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责任制度
目的 为强化隐患排查责任的全面落实,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暂行规定》,关于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 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内容 第一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隐患排查职责
(一)对本公司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三)组织制定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 (四)组织制定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组织方案的实 施。 (五)保证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 (六)督促、检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生 产安全事故隐患; (七)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条 总经办总经理隐患排查职责
(一)排查企业行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制订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排查“三同时”、“五同时”的执行情况;
(三)排查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意见的正确性。 第三条 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隐患排查职责
(一)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抓好分管安全生产方面 的隐患排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安全生产隐患 排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负责排查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三)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 查事故隐患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负责 制定措施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四)排查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凡发生死 亡或重大恶性事故应亲临现场组织处理,并对统计、报告的正确性负 责; (五)定期布置和检查安全管理专职机构的工作; (六)排查有关单位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的执行情况; 第四条 项目办经理隐患排查职责
(一)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抓好分管生产技术方面 的隐患排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生产、技术、 设备、动力、机电的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负责; (二)负责排查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 是否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三)负责排查公司制定的工艺规程、设备安全技术规程,是否 符合规范、规程要求。
(四)负责排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是否做到“三同时”; (五)组织或参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安 排有关部门整改。 (六)负责排查购置、安装设备和引进工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 定,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方可使用。 (七) 主持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负责排查是否执行 “四 不放过”原则。 第五条 分管经销副总经理隐患排查职责
(一)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统一领导下,抓好分管经营销售方面 的隐患排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供应、销售、 运输、仓库系统的隐患排查全面负责; (二)负责排查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经销工作时, 是否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三)负责排查经销部所采购的原材料、设备、备品、配件等质 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厂内标准,防止因质量问题而发生事故,负责 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负责排查、督促经销部是否对危险品保管、运输、装卸、 销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第六条 工会主席的隐患排查职责
(一)负责排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法》赋予工 会的权力在本公司的实施; (二)负责排查建设项目是否认真执行“三同时”。
(三)负责排查公司各级领导是否有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 (四)负责排查事故调查、处理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向有 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 责 (一)协助决策机构和领导组织推动公司的隐患排查工作,负责 制定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 (二)负责排查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有效实 施; (三)负责排查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在全公司的执行情 况。 协助解决排查出的问题,紧急情况下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 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四)负责排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情况,排查从业人员正确佩 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情况; (五)负责隐患排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的登记 建档和消除报告工作。 (六)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员,对分管车间和区域的安全 生产负有直接事故隐患排查、 监督管理责任,行使巡回安全检查职责, 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发现违章及时制止,发现安全问题及时处理 和上报。 第八条 生产部隐患排查职责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隐患排查职
