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I:10.13734/j.cnki.1000-5315.2008.05.017第35卷第5期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008年9月JournalofSichuanNormalUniversity(SocialSciencesEdition)
Vol.35,No.5
September,2008
试析南宋四川总领所的职能
何 玉 红
(西北师范大学文史学院,兰州730070)
摘要:南宋四川总领所的具体职能包括:筹集粮饷,承担着川陕战区驻军物资供应的任务;稽查军政,掌管军队财政事务,起到分化武将权力的作用;荐举与按劾地方官员;赈灾济贫;对外支付等。四川总领所的设置与运营,为南宋川陕战区的巩固发挥了重要作用。
关键词:南宋;四川总领所;川陕地区;粮饷供应;节制武将
中图分类号:K24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5315(2008)05-0121-05
四川总领所的设置,是南宋经略川陕地区的重要举措。对此,林天蔚《南宋时强干弱枝政策是否动摇?———四川特殊化之分析》[1]一文第三节《四川总领所之特殊财权及其影响》曾做过简要论述。此外,学术界在论述赵开总领四川财赋的情况时对其有所涉及①。关于四川总领所的具体职掌以及在南宋所发挥的作用,学术界尚无专门、系统的研究。笔者不揣谫陋,从四川总领所的实际运行中,逐一考察其职能。不妥之处,请方家指正。
一 筹集与调度军队物资
按《宋史·职官志》,总领“掌措置移运应办诸军钱粮”
[2]3958
缗截留使用[3]3286。吴曦叛变平定后,“帑藏赤立”,总领陈咸措置财用,通过“截四路上供”等,紧张局面才得以缓解[2]12390。另设赋税名目,也是总领所筹集军费的一个途经。如完颜亮入侵,宋金战事再起,军费供给应接不暇,四川总领所开支日益增加,军队人数达10.6万人,战马5000匹,“由是总领所岁阙至六百四十万缗”[4]392-393。四川总领所支出超过收入,多开源路势在必行。史载,总领征收白契税钱,“遣官置司”,声势浩大。在征收过程中,“嫁资移嘱隐其直者,视邻田估之。虽产去券存者,皆倍收其赋。细民墓地,亦首纳算钱”。征收范围之广,于此可见一斑。从结果看,共筹集到军费468万缗[4]321。
川陕驻军的粮食供应是四川总领所物资保障的重中之重。如绍兴四年(1134),川陕宣抚副使吴玠调两川民夫运米15万斛至利州,但路途消耗较大,饥病相仍,沿途死亡较多。为此,总领所遣官就籴于沿流诸郡,又在兴、利、阆州置场,听商人入中,以减陆运与水运粮米之数,予以解决[2]4260。绍兴末年,战事再起,军粮需求增加,朝廷令劝谕民户献纳,四川总领王之望“亲至梁、洋,谕豪民使之输财”[3]3351。史载,川陕驻军分隶18处,其潼川、兴元府、绵、剑、文、龙、渠、金、洋、阶、成、西和、凤州所用粮料,总领所每年科支本钱就逐州夏秋籴买应付;利、阆等地所用粮料,总领所招诱客贩收籴支遣[3]3316。总领所划分区域,通过籴买或商人入中解决军粮供应。为确保军粮及时供应,在川陕边防前沿储备着大
。就四川总领所而言,其掌管着南宋川陕战区屯驻
大军的物资供应,对巩固川陕边防责任至大。
南宋川陕驻军军费的筹集与供应,由四川总领所掌管。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载,绍兴四年(1134),四川总领所共收钱3342万余缗,支出3394万余缗,其中支付吴玠军费1955万缗[3]1372。南宋川陕驻军数量大,军费消耗多,增印钱引是总领所筹集军费的重要方式。如:绍兴三十一年(1161)十二月,由于收复陕西州军,用度增加,四川总领所添印300万道[3]3289。绍兴三十二年(1162)闰二月,四川总领所增印钱引100万道,以备边储、犒军之用[3]3340。由于军费开支不断增长,截留使用上供钱物,是总领所筹集钱物的另一重要途经。如绍兴三十一年(1161)完颜亮入侵,军饷开支增加,在总领王之望的请求下,中央允许将上供钱15万收稿日期:2007-12-05
基金项目:西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南宋西北边防财政研究”,项目编号:NWNU-QN-06-16。作者简介:何玉红(1977—),男,甘肃民勤人,历史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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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粮食。史载,嘉泰四年(1204),关上积粮达800余万斛。由于边疆危机存在,朝廷下令将腐败不堪食用之粮清除外,加紧购买,继续做好储备,为此降度牒25000道,令总领所收籴,填补缺额[5]141。通过籴买等方式筹集到军粮,还需要转运到边防前沿,总领所为此作出了重要努力。嘉定初年,陈咸为四川总领时,“嘉陵江流忽浅,或云金人截上流,咸不动,疏而导之,自益昌至于鱼梁,馈运无阻”[2]12390。经过疏通,嘉陵江畅通无阻。总领所籴买和转运粮米等,对增强军队的战斗力、巩固边防,至为关键。一旦总领失职,将会受到严厉的惩罚。如开禧年间,四川总领陈晔籴到粟麦,“不堪支遣,有误军计”[6]4061,遭到罢免;总领赵善宣也因“收籴米斛,应副大军,支遣违慢”,被降官罢职[6]4061。
川陕驻军兵器供应同样由四川总领所承担。李心传载,绍兴十一年(1141)和议后,川陕战区的兵器制造,“并属总领所,储之有军库焉。弓弩多至数十万,箭数百万枝”[4]435。也即武器由总领所掌管供应,数量较多。绍兴三十二年(1162)四月甲戌,四川宣抚使吴璘上言,招到正弓兵箭手万人,乞支给器甲,对吴璘之请,朝廷“命总领所以甲万副予之”。总领所一次性可支付“甲万副”,可见平时制造与储备不少。史载,绍兴十一年(1141),朝廷下令在成都、潼川、遂宁府、嘉、邛、资、渠州七作院制造铠甲,在兴元府、兴、阆、成州、大安军、仙人关六作院,制造神臂弓、马甲、披毡。时至绍兴末年,所造“器械山积”。由于战争器甲消耗增多,总领所又于夔州路等地征收钱引,增加制造,仅衣甲就达到2万副之多[3]3359。
