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1891——1962),是近代中国文化史上的一位哲人,一位奇人,他是新红学的开山祖师,其代表作《红楼梦考证》则是新红学的奠基之作。如果说,胡适造就了红学史上一个影响深远的新学派;那么,《红楼梦考证》,则开创了红学研究的新纪元。
《红楼梦考证(改定稿)》一书,发表于1921年11月。当时,以蔡元培先生为代表的“索隐派”占据了《红楼梦》研究的学术舞台。《红楼梦》自问世以来,就是一部天书,一部“迷”书。而“索隐派”的治学,是利用读者急于解红楼之“迷”的心态,再引据一些野史、杂记,硬要从中“索”出所谓真人真事来,如:有人认为《红楼梦》是写清世祖与董鄂妃之间的爱情故事,黛玉就是董鄂妃;也有人认为《红楼梦》是清康熙朝的政治小说,“红”字影射朱明王朝,贾府影射清朝,贾府的败落隐含反清吊明之意。“索隐派”的红学研究有大众化、通俗化的特点,魅力大,能迷人。直到今天,还有人承继“索隐”的衣钵,“索”出《红楼梦》中的秦可卿是康熙朝太子胤礽的女儿这一结论来。《红楼梦考证》一书出版时,胡适三十岁,他是以后起的年青学者的姿态,对负有盛名的辛亥革命元老、德高望重的前辈学人蔡元培先生发起挑战的,书中批评尖锐,攻势凌厉,言语犀利以至于刻薄,他认为:以蔡元培为代表的“索隐派”红学属于“附会的红学”,其研究方法是“猜笨谜”,是“很牵强的附会”,其研究人员都是“大苯伯”,研究所得的结论都是站不住脚的。蔡元培为捍卫自己的观点,写文章与胡适“商榷”;胡适针对蔡文,又写文章答辩。两人一来一往,唇枪舌战,各不相让。论争正烈之际,蔡元培慷慨地设法为胡适借阅或许于己不利的书籍和资料,还告诉他所需要的材料应当到那里去找,充分表现出长者的睿智、襟怀和风度。三十多年后,胡适回忆起旧事,说“那时蔡先生当(北大)校长,我当教授,蔡先生是我的上司,但他不生气,他有这种雅量”。
胡适的意识比起同时代的文人来,是超前的;对《红楼梦》的研究,是开拓性的。在“考证”一书中,他最早对《红楼梦》的作者是否是曹雪芹、以及曹雪芹的家世、性格、遭遇和著书时代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对《红楼梦》的不同版本和这些版本的来历进行了考证,主张以科学的方法来研究《红楼梦》。他的一些观点,如一声惊雷,响彻了五四后中国整个文坛,给人以耳目一新之感。他考定:
(1)《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
(2)曹雪芹是汉军正白旗人,曹寅的孙子,曹頫的儿子,生于极富贵之家,身经极繁
华绮丽的生活,又带有文学与美术的遗传与环境。
(3)曹雪芹的曾祖曹玺、祖父曹寅、父辈曹顒和曹頫三代四个人共做了58年的江宁织造。
(4)康熙皇帝南巡,正是曹家极盛时,曾办过四次以上的接驾阔差。但后来家渐衰败,
大概因亏空获罪被抄没。曹雪芹生活由此陷入贫苦困顿。
(5)《红楼梦》一书是曹雪芹破产倾家之后,在贫困之中做的。做书的年代大概为乾隆
初年到乾隆三十年(1765)年左右,书未完而曹雪芹死了。
胡适考定的结论,大多建立在翔实的资料基础上,因而基本上都是正确的。时至今日,仍然为公众所普遍认同,成为后人考证《红楼梦》的基本命题。近百年来,红学领域的研究和争论,也基本上没有人能超越上述命题的范畴。胡适、蔡元培分别代表了“新红学”、“旧红学”的观点。胡适对《红楼梦》的研究,推倒了旧红学,使持有旧红学观点的“索隐派”偃旗息鼓,声势不振,在学术上彻底败北。一批新红学的学者由此开始以新的思路、新的方法研究《红楼梦》,从而开启了一条研红的新途径。谁都不能否认,胡适对研究《红楼梦》的贡献,是划时代的;“考证”一书是红学史上一座里程碑式的重要著作。
