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远落后地区招录新进异地公务员的利与弊
近年来,国税系统通过全国公务员招考的方式录用大批新进公务员,其中有很多新进公务员被分配到远离家乡的外省或本省的其他地区参加税收工作,我们称之为新进异地公务员。最近,我们通过对本地区国税系统异地公务员开展走访和座谈,进行专题调研,发现偏远落后地区国税系统招录新进异地公务员利少弊多,弊大于利,不利于当地国税干部队伍建设,应引起重视。
一、我市国税系统异地公务员现状
我市以旅游业为主导产业,工商业落后,属于全省的经济落后地区。全市国税系统现有在职干部职工534人, 2004、2005、2006年全市国税收入分别突破2亿、2.5亿、3.2亿元,取得了连续三年税收收入的历史性突破。
目前全市系统共有异地公务员77人,占在职总人数14.42 %。其中非本省籍公务员14人,占在职总人数的
2.62%;省籍非本地的异地公务员63人,占在职总人数的11.8%,有29人担任了副科级以上中层领导骨干,工作表现突出,为当地国税事业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2004年国税系统面向全国招考公务员,产生大量新进异地公务员,以我市国税系统为例,2004-2006年共招录异地公务员12人(其中1人不幸于2006年因病去世),占整个异地公务员的16%,平均年龄27岁,男女分别占9%和6%,外省籍4人,本省非本地籍8人。目前,这些异地国税公务员所从事的工作已经涵盖了国税系统的所有岗位,整体素质较高,日常工作表现优异,成为国税队伍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随着国家住房、休假等各项改革步伐的加快,加上偏远落后地区国税部门办公、生活条件的局限性,异地国税干部较本地国税干部在生活上存在着许多无法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加大了他们思想和心理上的压力和负担,这种压力和负担在新进异地干部身上表现得更为突出。
二、招录新进异地公务员的利弊分析
(一)有利的方面:
1.有利于打破传统的选人用人机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务员的选拔录用,参与的人员多,可供选择的对象广,有利于优中选优,选出更适合本地急需的而本地又缺少的专业人才,使国税系统专业人才队伍能够得到及时的补充和调整。
2.对于国税部门而言,异地干部的社会关系简单,在税收执法过程中能够公正的开展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人情税”、“关系税”的出现。
3.新进异地干部的个人素质普遍较高,适应工作的能力强,但由于社会关系、生活习俗以及语言文化等方面的背景原因,在心理上处于劣势,为尽早改变目前所处的现状,异地干部会十分迫切地从各方面尽快融入到当地的社会生活中,会积极要求上进,加快与本地干部进行思想、文化、思维方式的交流和融合。作为一个团队,这种交流与融合,有利于改变国税干部队伍的整体精神状态,维护干部队伍的和谐稳定,有利于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4.提高国税队伍整体创新能力,促进区域间文化交流,新进异地干部以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为主,平均年龄小,创新意识较强,有利于国税队伍提高竞争意识和工作效率。同时,使各地区间的文化、思维方式得以交流、融合。
(二)存在的弊端
新进异地公务员大都来自经济发达或较发达地区,报考贫困地区国税部门,一般基于考虑的因素是竞争对手较少,录用的几率高,先成为公务员,再想办法进行调动,真正想留下来扎根偏远落后地区从事税收工作的不多。所以,招录新进异地公务员最大的弊端在于:招录新公务员的目的在于填补国税人员的断层,完善国税队伍的知识和年龄结构,但偏远落后地区因文化经济等因素难以留住新进异地公务员,这些异地干部一旦调离贫困地区,就会使该地区重新产生人才空缺,出现新的断层。从调查的情况看,影响新进异地公务员扎根贫困地区工作的主要因素有:
1.经济因素。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影响国税人员流动的关键因素也在于经济发展程度。将一名干部或稀缺人才从经济条件相对薄弱的单位或部门调往经济实力较强的单位或部门,从落后地区调往发达地区,