川陕驻军军衣所需绢布,由四川总领所筹集、发放。绍兴末年,川陕驻军军衣消耗增大,总领所“遂以官钱造布衫、布裤各六万件与之”,一月而办,送往军前。“吴璘止令于河池寄库,至今支散未尽者尚多”[7]卷6。总领所提供的军衣种类就有布衫、布裤等,数量达数万。再如李蘩为总领时,“四路故输绢于利、沔、大安诸郡,凡费六千,而关外诸军得绢仅鬻半直”。之后经过整顿,“令民各输正色估钱之半,匹不过五千”[8]卷78,以解决军衣问题,从而军民两便。
除军费、军粮、兵器、军衣供应外,诸如川陕战区平时和战时的犒赏依然由四川总领所负责。如隆兴元年(1163)四月十七日,诏:“四川总领所将诸军昨差出德顺屯戍官兵在寨老小当是的实数目,依三衙等处官兵例,支给犒设,仍出榜晓谕。”[6]6849淳熙十一年(1184)五月二十七日,诏川陕驻军将士戍边日久,令总领所支拨桩管钱30万道,特与犒设一次[6]7117。这是战时及平时犒赏军队之举。淳熙六年(1179)十一月二十六日,诏四川总领所支降钱5.9万贯,付兴州、兴元府、金州都统司,“委主帅给散诸军五口以上人”属于川陕驻军军队的物资保障机构。
二 稽察军政与节制武将
总领所除筹集、调度军队钱粮外,还有一个重要职能,即
[6]7117
稽察军队事务,从而达到削弱武将权力的目的,即所谓“各专一报发御前军马文字,诸军并听节制。盖使之与闻军事,不独职馈饷云”[3]2350。
总领所稽察军政,通过掌管军费、招刺士兵等途径得以实现。南宋军队冗员现象普遍,而川陕驻军尤为严重。为了获得更多的军费,武将往往私自编造册籍,冒领粮饷。绍兴六年(1136)七月,监察御史刘长源上书指出,川陕驻军的军粮消耗,绍兴五年之数是绍兴二年的四倍、绍兴三年的三倍、绍兴四年的一倍,但这一时间内军队数量并未有大的增长,显然是军队虚籍冒领等所致。刘长源认为,若将军中年50以上者与有疾者淘汰,“岁用之费,必十省六七”[3]1687-1688。军队虚籍现象严重,于此可见一斑。吴挺为兴州都统制时,“统众六万”,而虚籍数千[2]8768。总领稽察军队,就包括核实军队的确切数目,按实际人数支付钱粮,杜绝军中冗滥之弊。宁宗时,袁说友上言:川陕等地驻军,“升加之法百不举一”,因此建议,将弓弩手、枪刀手每日比试,“令总领同统帅亲与审试,不得徇情,须从实升加犒设外,照格增添请给等,具名奏闻。仍仰总领所措置财赋,考核吏奸,关防渗漏,以供军之余,充升加增添钱物等使用”[9]2954-2955。总领参与招刺、申试士兵,做到对军中事务的了解,以便采取相应的供给措施。
以下从吴挺统兵时的具体事例来看四川总领所在革除军中虚籍、节制武将中的作用。史载,吴挺为兴州都统制时,跋扈难制,私占钱物,“利源多为所擅,前后二十年,财帛不胜计矣”[4]801。为了达到对武将的节制,四川总领李蘩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表现在李蘩抵制了吴挺在粮饷开支中的无理要求,上奏中央,并指出其中缘由,最后武将之谋暴露[8]卷78。赵彦逾,字德老,淳熙十四年(1187)至绍熙元年(1190)为四川总领。赵彦逾担任总领期间,在核实军籍中力图对吴挺予以节制,并取得明显效果。史载,淳熙末年,安丙为吴挺所用,任文州漕官,兼利西安抚司佥厅。赵彦逾担任总领入蜀,安丙前往迎接,赵彦逾设法获取吴挺军队的人数[4]654,为以后裁减军中虚籍,减少开支,掌握了第一手信息。其结果,“挺不敢隐”[2]8768。在事实面前,吴挺不得不裁减虚籍。再如杨辅,字嗣勋,绍熙二年(1191)至绍熙四年(1193)为四川总领。担任总领其间,杨辅在限制军队将佐请给等方面对武将予以节制。军中虚籍多是川陕战区财政开支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总领所一则不能准确了解具体军队人数,即使知晓也难以有效裁减。杨辅利用吴挺军中将佐阙员的机会,以此减少开支,虽军中多方要求,杨辅以钱粮缺乏、遣人面议等方式拖延,维持现状,最终实现对武将的制约[4]818。
川陕战区由于武将权力强大,任用亲信,形成盘根错节之势,“诸大将子弟、亲戚,错处于军中”,将帅升黜,不问才能,贿赂公行[9]2947。武将为增强势力,往往培植私人力量,这是中央坚决打击的行为,而这一任务同样由总领承担。史载,吴挺病重之时,总领四川财赋,杨辅“贻书四川制置邱崈言:`统制官李奭乃吴氏腹心,缓急不可令权军。'崈然
。看
来,总领还掌管供给军队家属钱物。从上可见,四川总领所
何玉红 试析南宋四川总领所的职能
实现川陕军队粮饷的供应无虞。绍兴十六年(1146)六月二十八日,诏:四川所屯大军,“岁用钱物如州军拖欠,即从所隶漕司按劾。若漕司盖庇,失于监察催发,即从四川总领所按劾。其四路提刑、常平司如拖欠违期不起,亦一体施行”[6]3189。可见,四川总领按劾官员,是为了防止诸如州军拖欠钱物、漕司不监察催发以及提刑、常平司拖欠违期不起等影响军费供应弊端的发生。同时,也可看到四川总领按劾官员范围之广,漕司、提刑司、常平司均在其中。绍兴二十九年(1159)八月三日,总领四川财赋军马钱粮许尹上奏:
四川见屯大军,用度至广,年额合起赡军,其间公然拖欠不催,漕司州郡容庇,不加程督,即目未起钱引计七百二十余万道,已行下分限催促外,欲乞候岁终,从本所
[6]3190
取诸路州县拖欠数目尤甚者,具申朝廷重行黜责。
之”[2]12096。这正是总领防止武将亲信掌权的一例。
南宋川陕战区战略地位突出,防御任务重要,而且出现吴氏武将世袭统兵、独据一方之势。对南宋中央来讲,如何妥善处理这一具有强烈地域特性的武将势力集团,就显得尤为重要。既要能够防御外敌入侵,又不至于武将势力坐大难制,这一双重目标决定了南宋中央对川陕武将势力采取较为缓和的措施。施行军权与财权分离就是其一。由于四川总领所的存在,打破了川陕战区统兵武将专擅一方的可能,对加强中央集权而言,其功至伟。曾担任四川总领的诸多官员受到时人的好评,“西南计臣授鈇钺,独以一手擎半天,三边将士趋节制,百城吏民服威惠”[8]卷2。上文所述川陕驻军冗员虚籍、冒领军费等现象屡见不鲜,而总领对这些腐败现象都予以了节制。相反的事例更证明四川总领所的重要性,即吴曦之叛。吴曦掌管川陕驻军时,四川总领所的权力步步丧失,最后“以总计隶宣司,副使得节制按劾,而财赋之权又归于曦”[2]13812。拥有财权无疑使吴曦如虎添翼,大大加重其成功叛变的筹码,时人对此不无忧虑,“自昔兵帅与计臣不相统摄,故总领有报发觉察之权。今所在皆受节制,内忧不轻”[2]12096。由于四川总领所权力丧失,吴曦叛变成功实现。此次由于总领所权力的丧失,南宋为此付出沉重代价,这从反面证明了四川总领所在节制武将中的重要性。由此看来,四川总领所并非单一的军队物资保障机构,又有军队监察机构的属性。
