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监理工作内容
2.2.1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
1在设计交底前,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就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2 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
3 督促承包单位组织图纸会审并整理图纸会审记录
4 就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提出审查意见,报建设单位;
5 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6 有分包工程项目时,分包工程开工前,审查分包单位资质;
7 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与复核; 8 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并签发开工令;
9 工程项目开工前,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例会,起草该会议纪要,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2.2.2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工作内容
2.2.2.1 事前预控
1 掌握和熟悉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
(1) 设计图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技术说明;
(2)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
(3) 有关工程质量强制性条文;
(4) 设计技术交底及图纸会审资料;
2 工程场地质量验收
(1) 原始导线、水准点及引测控制点的复核验收;
(2) 现场定位轴线及标高的测设、验收。
3 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核
(1) 检查工程主要技术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是否到位;
(2) 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
(3) 审查其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及特殊工种施工人员的资质。
4 工程所需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
(1) 审核工程所用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出厂证明、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及说明书,材料检验检测报告等;
(2) 某些材料(主要为装饰材料),制品(如五金卫生洁具等)还需事先经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代表共同确认样品(质量、颜色、品牌、价格)后方可定货,主要饰面材料施工单位提供样板时,应同时提供经环保检测部门检验合格的有害、有毒气体性能报告书;
(3) 工程材料、制品使用前还需进行抽检或试验,其范围和抽检频率根据工程性质按质监、环保部门的要求确定;
(4) 凡采用新材料、新型制品,应检查技术鉴定文件;
(5) 对重要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生产工艺,质量控制措施和检验手段应实地考察;
(6) 结构构件生产厂家,应检查其生产许可证,并考察生产工艺及质保体系; 5 施工机械的质量控制
(1) 重要的施工机械,如起重机等应按技术说明书检查其相应的技术性能,审查操作人员的岗位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在本工程中使用;
(2) 施工中使用的仪器、量具、计算装置应有技术合格证;应完好、未超出校验周期;
6 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建设单位批准。
(1) 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包括保证质量的技术和组织措施,基坑支护工程和地下室工程的应急措施提出审核意见和建议;
(2) 对施工单位提交的重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文件,如基坑支护工程、地下室工程、主体结构工程、防水工程、电梯安装工程、高级装修工程等施工方案提出审核意见和建议;
(3) 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过程中防止出现当前工程质量通病的技术措施提出审核意见和建议;
(4) 对施工单位提交的保证工程质量而制定质量控制措施提出审核意见和建议;
7 制定旁站监理方案。 (另见《旁站监理方案》)
(1) 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等;
(2) 旁站监理方案应当送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各一份,并抄送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8 生产环境、管理环境改善措施
(1) 协助施工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2) 同质监站的质量监督工程师联系,主动配合,通报本项目监理的具体办法,争取质监站的支持和帮助;
(3) 审核施工单位关于材料、制品取样及实验的方法或方案;
(4) 审核施工单位制定的成品保护措施的方法;
(5) 完善质量报表,质量事故的报告制度;
(6)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组织和岗位责任制,制定定期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现场检查和例会制度。
2.2.2.2 事中控制
1 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
以工序质量控制为核心,按分部分项工程的特点根据工程质量监控的实际需要,对关键工序分别设置停止点和质量控制点;严格检查质量,每道工序的投入(人、材料、机械、方法、环境)是否满足要求;因为工程项目质量是在施工过程中创造的,而不是靠检验出来的,为此,必须控制每道工序的质量,把质量从事后检查转向事前控制。
工序质量控制方法如下:
实测:采用检测、实验等手段进行质检;
分析:对检验数据进行分析,掌握质量偏差所遵循的规律;
判断:分析数据,判断该工序是否符合质量标准。
2 工序交接检查
(1) 施工单位必须对各道工序进行自检评定,经过三级(班组、专业队、公司)自检合格后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
(2) 工序检验一般由监理方会同施工方进行,必要时可邀请设计单位及质监站派员参加;
(3) 工序检验意见由监理方参加检验人员签署,检验合格或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同时要求施工单位确保内业资料与施工同步进行,杜绝补资料的现象发生。
3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隐蔽工程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自检,检验合格后,填报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单,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报告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覆盖。监理工程师不能按时验收或不在验收单上签字,按合同第17.2条,第17.3条处理。
4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监理手段
(1) 旁站:施工过程监理人员对重点施工工序、重点部位实施旁站监理;
(2) 测量:监理人员对完成工程的几何尺寸进行实测实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整改,无法整改的要返工;
(3) 抽检实验:对各种原材料,监理人员按规定的额度,在现场进行抽样,封样送检,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在工程上;
(4) 指定性文件:监理人员必要时可按合同第6条的规定采用整改、返工、通知书等书面指令。
2.2.2.3 事后控制
1 中间及隐蔽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验收;
2 单位工程竣工后,按规定的验收程序和方法组织验收;
3 审核竣工图及其他技术文件资料;
4 督促施工单位整理工程技术文件资料并编目归档;
5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1) 参与质量事故原因责任分析;
(2) 参与质量事故处理措施的商定;
(3) 协助建设单位批准处理质量事故的技术措施或方案;
(4) 处理措施的检查;
(5) 行使质量监督权,下达停工令。
6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监理工程师按合同第12条的规定发布暂停施工令。
(1) 未经检验即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
(2) 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未采用有效措施,或采取了一定的措施而效果仍不能满足质量验评标准要求而继续作业;
(3) 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
(4) 擅自变更设计图纸;
(5) 擅自将工程转包;
(6) 擅自让未经批准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施工质量已出现下降的征兆。
7 严格执行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和停工后的复工报告审批制度。
8 质量技术鉴定:凡质量技术问题方面,有法律效力的最后签定,由项目总监一人签署;专业监理工程师,可在有关质量、技术方面的原始凭证上签署,最后由项目总监核签后才有效。
