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协助公安机关加强治安管理,教育旅客增强治安防范意识,根据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酒店法定代表人为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及安全管理责任人(以下简称责任人),负责全面管理此项工作。
三、酒店责任人必须加强治安和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学习,认真学习《治安处罚法》等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四、责任人和员工必须经常参加公安机关组织的治安防范和安全管理知识培训。
五、责任人随时向旅客宣传治安防范有关法律法规等知识,教育他们参与治安防范。
六、加强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治安事件的发生。
酒 店 验 证 登 记 制 度
一、为了加强酒店登记管理,根据公安机关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凭居民身份证登记住宿,如无身份证,则可凭其他合法证件住宿。
三、拒绝接收无证人员和形迹可疑人员住宿。
四、登记住宿时,要对旅客证件进行验证,核准无误后,方可入住。
五、对证件模糊难辨,或持假证等情况,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六、每日向公安机关报告旅客住宿登记情况。
酒 店 会 客 登 记 制 度
一、为了加强会客登记记管理,根据公安机关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入住旅客需会客,必须进行登记,记录会客人数、身份、职业、会客原因、客人离去时间等。
三、禁止旅客召集外来人员在旅店内从事赌博、非法集会等违法活动。
四、向会客人员宣传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五、随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会客登记情况。
酒店嫌疑报查制度
一、为了保证守法旅客住宿安全,维护公共秩序,根据国家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二、酒店法定代表人为嫌疑报查责任人。
三、责任人经常对旅客的身份进行检查,发现可疑人员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四、搞好旅客住宿登记,检查旅客身份证,发现与公安机关通缉相似的可疑人员立即报告。
五、经常向旅客宣传嫌疑报查制度,教育旅客参与嫌疑报查。
酒店消防安全制度
一、酒店必须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旅客生命和财物安全。
二、酒店法定代表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按有关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三、酒店必须具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
四、搞好电源和火源管理,随时检查防火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五、禁止在旅馆内使用石油液化气。管理好吸烟和明火照明。
六、酒店负责人和员工积极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学习,熟练掌握防火和灭火技能。
七、教育旅客增强防火意识,经常向旅客宣传灭火和火场逃生知识。
八、协助公安机关搞好消防安全工作。
九、一旦发生火灾,采取有效措施灭火和疏散人群,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酒店财物保管制度
一、入住旅客须将贵重财物交与酒店登记保管,离店前办理相关手续后领走。
二、登记寄存的财物应由专人妥善保管,防止错登错发财物,保障旅馆财物安全。
三、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住宿。
四、严禁旅客携带毒品、枪支、炸药等违禁物品住宿,一经发现,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五、旅客日常生活用品,如毛巾、茶杯、衣物等,可带进入住房间,由旅客自行保管。
六、酒店责任人随时检查门窗等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旅客财物安全。
酒店安全保卫制度
一、酒店必须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旅客人身和财物安全。
二、酒店法定代表人为安全保卫责任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全面管理。
三、按公安机关要求配备保安员,直接负责酒店安全保卫工作。
四、配置安全保卫设施,如门窗安装防盗设施等,但必须留置消防安全通道。
五、酒店责任人必须经常检查安全保卫工作,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消除。
六、拒绝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旅客入住;拒绝携带毒品和枪支、炸药等违禁物品的旅客入住,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七、搞好宣传教育,教育旅客注意安全,并将贵重物品登记寄存。
八、注意防盗、防骗、防抢劫,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九、随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安全保卫工作情况。如遇紧急情况或重大安全事故,求助于公安机关。
酒店信息采集传输制度
一、为了协助公安机关加强人口管理,随时掌握人口流动动态,维护社会秩序,根据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二、酒店法定代表人为信息采集传输责任人,每天收集住宿旅客信息,通过互联网传输至公安局、治安大队。
三、酒店必须配备专用电脑,安装互联网,保证信息传输畅通。
四、经常向旅客宣传信息采集传输的必要性,征得旅客的理解和支持。
五、保证信息采集传输的真实可靠性和及时性。
酒店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一、目的:保证旅客住宿期间安全,妥善应付突发事件,正确实施紧急救援,树立良好企业形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二、责任人:酒店法定代表人,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第一责任人,保安为直接责任人。
三、应急救援措施:
1、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到人,经常检查该项工作是否落实到位,随时掌握措施落实情况。
2、做好火灾等应急物资储备,掌握相关应急技术,如灭火、紧急救助病人等,记住紧急求助相关电话。
3、牢固树立应急救援意识,如遇突发事件,第一反应为立即就地施救,实在无力施救,则在第一时间,紧急求助,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4、加强宣传教育,促使旅客自觉防范突发事件。
5、拒绝接收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旅客住店,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6、拒绝接收危重病人和传染病人住店,并劝其立即妥善就医。
酒店值班巡查制度
一、为了保障住宿旅客人身和财物安全,根据公安机关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酒店必须把旅客安全放在首位,时时抓、不松懈。
三、酒店内执行24小时值班制,固定值班人员。
四、值班人员必须与公安机关随时保持联系。
五、值班人员对安全设施随时进行检查,对可疑人员进行监视,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六、酒店保持安全设置完好无损,如有问题,随时检查维修。
七、值班人员对酒店内外环境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发现危险立即排除,发现形迹可疑人员,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八、巡查人员应不断学习公共安全知识,并随时向旅客做好宣传。