三 荐举与按劾地方官员
四川总领自建立之日起就拥有举官之权。建炎四年(1130)七月十四日,宣抚处置使张浚言,“总领四川财赋所属五十余州,乞依陕西路转运使例举官”,中央批准其请求,总领拥有举官之权得到确认[6]4704。中央还明确规定总领举官的人数与责任。绍兴二十六年(1156)十月七日,诏:四川去朝廷遥远,“可令诸路监司帅臣各举京朝官知县资序以上人勘充郡守者二人,内制置、总领、都大茶马各举三人奏闻,如被举后犯赃罪及不职,与同罪”[6]4711。至于中央赋予总领荐举偏禆佐校可为将帅之人的权力,更是总领参与军政事务的重要途径。如绍兴末年,四川总领王之望针对吴璘有病在身,担心引起混乱,上书推荐吴拱,“使璘腹心有助”[3]3290。
总领具有的按劾地方官员的权力,是其供给军粮职责的延伸。总领掌管的军费物资,除朝廷临时拨付之外,主要依靠征催当地财赋予以保证,这决定了总领与地方官员在征收赋税中关系极为密切。淮东、淮西、湖广三总领所,“为总领者,但能拘收出纳而已,固非能以通融取予之术行乎其间也……惟四川总领所,自建炎以后专掌利权,不从中覆,故得以守其职业焉”
[4]390-391
对拖欠军费数目较大的州县官员,总领许尹拥有上奏朝廷“重行黜责”的权力。绍兴三十一年(1161)四月十七日,四川总领王之望上言:
将诸州军年额合起钱物,自正月一日至十二月终实起到库钱数,比较从上起发岁额无亏欠,又从下取亏欠最多处各十一处,具知通姓名,申尚书省,候逐官任满改拨差遣日,乞朝廷参照勤惰,斟酌施行。[6]3191-3192
显然,地方官员今后的改官升遣等,四川总领有相当的发言权。而且,朝臣与中央不断重申总领为保证军费供应无误而按劾地方官员的这一职责。淳熙十四年(1187)三月六日,四川总领赵彦逾上奏:“诸州桩积钱粮,乞令各路运使每季点检”,其原因是,“先降指挥,总领不与桩积米斛,本为淮东西湖广三处,即不曾札下四川。上曰:`蜀中粮斛,总领自当干预,彦逾既有请,可分明札下照会。'”[6]3196既然明确总领干预蜀中粮斛,这就更进一步确认总领在处理有关催征地方赋役之事时,对与此直接相关的地方官员有按劾之权。
从实际执行情况看,四川总领按劾地方官员颇有政绩,甚至有的并不与催征钱粮有关。淳熙六年(1179)八月二十五日,知金州王彤追三官勒停,“以四川总领李昌图言,彤知金州日,将趱剩钱造金器,入已有司,鞠得其实,故有追毁之命”[6]4000。庆元五年(1199)正月六日,新差知眉州成绘罢新任,“以四川总领权安节奏,绘前守成州,贪饕无术,今命眉州,必不改前非”[6]4053。看来,四川总领所又有监督地方官员的监察机构的性质。
四 赈灾济贫
总领调度粮饷,稽察军政,按劾地方官员,均与军费供应密切相关。但诸多事例表明,四川总领所在地方非军事事务中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赈灾济贫就是一个重要方面。赈济灾民属于地方事务,一般情况下应该由制置司、转运司、提举常平司负责。由总领参与赈济的原因,主要是总领掌管屯驻当地军队的粮饷供应,当地财赋主要集中在总领所,一旦灾祸降临,需要灾后救济之时,势必得到总领的参与,才能得到救济物资。看来,四川总领所又具有民事机构的性质。
。四川总领所拥有较大的财赋征收与
支配权力,一旦地方官员出现拖沓延误等事,总领对其还拥有弹劾之权。只有如此,才能保证总领所的物资来源,使总领能够“守其职业”。
南宋中央赋予四川总领按劾地方官员的权力,也是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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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赈济过程中,中央对总领的职责要求极为明确。首先,总领要经常深入民间,考察灾情,及时上报。绍兴二十七年(1157)十月辛酉,诏:“四川制置司、总领所、转运、常平司,各具所部州县有无旱伤闻奏。”如有旱伤,即行减放
[3]2490
州路措置贷济,“如将来有支使不尽之数,即逐一具奏,却发还总领所,依元窠名桩管,其已用数目,候丰熟日,仰提举司以常平钱籴买补填”[6]6296。显然,救济灾民之时,还要注意防止军费、军粮供应缺乏之患,毕竟总领所最重要的任务是负责军队的供应。
五 对外支付
南宋设置淮东、淮西、湖广、四川四大总领所,四大总领所有明确的地域分工,镇江诸军钱粮,淮东总领掌管;鄂州、荆南、江州诸军钱粮,湖广总领掌管;建康、池州诸军钱粮,淮西总领掌管;兴元、兴州、金州诸军钱粮,四川总领掌管[2]3959。总体来说,大体如此。但四川总领所除掌管川陕战区驻军的钱粮供应外,还经常应付湖广地区驻军物资供应,体现出四川总领所的对外职能。在应付湖广之地驻军钱粮时,由于数量大,转运困难,给四川总领所带来巨大的压力,所以,四川总领不时提及此事,并要求予以停止。但基于四川资源丰富等原因,供应湖广驻军物资费用始终存在,成为四川总领所的职能之一。如淳熙四年(1177)二月十五日,尚书省言,“湖广总领所淳熙四年岁计内一项四川合起纲运一百六十余万贯,除折阅一半外,实有五十三万贯,乞降指挥,令四川总领所拘截五年桩积备边使用,理合别行科降”[6]5679。湖广总领截用四川总领所财物不仅数量巨大,更重要的是运往湖广等地路途遥远,转运不便,成为四川总领所的沉重负担。既要应付川陕战区大军的费用,又要不时承担湖广之地军队的供应,使四川总领所入不敷出。以王之望为总领时的情况为例,就可见其一斑。王之望认为,四川总领所,“孤立一司,独抗三边,费尽调护诸帅,幸皆无事。而湖广总领所横相侵迫,殊不晓所谓。方此扰攘,尤费应酬。蜀中向发吴拱下三千二百余人、数百匹马,隶鄂州军,各借请三月去矣。朝廷令吴璘限一季招填,则已无此额。而湖广申请,将元额衣粮草料,从蜀中应付津般之费,岁计五百六十余万引,此为可行乎”[7]卷9。蜀中拨发士兵、战马给鄂州,而湖广又变本加厉,又由四川总领所继续承担这些士兵与战马的费用,其中利害关系,王之望认为,四川总领所在供给川陕战区军费中已经不堪劳费、捉襟见肘,现在又要供给鄂州军马,无疑是雪上加霜[3]3317。光宗时,度正再次针对四川总领所应付湖广钱粮上书,“自蜀中津运至鄂州,虽曰顺流,而江道险阻,运纲之费甚夥,而上供则直至都城,其费尤倍”[11]卷6。