9 组织现场协调会,现场协调会一般由现场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主持,会后应印发会议记要。
10 定期向公司、业主报告有关工程质量的动态。
2.2.3 施工阶段进度控制工作内容
本工程进度控制的特点是: 施工场地狭窄、工期短
本工程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即通过完善以事前控制为主的进度控制工作体系,实现项目的工期或进度目标。
2.2.3.1开工前
1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与工期总预定目标的符合性; 2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对进度目标的保证能力;
3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总平面图;
4 通过建设单位督促设计单位按合同规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提交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
2.2.3.2 施工中
1 严格工期签证,凡涉及延长工期的签证都应事先报告建设单位同意后监理部负责人才能按合同的规定签署监理方的意见;
2 建立反映工程进度状况的形象图表;
3 经常性地检查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差异,当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发生差异时应分析其原因,提出进度调整的措施和方案;
4 按合同要求及时进行工程验收与计量;
5 定期召开现场协调会,协调会的主要内容有:上次协调会执行结果的检查,协调施工单位与其配合单位之间的关系;现场有关重大事宜,各类专题讨论研究。
2.2.4 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工作内容
本工程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在合同价款的基础上,应着力控制施工阶段由变更而引起的新增费用,以及正确处理索赔事宜,达到对工程实际值的有效控制,投资控制从三个阶段进行控制。
2.2.4.1开工前
1 熟悉设计图纸和设计要求,明确工程费用最易突破的部分和环节,从而明确投资控制的重点;
2 预测工程风险和可能发生索赔的原因,指定防范措施,减少向业主索赔的发生;
3 及时复核现场发现的障碍物,力求测量准确无误。
2.2.4.2 施工中
1 主动做好设计、材料、土建、安装等各方面的协调及配合工作; 2 谨慎对待设计变更、设计修改,事前进行技术经济分析;
3 严格经费签证,凡涉及合同价款变更的签证必须报告建设单位授权和同意后,监理部负责人才能按合同的规定签署监理方的意见,如涉及经济费用开支的
停工、窝工签证、用工签证、机械使用签证、材料代用和材料调价确认及施工变更签证等,均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经总监授权的监理部负责人核签;确实发生费用签证时,要求施工单位在签证单上写明此项变更而引起费用增加的款额,并注明列入独立费记取等字样,严格按公司ISO程序文件《造价控制指引》的步骤进行;
4 及时对已完工程量进行复核,避免未经监理复核就承认其完成工程量的情况出现;
5及时核签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款申报表;
6 收集市场价格信息,及时掌握政府调价的范围和幅度;
7 检查、监督施工单位执行合同的情况,使其全面履约;
8 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投资动态情况。
2.2.4.3 竣工后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项目月付款申报汇总表、工程结算书、工程变更费用申报表、索赔报审表,公正处理索赔事项。
2.2.5 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涉及施工现场所有的人、物和环境,贯穿了施工生产的全过程,安全文明搞好了,施工人员在安全文明的环境中作业,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就有保证。为此,安全文明工作的监理就必须贯穿于监理工作的全过程,覆盖监理工作的各个环节,监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的主要方法和措施如下:
1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的方法
(1) 审查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2) 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的证明文件;
(3)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
(4) 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的配备;
(5) 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6)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
查报告;
(7) 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签证文件;
(8) 现场监督与检查:
1)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全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按规程操作;
2) 对高危作业、关健部位的安全生产状况,除进行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
情况,要进行抽查、巡检和旁站监理工作;
3) 督促施工单位对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整改,并对施工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4) 如遇到下列情况,安全监理工程师应下达“暂时停工指令”:
A.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合乎要求时;
B. 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C. 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D. 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E. 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机械设备或擅自替换、变更时;
F. 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时。
2 督促项目部编制《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规划》并贯彻实施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的要求,《项目安全保证计划》是施工生产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已成为企业按计划改善劳动条件、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行之有效的制度。项目安全保证计划的作用是:规范安全生产目标,确定过程控制要求,制定安全技术措施,配置必要资源,确保安全保证目标的实现。监理应强调以下几点:
(1) 项目总体安全保证计划和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鉴于工程施工现场的特征、难点、地质情况及结构形式具有多样性、复杂性等特点,要求承包商除编制《项目安全技术总体安全保证计划》外,还必须对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和《文明施工方案》。
(2) 项目安全保证计划的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控制程序、控制目标、组织结构、职责权限、规章制度、资源配置、安全措施、安全经费使用计划、检查评价和奖惩制度等。
(3) 本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防触电、防雷击、防高空坠落、防起重机械装、拆事故、基坑支护安全、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火、防毒、防爆等方面的措施。
(4) 本项目的《安全与文明管理制度》应包括: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工地文明施工责任制度、工地门卫与工作卡制度、安全文明教育制度、安全文明检查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班组安全活动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吊装安全管理制度、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定、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电(气)焊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与文明施工奖励制度、安全与文明施工罚款制度、生活区管理制度、工地安全设施验收制度、现场安全与文明管理规定等。
3 监理的组织管理措施
(1) 建立现场安全文明管理体系
1) 由施工单位头,组建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人员参加的“安全与文明现场领导小组”,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担任小组长、业主、监理方任付组长.随施工阶段队伍的进退场变化、吸收专业承包代表作为小组成员。
2) 安全与文明现场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制订“安全文明”定期检查制度、检查方法、评分标准、组织检查、发出简报、提出问题、限时整改、最后由现场监理对“整改项目”复查签字确认,按此循环。必须形成安全与文明的专项管理机制、管理体系并正常运转。
3) 施工单位在项目经理下设专业的“安全主任”,此职务应由有安全上岗资质且有组织协调能力、有一定经验的专业管理人员担任,负责领导并布置全现场安全文明管理的相关工作,由施工单位按现场大型机械组、临时用电组,脚手架和“四口五临边”组、安全档案资料组、“生活后勤”组等分别派员共同组成“安全与文明管理小组”的成员.