从一般岗位调往热门岗位比较容易,但是,如果把一名干部或稀缺人才从条件好的地方调往条件艰苦的地方就很困难,往往要做大量的思想政治工作,有时甚至只能靠组织强行指派。来我市工作的新进异地干部大部分来自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或省会城市,经济发达地区的国税公务员福利待遇和办公、生活条件是偏远落后地区的国税公务员所无法比拟的,也是极具诱惑力的。在这一点上,不论是异地干部还是本地干部,所受到的诱惑是一样的。本地干部受到了家庭、父母及其他因素的制约,异地公务员不受这些因素的限制,要求调动工作的想法更为强烈。在我们调查过程中,来到贫困地区工作,异地干部普遍存在着巨大的心理落差,与理想中的工作、环境相差甚远。调查中,当前异地干部最关注的问题是住房、饮食问题,最需要解决的也是住房问题。房改以后,已婚异地干部承受了较本地人更大的经济压力。通过招考的异地年轻公务员因经济能力弱而无法解决个人住房问题,大多数居住在单位办公室或个人租赁房屋,条件简陋,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其次,新进异地干部基本未婚,由于居无定所,日常饮食等琐碎生活问题也分散了干部的精力。这些现实的经济因素,对经济能力较差的新进异地公务员形成了无形的压力和负担,影响了工作积极性。
2.心理压力。所有接受调查的新进异地干部都经历过“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的情况。由于异地干部对当地的风俗习惯、语言等比较生疏,社会关系极其简单,需要一个漫长的融合时间,对父母亲人的思念造成干部的心理波动,严重影响了干部的工作稳定性和积极性。
3.家庭和生活问题。一是夫妻两地分居问题。在我市新进异地干部中,有1人在录用前就已经结婚生子,妻子女儿都在四川,妻子为支持丈夫工作,主动卖掉四川老家的住房,带着女儿来到我市一起生活,但这名新进干部不幸于2006年病逝,给妻子女儿生活带来极大的困难。此外,有1人去年结婚,妻子在省会工作,其余的新进公务员虽未婚,但大部分已在外地或外省找好男朋友或女朋友,如果结婚,必然造成两地分居。二是孝敬父母问题。当前,新招考的年轻干部大多数是独生子女,父母年纪大且因工作地点不同的原因两地分居,给年轻干部照顾父母带来很多难以克服的实际困难。少数已婚干部异地工作,无法解决随行配偶及子女的就业入学问题。
以上因素的存在,使偏远落后地区国税部门留不住新进异地干部,人才外流,长此以往,必将对偏远落后地区国税工作和国税干部队伍建设产生较为深远的不利影响。
不利影响一:难以根治偏远落后地区国税人员的断层问题。以市局机关为例,2006年底该局机关共有在岗人员77人,其中35—50岁的人约占在职干部职工的近75%。与队伍老化问题相关联的是创新精神不足,工作缺乏主动性。如果这种状况再持续5—10年,现有的41岁以上的同志将要集体离岗,必然面临新老干部青黄不接、后继乏人、干部断层的局面。如果再留不住新进的年轻国税干部,断层现象会更加严重。 不利影响二:造成偏远落后地区国税人才队伍的断层。目前,通过全国公务员招考的公务员,都是各地根据本地的需要提出的岗位需求,所从事的都是本地急需的专业工作岗位,一旦这些异地人员调离本地,必将造成本地专业型人才的缺失和断层,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
不利影响三:对本地干部造成负面影响。在调查过程中,有的本地干部反映对异地干部享受国家规定的特殊政策心理不平衡。如未婚异地干部每年有20天探亲假,已婚异地干部每4年有一次探亲假,而本地干部没有,在异地干部享受长时间的探亲假期间,他们的工作必须由本地干部来承担,加大了本地干部的工作量。同时,如果异地干部以各种原因调离本地,也会对本地干部在心理上、工作上产生一些潜在的负面影响。 不利影响四:新进异地干部及其家属有时会引发过激行为。2005年,通过全国公务员招考的四川籍异地公务员王某携妻子女儿来到我市一县局参加工作,在工作18个月后因病去世,属正常死亡。由于其家属在心理上的落差较大,在抚恤费、赔偿费问题上不顾国家政策规定,与县局纠缠不清,干扰了县局正常办公,在干部职工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综上所述,偏远落后地区国税系统录用新进公务员既有利,又有弊,由于存在的弊端是目前国家法律和制度规定所无法解决和克服的,冲淡了有利性。因此,我们认为偏远落后地区招录异地新进公务员弊大于利,通过全国公务员招录异地公务员不应是贫困地区国税系统招录人员的最好选择。
三、对改进偏远落后地区国税系统公务员招录机制的建议
偏远落后地区的国税人员年龄逐渐老化,急需年轻高素质的人才,但更需要愿扎根本地、愿为本地国税事
业奋斗终生的新进公务员。我们认为应改进当前通过全国公务员招考的偏远落后地区国税系统公务员招录分配机制。