四川总领所除应付川陕战区的开支,并兼及湖广等诸军钱粮外,茶马司买马同样由四川总领应付,而且四川总领往往兼任提举买马公事等。再以王之望为总领时的情况为例。绍兴末年,王之望为总领兼权提举秦凤等路买马监牧公事。时中央派虞允文为四川宣谕使,专委招军买马,虞允文要求四川总领所应付费用开支。王之望曾申述总领所的窘境:“以前总领兼领茶马,是欲挪取催收之资,以济军用。今来之望权秦司,却是暗侵总所财物,以供买马。当此军兴调饷之际,以一司所有,供三大司非泛之用,其将何以应给?”[3]3353
。这一诏令至少说明总领参与赈济的两方面原因。
一是总领所是财物集中之地,有其参与赈灾,才能得到必需的钱物。二是在赈济中,总领与制置司、转运司、常平司“各具所部州县有无旱伤闻奏”,防止由单一机构组织救灾,产生徇私舞弊的可能;“各具闻奏”,有利于获得真实的情报,以便及时作出决定。其次,督察具体赈灾的过程,明确职责,严明赏罚。绍兴二十六年(1156)七月戊午,诏:近来诸路监司守臣条具便民宽恤事件,因四川去朝廷远,民众不能得到实惠,“令制置使萧振、总领财赋汤允恭催督,如奉行不虔,按劾以闻,当重置典宪”[3]2859。总领具有监督赈灾官员的权力,对于赈灾不力之官员,弹劾闻奏,予以罢免。如绍熙五年(1194)十一月五日,四川总领冯震武上奏,“(赵)善诏减克赈济米斛,致饥民蹂躏”[6]4046,故将知隆庆府赵善诏罢免。当然,总领自身救灾失职,同样会受到惩罚。绍熙四年(1193)六月十九日,诏四川制置司、总领所各行下逐路旱伤州军,务要实惠及民,“如有流移,其当职官吏重作施行”[6]6300。再次,要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准备随时调用。淳熙十三年(1186)八月六日,四川总领所言金州洵阳、上津两县旱荒,民众阙食,令四川总领所措置增籴1万石,就金州桩管,用于灾后救济[6]5542。淳熙十六年(1189)十一月十八日,诏:“四川总领所于阶、成、西河、凤州桩积陈次物斛内各借一万石”,拨隶利州路运司,准备将来贷济阙食人户[6]6298。
至于具体赈灾方式,由总领所拨付钱米是主要形式。淳熙元年(1174)四月七日,诏:关外四州岁秋旱伤,米价踊贵,民间阙食,“令四川总领赵公亮同本路提举常平官,日下津运常平义仓米,并附近桩积米”,前去赈籴[6]6290。淳熙九年(1182)九月十七日,诏:昌、合、普、资四州旱荒,令于四川总领新桩管钱内支10万贯,随宜给散[6]6293。淳熙十年(1183)二月八日,诏四川总领所支钱印1万道,米5000石,付潼川运副张竑专用赈济[6]6294。绍熙二年(1191)五月二十一日,四川制置司言,夔州路重庆府等州旱伤,青黄不接,民户乏食,遂将本司已运过米以及“总领所米计五万一千六百余石”,令诸州充赈济支用[6]6299。减免籴买军粮也是赈灾的一种间接措施。曾任四川制置使的汪应辰上奏,利州路剑州旱歉,总领查钥“蠲免本州今年民间科籴一料”。之后,在绵州救灾中,总领所“召募土豪自粜绵州米五万石,更不于民间收籴”[10]卷4。在灾情严重的情况下,总领通过减免籴买军粮来减轻灾情。
把军用物资用于赈灾,必然导致军队供应相应减少。因此灾后中央往往命令将缺额补足,不致有碍军政。淳熙十四年(1187)正月二十一日,诏金、洋及关外四州秋雨频发,令四川总领所于逐州桩积米内,各借1万石,共6万石,拨隶利
何玉红 试析南宋四川总领所的职能
是,从节制武将权力与加强中央集权的角度看,四川总领所在川陕边防行政运行中不可缺少。由于四川总领所掌管军队财政事务,川陕战区内的武将势力得到一定的控制。众所周知,南宋建都临安,偏安一隅,处在上游的川陕战区起到了重要的屏障作用。川陕战区在南宋之所以能够发挥重要的战略防御作用,是与四川总领所多重职能的有效发挥密不可分的。四川总领所的设置与运营,是南宋川陕战区经略中的一个重要举措,其中许多方面的内容还需进一步研究。
对外支付成为四川总领所的沉重负担,直接影响到其供给川陕战区驻军这一基本职能的发挥。
综上所述,南宋四川总领所的职掌范围较广,权限较大,川陕战区内的调度粮饷、稽察军政、荐举与按劾地方官员、赈灾济贫等均由其掌管,而且承担着湖广之地的驻军物资供应,还包括支付买马等。看来,四川总领所不仅是一个军队物资供给机构,同时兼有监察军政、监督地方官员的监察机构的性质,而且承担赈灾等地方民政事务等。尤为重要的注释:
①如杨倩描《赵开酒法述评》,《河北大学学报》1986年第3期;杨师群《也评赵开酒法———与杨倩描同志商榷》,《河北大学学报》1989年第1期;胡宁《论赵开总领四川财赋》,《西华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第3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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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lysisofSichuanZonglingsuoFunctions
intheSouthernSongDynasty
HEHong-yu
(LiteratureandHistoryInstitute,NorthernNormalUniversity,Lanzhou,Gansu,730070,China)
Abstract:ThefunctionsofZonglingsuointheSouthernSongDynastyconsistoflogisticserviceforthemilitaryforcesstationedinChuan-ShanRegion,inspectionofmilitaryaffairsandcontrolofmilitaryfi-nancialaffairstobreakupthepowerofthegenerals,recommendationandimpeachmentoflocalofficials,reliefofvictimsoffamineandotherdisastersandpaymentofexpendituresoutsideoftheZonglingsuo.