(一)公司生产部负责全公司生产调度协调、生产计划安排、 设备动力管理以及机电管理的隐患排查, 生产部总经理对本部门的隐 患排查负全面责任,各专业人员各负其他责任。 (二)分管生产调度人员隐患排查职责 (1)负责排查生产与安全的
是否执行“五同时”,是否在保证 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 (2)负责排查在编制生产计划时是否同时编制劳动保护措施计 划,检查生产进度时是否同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 (3)负责排查在生产调度中发现有重大危险,是否及时进行调度 指挥,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4 ) 负责排查在安排生产计划时,是否考虑生产设备装置的能力, 防止设备装置超负荷运行,是否考虑到水、电、气的平衡; (5)排查公司生产车间是否做到均衡生产。 (三)分管设备、动力、机电人员隐患排查职责 (1)负责排查机械、电器、仪表、设备、工艺管道、通风排风 装置的完好状态及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2)排查、监督各车间机械动力、电气设备的正常使用,保证 其正常运转,防止发生事故; (3)排查设备维修规程、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章 制度的正确性,并排查其执行情况; (4)负责排查压力容器、锅炉、动力设备及其安全装置的事故 隐患;
(5)负责排查生产车间、动力车间设备安全运转和使用情况; (6)负责组织实施设备、动力、机电隐患排查出的安全问题和 隐患的整改工作; 第九条 技术部隐患排查职责
(一)技术部负责全公司工艺、设计、技术、产品开发和质量检 测的隐患排查,技术部总经理对本部门的隐患排查职责负全面责任, 各专业人员各负其他责任。 (二) 负责技术(工艺、设计、产品开发)人员的隐患排查职 责 (1)负责排查制订的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工艺 条件是否符合劳动保护要求; (2)负责排查公司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项目的设计是 否符合要求,解决生产施工中的有关安全问题; (3)负责排查设备平面布置和工艺线路布置是否符合安全技术、 劳动保护方面的要求; (4)排查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新产品试制、新工艺、新材 料的采用等项工作中,是否符合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的要求。 (三)品控人员的隐患排查职责 (1)排查执行质量检验规程和有关安全制度的情况; (2)负责排查各种生产用原材料的分析检验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不合格品严格禁止入库,防止原材料不合格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 (3)排查产品试验时,是否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是否做到轻拿
轻放和严格控制存放量; (4)负责排查成品烘干室烘干产品的控制温度、定员定量是否 符合要求,抽检产品是否做到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摩擦。入库数与出 库数是否相符。 第十条 人力资源部门隐患排查职责
(一)负责排查劳动保护用品领用标准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时 审批劳动保护用品领用计划; (二)负责排
查 新入厂工人的录用,符合从事作业要求的人员, 方可办理入厂手续。 第十一条 总经办隐患排查职责 (一)负责排查在安排、总结全公司工作时,是否同时将劳动 保护、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公司计划和总结内容; (二)排查 新入厂工人是否及时安排到安全部进行“三级安全 教育”,未经教育者是否直接分配工作。 第十二条 办公室隐患排查职责 (一)负责排查在防暑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工作中是否符合 安全规定; (二)负责排查食堂、医务室、浴池、招待所、饮水机的事故隐 患,防止食物中毒、医疗事故和其它意外事故。 第十三条 工会隐患排查职责 (一)负责排查公司贯彻执行劳动保护的情况; (二)负责排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是否做到“三同时”,参
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排查、 监督有关部门是否落实防范措施; (三)负责排查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防火管理工作和事故隐 患。 第十四条 财务部隐患排查职责 (一)负责排查安全投入费用是否及时提取,是否合理使用; (二)负责排查是否把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纳入企业财务计划和 经济活动分析中去。 第十五条 部门负责人隐患排查职责 (一) 公司所有部门行政正职, 是本部门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人, 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负责, 行政副职在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 隐患排查负责; (二)建立本部门隐患排查记录或登记台帐; (三)对部门分管工作和所辖区域,进行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问 题和事故隐患,及时解决或上报。 第十六条 车间主任隐患排查职责 (一)车间主任是车间的安全负责人,对本车间隐患排查负全面 责任; (二)排查本车间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工作的 同时是否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工作。 (三)负责排查本车间生产作业现场、建筑物、机器设备及其安 全装置、工具、原材料、成品、工作地点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如达不到要求,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处理,达到要求后方可安排作
业; (四)负责排查本车间职工的遵章守纪和持证上岗情况; (五)组织车间有关人员进行排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 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 措施,及时向公司报告; (六)建立本车间隐患排查记录或登记台帐; (七)副主任在车间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隐患排查负责。 第十七条 班组长隐患排查职责 (一)对本班组的隐患排查负责; (二)负责排查本班组岗位工艺规程和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 做好设备和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