胡适的治学态度极其严谨,对问题的考索十分慎密。他注重研究学问的方法,在这部书中勾勒出一条“科学的治学方法”,他说:在遇到问题的时候,要“处处撇开一切先入的成见,处处存一个搜求证据的目的;处处尊重证据,让证据做向导,引我到相当的结论上去。”他认为,一切史料都是证据,但使用证据,必须先审查证据,要考察这个证据是何人、何处、何地寻出的?这个人是否有做证人的资格?这个人有没有可能作伪证?他认为,“许多问题,在证据不充分的时候,绝对不可以下判断”,得出结论是求证过程中最后、最重要的一节,不曾证实的理论只可算是假设;证实之后才是定论,才是真理。尤为可贵的是,他运用证据,还表现在勇于纠错,每当有新证据出现证明自己提出的假设不能成立时,就立即改正。他的不少观点,就是在发现新证据后被自己或者被别人所纠正的。《红楼梦考证》的“初稿”是1921年3月出版的,出版后,胡适又获得了许多新材料,于是他在许多细节上又加以补充和改写。例如,在“初稿”中,他曾根据清人袁枚的《随园诗话》认为曹雪芹是曹寅的儿子,后来他发现与曹雪芹生平有关的大量证据,在“改定稿”中才认定曹雪芹是曹寅的孙子。在“改定稿”发表时,他坦率承认:“自从我第一次发表这篇“考证”以来,我已经改正了无数大错误了”。1930年11月,胡适在《介绍我自己的思想》一文中,提出应当运用“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这一科学方法来做学问,要善于独立思考,敢于怀疑,敢于提出问题;要重视实证,打破成见,力求去解决问题;假设不大胆,不能有所创新;证据不充分,不能令人信服。1952年12月,胡适在《治学方法》一文中,又重申了这些观点。
在《红楼梦考证》中,胡适把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与八十回本《红楼梦》作了认真的比较,得出后四十回“确然不是曹雪芹做的”结论,并认为后四十回许多人物、情节、结局与前八十回全无照应,有的段落文字笨拙,“读了令人作呕”。但与此同时,他又肯定后四十回也“有不可埋没的好处”,主要表现在以宝黛爱情为主线的整部小说最后以大悲剧作结收场,打破了中国历来写小说都要以团圆作结的迷信。中国文学最缺乏的是悲剧观念,按照中国人的习俗,都希望“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于是乎一些无聊文人在续、补《红楼梦》时(如《后石头记》、《红楼圆梦》)就把林黛玉从棺材里掘出来同贾宝玉团圆。而胡适却在当时就能以“悲剧的眼光”来审视后四十回,对后四十回予以充分的肯定,这不能不令人感到由衷的钦服。
然而,胡适考证《红楼梦》的结论也不免有疏失之处。他在“考证”一书中提出著名的“自叙传”观点,认为曹雪芹就是《红楼梦》第一回中那个深自忏悔的“我”,就是书里的甄贾(真假)两个宝玉,贾府与甄府都只是曹雪芹家的影子。许多学者认为,这一观点的根本错误,在于把小说混同于史书,把文学作品混同于历史传记。但是,在许多学者指出这个问题后,胡适仍坚持自己的观点,继续在为“自叙传”寻找根据。胡适作为一个学术先驱者,也患有多半学术先驱者常患的那种偏执的通病!
胡适还从文学的角度对《红楼梦》进行了评论。他曾多次对人说:“《红楼梦》不是一部好小说”,因为“里面没有一个有头有尾的故事”。他说自己写了几万字考证《红楼梦》,“差不多没有说一句赞颂《红楼梦》的文学价值的话”,他甚至认为在文学上,《红楼梦》比不过《儒林外史》、也比不上《老残游记》。对此,许多学者认为,胡适的一生,主要致力于对《红楼梦》的背景、作者、版本等作文献上的研究,而没有在艺术上对《红楼梦》的内容、结构、情节、人物等方面就文本本身进行系统的研究,所以,有人讥刺他“只擅长考证”,而根本“不懂文学为何物”,所作出的是“非常外行”的评论。
1948年12月,胡适扔下了做学问长期累积的102箱珍贵书籍和资料,匆忙中仅带走最古本的“甲戌本”十六回《红楼梦》,随蒋氏集团逃到了台湾。1962年2月20日,他去世前的四天,在和友人往来的信函中,还在谈《红楼梦》。不难想象,他的一生,红楼情结浓郁,与《红楼梦》的缘分从来没有中断过。
1964年8月24日,毛泽东同志在同有关人员谈话时说到了对《红楼梦》的研究问题,他说:“蔡元培对《红楼梦》的观点是不对的,胡适的看法比较对一点”(《毛泽东的读书生活》)。毛泽东拿这两位大学者作比,肯定了胡适在《红楼梦考证》中表述的研究《红楼梦》的基本思想和基本方法。在胡适去世两年后,毛泽东说定的这句话,应该是对胡适一生研究《红楼梦》所作贡献的盖棺论定。
将近一个世纪的红学史表明,胡适在《红楼梦》研究方面所取得的成就是无人可以与之相匹敌的,其地位也是没有人可以取代的。作为学者,胡适是不朽的;作为学术成果,胡适把自己的力作《红楼梦考证》献给了人类,而这部著作,是后世学子“解秘”《红楼梦》的必读文献,是永垂的。