4) 监理部设专职安全文明监理工程师,负责配合项目监理部负责人抓好工地的安全文明检查与管理工作。
(2) 定期组织联合检查制度
由上述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参加的“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小组”每半月一次现场安全文明大检查,根据现场需要,必要时可加密检查次数,每次检查分四个小组(机械与用电、脚手架和“三宝四口五临边” 、安全档案资料、“生活后勤环境”)安排进行,由施工单位写出专门《检查简报或会议纪要》,简报或纪要应附有要求整改事项一览表,列有整改事项名称、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自检签字栏和现场监理确认的签字栏。要求每次整改务必认真,且监理签认后才算交圈完成。
(3) 邀请市(或区)安监部门定期检查并指导工作
监理方(或施工单位)出面主动与市(或区)安监站联系,积极主动邀请安监站派员来现场检查,现场三方联合检查并指导工作组成员共同参加。对市(或区)安监人员检查情况写出专门纪要,并对其要求整改事项按上述第“二”项内容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主动向安监站汇报。
(4)每周监理协调例会必列“安全与文明”专题内容
由总监主持的每周监理协调例会上,将《安全与文明》列为专题内容,由监理、业主在会上提出问题与要求,各承包方答复表态,承诺整改措施与时限,并写在《例会纪要》中,下周检查落实和整改情况。
(5)每月的《监理月报》中列有“安全与文明” 专栏
监理部每月向业主呈报《监理(工作)月报》,其中的“安全与文明专栏”按当地有关部门要求的格式填写,阐述当月各项安全指标的完成情况,存在的不安全、
不文明隐患及整改情况等。
4 监理的技术管理措施
(1)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中列明安全文明章节
监理要求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对施工安全与文明施工应列出专门章节,所编内容必须符合工程实际、重点突出、措施具体、可操作性强、承包方自检验收手段完善可信。
(2)贯彻“安全与文明”交底制度
经审批的施工组设(方案)或安全文明专门方案,必须由施工项目部组织多次的专门技术交底,事先写出交底要点记录,监理参与交底会,交底人与接受交底班组长,应在交底记录上签字。
(3)及时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或《暂时停止施工令》
现场监理在过程旁站或巡视检查中,一旦发现施工现场有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不文明事项等疏漏失控现象时,应及时通过总监向承包方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责令其限时整改,以便及时消除不安全不文明隐患;情况严重时,应及时向承包方发出《暂时停止施工令》并报告业主;若责任方既不整改又不停止施工时,应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5 监理的合同管理措施
(1)施工合同中专列安全文明责任条文
工地现场安全与文明的第一责任人是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以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依据。要求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由施工单位统一负责。在招标文件的施工合同格式条款中应以合同条文的形式将施工单位向业主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承诺记录下来,以便监理督促检查。
(2)要求施工单位对分包合同中专列安全文明责任条文
在施工合同中专列安全文明责任相互关系的条文,在整个建设过程中,各个阶段将有多个分包商,为此,在施工单位签订的分包合同中必须写入“分包方、专业承包方在安全与文明施工方面,必须服从施工单位统一管理”的条文,明确相互关系,将安全与文明列为执行合同的承诺,以避免因分包方(专业承包方)的失误而造成对全局的影响。
6 监理的经济管理措施
(1) “文明施工费”按获奖等级支付办法纳入总包合同内
按常规承包合同价格中的“安全施工专项费用”已单列,已包含在总价之内,应由承包商自行解决.“文明施工费”则应由业方根据国家及省市的专门规定拟定计取费率(不必列入施工投标人竞价范畴)。建议在施工合同中列入按获奖情况由业主、监理审核支付“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的条文。
(2) 建立安全与文明的按月奖励与违规惩罚制度
以施工单位为首、包括各分包在内,以班组(食堂后勤在内,亦包括工人宿舍)为单位,建立每月评“安全文明奖”的制度。对每次检查中的高分班组评优胜,在工地显著位置挂“优胜红旗’’并适当给奖金;对检查中不及格或查出安全隐患、有安全事故、有不文明劣迹的班组,标牌上插“不合格黑旗”,并适当扣发工资奖金.各承包商所评班组奖惩报表,应通过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三方共同组建的现场安全文明领导小组共同商定并签字确认。
7 督促承包商编制并贯彻“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根据类似工程监理的经验,结合本工程的特点,监理人员应将防高空坠落、防物体打击、防触电、防雷击、防机械伤害、焊接、悬挑脚手架搭设、动用明火、易燃易暴物堆放、四口五临边等作为现场安全防护的重点,按施工阶段和分部工程特点提出如下监控要点:
(1)施工全过程安全要求——强调五个“必须”和七个“严禁”
1) 强调五个“必须”:
A进入施工作业现场必须戴安全帽;
B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定期体检合格;
C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绳、穿防滑鞋;
D电工、焊工及大中小型机械司机、机动车辆司机必须有操作上岗证; E 脚手架、临边、洞口等部位必须按规定搭设安全栏板和安全网。
2) 狠抓七个“严禁”:
A施工作业现场严禁打牌、嬉戏;
B工地上班严禁穿拖鞋、高跟鞋;
C进入现场严禁披长发、戴工作帽;
D非机械操作、驾驶人员严禁启动机械、车辆;
E酒后严禁上岗操作;
F非指定地点严禁吸烟、动火;
G交底不清或无措施严禁作业。
(2)施工用电安全措施的监控
1) 电气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安装敷设和日常维修保养,严禁其他人员私接乱拉;
2) 临时电线线路采用绝缘导线,移动线路必须绝缘无裸露,导线架空设置应以绝缘子固定,不得绑在钢管上;
3) 潮湿场所和高度低于2.4m房间,以及各种通道内作业,应使用36v安全电压照明;油料及易燃易爆品仓库应使用防爆灯具、严禁使用移动式碘钨灯;
4) 室外配电箱必须设防雨罩且上锁,钥匙由值班电工管理;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必须设漏电开关,且末级开关箱内的漏电开关的动作电流应≤30mA,所有用电设备均应“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5) 配电系统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PE线载面应>1/2相线。所有出线电缆末端均应做重复接地,且接地电阻应
(3)防高空坠落和物体打击措施的监控
1) 地面操作人员应尽量避免在高空作业面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过,严禁在起重机的起重臂或正在吊装构件的下方停留或通过,吊装中用旗语和对讲机指挥;
2) 高处作业人员使用的工具,零配件等,应放在随身佩带的工作袋内,严禁随意向下丢掷;
3) 构件安装后,必须检查连接质量,必须连接确定安全可靠,才能松钩或拆除临时固定工具;
4) 零星物件必须装箱或装袋吊运,防止散落。
(4)机械设备的使用、维修和保养的监控
1)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装,应严格执行验收制度,吊装机械等大型机械设备必须待验收合格后挂牌才能使用,并由持有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实行定机定人;
2) 各类施工机械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配制,并保持齐全有效,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
3) 所有施工现场的机械保管、修理、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必须严格执行设备定期保养制度、定期维修制度、做好机械设备清洁、紧固、润滑、调整和防腐工作,严禁机械超负荷使用、带病运转和在作业中进行维修;
4) 所有机械设备必须在醒目处悬挂操作规定及注意事项。
(5)特别强调的安全措施
由于本工程属于深基坑施工,不安全的因素较多,我们将按工程进展实际情况及时做好分划和调整安全区域的工作。区域的安全设置安全标志牌说明,施工安全区分三类:
1) 人行安全区域:
除环境本身较安全外,应设有足够的防护设施设置专用人行通道,一般人员的正常活动不会发生危险。