(一)优先考虑招录本地籍新进公务员。一方面有利于本地人员的就业,增加本地就业机会,维护社会稳定。另一方面可以让新进公务员避免遇到各类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麻烦,对个人和单位来说,是双赢的。
(二)在本地籍新进公务员缺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考虑选用异地籍公务员,特别是少量高技术人才,但前提是愿意扎根本地,安心工作。要结合实际,增强异地用人工作的可行性和针对性。要大力宣传正确的思想观念,讲清偏远落后地区的艰苦条件和环境,引导异地干部破除养尊处优的思想,牢固树立艰苦创业、拼搏上进的意识,要通过录用前的宣传,避免新进异地干部参加工作后出现认识上的落差,带来思想障碍,从而真正减轻新进异地干部的思想压力,更好地融入当地社会和环境。
(三)改进传统的公务员招考办法和方式。税收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业务工作,当前我们急需财会、税收、计算机、法律等方面的人才。要改变传统的以考分成绩录取人员的方式方法,必须以需求定专业,将报考对象的所学专业进行严格限制,在专业人才中进行选择,宁缺勿滥,这样才能真正招录到所需求的干部。
(四)重视对新录用干部的全面考察。在专业与需求对口的前提下,加强对新录用干部综合素质的全面考察。同时还要加强对新录用干部家庭、婚姻以及工作意愿情况的考察,对于异地干部必须签订愿意到本地工作10年以上的承诺书,避免人才短期行为。
(五)营造宽松良好的异地干部成长环境。对当前已经录用的异地干部要给予细致的人文关怀,充分激发异地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提供发展的机会和平台。要完善异地干部的后勤管理机制,在政策上给予一定程度的倾斜,尽可能地解决异地干部的后顾之忧。
偏远落后地区国税系统录用新进公务员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程,需要国税系统各级机关人事部门仔细酝酿,周密分析,认真研究,规范操作,通过引入人才、交流干部,达到激发干部潜能,增强国税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的目的。
偏远落后地区招录新进异地公务员的利与弊
近年来,国税系统通过全国公务员招考的方式录用大批新进公务员,其中有很多新进公务员被分配到远离家乡的外省或本省的其他地区参加税收工作,我们称之为新进异地公务员。最近,我们通过对本地区国税系统异地公务员开展走访和座谈,进行专题调研,发现偏远落后地区国税系统招录新进异地公务员利少弊多,弊大于利,不利于当地国税干部队伍建设,应引起重视。
一、我市国税系统异地公务员现状
我市以旅游业为主导产业,工商业落后,属于全省的经济落后地区。全市国税系统现有在职干部职工534人, 2004、2005、2006年全市国税收入分别突破2亿、2.5亿、3.2亿元,取得了连续三年税收收入的历史性突破。
目前全市系统共有异地公务员77人,占在职总人数14.42 %。其中非本省籍公务员14人,占在职总人数的
2.62%;省籍非本地的异地公务员63人,占在职总人数的11.8%,有29人担任了副科级以上中层领导骨干,工作表现突出,为当地国税事业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2004年国税系统面向全国招考公务员,产生大量新进异地公务员,以我市国税系统为例,2004-2006年共招录异地公务员12人(其中1人不幸于2006年因病去世),占整个异地公务员的16%,平均年龄27岁,男女分别占9%和6%,外省籍4人,本省非本地籍8人。目前,这些异地国税公务员所从事的工作已经涵盖了国税系统的所有岗位,整体素质较高,日常工作表现优异,成为国税队伍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随着国家住房、休假等各项改革步伐的加快,加上偏远落后地区国税部门办公、生活条件的局限性,异地国税干部较本地国税干部在生活上存在着许多无法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加大了他们思想和心理上的压力和负担,这种压力和负担在新进异地干部身上表现得更为突出。
二、招录新进异地公务员的利弊分析
(一)有利的方面:
1.有利于打破传统的选人用人机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务员的选拔录用,参与的人员多,可供选择的对象广,有利于优中选优,选出更适合本地急需的而本地又缺少的专业人才,使国税系统专业人才队伍能够得到及时的补充和调整。