,做好排查记录; (三)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排查本班组违章作业行为, 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 (四)对在排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及时解决,做好记录,不能 解决的上报车间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根据情况能抢 救的要立即组织抢救, 不能抢救时立即组织人员撤离,防止二次灾害, 保护现场,及时报告。 第十八条 操作工隐患排查职责 (一)负责排查车间的工艺技术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确保各项技 术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二)负责排查不合格的原材料是否投入生产使用; (三)负责排查生产产品各项工艺指标是否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
内; (四) 排查设备维修后,操作工是否配合维修人员检验设备各 项性能, 主要指标是否达到正常情况, 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正式生产。 第十九条 动力车间(包括生产车间维修人员)维修工隐患排查 职责 (一) 排查本岗位是否做到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 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违章作业,本岗位是否存在事故隐患; (二)排查本岗位是否做到进入危险工房进行检修作业,将危险 品清理干净、药尘销毁或清擦干净,停机、停电方可进行检修作业、 检修完毕清理检修现场; (三)排查本岗位是否做到检修、安装设备空车试运转正常后, 经所在车间负责人、操作人员验收后,方可离开; (四)排查本岗位加工的工装、模具及设备零部件质量是否符合 要求,防止因不合格而发生事故; (五)排查本岗位是否做到 检修设备保证原有安全设施(接地、 联锁、防护等装置)齐全有效; (六)排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七)排查本岗位是否做到“三个明白”(明白什么是正确操作、 什么是违规操作;明白违规操作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明白一旦突发 生产安全事故科学的救助方法)、“四个严禁”(严禁违规操作;严 禁超量生产、 存储; 严禁超员作业和脱岗、 串岗; 严禁随意加班加点) ; (八)排查本岗位是否做到 :无声无尘、轻拿轻放、防火防潮、
定员定量。 第二十条 其他岗位工人隐患排查职责 (一)排查本岗位是否做到严格执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 生产制度; (二)排查本岗位是否存在事故隐患; (三)排查本岗位是否做到正确使用和维护各种安全设施、安全 防护用品; (四)排查本岗位是否做到“三个明白”(明白什么是正确操作、 什么是违规操作;明白违规操作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明白一旦突发 生产安全事故科学的救助方法)、“四个严禁”(严禁违规操作;严 禁超量生产、 存储; 严禁超员作业和脱岗、 串岗; 严禁随意
加班加点) ;
隐患排查责任制度
目的 为强化隐患排查责任的全面落实,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暂行规定》,关于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 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内容 第一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隐患排查职责
(一)对本公司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三)组织制定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 (四)组织制定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组织方案的实 施。 (五)保证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 (六)督促、检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生 产安全事故隐患; (七)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条 总经办总经理隐患排查职责
(一)排查企业行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制订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排查“三同时”、“五同时”的执行情况;
(三)排查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意见的正确性。 第三条 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隐患排查职责
(一)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抓好分管安全生产方面 的隐患排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安全生产隐患 排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负责排查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三)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 查事故隐患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负责 制定措施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四)排查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凡发生死 亡或重大恶性事故应亲临现场组织处理,并对统计、报告的正确性负 责; (五)定期布置和检查安全管理专职机构的工作; (六)排查有关单位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的执行情况; 第四条 项目办经理隐患排查职责
(一)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抓好分管生产技术方面 的隐患排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生产、技术、 设备、动力、机电的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负责; (二)负责排查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 是否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三)负责排查公司制定的工艺规程、设备安全技术规程,是否 符合规范、规程要求。