2) 施工作业安全区域:
有正常的防护设施,作业人员应各自带好安全防护用品,作业时可以保证安全。
3) 临时性监护区域:
临时性监护区域存在较多不安全因素,必须现场围蔽且设有专门人员在场监控,由指定人员进场进行操作,非指定作业人员严禁进入该区域。
8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经常性的监理控制措施
(1) 项目总监负责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的安全监理,对日常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每周组织安全文明巡视,对违章情况进行处罚。每位工程师均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
(2) 督促并定期检查承建商贯彻实施国家及省、市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
(3) 督促承建商每周召开一次安全文明施工职工教育会,做到警钟长鸣。
(4) 监督承建商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安全器材,如灭火器、安全带等。
(5) 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比,通过交流学习和讲评,不断提高项目监理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6) 实行工序交接单制度,交接单在哪一方成品保护责任即在哪一方,作到成品保护责任分明,协调有依据。
(7) 积极组织项目参加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评比,争创优良业绩。
(8) 临时用电监理管理:审核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计方案,配电箱(柜)、线路敷设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并由专职电工24小时维护。
(9) 安全文明施工检查项目: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GJ59-99)及广州市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的执行,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超重吊装、高处作业、施工机具等。
2.2.6 合同管理工作内容
施工阶段合同管理的内容和文件,主要有:
1 建设单位负责供应的设备、材料进场时间以及材料规格、数量和质量情况的备忘录;
2 材料代用协议书;
3 机器、设备、材料及混凝土试块检验单;
4 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代表签证的设计变更通知单;
5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6 质量事故鉴定书及其采取的措施;
7 合理化建议内容及节约分成的协议书;
8 中间交接工程的验收文件;
9 赶工协议及提前竣工收益分享协议;
10与工程质量、预结算和工期等有关的资料和数据
11 与建设单位代表定期会谈的记录,建设单位代表的书面指令,与建设单位
的来往函、工程照片及各种施工进度报表;
12 设计变更文件和施工变更及签证文件等。
2.2.6 工程信息管理工作内容
2.2.6.1项目监理部监理资料管理措施:
1 指定专职资料管理人员;
监理档案分类立卷装订,每页有编号,每卷有目录并备有监理资料总目录; 2 工程完成后一个月内由资料管理人员整理装订,及时移交甲方和公司资料室。
2.2.6.2项目监理部在施工阶段收集、整理归档的监理资料包括下列内容: 1 施工合同文件及委托监理合同;
2 勘察设计文件;
3 监理规划;
4 监理实施细则;
5 分包单位资料报审表;
6 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会议纪要;
7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报审表;
8 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工程暂停令;
9 测量核验资料;
10 工程进度计划;
11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
12 检查试验资料;
13 工程变更资料;
14 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15 工程计量单和工程款支付证书;
16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17 监理工作联系单;
18 工序报验申请表;
19 会议纪要;
20 来往函件;
21 监理日记;
22 监理月报;
23 质量缺陷与事故的处理文件;
24 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验收资料;
25 索赔文件资料;
26 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27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质量评估报告等专题报告;
28 监理工作总结。
2.2.7 工程协调工作内容
本工程项目实行总监负责制,由总监负责与业主、质监站、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工作协调。协调的任务主要包括项目各方人际关系的协调;项目各方组织分工与配合的协调;项目实施中人、材、物、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协调。因此必须坚持每周工程例会制度。会议的目的是沟通情况、传递信息、传达指示、提出建议、解决问题;涉及到工程质量、工期、变更等重大事项可由总监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2.2 监理工作内容
2.2.1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
1在设计交底前,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就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2 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
3 督促承包单位组织图纸会审并整理图纸会审记录
4 就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提出审查意见,报建设单位;
5 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6 有分包工程项目时,分包工程开工前,审查分包单位资质;
7 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与复核; 8 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并签发开工令;
9 工程项目开工前,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例会,起草该会议纪要,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2.2.2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工作内容
2.2.2.1 事前预控
1 掌握和熟悉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
(1) 设计图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技术说明;
(2)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
(3) 有关工程质量强制性条文;
(4) 设计技术交底及图纸会审资料;
2 工程场地质量验收
(1) 原始导线、水准点及引测控制点的复核验收;
(2) 现场定位轴线及标高的测设、验收。
3 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核
(1) 检查工程主要技术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是否到位;
(2) 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
(3) 审查其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及特殊工种施工人员的资质。
4 工程所需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
(1) 审核工程所用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出厂证明、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及说明书,材料检验检测报告等;