Keywords:SouthernSongDynasty;SichuanZonglingsuo;Chuan-ShanRegion;logisticservice;controlofmilitaryofficer
[责任编辑:凌兴珍]
DOI:10.13734/j.cnki.1000-5315.2008.05.017第35卷第5期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008年9月JournalofSichuanNormalUniversity(SocialSciencesEdition)
Vol.35,No.5
September,2008
试析南宋四川总领所的职能
何 玉 红
(西北师范大学文史学院,兰州730070)
摘要:南宋四川总领所的具体职能包括:筹集粮饷,承担着川陕战区驻军物资供应的任务;稽查军政,掌管军队财政事务,起到分化武将权力的作用;荐举与按劾地方官员;赈灾济贫;对外支付等。四川总领所的设置与运营,为南宋川陕战区的巩固发挥了重要作用。
关键词:南宋;四川总领所;川陕地区;粮饷供应;节制武将
中图分类号:K24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5315(2008)05-0121-05
四川总领所的设置,是南宋经略川陕地区的重要举措。对此,林天蔚《南宋时强干弱枝政策是否动摇?———四川特殊化之分析》[1]一文第三节《四川总领所之特殊财权及其影响》曾做过简要论述。此外,学术界在论述赵开总领四川财赋的情况时对其有所涉及①。关于四川总领所的具体职掌以及在南宋所发挥的作用,学术界尚无专门、系统的研究。笔者不揣谫陋,从四川总领所的实际运行中,逐一考察其职能。不妥之处,请方家指正。
一 筹集与调度军队物资
按《宋史·职官志》,总领“掌措置移运应办诸军钱粮”
[2]3958
缗截留使用[3]3286。吴曦叛变平定后,“帑藏赤立”,总领陈咸措置财用,通过“截四路上供”等,紧张局面才得以缓解[2]12390。另设赋税名目,也是总领所筹集军费的一个途经。如完颜亮入侵,宋金战事再起,军费供给应接不暇,四川总领所开支日益增加,军队人数达10.6万人,战马5000匹,“由是总领所岁阙至六百四十万缗”[4]392-393。四川总领所支出超过收入,多开源路势在必行。史载,总领征收白契税钱,“遣官置司”,声势浩大。在征收过程中,“嫁资移嘱隐其直者,视邻田估之。虽产去券存者,皆倍收其赋。细民墓地,亦首纳算钱”。征收范围之广,于此可见一斑。从结果看,共筹集到军费468万缗[4]321。
川陕驻军的粮食供应是四川总领所物资保障的重中之重。如绍兴四年(1134),川陕宣抚副使吴玠调两川民夫运米15万斛至利州,但路途消耗较大,饥病相仍,沿途死亡较多。为此,总领所遣官就籴于沿流诸郡,又在兴、利、阆州置场,听商人入中,以减陆运与水运粮米之数,予以解决[2]4260。绍兴末年,战事再起,军粮需求增加,朝廷令劝谕民户献纳,四川总领王之望“亲至梁、洋,谕豪民使之输财”[3]3351。史载,川陕驻军分隶18处,其潼川、兴元府、绵、剑、文、龙、渠、金、洋、阶、成、西和、凤州所用粮料,总领所每年科支本钱就逐州夏秋籴买应付;利、阆等地所用粮料,总领所招诱客贩收籴支遣[3]3316。总领所划分区域,通过籴买或商人入中解决军粮供应。为确保军粮及时供应,在川陕边防前沿储备着大
。就四川总领所而言,其掌管着南宋川陕战区屯驻
大军的物资供应,对巩固川陕边防责任至大。
南宋川陕驻军军费的筹集与供应,由四川总领所掌管。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载,绍兴四年(1134),四川总领所共收钱3342万余缗,支出3394万余缗,其中支付吴玠军费1955万缗[3]1372。南宋川陕驻军数量大,军费消耗多,增印钱引是总领所筹集军费的重要方式。如:绍兴三十一年(1161)十二月,由于收复陕西州军,用度增加,四川总领所添印300万道[3]3289。绍兴三十二年(1162)闰二月,四川总领所增印钱引100万道,以备边储、犒军之用[3]3340。由于军费开支不断增长,截留使用上供钱物,是总领所筹集钱物的另一重要途经。如绍兴三十一年(1161)完颜亮入侵,军饷开支增加,在总领王之望的请求下,中央允许将上供钱15万收稿日期:2007-12-05
基金项目:西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南宋西北边防财政研究”,项目编号:NWNU-QN-06-16。作者简介:何玉红(1977—),男,甘肃民勤人,历史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宋史。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量粮食。史载,嘉泰四年(1204),关上积粮达800余万斛。由于边疆危机存在,朝廷下令将腐败不堪食用之粮清除外,加紧购买,继续做好储备,为此降度牒25000道,令总领所收籴,填补缺额[5]141。通过籴买等方式筹集到军粮,还需要转运到边防前沿,总领所为此作出了重要努力。嘉定初年,陈咸为四川总领时,“嘉陵江流忽浅,或云金人截上流,咸不动,疏而导之,自益昌至于鱼梁,馈运无阻”[2]12390。经过疏通,嘉陵江畅通无阻。总领所籴买和转运粮米等,对增强军队的战斗力、巩固边防,至为关键。一旦总领失职,将会受到严厉的惩罚。如开禧年间,四川总领陈晔籴到粟麦,“不堪支遣,有误军计”[6]4061,遭到罢免;总领赵善宣也因“收籴米斛,应副大军,支遣违慢”,被降官罢职[6]4061。
川陕驻军兵器供应同样由四川总领所承担。李心传载,绍兴十一年(1141)和议后,川陕战区的兵器制造,“并属总领所,储之有军库焉。弓弩多至数十万,箭数百万枝”[4]435。也即武器由总领所掌管供应,数量较多。绍兴三十二年(1162)四月甲戌,四川宣抚使吴璘上言,招到正弓兵箭手万人,乞支给器甲,对吴璘之请,朝廷“命总领所以甲万副予之”。总领所一次性可支付“甲万副”,可见平时制造与储备不少。史载,绍兴十一年(1141),朝廷下令在成都、潼川、遂宁府、嘉、邛、资、渠州七作院制造铠甲,在兴元府、兴、阆、成州、大安军、仙人关六作院,制造神臂弓、马甲、披毡。时至绍兴末年,所造“器械山积”。由于战争器甲消耗增多,总领所又于夔州路等地征收钱引,增加制造,仅衣甲就达到2万副之多[3]3359。