2.对于国税部门而言,异地干部的社会关系简单,在税收执法过程中能够公正的开展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人情税”、“关系税”的出现。
3.新进异地干部的个人素质普遍较高,适应工作的能力强,但由于社会关系、生活习俗以及语言文化等方面的背景原因,在心理上处于劣势,为尽早改变目前所处的现状,异地干部会十分迫切地从各方面尽快融入到当地的社会生活中,会积极要求上进,加快与本地干部进行思想、文化、思维方式的交流和融合。作为一个团队,这种交流与融合,有利于改变国税干部队伍的整体精神状态,维护干部队伍的和谐稳定,有利于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4.提高国税队伍整体创新能力,促进区域间文化交流,新进异地干部以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为主,平均年龄小,创新意识较强,有利于国税队伍提高竞争意识和工作效率。同时,使各地区间的文化、思维方式得以交流、融合。
(二)存在的弊端
新进异地公务员大都来自经济发达或较发达地区,报考贫困地区国税部门,一般基于考虑的因素是竞争对手较少,录用的几率高,先成为公务员,再想办法进行调动,真正想留下来扎根偏远落后地区从事税收工作的不多。所以,招录新进异地公务员最大的弊端在于:招录新公务员的目的在于填补国税人员的断层,完善国税队伍的知识和年龄结构,但偏远落后地区因文化经济等因素难以留住新进异地公务员,这些异地干部一旦调离贫困地区,就会使该地区重新产生人才空缺,出现新的断层。从调查的情况看,影响新进异地公务员扎根贫困地区工作的主要因素有:
1.经济因素。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影响国税人员流动的关键因素也在于经济发展程度。将一名干部或稀缺人才从经济条件相对薄弱的单位或部门调往经济实力较强的单位或部门,从落后地区调往发达地区,
从一般岗位调往热门岗位比较容易,但是,如果把一名干部或稀缺人才从条件好的地方调往条件艰苦的地方就很困难,往往要做大量的思想政治工作,有时甚至只能靠组织强行指派。来我市工作的新进异地干部大部分来自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或省会城市,经济发达地区的国税公务员福利待遇和办公、生活条件是偏远落后地区的国税公务员所无法比拟的,也是极具诱惑力的。在这一点上,不论是异地干部还是本地干部,所受到的诱惑是一样的。本地干部受到了家庭、父母及其他因素的制约,异地公务员不受这些因素的限制,要求调动工作的想法更为强烈。在我们调查过程中,来到贫困地区工作,异地干部普遍存在着巨大的心理落差,与理想中的工作、环境相差甚远。调查中,当前异地干部最关注的问题是住房、饮食问题,最需要解决的也是住房问题。房改以后,已婚异地干部承受了较本地人更大的经济压力。通过招考的异地年轻公务员因经济能力弱而无法解决个人住房问题,大多数居住在单位办公室或个人租赁房屋,条件简陋,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其次,新进异地干部基本未婚,由于居无定所,日常饮食等琐碎生活问题也分散了干部的精力。这些现实的经济因素,对经济能力较差的新进异地公务员形成了无形的压力和负担,影响了工作积极性。
2.心理压力。所有接受调查的新进异地干部都经历过“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的情况。由于异地干部对当地的风俗习惯、语言等比较生疏,社会关系极其简单,需要一个漫长的融合时间,对父母亲人的思念造成干部的心理波动,严重影响了干部的工作稳定性和积极性。
3.家庭和生活问题。一是夫妻两地分居问题。在我市新进异地干部中,有1人在录用前就已经结婚生子,妻子女儿都在四川,妻子为支持丈夫工作,主动卖掉四川老家的住房,带着女儿来到我市一起生活,但这名新进干部不幸于2006年病逝,给妻子女儿生活带来极大的困难。此外,有1人去年结婚,妻子在省会工作,其余的新进公务员虽未婚,但大部分已在外地或外省找好男朋友或女朋友,如果结婚,必然造成两地分居。二是孝敬父母问题。当前,新招考的年轻干部大多数是独生子女,父母年纪大且因工作地点不同的原因两地分居,给年轻干部照顾父母带来很多难以克服的实际困难。少数已婚干部异地工作,无法解决随行配偶及子女的就业入学问题。
以上因素的存在,使偏远落后地区国税部门留不住新进异地干部,人才外流,长此以往,必将对偏远落后地区国税工作和国税干部队伍建设产生较为深远的不利影响。