(2) 某些材料(主要为装饰材料),制品(如五金卫生洁具等)还需事先经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代表共同确认样品(质量、颜色、品牌、价格)后方可定货,主要饰面材料施工单位提供样板时,应同时提供经环保检测部门检验合格的有害、有毒气体性能报告书;
(3) 工程材料、制品使用前还需进行抽检或试验,其范围和抽检频率根据工程性质按质监、环保部门的要求确定;
(4) 凡采用新材料、新型制品,应检查技术鉴定文件;
(5) 对重要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生产工艺,质量控制措施和检验手段应实地考察;
(6) 结构构件生产厂家,应检查其生产许可证,并考察生产工艺及质保体系; 5 施工机械的质量控制
(1) 重要的施工机械,如起重机等应按技术说明书检查其相应的技术性能,审查操作人员的岗位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在本工程中使用;
(2) 施工中使用的仪器、量具、计算装置应有技术合格证;应完好、未超出校验周期;
6 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建设单位批准。
(1) 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包括保证质量的技术和组织措施,基坑支护工程和地下室工程的应急措施提出审核意见和建议;
(2) 对施工单位提交的重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文件,如基坑支护工程、地下室工程、主体结构工程、防水工程、电梯安装工程、高级装修工程等施工方案提出审核意见和建议;
(3) 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过程中防止出现当前工程质量通病的技术措施提出审核意见和建议;
(4) 对施工单位提交的保证工程质量而制定质量控制措施提出审核意见和建议;
7 制定旁站监理方案。 (另见《旁站监理方案》)
(1) 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等;
(2) 旁站监理方案应当送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各一份,并抄送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8 生产环境、管理环境改善措施
(1) 协助施工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2) 同质监站的质量监督工程师联系,主动配合,通报本项目监理的具体办法,争取质监站的支持和帮助;
(3) 审核施工单位关于材料、制品取样及实验的方法或方案;
(4) 审核施工单位制定的成品保护措施的方法;
(5) 完善质量报表,质量事故的报告制度;
(6)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组织和岗位责任制,制定定期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现场检查和例会制度。
2.2.2.2 事中控制
1 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
以工序质量控制为核心,按分部分项工程的特点根据工程质量监控的实际需要,对关键工序分别设置停止点和质量控制点;严格检查质量,每道工序的投入(人、材料、机械、方法、环境)是否满足要求;因为工程项目质量是在施工过程中创造的,而不是靠检验出来的,为此,必须控制每道工序的质量,把质量从事后检查转向事前控制。
工序质量控制方法如下:
实测:采用检测、实验等手段进行质检;
分析:对检验数据进行分析,掌握质量偏差所遵循的规律;
判断:分析数据,判断该工序是否符合质量标准。
2 工序交接检查
(1) 施工单位必须对各道工序进行自检评定,经过三级(班组、专业队、公司)自检合格后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
(2) 工序检验一般由监理方会同施工方进行,必要时可邀请设计单位及质监站派员参加;
(3) 工序检验意见由监理方参加检验人员签署,检验合格或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同时要求施工单位确保内业资料与施工同步进行,杜绝补资料的现象发生。
3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隐蔽工程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自检,检验合格后,填报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单,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报告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覆盖。监理工程师不能按时验收或不在验收单上签字,按合同第17.2条,第17.3条处理。
4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监理手段
(1) 旁站:施工过程监理人员对重点施工工序、重点部位实施旁站监理;
(2) 测量:监理人员对完成工程的几何尺寸进行实测实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整改,无法整改的要返工;
(3) 抽检实验:对各种原材料,监理人员按规定的额度,在现场进行抽样,封样送检,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在工程上;
(4) 指定性文件:监理人员必要时可按合同第6条的规定采用整改、返工、通知书等书面指令。
2.2.2.3 事后控制
1 中间及隐蔽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验收;
2 单位工程竣工后,按规定的验收程序和方法组织验收;
3 审核竣工图及其他技术文件资料;
4 督促施工单位整理工程技术文件资料并编目归档;
5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1) 参与质量事故原因责任分析;
(2) 参与质量事故处理措施的商定;
(3) 协助建设单位批准处理质量事故的技术措施或方案;
(4) 处理措施的检查;
(5) 行使质量监督权,下达停工令。
6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监理工程师按合同第12条的规定发布暂停施工令。
(1) 未经检验即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
(2) 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未采用有效措施,或采取了一定的措施而效果仍不能满足质量验评标准要求而继续作业;
(3) 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
(4) 擅自变更设计图纸;
(5) 擅自将工程转包;
(6) 擅自让未经批准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施工质量已出现下降的征兆。
7 严格执行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和停工后的复工报告审批制度。
8 质量技术鉴定:凡质量技术问题方面,有法律效力的最后签定,由项目总监一人签署;专业监理工程师,可在有关质量、技术方面的原始凭证上签署,最后由项目总监核签后才有效。
9 组织现场协调会,现场协调会一般由现场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主持,会后应印发会议记要。
10 定期向公司、业主报告有关工程质量的动态。
2.2.3 施工阶段进度控制工作内容
本工程进度控制的特点是: 施工场地狭窄、工期短
本工程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即通过完善以事前控制为主的进度控制工作体系,实现项目的工期或进度目标。
2.2.3.1开工前
1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与工期总预定目标的符合性; 2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对进度目标的保证能力;
3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总平面图;
4 通过建设单位督促设计单位按合同规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提交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
2.2.3.2 施工中
1 严格工期签证,凡涉及延长工期的签证都应事先报告建设单位同意后监理部负责人才能按合同的规定签署监理方的意见;
2 建立反映工程进度状况的形象图表;
3 经常性地检查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差异,当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发生差异时应分析其原因,提出进度调整的措施和方案;