川陕驻军军衣所需绢布,由四川总领所筹集、发放。绍兴末年,川陕驻军军衣消耗增大,总领所“遂以官钱造布衫、布裤各六万件与之”,一月而办,送往军前。“吴璘止令于河池寄库,至今支散未尽者尚多”[7]卷6。总领所提供的军衣种类就有布衫、布裤等,数量达数万。再如李蘩为总领时,“四路故输绢于利、沔、大安诸郡,凡费六千,而关外诸军得绢仅鬻半直”。之后经过整顿,“令民各输正色估钱之半,匹不过五千”[8]卷78,以解决军衣问题,从而军民两便。
除军费、军粮、兵器、军衣供应外,诸如川陕战区平时和战时的犒赏依然由四川总领所负责。如隆兴元年(1163)四月十七日,诏:“四川总领所将诸军昨差出德顺屯戍官兵在寨老小当是的实数目,依三衙等处官兵例,支给犒设,仍出榜晓谕。”[6]6849淳熙十一年(1184)五月二十七日,诏川陕驻军将士戍边日久,令总领所支拨桩管钱30万道,特与犒设一次[6]7117。这是战时及平时犒赏军队之举。淳熙六年(1179)十一月二十六日,诏四川总领所支降钱5.9万贯,付兴州、兴元府、金州都统司,“委主帅给散诸军五口以上人”属于川陕驻军军队的物资保障机构。
二 稽察军政与节制武将
总领所除筹集、调度军队钱粮外,还有一个重要职能,即
[6]7117
稽察军队事务,从而达到削弱武将权力的目的,即所谓“各专一报发御前军马文字,诸军并听节制。盖使之与闻军事,不独职馈饷云”[3]2350。
总领所稽察军政,通过掌管军费、招刺士兵等途径得以实现。南宋军队冗员现象普遍,而川陕驻军尤为严重。为了获得更多的军费,武将往往私自编造册籍,冒领粮饷。绍兴六年(1136)七月,监察御史刘长源上书指出,川陕驻军的军粮消耗,绍兴五年之数是绍兴二年的四倍、绍兴三年的三倍、绍兴四年的一倍,但这一时间内军队数量并未有大的增长,显然是军队虚籍冒领等所致。刘长源认为,若将军中年50以上者与有疾者淘汰,“岁用之费,必十省六七”[3]1687-1688。军队虚籍现象严重,于此可见一斑。吴挺为兴州都统制时,“统众六万”,而虚籍数千[2]8768。总领稽察军队,就包括核实军队的确切数目,按实际人数支付钱粮,杜绝军中冗滥之弊。宁宗时,袁说友上言:川陕等地驻军,“升加之法百不举一”,因此建议,将弓弩手、枪刀手每日比试,“令总领同统帅亲与审试,不得徇情,须从实升加犒设外,照格增添请给等,具名奏闻。仍仰总领所措置财赋,考核吏奸,关防渗漏,以供军之余,充升加增添钱物等使用”[9]2954-2955。总领参与招刺、申试士兵,做到对军中事务的了解,以便采取相应的供给措施。
以下从吴挺统兵时的具体事例来看四川总领所在革除军中虚籍、节制武将中的作用。史载,吴挺为兴州都统制时,跋扈难制,私占钱物,“利源多为所擅,前后二十年,财帛不胜计矣”[4]801。为了达到对武将的节制,四川总领李蘩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表现在李蘩抵制了吴挺在粮饷开支中的无理要求,上奏中央,并指出其中缘由,最后武将之谋暴露[8]卷78。赵彦逾,字德老,淳熙十四年(1187)至绍熙元年(1190)为四川总领。赵彦逾担任总领期间,在核实军籍中力图对吴挺予以节制,并取得明显效果。史载,淳熙末年,安丙为吴挺所用,任文州漕官,兼利西安抚司佥厅。赵彦逾担任总领入蜀,安丙前往迎接,赵彦逾设法获取吴挺军队的人数[4]654,为以后裁减军中虚籍,减少开支,掌握了第一手信息。其结果,“挺不敢隐”[2]8768。在事实面前,吴挺不得不裁减虚籍。再如杨辅,字嗣勋,绍熙二年(1191)至绍熙四年(1193)为四川总领。担任总领其间,杨辅在限制军队将佐请给等方面对武将予以节制。军中虚籍多是川陕战区财政开支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总领所一则不能准确了解具体军队人数,即使知晓也难以有效裁减。杨辅利用吴挺军中将佐阙员的机会,以此减少开支,虽军中多方要求,杨辅以钱粮缺乏、遣人面议等方式拖延,维持现状,最终实现对武将的制约[4]818。
川陕战区由于武将权力强大,任用亲信,形成盘根错节之势,“诸大将子弟、亲戚,错处于军中”,将帅升黜,不问才能,贿赂公行[9]2947。武将为增强势力,往往培植私人力量,这是中央坚决打击的行为,而这一任务同样由总领承担。史载,吴挺病重之时,总领四川财赋,杨辅“贻书四川制置邱崈言:`统制官李奭乃吴氏腹心,缓急不可令权军。'崈然
。看
来,总领还掌管供给军队家属钱物。从上可见,四川总领所
何玉红 试析南宋四川总领所的职能
实现川陕军队粮饷的供应无虞。绍兴十六年(1146)六月二十八日,诏:四川所屯大军,“岁用钱物如州军拖欠,即从所隶漕司按劾。若漕司盖庇,失于监察催发,即从四川总领所按劾。其四路提刑、常平司如拖欠违期不起,亦一体施行”[6]3189。可见,四川总领按劾官员,是为了防止诸如州军拖欠钱物、漕司不监察催发以及提刑、常平司拖欠违期不起等影响军费供应弊端的发生。同时,也可看到四川总领按劾官员范围之广,漕司、提刑司、常平司均在其中。绍兴二十九年(1159)八月三日,总领四川财赋军马钱粮许尹上奏:
四川见屯大军,用度至广,年额合起赡军,其间公然拖欠不催,漕司州郡容庇,不加程督,即目未起钱引计七百二十余万道,已行下分限催促外,欲乞候岁终,从本所
[6]3190
取诸路州县拖欠数目尤甚者,具申朝廷重行黜责。
之”[2]12096。这正是总领防止武将亲信掌权的一例。
南宋川陕战区战略地位突出,防御任务重要,而且出现吴氏武将世袭统兵、独据一方之势。对南宋中央来讲,如何妥善处理这一具有强烈地域特性的武将势力集团,就显得尤为重要。既要能够防御外敌入侵,又不至于武将势力坐大难制,这一双重目标决定了南宋中央对川陕武将势力采取较为缓和的措施。施行军权与财权分离就是其一。由于四川总领所的存在,打破了川陕战区统兵武将专擅一方的可能,对加强中央集权而言,其功至伟。曾担任四川总领的诸多官员受到时人的好评,“西南计臣授鈇钺,独以一手擎半天,三边将士趋节制,百城吏民服威惠”[8]卷2。上文所述川陕驻军冗员虚籍、冒领军费等现象屡见不鲜,而总领对这些腐败现象都予以了节制。相反的事例更证明四川总领所的重要性,即吴曦之叛。吴曦掌管川陕驻军时,四川总领所的权力步步丧失,最后“以总计隶宣司,副使得节制按劾,而财赋之权又归于曦”[2]13812。拥有财权无疑使吴曦如虎添翼,大大加重其成功叛变的筹码,时人对此不无忧虑,“自昔兵帅与计臣不相统摄,故总领有报发觉察之权。今所在皆受节制,内忧不轻”[2]12096。由于四川总领所权力丧失,吴曦叛变成功实现。此次由于总领所权力的丧失,南宋为此付出沉重代价,这从反面证明了四川总领所在节制武将中的重要性。由此看来,四川总领所并非单一的军队物资保障机构,又有军队监察机构的属性。
三 荐举与按劾地方官员
