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鲍学斌:主持农委全面工作,主管财务审计、人事监察 贾立荣:主持党委全面工作,主管纪检委、组织部、老干部科
唐守忠:分管综合科、宣传部、工会、团委、妇委会、计生办、良种场、蚕种场、蚕蜂站
辛公昌:分管生产科、农科所、推广中心、产业化办(县域经济办、区域经济办)、种子公司
潘宣亮:分管绿办(农产品检测中心)、减负办、计划科、法规科、种子管理处 陈永生:主抓常务工作,分管办公室(信访)、外经科、经管站、(劳转中心)劳转办、信息科(信息中心)
齐美轩:分管科教科、能源办、扶贫办、农广校、果科所(果树场)
鸡西市农委内设机构及联系电话
鸡西市农委内设机构及联系电话
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绿色食品办公室 组织部 宣传部 办公室 财审科 综合科 市场信息科 监察室 产业化办 外经科
2386322 2659379 2372911 2372911 2353211 2371130 2372911 2353403 2372911 2377533 2353403
扶贫办 生产科 法规科 科教科、能源办
计划科 劳转办 减负办
2351263 2351295 2136605 2136607 2353403 2659379 2378700
市农业委员会主要职责
市农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国家和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农业生产指导性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研究制定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宗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组织起草农业各产业的政策、办法和细则。
(四)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农业各产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策,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监督、检查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承包管理及使用权流转工作。
(五)研究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组织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作;负责农业特产经济开发的综合、协调工作;参与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组织协调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研究提出主要农产品、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出口建议;预测并发布农业各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
(六)制定农业各产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筛选及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各产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七)拟定农业各产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业各产业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认证申报、质量监督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开发无污染农副产品;组织协调种子、种苗、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的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组织市内生产及进口种子、农药、有关肥料等产品的登记工作。
(八)起草有关植物防疫和检疫的实施办法,制定有关标准;组织监督对市内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九)组织指导国家和省确定的农村改革试验区。
(十)综合农口全面情况,协调涉及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方面的工作。
(十一)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指导全市农业各产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规划和业务指导;承办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农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鲍学斌:主持农委全面工作,主管财务审计、人事监察 贾立荣:主持党委全面工作,主管纪检委、组织部、老干部科
唐守忠:分管综合科、宣传部、工会、团委、妇委会、计生办、良种场、蚕种场、蚕蜂站
辛公昌:分管生产科、农科所、推广中心、产业化办(县域经济办、区域经济办)、种子公司
潘宣亮:分管绿办(农产品检测中心)、减负办、计划科、法规科、种子管理处 陈永生:主抓常务工作,分管办公室(信访)、外经科、经管站、(劳转中心)劳转办、信息科(信息中心)
齐美轩:分管科教科、能源办、扶贫办、农广校、果科所(果树场)
鸡西市农委内设机构及联系电话
鸡西市农委内设机构及联系电话
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绿色食品办公室 组织部 宣传部 办公室 财审科 综合科 市场信息科 监察室 产业化办 外经科
2386322 2659379 2372911 2372911 2353211 2371130 2372911 2353403 2372911 2377533 2353403
扶贫办 生产科 法规科 科教科、能源办
计划科 劳转办 减负办
2351263 2351295 2136605 2136607 2353403 2659379 2378700
市农业委员会主要职责
市农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国家和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农业生产指导性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研究制定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宗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组织起草农业各产业的政策、办法和细则。
(四)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农业各产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策,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监督、检查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承包管理及使用权流转工作。
(五)研究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组织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作;负责农业特产经济开发的综合、协调工作;参与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组织协调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研究提出主要农产品、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出口建议;预测并发布农业各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
(六)制定农业各产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筛选及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各产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七)拟定农业各产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业各产业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认证申报、质量监督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开发无污染农副产品;组织协调种子、种苗、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的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组织市内生产及进口种子、农药、有关肥料等产品的登记工作。
(八)起草有关植物防疫和检疫的实施办法,制定有关标准;组织监督对市内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九)组织指导国家和省确定的农村改革试验区。
(十)综合农口全面情况,协调涉及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方面的工作。
(十一)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指导全市农业各产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规划和业务指导;承办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