胡适(1891——1962),是近代中国文化史上的一位哲人,一位奇人,他是新红学的开山祖师,其代表作《红楼梦考证》则是新红学的奠基之作。如果说,胡适造就了红学史上一个影响深远的新学派;那么,《红楼梦考证》,则开创了红学研究的新纪元。
《红楼梦考证(改定稿)》一书,发表于1921年11月。当时,以蔡元培先生为代表的“索隐派”占据了《红楼梦》研究的学术舞台。《红楼梦》自问世以来,就是一部天书,一部“迷”书。而“索隐派”的治学,是利用读者急于解红楼之“迷”的心态,再引据一些野史、杂记,硬要从中“索”出所谓真人真事来,如:有人认为《红楼梦》是写清世祖与董鄂妃之间的爱情故事,黛玉就是董鄂妃;也有人认为《红楼梦》是清康熙朝的政治小说,“红”字影射朱明王朝,贾府影射清朝,贾府的败落隐含反清吊明之意。“索隐派”的红学研究有大众化、通俗化的特点,魅力大,能迷人。直到今天,还有人承继“索隐”的衣钵,“索”出《红楼梦》中的秦可卿是康熙朝太子胤礽的女儿这一结论来。《红楼梦考证》一书出版时,胡适三十岁,他是以后起的年青学者的姿态,对负有盛名的辛亥革命元老、德高望重的前辈学人蔡元培先生发起挑战的,书中批评尖锐,攻势凌厉,言语犀利以至于刻薄,他认为:以蔡元培为代表的“索隐派”红学属于“附会的红学”,其研究方法是“猜笨谜”,是“很牵强的附会”,其研究人员都是“大苯伯”,研究所得的结论都是站不住脚的。蔡元培为捍卫自己的观点,写文章与胡适“商榷”;胡适针对蔡文,又写文章答辩。两人一来一往,唇枪舌战,各不相让。论争正烈之际,蔡元培慷慨地设法为胡适借阅或许于己不利的书籍和资料,还告诉他所需要的材料应当到那里去找,充分表现出长者的睿智、襟怀和风度。三十多年后,胡适回忆起旧事,说“那时蔡先生当(北大)校长,我当教授,蔡先生是我的上司,但他不生气,他有这种雅量”。
胡适的意识比起同时代的文人来,是超前的;对《红楼梦》的研究,是开拓性的。在“考证”一书中,他最早对《红楼梦》的作者是否是曹雪芹、以及曹雪芹的家世、性格、遭遇和著书时代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对《红楼梦》的不同版本和这些版本的来历进行了考证,主张以科学的方法来研究《红楼梦》。他的一些观点,如一声惊雷,响彻了五四后中国整个文坛,给人以耳目一新之感。他考定:
(1)《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
(2)曹雪芹是汉军正白旗人,曹寅的孙子,曹頫的儿子,生于极富贵之家,身经极繁
华绮丽的生活,又带有文学与美术的遗传与环境。
(3)曹雪芹的曾祖曹玺、祖父曹寅、父辈曹顒和曹頫三代四个人共做了58年的江宁织造。
(4)康熙皇帝南巡,正是曹家极盛时,曾办过四次以上的接驾阔差。但后来家渐衰败,
大概因亏空获罪被抄没。曹雪芹生活由此陷入贫苦困顿。
(5)《红楼梦》一书是曹雪芹破产倾家之后,在贫困之中做的。做书的年代大概为乾隆
初年到乾隆三十年(1765)年左右,书未完而曹雪芹死了。
胡适考定的结论,大多建立在翔实的资料基础上,因而基本上都是正确的。时至今日,仍然为公众所普遍认同,成为后人考证《红楼梦》的基本命题。近百年来,红学领域的研究和争论,也基本上没有人能超越上述命题的范畴。胡适、蔡元培分别代表了“新红学”、“旧红学”的观点。胡适对《红楼梦》的研究,推倒了旧红学,使持有旧红学观点的“索隐派”偃旗息鼓,声势不振,在学术上彻底败北。一批新红学的学者由此开始以新的思路、新的方法研究《红楼梦》,从而开启了一条研红的新途径。谁都不能否认,胡适对研究《红楼梦》的贡献,是划时代的;“考证”一书是红学史上一座里程碑式的重要著作。
胡适的治学态度极其严谨,对问题的考索十分慎密。他注重研究学问的方法,在这部书中勾勒出一条“科学的治学方法”,他说:在遇到问题的时候,要“处处撇开一切先入的成见,处处存一个搜求证据的目的;处处尊重证据,让证据做向导,引我到相当的结论上去。”他认为,一切史料都是证据,但使用证据,必须先审查证据,要考察这个证据是何人、何处、何地寻出的?这个人是否有做证人的资格?这个人有没有可能作伪证?他认为,“许多问题,在证据不充分的时候,绝对不可以下判断”,得出结论是求证过程中最后、最重要的一节,不曾证实的理论只可算是假设;证实之后才是定论,才是真理。