四川总领自建立之日起就拥有举官之权。建炎四年(1130)七月十四日,宣抚处置使张浚言,“总领四川财赋所属五十余州,乞依陕西路转运使例举官”,中央批准其请求,总领拥有举官之权得到确认[6]4704。中央还明确规定总领举官的人数与责任。绍兴二十六年(1156)十月七日,诏:四川去朝廷遥远,“可令诸路监司帅臣各举京朝官知县资序以上人勘充郡守者二人,内制置、总领、都大茶马各举三人奏闻,如被举后犯赃罪及不职,与同罪”[6]4711。至于中央赋予总领荐举偏禆佐校可为将帅之人的权力,更是总领参与军政事务的重要途径。如绍兴末年,四川总领王之望针对吴璘有病在身,担心引起混乱,上书推荐吴拱,“使璘腹心有助”[3]3290。
总领具有的按劾地方官员的权力,是其供给军粮职责的延伸。总领掌管的军费物资,除朝廷临时拨付之外,主要依靠征催当地财赋予以保证,这决定了总领与地方官员在征收赋税中关系极为密切。淮东、淮西、湖广三总领所,“为总领者,但能拘收出纳而已,固非能以通融取予之术行乎其间也……惟四川总领所,自建炎以后专掌利权,不从中覆,故得以守其职业焉”
[4]390-391
对拖欠军费数目较大的州县官员,总领许尹拥有上奏朝廷“重行黜责”的权力。绍兴三十一年(1161)四月十七日,四川总领王之望上言:
将诸州军年额合起钱物,自正月一日至十二月终实起到库钱数,比较从上起发岁额无亏欠,又从下取亏欠最多处各十一处,具知通姓名,申尚书省,候逐官任满改拨差遣日,乞朝廷参照勤惰,斟酌施行。[6]3191-3192
显然,地方官员今后的改官升遣等,四川总领有相当的发言权。而且,朝臣与中央不断重申总领为保证军费供应无误而按劾地方官员的这一职责。淳熙十四年(1187)三月六日,四川总领赵彦逾上奏:“诸州桩积钱粮,乞令各路运使每季点检”,其原因是,“先降指挥,总领不与桩积米斛,本为淮东西湖广三处,即不曾札下四川。上曰:`蜀中粮斛,总领自当干预,彦逾既有请,可分明札下照会。'”[6]3196既然明确总领干预蜀中粮斛,这就更进一步确认总领在处理有关催征地方赋役之事时,对与此直接相关的地方官员有按劾之权。
从实际执行情况看,四川总领按劾地方官员颇有政绩,甚至有的并不与催征钱粮有关。淳熙六年(1179)八月二十五日,知金州王彤追三官勒停,“以四川总领李昌图言,彤知金州日,将趱剩钱造金器,入已有司,鞠得其实,故有追毁之命”[6]4000。庆元五年(1199)正月六日,新差知眉州成绘罢新任,“以四川总领权安节奏,绘前守成州,贪饕无术,今命眉州,必不改前非”[6]4053。看来,四川总领所又有监督地方官员的监察机构的性质。
四 赈灾济贫
总领调度粮饷,稽察军政,按劾地方官员,均与军费供应密切相关。但诸多事例表明,四川总领所在地方非军事事务中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赈灾济贫就是一个重要方面。赈济灾民属于地方事务,一般情况下应该由制置司、转运司、提举常平司负责。由总领参与赈济的原因,主要是总领掌管屯驻当地军队的粮饷供应,当地财赋主要集中在总领所,一旦灾祸降临,需要灾后救济之时,势必得到总领的参与,才能得到救济物资。看来,四川总领所又具有民事机构的性质。
。四川总领所拥有较大的财赋征收与
支配权力,一旦地方官员出现拖沓延误等事,总领对其还拥有弹劾之权。只有如此,才能保证总领所的物资来源,使总领能够“守其职业”。
南宋中央赋予四川总领按劾地方官员的权力,也是为了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在赈济过程中,中央对总领的职责要求极为明确。首先,总领要经常深入民间,考察灾情,及时上报。绍兴二十七年(1157)十月辛酉,诏:“四川制置司、总领所、转运、常平司,各具所部州县有无旱伤闻奏。”如有旱伤,即行减放
[3]2490
州路措置贷济,“如将来有支使不尽之数,即逐一具奏,却发还总领所,依元窠名桩管,其已用数目,候丰熟日,仰提举司以常平钱籴买补填”[6]6296。显然,救济灾民之时,还要注意防止军费、军粮供应缺乏之患,毕竟总领所最重要的任务是负责军队的供应。
五 对外支付
南宋设置淮东、淮西、湖广、四川四大总领所,四大总领所有明确的地域分工,镇江诸军钱粮,淮东总领掌管;鄂州、荆南、江州诸军钱粮,湖广总领掌管;建康、池州诸军钱粮,淮西总领掌管;兴元、兴州、金州诸军钱粮,四川总领掌管[2]3959。总体来说,大体如此。但四川总领所除掌管川陕战区驻军的钱粮供应外,还经常应付湖广地区驻军物资供应,体现出四川总领所的对外职能。在应付湖广之地驻军钱粮时,由于数量大,转运困难,给四川总领所带来巨大的压力,所以,四川总领不时提及此事,并要求予以停止。但基于四川资源丰富等原因,供应湖广驻军物资费用始终存在,成为四川总领所的职能之一。如淳熙四年(1177)二月十五日,尚书省言,“湖广总领所淳熙四年岁计内一项四川合起纲运一百六十余万贯,除折阅一半外,实有五十三万贯,乞降指挥,令四川总领所拘截五年桩积备边使用,理合别行科降”[6]5679。湖广总领截用四川总领所财物不仅数量巨大,更重要的是运往湖广等地路途遥远,转运不便,成为四川总领所的沉重负担。既要应付川陕战区大军的费用,又要不时承担湖广之地军队的供应,使四川总领所入不敷出。以王之望为总领时的情况为例,就可见其一斑。王之望认为,四川总领所,“孤立一司,独抗三边,费尽调护诸帅,幸皆无事。而湖广总领所横相侵迫,殊不晓所谓。方此扰攘,尤费应酬。蜀中向发吴拱下三千二百余人、数百匹马,隶鄂州军,各借请三月去矣。朝廷令吴璘限一季招填,则已无此额。而湖广申请,将元额衣粮草料,从蜀中应付津般之费,岁计五百六十余万引,此为可行乎”[7]卷9。蜀中拨发士兵、战马给鄂州,而湖广又变本加厉,又由四川总领所继续承担这些士兵与战马的费用,其中利害关系,王之望认为,四川总领所在供给川陕战区军费中已经不堪劳费、捉襟见肘,现在又要供给鄂州军马,无疑是雪上加霜[3]3317。光宗时,度正再次针对四川总领所应付湖广钱粮上书,“自蜀中津运至鄂州,虽曰顺流,而江道险阻,运纲之费甚夥,而上供则直至都城,其费尤倍”[11]卷6。
四川总领所除应付川陕战区的开支,并兼及湖广等诸军钱粮外,茶马司买马同样由四川总领应付,而且四川总领往往兼任提举买马公事等。再以王之望为总领时的情况为例。绍兴末年,王之望为总领兼权提举秦凤等路买马监牧公事。时中央派虞允文为四川宣谕使,专委招军买马,虞允文要求四川总领所应付费用开支。王之望曾申述总领所的窘境:“以前总领兼领茶马,是欲挪取催收之资,以济军用。今来之望权秦司,却是暗侵总所财物,以供买马。当此军兴调饷之际,以一司所有,供三大司非泛之用,其将何以应给?”[3]3353
。这一诏令至少说明总领参与赈济的两方面原因。