酒店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协助公安机关加强治安管理,教育旅客增强治安防范意识,根据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酒店法定代表人为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及安全管理责任人(以下简称责任人),负责全面管理此项工作。
三、酒店责任人必须加强治安和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学习,认真学习《治安处罚法》等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四、责任人和员工必须经常参加公安机关组织的治安防范和安全管理知识培训。
五、责任人随时向旅客宣传治安防范有关法律法规等知识,教育他们参与治安防范。
六、加强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治安事件的发生。
酒 店 验 证 登 记 制 度
一、为了加强酒店登记管理,根据公安机关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凭居民身份证登记住宿,如无身份证,则可凭其他合法证件住宿。
三、拒绝接收无证人员和形迹可疑人员住宿。
四、登记住宿时,要对旅客证件进行验证,核准无误后,方可入住。
五、对证件模糊难辨,或持假证等情况,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六、每日向公安机关报告旅客住宿登记情况。
酒 店 会 客 登 记 制 度
一、为了加强会客登记记管理,根据公安机关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入住旅客需会客,必须进行登记,记录会客人数、身份、职业、会客原因、客人离去时间等。
三、禁止旅客召集外来人员在旅店内从事赌博、非法集会等违法活动。
四、向会客人员宣传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五、随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会客登记情况。
酒店嫌疑报查制度
一、为了保证守法旅客住宿安全,维护公共秩序,根据国家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二、酒店法定代表人为嫌疑报查责任人。
三、责任人经常对旅客的身份进行检查,发现可疑人员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四、搞好旅客住宿登记,检查旅客身份证,发现与公安机关通缉相似的可疑人员立即报告。
五、经常向旅客宣传嫌疑报查制度,教育旅客参与嫌疑报查。
酒店消防安全制度
一、酒店必须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旅客生命和财物安全。
二、酒店法定代表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按有关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三、酒店必须具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
四、搞好电源和火源管理,随时检查防火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五、禁止在旅馆内使用石油液化气。管理好吸烟和明火照明。
六、酒店负责人和员工积极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学习,熟练掌握防火和灭火技能。
七、教育旅客增强防火意识,经常向旅客宣传灭火和火场逃生知识。
八、协助公安机关搞好消防安全工作。
九、一旦发生火灾,采取有效措施灭火和疏散人群,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酒店财物保管制度
一、入住旅客须将贵重财物交与酒店登记保管,离店前办理相关手续后领走。
二、登记寄存的财物应由专人妥善保管,防止错登错发财物,保障旅馆财物安全。
三、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住宿。
四、严禁旅客携带毒品、枪支、炸药等违禁物品住宿,一经发现,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五、旅客日常生活用品,如毛巾、茶杯、衣物等,可带进入住房间,由旅客自行保管。
六、酒店责任人随时检查门窗等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旅客财物安全。
酒店安全保卫制度
一、酒店必须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旅客人身和财物安全。
二、酒店法定代表人为安全保卫责任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全面管理。
三、按公安机关要求配备保安员,直接负责酒店安全保卫工作。
四、配置安全保卫设施,如门窗安装防盗设施等,但必须留置消防安全通道。
五、酒店责任人必须经常检查安全保卫工作,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消除。
六、拒绝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旅客入住;拒绝携带毒品和枪支、炸药等违禁物品的旅客入住,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七、搞好宣传教育,教育旅客注意安全,并将贵重物品登记寄存。
八、注意防盗、防骗、防抢劫,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九、随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安全保卫工作情况。如遇紧急情况或重大安全事故,求助于公安机关。
酒店信息采集传输制度
一、为了协助公安机关加强人口管理,随时掌握人口流动动态,维护社会秩序,根据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二、酒店法定代表人为信息采集传输责任人,每天收集住宿旅客信息,通过互联网传输至公安局、治安大队。
三、酒店必须配备专用电脑,安装互联网,保证信息传输畅通。
四、经常向旅客宣传信息采集传输的必要性,征得旅客的理解和支持。
五、保证信息采集传输的真实可靠性和及时性。
酒店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一、目的:保证旅客住宿期间安全,妥善应付突发事件,正确实施紧急救援,树立良好企业形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二、责任人:酒店法定代表人,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第一责任人,保安为直接责任人。
三、应急救援措施:
1、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到人,经常检查该项工作是否落实到位,随时掌握措施落实情况。
2、做好火灾等应急物资储备,掌握相关应急技术,如灭火、紧急救助病人等,记住紧急求助相关电话。
3、牢固树立应急救援意识,如遇突发事件,第一反应为立即就地施救,实在无力施救,则在第一时间,紧急求助,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4、加强宣传教育,促使旅客自觉防范突发事件。
5、拒绝接收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旅客住店,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6、拒绝接收危重病人和传染病人住店,并劝其立即妥善就医。
酒店值班巡查制度
一、为了保障住宿旅客人身和财物安全,根据公安机关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酒店必须把旅客安全放在首位,时时抓、不松懈。
三、酒店内执行24小时值班制,固定值班人员。
四、值班人员必须与公安机关随时保持联系。
五、值班人员对安全设施随时进行检查,对可疑人员进行监视,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六、酒店保持安全设置完好无损,如有问题,随时检查维修。
七、值班人员对酒店内外环境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发现危险立即排除,发现形迹可疑人员,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八、巡查人员应不断学习公共安全知识,并随时向旅客做好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