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胜利农场2011年城区环境综合治理
大会战”检查验收情况通报
场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街道办:
2011年5月25日农场向场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街道办、居民委和专业大队下发了《胜利农场2011年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大会战方案》的通知。按照通知精神,从5月27日起,相关单位和部门全部出动,参加到环境治理大会战活动中去,在场区掀起了一次爱国卫生运动周暨环境综合治理大会战的高潮。历时一周时间,各单位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使场区环境大有改善,基本达到了“清洁化、秩序化”的要求。同时农场成立了环境综合治理检查验收小组,对各责任单位责任区环境治理情况进行了验收。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一、情况通报
(一)此次活动中,工作表现突出,环境治理达到标准的单位有:水暖物业、司法科、林业局、水务局、卫生科、民政局、计划科、政研室、公路站、综治办。以上10个单位(科室),根据胜场办发【2011】4号文件精神,给予通报表扬并兑现1000元的奖励。
(二)其他单位(科室)为限期整改达标单位,不奖不罚。
二、工作要求
(一)在下一步环境治理工作中,街道办、居民委以及专业大队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主体作用,全面承担起管理城镇的主要任务。街道办要强化组织领导,按照“边治理边总结、边总结边提高”的原则,进一步增强环境综合治理的紧迫感、责任感,定期检查指导,不断巩固和扩大城区环境综合治理成果。居民委和专业大队,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全面承担起管理城镇、服务城镇的责任。
(二)机关和场直各单位要树立主人翁意识,积极主动参与到“爱我家园,美化家园“的活动中去,形成浓厚的环境治理社会氛围。
(三)要动员、督促广大居民和个体经营户要从自身做起,自觉养成文明卫生习惯,积极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包环境卫生、包生活秩序、包绿化美化、包公共设施完好使用),为农场的环境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胜利农场办公室
2011年6月7日
关于“胜利农场2011年城区环境综合治理
大会战”检查验收情况通报
场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街道办:
2011年5月25日农场向场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街道办、居民委和专业大队下发了《胜利农场2011年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大会战方案》的通知。按照通知精神,从5月27日起,相关单位和部门全部出动,参加到环境治理大会战活动中去,在场区掀起了一次爱国卫生运动周暨环境综合治理大会战的高潮。历时一周时间,各单位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使场区环境大有改善,基本达到了“清洁化、秩序化”的要求。同时农场成立了环境综合治理检查验收小组,对各责任单位责任区环境治理情况进行了验收。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一、情况通报
(一)此次活动中,工作表现突出,环境治理达到标准的单位有:水暖物业、司法科、林业局、水务局、卫生科、民政局、计划科、政研室、公路站、综治办。以上10个单位(科室),根据胜场办发【2011】4号文件精神,给予通报表扬并兑现1000元的奖励。
(二)其他单位(科室)为限期整改达标单位,不奖不罚。
二、工作要求
(一)在下一步环境治理工作中,街道办、居民委以及专业大队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主体作用,全面承担起管理城镇的主要任务。街道办要强化组织领导,按照“边治理边总结、边总结边提高”的原则,进一步增强环境综合治理的紧迫感、责任感,定期检查指导,不断巩固和扩大城区环境综合治理成果。居民委和专业大队,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全面承担起管理城镇、服务城镇的责任。
(二)机关和场直各单位要树立主人翁意识,积极主动参与到“爱我家园,美化家园“的活动中去,形成浓厚的环境治理社会氛围。
(三)要动员、督促广大居民和个体经营户要从自身做起,自觉养成文明卫生习惯,积极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包环境卫生、包生活秩序、包绿化美化、包公共设施完好使用),为农场的环境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胜利农场办公室
201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