一是总领所是财物集中之地,有其参与赈灾,才能得到必需的钱物。二是在赈济中,总领与制置司、转运司、常平司“各具所部州县有无旱伤闻奏”,防止由单一机构组织救灾,产生徇私舞弊的可能;“各具闻奏”,有利于获得真实的情报,以便及时作出决定。其次,督察具体赈灾的过程,明确职责,严明赏罚。绍兴二十六年(1156)七月戊午,诏:近来诸路监司守臣条具便民宽恤事件,因四川去朝廷远,民众不能得到实惠,“令制置使萧振、总领财赋汤允恭催督,如奉行不虔,按劾以闻,当重置典宪”[3]2859。总领具有监督赈灾官员的权力,对于赈灾不力之官员,弹劾闻奏,予以罢免。如绍熙五年(1194)十一月五日,四川总领冯震武上奏,“(赵)善诏减克赈济米斛,致饥民蹂躏”[6]4046,故将知隆庆府赵善诏罢免。当然,总领自身救灾失职,同样会受到惩罚。绍熙四年(1193)六月十九日,诏四川制置司、总领所各行下逐路旱伤州军,务要实惠及民,“如有流移,其当职官吏重作施行”[6]6300。再次,要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准备随时调用。淳熙十三年(1186)八月六日,四川总领所言金州洵阳、上津两县旱荒,民众阙食,令四川总领所措置增籴1万石,就金州桩管,用于灾后救济[6]5542。淳熙十六年(1189)十一月十八日,诏:“四川总领所于阶、成、西河、凤州桩积陈次物斛内各借一万石”,拨隶利州路运司,准备将来贷济阙食人户[6]6298。
至于具体赈灾方式,由总领所拨付钱米是主要形式。淳熙元年(1174)四月七日,诏:关外四州岁秋旱伤,米价踊贵,民间阙食,“令四川总领赵公亮同本路提举常平官,日下津运常平义仓米,并附近桩积米”,前去赈籴[6]6290。淳熙九年(1182)九月十七日,诏:昌、合、普、资四州旱荒,令于四川总领新桩管钱内支10万贯,随宜给散[6]6293。淳熙十年(1183)二月八日,诏四川总领所支钱印1万道,米5000石,付潼川运副张竑专用赈济[6]6294。绍熙二年(1191)五月二十一日,四川制置司言,夔州路重庆府等州旱伤,青黄不接,民户乏食,遂将本司已运过米以及“总领所米计五万一千六百余石”,令诸州充赈济支用[6]6299。减免籴买军粮也是赈灾的一种间接措施。曾任四川制置使的汪应辰上奏,利州路剑州旱歉,总领查钥“蠲免本州今年民间科籴一料”。之后,在绵州救灾中,总领所“召募土豪自粜绵州米五万石,更不于民间收籴”[10]卷4。在灾情严重的情况下,总领通过减免籴买军粮来减轻灾情。
把军用物资用于赈灾,必然导致军队供应相应减少。因此灾后中央往往命令将缺额补足,不致有碍军政。淳熙十四年(1187)正月二十一日,诏金、洋及关外四州秋雨频发,令四川总领所于逐州桩积米内,各借1万石,共6万石,拨隶利
何玉红 试析南宋四川总领所的职能
是,从节制武将权力与加强中央集权的角度看,四川总领所在川陕边防行政运行中不可缺少。由于四川总领所掌管军队财政事务,川陕战区内的武将势力得到一定的控制。众所周知,南宋建都临安,偏安一隅,处在上游的川陕战区起到了重要的屏障作用。川陕战区在南宋之所以能够发挥重要的战略防御作用,是与四川总领所多重职能的有效发挥密不可分的。四川总领所的设置与运营,是南宋川陕战区经略中的一个重要举措,其中许多方面的内容还需进一步研究。
对外支付成为四川总领所的沉重负担,直接影响到其供给川陕战区驻军这一基本职能的发挥。
综上所述,南宋四川总领所的职掌范围较广,权限较大,川陕战区内的调度粮饷、稽察军政、荐举与按劾地方官员、赈灾济贫等均由其掌管,而且承担着湖广之地的驻军物资供应,还包括支付买马等。看来,四川总领所不仅是一个军队物资供给机构,同时兼有监察军政、监督地方官员的监察机构的性质,而且承担赈灾等地方民政事务等。尤为重要的注释:
①如杨倩描《赵开酒法述评》,《河北大学学报》1986年第3期;杨师群《也评赵开酒法———与杨倩描同志商榷》,《河北大学学报》1989年第1期;胡宁《论赵开总领四川财赋》,《西华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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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宋)王之望.汉滨集[G]//丛书集成续编:第128册.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9.[8](宋)魏了翁.鹤山先生大全文集[G].四部丛刊初编.上海:上海书店,1989.[9](明)黄淮,杨士奇.历代名臣奏议[G].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
[10](宋)汪应辰.文定集[G]//丛书集成新编:第63册.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5.[11](宋)度正.性善堂稿[G]//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70册.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
AnalysisofSichuanZonglingsuoFunctions
intheSouthernSongDynasty
HEHong-yu
(LiteratureandHistoryInstitute,NorthernNormalUniversity,Lanzhou,Gansu,730070,China)
Abstract:ThefunctionsofZonglingsuointheSouthernSongDynastyconsistoflogisticserviceforthemilitaryforcesstationedinChuan-ShanRegion,inspectionofmilitaryaffairsandcontrolofmilitaryfi-nancialaffairstobreakupthepowerofthegenerals,recommendationandimpeachmentoflocalofficials,reliefofvictimsoffamineandotherdisastersandpaymentofexpendituresoutsideoftheZonglingsuo.
Keywords:SouthernSongDynasty;SichuanZonglingsuo;Chuan-ShanRegion;logisticservice;controlofmilitaryoffic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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