容的项目。
4.5焊接方法和工艺按照DL/869-2004、DL/T752-2001和《T91/P91钢焊接工艺导则》的规定进行,焊接热处理方法按照DL/T819-2002的规定进行。
5 质量管理具体内容
5.1焊接和管理人员进场
5.1.1根据施工合同及焊接项目要求,焊接及管理人员按时进入公司施工现场。
5.1.2进入施工现场的焊接及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必须做到持证上岗,资格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5.2检查焊接及管理人员资格
本公司负责焊接质量管理的专责工程师负责检查焊接及管理人员的资格,查看资格证书并保留其复印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相应焊接工作。
5.3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部件首先编制好焊接质量计划、焊接作业指导书及各种措施.
5.3.1编制焊接质量计划
由焊接管理人员负责编制焊接质量计划。
5.3.2编制作业指导书及各种措施
焊接负责人、焊接技术人员、焊接检验人员根据焊接项目,依据国家及行业焊接规程或标准,编制焊接作业指导书、焊接工艺卡、热处理作业指导书、热处理工艺卡、金属检验作业指导书、无损检测工艺卡、焊接施工及验收技术规定、金属检验技术措施、金属检验不合格项控制措施等。
5.4编制的作业指导书及各种措施报本公司负责焊接质量管理的专责工程师审核,经生产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5.5金属焊接质量管理工作由本公司负责焊接质量专责工程师主要负责,金属焊接质量管理工作由施工单位焊接及管理人员协助完成。
5.6焊前准备
5.5.1焊接技术人员对焊件进行确认。
5.5.2焊工领取焊接材料。焊丝应去锈、打磨光亮后使用;焊条领出后,应按标准进行烘干、恒温后使用。焊条领出后,禁止烘干超过两次,如无严格的回收、领用制度,剩余焊条作废。
5.5.3焊接技术人员编制安全交底及技术交底资料,对焊工及相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5.5.4根据焊接现场情况布置电源,搭设平台、围栏等工作,做好安全措施。
5.5.5焊接人员准备焊接工机具、施焊设备、检验设备等。
5.5.6焊接及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5.5.7以上工作(5.5.1-5.5.6条)均应本公司负责焊接质量的专责工程师审核监督。
5.7焊工施焊
5.7.1焊接材料的复核
焊工应对所施焊件进行焊材的确认,待符合要求后方可施焊。
5.7.2焊工在焊接前,须首先检查对口及坡口型式是否符合要求,如对口或坡口不符合标准要求,焊工有权拒绝施焊。
5.7.3焊工按焊接工艺卡施焊
5.7.4焊工施焊应按照国家及行业的有关焊接规程、规范等进行。如有冲突,则执行行业颁发的标准、导则。有上级文件规定的,执行上级文件。
5.7.5焊工施焊的程序为坡口加工、对口点固、打底与层焊接、填充盖面。
5.7.6焊接工作必须遵守安全、环保、防火等规程的有关规定。
5.7.7焊接技术员作好焊口记录。
5.8焊工自检
5.8.1焊口焊完后应进行清理,经自检合格后焊工在焊缝附近打上焊工本人的代号钢印(T91钢除外),或永久性标记, 焊工负责人填写自检报告交焊接质检员。
5.8.2自检不合格,焊工应进行修口。
5.8.3焊工自检贯穿整个焊接过程,详细内容见焊接作业指导书。
5.9焊前预热和焊后热处理
5.9.1根据国家及行业有关焊接规程、规范要求,需要进行焊前预热和焊后热处理的,应在焊工施焊前或结束后通知热处理人员。
5.9.2热处理人员依据国家及行业焊接规程或标准,按编制的热处理作业指导书、热处理工艺卡等作好焊接热处理工作。
5.9.3热处理工作结束后,热处理人员在焊口附近打上永久钢印。
5.10质量检验
5.10.1外观质量检验
本标准所限范围内的焊接均需进行专检,焊接质检员要跟踪焊接整个过程,包括对口、点固、打底、盖面、焊工资质、焊材管理、焊接环境等,最后检查外观质量,检验不合格,由焊工进行修口,检验合格,焊接质检员填写验评结果并签字,并报本公司负责焊接质量管理的专责工程师。
重要部件的焊接待焊接质检员验收合格并整理完资料后,由焊接负责人报给本公司负责焊接质量管理的专责工程师进行验收。对于验收合格的,由负责本公司焊接质量管理的专责工程师进行签字认可;对于验收不合格的,由焊接负责人通知焊工进行修口,再进行重新检验。
5.10.2金属检验
1) 检验人员在检验前要学习相关的作业指导书,技术人员根据作业指导书及具体情况编制工艺卡,并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及工艺卡的要求进行检验。检验人员在检验前应查看焊接质量(重要承压部件)的验收签字单,确认外观质量检验合格后的焊口才能进行检验。
