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
辅导员绩效
测评方案
组 别:第一组
小组成员:*****
为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切实增强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时效性,进一步提高有效教学质量,促使教师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实现教师绩效工资的合理发放,最终是辅导员老师的管理工作实现规范化和制度化。按照《**辅导员老师管理办法》、《**辅导员岗位职责》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辅导员绩效考测评方案》(试行)。
一、 考核范围
本考核方案适用于对校(院)所有辅导员老师进行绩效。
二、 指导思想
以高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为依据,建立科学规范的劳资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努力推进我校教育教学快速持续健康发展。
三、 考核组织
辅导员考核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处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共同组织实施。学校成立辅导员考核领导小组,各学院成立相应的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组长:各院党总支书记;副组长:各学院副总支书记;成员:学院所有辅导员及学生代表)。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和决定学院绩效考核工作中的重要事项,组织协调绩效考核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对考核结果进行审定。
四、 绩效考核原则
1、 公平、公正、公开考评原则
2、 全面、客观、科学性原则
3、 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原则
4、 激励性和发展性目标相结合的原则
五、 考核办法及内容
本绩效考核采用360°考核法,分别通过“学院、同事、自评、学生”四个客体,主要从“能力、态度、业绩”三个方面的考核内容,结合目标管理法、关键绩效指标法对辅导员进行绩效考核。
六、 考核周期
采取月度督察、学期自查、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即:每个学月,由学校教学信息小组组织对辅导员教学情况进行学生打分评价;每学期,由学院和同事及辅导员自身分别对学期内辅导员各方面情况进行评定;每学年末,汇总学年内的所有主体考核成绩,完成辅导员考核。
考核期如果由于特殊原因需要延后的,考评委员会有权将考核时间顺延。
七、 考核程序
1、 准备阶段
学年初,各学院根据校工作部署,进行学院年度目标分析,并根据辅导员岗位职责进行目标分解,同时组织本院辅导员签署本《年度个人教学目标计划》,做好年度绩效考核工作部署和安排,为绩效考核顺利进行做好前期准备;
2、 实施阶段
(1) 各学院绩效考核小组协调好考评工作的有效开展,及时引导和督促各考核客体做好考核工作;
(2) 具体实习步骤:
① 学生评估:每年1—12月,由学院考评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教学信息员对本院辅导员进行学月评估,每学年至少进行6次。
② 同事评估:每学期期中获期末,由学院考评小组组织辅导员进行1—2次同事互评。
③ 辅导员自行评估:每学期期中获期末,由学院考评小组组织辅导员进行1—2次自评。
④ 学院评估:每学年,由学院考评小组组长、副组长针对辅导员进行1次学年绩效评估。
3、 绩效评定阶段
(1) 各学院在学年末,汇总辅导员学年内所有绩效考核(记录表和绩效考核表)情况,严格按照考核评定方法和内容进行最终总评定。
(2) 将各学院绩效考核结果上报西华师大绩效评估委员会。并传人事部备案。
4、 绩效反馈与沟通
在绩效考核实施过程中,各学院绩效考核小组,有权根据绩效记录和考核量表反映的情况进行实施分析和反馈,针对性对辅导员进行阶段工作绩效面谈,帮助辅导员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实现高绩效工作,最终实现总体工作目标。
5、 绩效总结
完成对辅导员的学年绩效评估后,各学院由绩效评估小组组长(各学院党总支书记)组织召开绩效总结大会,扬弃当年绩效工作的开展,为下年度辅导员绩效工作开展做好实时的总结。
八、 绩效评定的应用
1、 本绩效考核结果将直接运用与辅导员绩效薪金的发放和岗位晋升和调整等人事处理工作。
2、 绩效工资分两大块发放:20%用于发放辅导员基础性津贴,80%根据绩效考核积分进行发放。
3、 具体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1) 学校于每学年末(12月低),根据辅导员年度绩效成绩进行绩效工资发放,发放标准严格比对绩效评定标准。
(2) 评定标准:辅导员考核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75-89分)、合格(60-74分)和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
(3) 工资发放标准:优秀:发放绩效工资的80%;良好:发放绩效工资的70%;合格:发放绩效工资的60%;不合格:发放绩效工资的30%,并进行教育培训。
(4) 级别晋升标准:优秀:可纳入来年职称评定的候选名单;良好:可列入来年职称评定的替补名单;不合格:将根据实际情况,接受相应培训课程,培训人不合格或任达标者,可辞退。
附表:《**辅导员绩效考核用表》