尤为可贵的是,他运用证据,还表现在勇于纠错,每当有新证据出现证明自己提出的假设不能成立时,就立即改正。他的不少观点,就是在发现新证据后被自己或者被别人所纠正的。《红楼梦考证》的“初稿”是1921年3月出版的,出版后,胡适又获得了许多新材料,于是他在许多细节上又加以补充和改写。例如,在“初稿”中,他曾根据清人袁枚的《随园诗话》认为曹雪芹是曹寅的儿子,后来他发现与曹雪芹生平有关的大量证据,在“改定稿”中才认定曹雪芹是曹寅的孙子。在“改定稿”发表时,他坦率承认:“自从我第一次发表这篇“考证”以来,我已经改正了无数大错误了”。1930年11月,胡适在《介绍我自己的思想》一文中,提出应当运用“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这一科学方法来做学问,要善于独立思考,敢于怀疑,敢于提出问题;要重视实证,打破成见,力求去解决问题;假设不大胆,不能有所创新;证据不充分,不能令人信服。1952年12月,胡适在《治学方法》一文中,又重申了这些观点。
在《红楼梦考证》中,胡适把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与八十回本《红楼梦》作了认真的比较,得出后四十回“确然不是曹雪芹做的”结论,并认为后四十回许多人物、情节、结局与前八十回全无照应,有的段落文字笨拙,“读了令人作呕”。但与此同时,他又肯定后四十回也“有不可埋没的好处”,主要表现在以宝黛爱情为主线的整部小说最后以大悲剧作结收场,打破了中国历来写小说都要以团圆作结的迷信。中国文学最缺乏的是悲剧观念,按照中国人的习俗,都希望“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于是乎一些无聊文人在续、补《红楼梦》时(如《后石头记》、《红楼圆梦》)就把林黛玉从棺材里掘出来同贾宝玉团圆。而胡适却在当时就能以“悲剧的眼光”来审视后四十回,对后四十回予以充分的肯定,这不能不令人感到由衷的钦服。
然而,胡适考证《红楼梦》的结论也不免有疏失之处。他在“考证”一书中提出著名的“自叙传”观点,认为曹雪芹就是《红楼梦》第一回中那个深自忏悔的“我”,就是书里的甄贾(真假)两个宝玉,贾府与甄府都只是曹雪芹家的影子。许多学者认为,这一观点的根本错误,在于把小说混同于史书,把文学作品混同于历史传记。但是,在许多学者指出这个问题后,胡适仍坚持自己的观点,继续在为“自叙传”寻找根据。胡适作为一个学术先驱者,也患有多半学术先驱者常患的那种偏执的通病!
胡适还从文学的角度对《红楼梦》进行了评论。他曾多次对人说:“《红楼梦》不是一部好小说”,因为“里面没有一个有头有尾的故事”。他说自己写了几万字考证《红楼梦》,“差不多没有说一句赞颂《红楼梦》的文学价值的话”,他甚至认为在文学上,《红楼梦》比不过《儒林外史》、也比不上《老残游记》。对此,许多学者认为,胡适的一生,主要致力于对《红楼梦》的背景、作者、版本等作文献上的研究,而没有在艺术上对《红楼梦》的内容、结构、情节、人物等方面就文本本身进行系统的研究,所以,有人讥刺他“只擅长考证”,而根本“不懂文学为何物”,所作出的是“非常外行”的评论。
1948年12月,胡适扔下了做学问长期累积的102箱珍贵书籍和资料,匆忙中仅带走最古本的“甲戌本”十六回《红楼梦》,随蒋氏集团逃到了台湾。1962年2月20日,他去世前的四天,在和友人往来的信函中,还在谈《红楼梦》。不难想象,他的一生,红楼情结浓郁,与《红楼梦》的缘分从来没有中断过。
1964年8月24日,毛泽东同志在同有关人员谈话时说到了对《红楼梦》的研究问题,他说:“蔡元培对《红楼梦》的观点是不对的,胡适的看法比较对一点”(《毛泽东的读书生活》)。毛泽东拿这两位大学者作比,肯定了胡适在《红楼梦考证》中表述的研究《红楼梦》的基本思想和基本方法。在胡适去世两年后,毛泽东说定的这句话,应该是对胡适一生研究《红楼梦》所作贡献的盖棺论定。
将近一个世纪的红学史表明,胡适在《红楼梦》研究方面所取得的成就是无人可以与之相匹敌的,其地位也是没有人可以取代的。作为学者,胡适是不朽的;作为学术成果,胡适把自己的力作《红楼梦考证》献给了人类,而这部著作,是后世学子“解秘”《红楼梦》的必读文献,是永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