(四)负责排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是否做到“三同时”; (五)组织或参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安 排有关部门整改。 (六)负责排查购置、安装设备和引进工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 定,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方可使用。 (七) 主持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负责排查是否执行 “四 不放过”原则。 第五条 分管经销副总经理隐患排查职责
(一)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统一领导下,抓好分管经营销售方面 的隐患排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供应、销售、 运输、仓库系统的隐患排查全面负责; (二)负责排查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经销工作时, 是否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三)负责排查经销部所采购的原材料、设备、备品、配件等质 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厂内标准,防止因质量问题而发生事故,负责 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负责排查、督促经销部是否对危险品保管、运输、装卸、 销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第六条 工会主席的隐患排查职责
(一)负责排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法》赋予工 会的权力在本公司的实施; (二)负责排查建设项目是否认真执行“三同时”。
(三)负责排查公司各级领导是否有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 (四)负责排查事故调查、处理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向有 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 责 (一)协助决策机构和领导组织推动公司的隐患排查工作,负责 制定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 (二)负责排查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有效实 施; (三)负责排查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在全公司的执行情 况。 协助解决排查出的问题,紧急情况下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 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四)负责排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情况,排查从业人员正确佩 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情况; (五)负责隐患排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的登记 建档和消除报告工作。 (六)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员,对分管车间和区域的安全 生产负有直接事故隐患排查、 监督管理责任,行使巡回安全检查职责, 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发现违章及时制止,发现安全问题及时处理 和上报。 第八条 生产部隐患排查职责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隐患排查职
(一)公司生产部负责全公司生产调度协调、生产计划安排、 设备动力管理以及机电管理的隐患排查, 生产部总经理对本部门的隐 患排查负全面责任,各专业人员各负其他责任。 (二)分管生产调度人员隐患排查职责 (1)负责排查生产与安全的
是否执行“五同时”,是否在保证 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 (2)负责排查在编制生产计划时是否同时编制劳动保护措施计 划,检查生产进度时是否同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 (3)负责排查在生产调度中发现有重大危险,是否及时进行调度 指挥,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4 ) 负责排查在安排生产计划时,是否考虑生产设备装置的能力, 防止设备装置超负荷运行,是否考虑到水、电、气的平衡; (5)排查公司生产车间是否做到均衡生产。 (三)分管设备、动力、机电人员隐患排查职责 (1)负责排查机械、电器、仪表、设备、工艺管道、通风排风 装置的完好状态及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2)排查、监督各车间机械动力、电气设备的正常使用,保证 其正常运转,防止发生事故; (3)排查设备维修规程、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章 制度的正确性,并排查其执行情况; (4)负责排查压力容器、锅炉、动力设备及其安全装置的事故 隐患;
(5)负责排查生产车间、动力车间设备安全运转和使用情况; (6)负责组织实施设备、动力、机电隐患排查出的安全问题和 隐患的整改工作; 第九条 技术部隐患排查职责
(一)技术部负责全公司工艺、设计、技术、产品开发和质量检 测的隐患排查,技术部总经理对本部门的隐患排查职责负全面责任, 各专业人员各负其他责任。 (二) 负责技术(工艺、设计、产品开发)人员的隐患排查职 责 (1)负责排查制订的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工艺 条件是否符合劳动保护要求; (2)负责排查公司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项目的设计是 否符合要求,解决生产施工中的有关安全问题; (3)负责排查设备平面布置和工艺线路布置是否符合安全技术、 劳动保护方面的要求; (4)排查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新产品试制、新工艺、新材 料的采用等项工作中,是否符合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的要求。 (三)品控人员的隐患排查职责 (1)排查执行质量检验规程和有关安全制度的情况; (2)负责排查各种生产用原材料的分析检验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不合格品严格禁止入库,防止原材料不合格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 (3)排查产品试验时,是否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是否做到轻拿