***大学
辅导员绩效
测评方案
组 别:第一组
小组成员:*****
为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切实增强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时效性,进一步提高有效教学质量,促使教师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实现教师绩效工资的合理发放,最终是辅导员老师的管理工作实现规范化和制度化。按照《**辅导员老师管理办法》、《**辅导员岗位职责》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辅导员绩效考测评方案》(试行)。
一、 考核范围
本考核方案适用于对校(院)所有辅导员老师进行绩效。
二、 指导思想
以高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为依据,建立科学规范的劳资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努力推进我校教育教学快速持续健康发展。
三、 考核组织
辅导员考核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处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共同组织实施。学校成立辅导员考核领导小组,各学院成立相应的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组长:各院党总支书记;副组长:各学院副总支书记;成员:学院所有辅导员及学生代表)。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和决定学院绩效考核工作中的重要事项,组织协调绩效考核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对考核结果进行审定。
四、 绩效考核原则
1、 公平、公正、公开考评原则
2、 全面、客观、科学性原则
3、 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原则
4、 激励性和发展性目标相结合的原则
五、 考核办法及内容
本绩效考核采用360°考核法,分别通过“学院、同事、自评、学生”四个客体,主要从“能力、态度、业绩”三个方面的考核内容,结合目标管理法、关键绩效指标法对辅导员进行绩效考核。
六、 考核周期
采取月度督察、学期自查、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即:每个学月,由学校教学信息小组组织对辅导员教学情况进行学生打分评价;每学期,由学院和同事及辅导员自身分别对学期内辅导员各方面情况进行评定;每学年末,汇总学年内的所有主体考核成绩,完成辅导员考核。
考核期如果由于特殊原因需要延后的,考评委员会有权将考核时间顺延。
七、 考核程序
1、 准备阶段
学年初,各学院根据校工作部署,进行学院年度目标分析,并根据辅导员岗位职责进行目标分解,同时组织本院辅导员签署本《年度个人教学目标计划》,做好年度绩效考核工作部署和安排,为绩效考核顺利进行做好前期准备;
2、 实施阶段
(1) 各学院绩效考核小组协调好考评工作的有效开展,及时引导和督促各考核客体做好考核工作;
(2) 具体实习步骤:
① 学生评估:每年1—12月,由学院考评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教学信息员对本院辅导员进行学月评估,每学年至少进行6次。
② 同事评估:每学期期中获期末,由学院考评小组组织辅导员进行1—2次同事互评。
③ 辅导员自行评估:每学期期中获期末,由学院考评小组组织辅导员进行1—2次自评。
④ 学院评估:每学年,由学院考评小组组长、副组长针对辅导员进行1次学年绩效评估。
3、 绩效评定阶段
(1) 各学院在学年末,汇总辅导员学年内所有绩效考核(记录表和绩效考核表)情况,严格按照考核评定方法和内容进行最终总评定。
(2) 将各学院绩效考核结果上报西华师大绩效评估委员会。并传人事部备案。
4、 绩效反馈与沟通
在绩效考核实施过程中,各学院绩效考核小组,有权根据绩效记录和考核量表反映的情况进行实施分析和反馈,针对性对辅导员进行阶段工作绩效面谈,帮助辅导员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实现高绩效工作,最终实现总体工作目标。
5、 绩效总结
完成对辅导员的学年绩效评估后,各学院由绩效评估小组组长(各学院党总支书记)组织召开绩效总结大会,扬弃当年绩效工作的开展,为下年度辅导员绩效工作开展做好实时的总结。
八、 绩效评定的应用
1、 本绩效考核结果将直接运用与辅导员绩效薪金的发放和岗位晋升和调整等人事处理工作。
2、 绩效工资分两大块发放:20%用于发放辅导员基础性津贴,80%根据绩效考核积分进行发放。
3、 具体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1) 学校于每学年末(12月低),根据辅导员年度绩效成绩进行绩效工资发放,发放标准严格比对绩效评定标准。
(2) 评定标准:辅导员考核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75-89分)、合格(60-74分)和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
(3) 工资发放标准:优秀:发放绩效工资的80%;良好:发放绩效工资的70%;合格:发放绩效工资的60%;不合格:发放绩效工资的30%,并进行教育培训。
(4) 级别晋升标准:优秀:可纳入来年职称评定的候选名单;良好:可列入来年职称评定的替补名单;不合格:将根据实际情况,接受相应培训课程,培训人不合格或任达标者,可辞退。
附表:《**辅导员绩效考核用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