2) 根据规程、规范的要求,焊接负责人确定需进行金属检验的项目,并填写金属检验委托单。
3) 检验人员根据规程、规范的规定进行检验,检验比例按照施工合同、规程和本公司的相关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
4) 检验人员在检查完焊口质量后,须立即填写检验结果通知单通知相关单位,并在检验完7天内上交检验报告。
5) 检验合格,填写验评结果;检验不合格,由焊接负责人通知焊工进行修口或返口,之后按程序重新检验。
6) 本公司负责焊接质量管理的专责工程师应对检验过程进行监督审核。
5.10.3整体质量验收
1) 根据自检、专检验收、及金属检验结果,合格的焊接项目即可进行整体验收。由焊接负责人通知本公司负责焊接质量管理的专责工程师和其他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整体验收。
2) 本公司负责焊接质量管理的专责工程师依据规程、规范和已进行的验收、检验结果进行最终的整体验收。验收合格,填写验评结果, 验收不合格,由焊接负责人通知焊工进行修口或返口,之后按程序重新检验及验收。
5.11资料归档
由焊接负责人协助其他焊接及管理人员整理所有资料,报本公司负责焊接质量管理的专责工程师审核,并于工程完工后15日内移交资料。
6 记录和报告
1) 焊接的热处理报告及记录;
2) 射线探伤的底片(需保留至少5年);
3) 无损探伤检验报告(需保留至少5年);
4) 焊接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5) 焊口外观质量的验收签证;
6) 焊接工程报验单;
7) 焊接接头表面质量检验评定表;
8) 无损检验及金属检验委托单。
焊接质量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针对抚顺热电公司设备中所涉及到金属部件焊接的具体情况规定了金属焊接质量管理的具体内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新修订标准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DL/T869-2004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
DL/T752-2001 火力发电厂异种钢焊接技术规程 DL/T868-2004 焊接工艺评定规程
DL/T819-2002 火力发电厂焊接热处理技术规程 国家电力公司电源建设部电源质[2002]100号《T91/P91钢焊接工艺导则》
3 总则
3.1为保证保证抚顺热电公司金属焊接质量管理工作,确保焊接质量,保证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标准。
3.2金属焊接质量管理工作是在公司生产总经理的领导下,由负责焊接质量管理的部门经理协调,具体质量管理工作由负责焊接质量管理的专责工程师进行。
4 术语及定义
4.1金属焊接质量管理主要是指对金属焊接过程中焊接及管理人员、焊接材料、焊接工艺、热处理、检验、综合验收、资料等的全面管理。
4.2金属焊接主要是指锅炉和汽机范围内的金属承压部件、压力管道及其附件、压力容器及其附件等金属的焊接工作。其他部件如高中压汽缸、喷嘴室、隔板、隔板套、阀门、平衡环等铸件锻件,钢结构、保温钩、密封条等钢的焊接也参照本标准的执行。
4.3焊接及管理人员是指到本公司从事焊接工作的人员,包括焊接负责人、焊接技术人员、焊接质量检验人员、焊接检验人员、焊接安全员、焊工及焊接热处理人员。
4.4焊接项目是指在公司内进行大修、小修、维护、技措、反措、安措、节能、技术改造等项目施工时,需要进行金属焊接内容的项目。
4.5焊接方法和工艺按照DL/869-2004、DL/T752-2001和《T91/P91钢焊接工艺导则》的规定进行,焊接热处理方法按照DL/T819-2002的规定进行。
5 质量管理具体内容
5.1焊接和管理人员进场
5.1.1根据施工合同及焊接项目要求,焊接及管理人员按时进入公司施工现场。
5.1.2进入施工现场的焊接及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必须做到持证上岗,资格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5.2检查焊接及管理人员资格
本公司负责焊接质量管理的专责工程师负责检查焊接及管理人员的资格,查看资格证书并保留其复印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相应焊接工作。
5.3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部件首先编制好焊接质量计划、焊接作业指导书及各种措施.