轻放和严格控制存放量; (4)负责排查成品烘干室烘干产品的控制温度、定员定量是否 符合要求,抽检产品是否做到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摩擦。入库数与出 库数是否相符。 第十条 人力资源部门隐患排查职责
(一)负责排查劳动保护用品领用标准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时 审批劳动保护用品领用计划; (二)负责排
查 新入厂工人的录用,符合从事作业要求的人员, 方可办理入厂手续。 第十一条 总经办隐患排查职责 (一)负责排查在安排、总结全公司工作时,是否同时将劳动 保护、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公司计划和总结内容; (二)排查 新入厂工人是否及时安排到安全部进行“三级安全 教育”,未经教育者是否直接分配工作。 第十二条 办公室隐患排查职责 (一)负责排查在防暑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工作中是否符合 安全规定; (二)负责排查食堂、医务室、浴池、招待所、饮水机的事故隐 患,防止食物中毒、医疗事故和其它意外事故。 第十三条 工会隐患排查职责 (一)负责排查公司贯彻执行劳动保护的情况; (二)负责排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是否做到“三同时”,参
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排查、 监督有关部门是否落实防范措施; (三)负责排查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防火管理工作和事故隐 患。 第十四条 财务部隐患排查职责 (一)负责排查安全投入费用是否及时提取,是否合理使用; (二)负责排查是否把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纳入企业财务计划和 经济活动分析中去。 第十五条 部门负责人隐患排查职责 (一) 公司所有部门行政正职, 是本部门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人, 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负责, 行政副职在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 隐患排查负责; (二)建立本部门隐患排查记录或登记台帐; (三)对部门分管工作和所辖区域,进行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问 题和事故隐患,及时解决或上报。 第十六条 车间主任隐患排查职责 (一)车间主任是车间的安全负责人,对本车间隐患排查负全面 责任; (二)排查本车间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工作的 同时是否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工作。 (三)负责排查本车间生产作业现场、建筑物、机器设备及其安 全装置、工具、原材料、成品、工作地点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如达不到要求,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处理,达到要求后方可安排作
业; (四)负责排查本车间职工的遵章守纪和持证上岗情况; (五)组织车间有关人员进行排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 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 措施,及时向公司报告; (六)建立本车间隐患排查记录或登记台帐; (七)副主任在车间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隐患排查负责。 第十七条 班组长隐患排查职责 (一)对本班组的隐患排查负责; (二)负责排查本班组岗位工艺规程和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 做好设备和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
,做好排查记录; (三)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排查本班组违章作业行为, 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 (四)对在排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及时解决,做好记录,不能 解决的上报车间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根据情况能抢 救的要立即组织抢救, 不能抢救时立即组织人员撤离,防止二次灾害, 保护现场,及时报告。 第十八条 操作工隐患排查职责 (一)负责排查车间的工艺技术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确保各项技 术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二)负责排查不合格的原材料是否投入生产使用; (三)负责排查生产产品各项工艺指标是否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
内; (四) 排查设备维修后,操作工是否配合维修人员检验设备各 项性能, 主要指标是否达到正常情况, 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正式生产。 第十九条 动力车间(包括生产车间维修人员)维修工隐患排查 职责 (一) 排查本岗位是否做到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 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违章作业,本岗位是否存在事故隐患; (二)排查本岗位是否做到进入危险工房进行检修作业,将危险 品清理干净、药尘销毁或清擦干净,停机、停电方可进行检修作业、 检修完毕清理检修现场; (三)排查本岗位是否做到检修、安装设备空车试运转正常后, 经所在车间负责人、操作人员验收后,方可离开; (四)排查本岗位加工的工装、模具及设备零部件质量是否符合 要求,防止因不合格而发生事故; (五)排查本岗位是否做到 检修设备保证原有安全设施(接地、 联锁、防护等装置)齐全有效; (六)排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七)排查本岗位是否做到“三个明白”(明白什么是正确操作、 什么是违规操作;明白违规操作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明白一旦突发 生产安全事故科学的救助方法)、“四个严禁”(严禁违规操作;严 禁超量生产、 存储; 严禁超员作业和脱岗、 串岗; 严禁随意加班加点) ; (八)排查本岗位是否做到 :无声无尘、轻拿轻放、防火防潮、
定员定量。 第二十条 其他岗位工人隐患排查职责 (一)排查本岗位是否做到严格执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 生产制度; (二)排查本岗位是否存在事故隐患; (三)排查本岗位是否做到正确使用和维护各种安全设施、安全 防护用品; (四)排查本岗位是否做到“三个明白”(明白什么是正确操作、 什么是违规操作;明白违规操作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明白一旦突发 生产安全事故科学的救助方法)、“四个严禁”(严禁违规操作;严 禁超量生产、 存储; 严禁超员作业和脱岗、 串岗; 严禁随意
加班加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