4 按合同要求及时进行工程验收与计量;
5 定期召开现场协调会,协调会的主要内容有:上次协调会执行结果的检查,协调施工单位与其配合单位之间的关系;现场有关重大事宜,各类专题讨论研究。
2.2.4 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工作内容
本工程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在合同价款的基础上,应着力控制施工阶段由变更而引起的新增费用,以及正确处理索赔事宜,达到对工程实际值的有效控制,投资控制从三个阶段进行控制。
2.2.4.1开工前
1 熟悉设计图纸和设计要求,明确工程费用最易突破的部分和环节,从而明确投资控制的重点;
2 预测工程风险和可能发生索赔的原因,指定防范措施,减少向业主索赔的发生;
3 及时复核现场发现的障碍物,力求测量准确无误。
2.2.4.2 施工中
1 主动做好设计、材料、土建、安装等各方面的协调及配合工作; 2 谨慎对待设计变更、设计修改,事前进行技术经济分析;
3 严格经费签证,凡涉及合同价款变更的签证必须报告建设单位授权和同意后,监理部负责人才能按合同的规定签署监理方的意见,如涉及经济费用开支的
停工、窝工签证、用工签证、机械使用签证、材料代用和材料调价确认及施工变更签证等,均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经总监授权的监理部负责人核签;确实发生费用签证时,要求施工单位在签证单上写明此项变更而引起费用增加的款额,并注明列入独立费记取等字样,严格按公司ISO程序文件《造价控制指引》的步骤进行;
4 及时对已完工程量进行复核,避免未经监理复核就承认其完成工程量的情况出现;
5及时核签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款申报表;
6 收集市场价格信息,及时掌握政府调价的范围和幅度;
7 检查、监督施工单位执行合同的情况,使其全面履约;
8 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投资动态情况。
2.2.4.3 竣工后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项目月付款申报汇总表、工程结算书、工程变更费用申报表、索赔报审表,公正处理索赔事项。
2.2.5 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涉及施工现场所有的人、物和环境,贯穿了施工生产的全过程,安全文明搞好了,施工人员在安全文明的环境中作业,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就有保证。为此,安全文明工作的监理就必须贯穿于监理工作的全过程,覆盖监理工作的各个环节,监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的主要方法和措施如下:
1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的方法
(1) 审查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2) 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的证明文件;
(3)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
(4) 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的配备;
(5) 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6)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
查报告;
(7) 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签证文件;
(8) 现场监督与检查:
1)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全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按规程操作;
2) 对高危作业、关健部位的安全生产状况,除进行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
情况,要进行抽查、巡检和旁站监理工作;
3) 督促施工单位对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整改,并对施工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4) 如遇到下列情况,安全监理工程师应下达“暂时停工指令”:
A.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合乎要求时;
B. 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C. 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D. 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E. 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机械设备或擅自替换、变更时;
F. 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时。
2 督促项目部编制《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规划》并贯彻实施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的要求,《项目安全保证计划》是施工生产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已成为企业按计划改善劳动条件、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行之有效的制度。项目安全保证计划的作用是:规范安全生产目标,确定过程控制要求,制定安全技术措施,配置必要资源,确保安全保证目标的实现。监理应强调以下几点:
(1) 项目总体安全保证计划和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鉴于工程施工现场的特征、难点、地质情况及结构形式具有多样性、复杂性等特点,要求承包商除编制《项目安全技术总体安全保证计划》外,还必须对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和《文明施工方案》。
(2) 项目安全保证计划的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控制程序、控制目标、组织结构、职责权限、规章制度、资源配置、安全措施、安全经费使用计划、检查评价和奖惩制度等。
(3) 本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防触电、防雷击、防高空坠落、防起重机械装、拆事故、基坑支护安全、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火、防毒、防爆等方面的措施。
(4) 本项目的《安全与文明管理制度》应包括: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工地文明施工责任制度、工地门卫与工作卡制度、安全文明教育制度、安全文明检查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班组安全活动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吊装安全管理制度、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定、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电(气)焊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与文明施工奖励制度、安全与文明施工罚款制度、生活区管理制度、工地安全设施验收制度、现场安全与文明管理规定等。
3 监理的组织管理措施
(1) 建立现场安全文明管理体系
1) 由施工单位头,组建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人员参加的“安全与文明现场领导小组”,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担任小组长、业主、监理方任付组长.随施工阶段队伍的进退场变化、吸收专业承包代表作为小组成员。
2) 安全与文明现场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制订“安全文明”定期检查制度、检查方法、评分标准、组织检查、发出简报、提出问题、限时整改、最后由现场监理对“整改项目”复查签字确认,按此循环。必须形成安全与文明的专项管理机制、管理体系并正常运转。
3) 施工单位在项目经理下设专业的“安全主任”,此职务应由有安全上岗资质且有组织协调能力、有一定经验的专业管理人员担任,负责领导并布置全现场安全文明管理的相关工作,由施工单位按现场大型机械组、临时用电组,脚手架和“四口五临边”组、安全档案资料组、“生活后勤”组等分别派员共同组成“安全与文明管理小组”的成员.