不利影响一:难以根治偏远落后地区国税人员的断层问题。以市局机关为例,2006年底该局机关共有在岗人员77人,其中35—50岁的人约占在职干部职工的近75%。与队伍老化问题相关联的是创新精神不足,工作缺乏主动性。如果这种状况再持续5—10年,现有的41岁以上的同志将要集体离岗,必然面临新老干部青黄不接、后继乏人、干部断层的局面。如果再留不住新进的年轻国税干部,断层现象会更加严重。 不利影响二:造成偏远落后地区国税人才队伍的断层。目前,通过全国公务员招考的公务员,都是各地根据本地的需要提出的岗位需求,所从事的都是本地急需的专业工作岗位,一旦这些异地人员调离本地,必将造成本地专业型人才的缺失和断层,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
不利影响三:对本地干部造成负面影响。在调查过程中,有的本地干部反映对异地干部享受国家规定的特殊政策心理不平衡。如未婚异地干部每年有20天探亲假,已婚异地干部每4年有一次探亲假,而本地干部没有,在异地干部享受长时间的探亲假期间,他们的工作必须由本地干部来承担,加大了本地干部的工作量。同时,如果异地干部以各种原因调离本地,也会对本地干部在心理上、工作上产生一些潜在的负面影响。 不利影响四:新进异地干部及其家属有时会引发过激行为。2005年,通过全国公务员招考的四川籍异地公务员王某携妻子女儿来到我市一县局参加工作,在工作18个月后因病去世,属正常死亡。由于其家属在心理上的落差较大,在抚恤费、赔偿费问题上不顾国家政策规定,与县局纠缠不清,干扰了县局正常办公,在干部职工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综上所述,偏远落后地区国税系统录用新进公务员既有利,又有弊,由于存在的弊端是目前国家法律和制度规定所无法解决和克服的,冲淡了有利性。因此,我们认为偏远落后地区招录异地新进公务员弊大于利,通过全国公务员招录异地公务员不应是贫困地区国税系统招录人员的最好选择。
三、对改进偏远落后地区国税系统公务员招录机制的建议
偏远落后地区的国税人员年龄逐渐老化,急需年轻高素质的人才,但更需要愿扎根本地、愿为本地国税事
业奋斗终生的新进公务员。我们认为应改进当前通过全国公务员招考的偏远落后地区国税系统公务员招录分配机制。
(一)优先考虑招录本地籍新进公务员。一方面有利于本地人员的就业,增加本地就业机会,维护社会稳定。另一方面可以让新进公务员避免遇到各类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麻烦,对个人和单位来说,是双赢的。
(二)在本地籍新进公务员缺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考虑选用异地籍公务员,特别是少量高技术人才,但前提是愿意扎根本地,安心工作。要结合实际,增强异地用人工作的可行性和针对性。要大力宣传正确的思想观念,讲清偏远落后地区的艰苦条件和环境,引导异地干部破除养尊处优的思想,牢固树立艰苦创业、拼搏上进的意识,要通过录用前的宣传,避免新进异地干部参加工作后出现认识上的落差,带来思想障碍,从而真正减轻新进异地干部的思想压力,更好地融入当地社会和环境。
(三)改进传统的公务员招考办法和方式。税收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业务工作,当前我们急需财会、税收、计算机、法律等方面的人才。要改变传统的以考分成绩录取人员的方式方法,必须以需求定专业,将报考对象的所学专业进行严格限制,在专业人才中进行选择,宁缺勿滥,这样才能真正招录到所需求的干部。
(四)重视对新录用干部的全面考察。在专业与需求对口的前提下,加强对新录用干部综合素质的全面考察。同时还要加强对新录用干部家庭、婚姻以及工作意愿情况的考察,对于异地干部必须签订愿意到本地工作10年以上的承诺书,避免人才短期行为。
(五)营造宽松良好的异地干部成长环境。对当前已经录用的异地干部要给予细致的人文关怀,充分激发异地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提供发展的机会和平台。要完善异地干部的后勤管理机制,在政策上给予一定程度的倾斜,尽可能地解决异地干部的后顾之忧。
偏远落后地区国税系统录用新进公务员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程,需要国税系统各级机关人事部门仔细酝酿,周密分析,认真研究,规范操作,通过引入人才、交流干部,达到激发干部潜能,增强国税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