5.3.1编制焊接质量计划
由焊接管理人员负责编制焊接质量计划。
5.3.2编制作业指导书及各种措施
焊接负责人、焊接技术人员、焊接检验人员根据焊接项目,依据国家及行业焊接规程或标准,编制焊接作业指导书、焊接工艺卡、热处理作业指导书、热处理工艺卡、金属检验作业指导书、无损检测工艺卡、焊接施工及验收技术规定、金属检验技术措施、金属检验不合格项控制措施等。
5.4编制的作业指导书及各种措施报本公司负责焊接质量管理的专责工程师审核,经生产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5.5金属焊接质量管理工作由本公司负责焊接质量专责工程师主要负责,金属焊接质量管理工作由施工单位焊接及管理人员协助完成。
5.6焊前准备
5.5.1焊接技术人员对焊件进行确认。
5.5.2焊工领取焊接材料。焊丝应去锈、打磨光亮后使用;焊条领出后,应按标准进行烘干、恒温后使用。焊条领出后,禁止烘干超过两次,如无严格的回收、领用制度,剩余焊条作废。
5.5.3焊接技术人员编制安全交底及技术交底资料,对焊工及相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5.5.4根据焊接现场情况布置电源,搭设平台、围栏等工作,做好安全措施。
5.5.5焊接人员准备焊接工机具、施焊设备、检验设备等。
5.5.6焊接及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5.5.7以上工作(5.5.1-5.5.6条)均应本公司负责焊接质量的专责工程师审核监督。
5.7焊工施焊
5.7.1焊接材料的复核
焊工应对所施焊件进行焊材的确认,待符合要求后方可施焊。
5.7.2焊工在焊接前,须首先检查对口及坡口型式是否符合要求,如对口或坡口不符合标准要求,焊工有权拒绝施焊。
5.7.3焊工按焊接工艺卡施焊
5.7.4焊工施焊应按照国家及行业的有关焊接规程、规范等进行。如有冲突,则执行行业颁发的标准、导则。有上级文件规定的,执行上级文件。
5.7.5焊工施焊的程序为坡口加工、对口点固、打底与层焊接、填充盖面。
5.7.6焊接工作必须遵守安全、环保、防火等规程的有关规定。
5.7.7焊接技术员作好焊口记录。
5.8焊工自检
5.8.1焊口焊完后应进行清理,经自检合格后焊工在焊缝附近打上焊工本人的代号钢印(T91钢除外),或永久性标记, 焊工负责人填写自检报告交焊接质检员。
5.8.2自检不合格,焊工应进行修口。
5.8.3焊工自检贯穿整个焊接过程,详细内容见焊接作业指导书。
5.9焊前预热和焊后热处理
5.9.1根据国家及行业有关焊接规程、规范要求,需要进行焊前预热和焊后热处理的,应在焊工施焊前或结束后通知热处理人员。
5.9.2热处理人员依据国家及行业焊接规程或标准,按编制的热处理作业指导书、热处理工艺卡等作好焊接热处理工作。
5.9.3热处理工作结束后,热处理人员在焊口附近打上永久钢印。
5.10质量检验
5.10.1外观质量检验
本标准所限范围内的焊接均需进行专检,焊接质检员要跟踪焊接整个过程,包括对口、点固、打底、盖面、焊工资质、焊材管理、焊接环境等,最后检查外观质量,检验不合格,由焊工进行修口,检验合格,焊接质检员填写验评结果并签字,并报本公司负责焊接质量管理的专责工程师。
重要部件的焊接待焊接质检员验收合格并整理完资料后,由焊接负责人报给本公司负责焊接质量管理的专责工程师进行验收。对于验收合格的,由负责本公司焊接质量管理的专责工程师进行签字认可;对于验收不合格的,由焊接负责人通知焊工进行修口,再进行重新检验。
5.10.2金属检验
1) 检验人员在检验前要学习相关的作业指导书,技术人员根据作业指导书及具体情况编制工艺卡,并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及工艺卡的要求进行检验。检验人员在检验前应查看焊接质量(重要承压部件)的验收签字单,确认外观质量检验合格后的焊口才能进行检验。
2) 根据规程、规范的要求,焊接负责人确定需进行金属检验的项目,并填写金属检验委托单。
3) 检验人员根据规程、规范的规定进行检验,检验比例按照施工合同、规程和本公司的相关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
4) 检验人员在检查完焊口质量后,须立即填写检验结果通知单通知相关单位,并在检验完7天内上交检验报告。
5) 检验合格,填写验评结果;检验不合格,由焊接负责人通知焊工进行修口或返口,之后按程序重新检验。
6) 本公司负责焊接质量管理的专责工程师应对检验过程进行监督审核。
5.10.3整体质量验收
1) 根据自检、专检验收、及金属检验结果,合格的焊接项目即可进行整体验收。由焊接负责人通知本公司负责焊接质量管理的专责工程师和其他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整体验收。
2) 本公司负责焊接质量管理的专责工程师依据规程、规范和已进行的验收、检验结果进行最终的整体验收。验收合格,填写验评结果, 验收不合格,由焊接负责人通知焊工进行修口或返口,之后按程序重新检验及验收。
5.11资料归档
由焊接负责人协助其他焊接及管理人员整理所有资料,报本公司负责焊接质量管理的专责工程师审核,并于工程完工后15日内移交资料。
6 记录和报告
1) 焊接的热处理报告及记录;
2) 射线探伤的底片(需保留至少5年);
3) 无损探伤检验报告(需保留至少5年);
4) 焊接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5) 焊口外观质量的验收签证;
6) 焊接工程报验单;
7) 焊接接头表面质量检验评定表;
8) 无损检验及金属检验委托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