4) 监理部设专职安全文明监理工程师,负责配合项目监理部负责人抓好工地的安全文明检查与管理工作。
(2) 定期组织联合检查制度
由上述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参加的“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小组”每半月一次现场安全文明大检查,根据现场需要,必要时可加密检查次数,每次检查分四个小组(机械与用电、脚手架和“三宝四口五临边” 、安全档案资料、“生活后勤环境”)安排进行,由施工单位写出专门《检查简报或会议纪要》,简报或纪要应附有要求整改事项一览表,列有整改事项名称、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自检签字栏和现场监理确认的签字栏。要求每次整改务必认真,且监理签认后才算交圈完成。
(3) 邀请市(或区)安监部门定期检查并指导工作
监理方(或施工单位)出面主动与市(或区)安监站联系,积极主动邀请安监站派员来现场检查,现场三方联合检查并指导工作组成员共同参加。对市(或区)安监人员检查情况写出专门纪要,并对其要求整改事项按上述第“二”项内容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主动向安监站汇报。
(4)每周监理协调例会必列“安全与文明”专题内容
由总监主持的每周监理协调例会上,将《安全与文明》列为专题内容,由监理、业主在会上提出问题与要求,各承包方答复表态,承诺整改措施与时限,并写在《例会纪要》中,下周检查落实和整改情况。
(5)每月的《监理月报》中列有“安全与文明” 专栏
监理部每月向业主呈报《监理(工作)月报》,其中的“安全与文明专栏”按当地有关部门要求的格式填写,阐述当月各项安全指标的完成情况,存在的不安全、
不文明隐患及整改情况等。
4 监理的技术管理措施
(1)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中列明安全文明章节
监理要求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对施工安全与文明施工应列出专门章节,所编内容必须符合工程实际、重点突出、措施具体、可操作性强、承包方自检验收手段完善可信。
(2)贯彻“安全与文明”交底制度
经审批的施工组设(方案)或安全文明专门方案,必须由施工项目部组织多次的专门技术交底,事先写出交底要点记录,监理参与交底会,交底人与接受交底班组长,应在交底记录上签字。
(3)及时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或《暂时停止施工令》
现场监理在过程旁站或巡视检查中,一旦发现施工现场有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不文明事项等疏漏失控现象时,应及时通过总监向承包方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责令其限时整改,以便及时消除不安全不文明隐患;情况严重时,应及时向承包方发出《暂时停止施工令》并报告业主;若责任方既不整改又不停止施工时,应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5 监理的合同管理措施
(1)施工合同中专列安全文明责任条文
工地现场安全与文明的第一责任人是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以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依据。要求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由施工单位统一负责。在招标文件的施工合同格式条款中应以合同条文的形式将施工单位向业主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承诺记录下来,以便监理督促检查。
(2)要求施工单位对分包合同中专列安全文明责任条文
在施工合同中专列安全文明责任相互关系的条文,在整个建设过程中,各个阶段将有多个分包商,为此,在施工单位签订的分包合同中必须写入“分包方、专业承包方在安全与文明施工方面,必须服从施工单位统一管理”的条文,明确相互关系,将安全与文明列为执行合同的承诺,以避免因分包方(专业承包方)的失误而造成对全局的影响。
6 监理的经济管理措施
(1) “文明施工费”按获奖等级支付办法纳入总包合同内
按常规承包合同价格中的“安全施工专项费用”已单列,已包含在总价之内,应由承包商自行解决.“文明施工费”则应由业方根据国家及省市的专门规定拟定计取费率(不必列入施工投标人竞价范畴)。建议在施工合同中列入按获奖情况由业主、监理审核支付“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的条文。
(2) 建立安全与文明的按月奖励与违规惩罚制度
以施工单位为首、包括各分包在内,以班组(食堂后勤在内,亦包括工人宿舍)为单位,建立每月评“安全文明奖”的制度。对每次检查中的高分班组评优胜,在工地显著位置挂“优胜红旗’’并适当给奖金;对检查中不及格或查出安全隐患、有安全事故、有不文明劣迹的班组,标牌上插“不合格黑旗”,并适当扣发工资奖金.各承包商所评班组奖惩报表,应通过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三方共同组建的现场安全文明领导小组共同商定并签字确认。
7 督促承包商编制并贯彻“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根据类似工程监理的经验,结合本工程的特点,监理人员应将防高空坠落、防物体打击、防触电、防雷击、防机械伤害、焊接、悬挑脚手架搭设、动用明火、易燃易暴物堆放、四口五临边等作为现场安全防护的重点,按施工阶段和分部工程特点提出如下监控要点:
(1)施工全过程安全要求——强调五个“必须”和七个“严禁”
1) 强调五个“必须”:
A进入施工作业现场必须戴安全帽;
B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定期体检合格;
C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绳、穿防滑鞋;
D电工、焊工及大中小型机械司机、机动车辆司机必须有操作上岗证; E 脚手架、临边、洞口等部位必须按规定搭设安全栏板和安全网。
2) 狠抓七个“严禁”:
A施工作业现场严禁打牌、嬉戏;
B工地上班严禁穿拖鞋、高跟鞋;
C进入现场严禁披长发、戴工作帽;
D非机械操作、驾驶人员严禁启动机械、车辆;
E酒后严禁上岗操作;
F非指定地点严禁吸烟、动火;
G交底不清或无措施严禁作业。
(2)施工用电安全措施的监控
1) 电气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安装敷设和日常维修保养,严禁其他人员私接乱拉;
2) 临时电线线路采用绝缘导线,移动线路必须绝缘无裸露,导线架空设置应以绝缘子固定,不得绑在钢管上;
3) 潮湿场所和高度低于2.4m房间,以及各种通道内作业,应使用36v安全电压照明;油料及易燃易爆品仓库应使用防爆灯具、严禁使用移动式碘钨灯;
4) 室外配电箱必须设防雨罩且上锁,钥匙由值班电工管理;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必须设漏电开关,且末级开关箱内的漏电开关的动作电流应≤30mA,所有用电设备均应“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5) 配电系统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PE线载面应>1/2相线。所有出线电缆末端均应做重复接地,且接地电阻应
(3)防高空坠落和物体打击措施的监控
1) 地面操作人员应尽量避免在高空作业面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过,严禁在起重机的起重臂或正在吊装构件的下方停留或通过,吊装中用旗语和对讲机指挥;
2) 高处作业人员使用的工具,零配件等,应放在随身佩带的工作袋内,严禁随意向下丢掷;
3) 构件安装后,必须检查连接质量,必须连接确定安全可靠,才能松钩或拆除临时固定工具;
4) 零星物件必须装箱或装袋吊运,防止散落。
(4)机械设备的使用、维修和保养的监控
1)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装,应严格执行验收制度,吊装机械等大型机械设备必须待验收合格后挂牌才能使用,并由持有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实行定机定人;
2) 各类施工机械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配制,并保持齐全有效,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
3) 所有施工现场的机械保管、修理、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必须严格执行设备定期保养制度、定期维修制度、做好机械设备清洁、紧固、润滑、调整和防腐工作,严禁机械超负荷使用、带病运转和在作业中进行维修;
4) 所有机械设备必须在醒目处悬挂操作规定及注意事项。
(5)特别强调的安全措施
由于本工程属于深基坑施工,不安全的因素较多,我们将按工程进展实际情况及时做好分划和调整安全区域的工作。区域的安全设置安全标志牌说明,施工安全区分三类:
1) 人行安全区域:
除环境本身较安全外,应设有足够的防护设施设置专用人行通道,一般人员的正常活动不会发生危险。
2) 施工作业安全区域:
有正常的防护设施,作业人员应各自带好安全防护用品,作业时可以保证安全。
3) 临时性监护区域:
临时性监护区域存在较多不安全因素,必须现场围蔽且设有专门人员在场监控,由指定人员进场进行操作,非指定作业人员严禁进入该区域。
8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经常性的监理控制措施
(1) 项目总监负责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的安全监理,对日常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每周组织安全文明巡视,对违章情况进行处罚。每位工程师均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
(2) 督促并定期检查承建商贯彻实施国家及省、市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
(3) 督促承建商每周召开一次安全文明施工职工教育会,做到警钟长鸣。
(4) 监督承建商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安全器材,如灭火器、安全带等。
(5) 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比,通过交流学习和讲评,不断提高项目监理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6) 实行工序交接单制度,交接单在哪一方成品保护责任即在哪一方,作到成品保护责任分明,协调有依据。
(7) 积极组织项目参加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评比,争创优良业绩。
(8) 临时用电监理管理:审核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计方案,配电箱(柜)、线路敷设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并由专职电工24小时维护。
(9) 安全文明施工检查项目: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GJ59-99)及广州市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的执行,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超重吊装、高处作业、施工机具等。
2.2.6 合同管理工作内容
施工阶段合同管理的内容和文件,主要有:
1 建设单位负责供应的设备、材料进场时间以及材料规格、数量和质量情况的备忘录;
2 材料代用协议书;
3 机器、设备、材料及混凝土试块检验单;
4 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代表签证的设计变更通知单;
5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6 质量事故鉴定书及其采取的措施;
7 合理化建议内容及节约分成的协议书;
8 中间交接工程的验收文件;
9 赶工协议及提前竣工收益分享协议;
10与工程质量、预结算和工期等有关的资料和数据
11 与建设单位代表定期会谈的记录,建设单位代表的书面指令,与建设单位
的来往函、工程照片及各种施工进度报表;
12 设计变更文件和施工变更及签证文件等。
2.2.6 工程信息管理工作内容
2.2.6.1项目监理部监理资料管理措施:
1 指定专职资料管理人员;
监理档案分类立卷装订,每页有编号,每卷有目录并备有监理资料总目录; 2 工程完成后一个月内由资料管理人员整理装订,及时移交甲方和公司资料室。
2.2.6.2项目监理部在施工阶段收集、整理归档的监理资料包括下列内容: 1 施工合同文件及委托监理合同;
2 勘察设计文件;
3 监理规划;
4 监理实施细则;
5 分包单位资料报审表;
6 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会议纪要;
7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报审表;
8 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工程暂停令;
9 测量核验资料;
10 工程进度计划;
11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
12 检查试验资料;
13 工程变更资料;
14 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15 工程计量单和工程款支付证书;
16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17 监理工作联系单;
18 工序报验申请表;
19 会议纪要;
20 来往函件;
21 监理日记;
22 监理月报;
23 质量缺陷与事故的处理文件;
24 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验收资料;
25 索赔文件资料;
26 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27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质量评估报告等专题报告;
28 监理工作总结。
2.2.7 工程协调工作内容
本工程项目实行总监负责制,由总监负责与业主、质监站、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工作协调。协调的任务主要包括项目各方人际关系的协调;项目各方组织分工与配合的协调;项目实施中人、材、物、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协调。因此必须坚持每周工程例会制度。会议的目的是沟通情况、传递信息、传达指示、提出建议、解决问题;涉及到工程质量、工期、变更等重大事项可由总监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