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财经大学信息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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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论文)
电子商务之下的税收征管
系 别 工 商 系
专业班级 物流管理00000
学生姓名 000
学 号 [1**********]00
任课教师 孙 之 光
以平均分配为宗旨的中国已成为世界上税收繁重的国家之一。有专家称,现代中国的繁重税收和人们的不公平感可能会大大动摇社会稳定。据报道,中国20%的高收入者拥有80%的社会财富,贫富差距严重,但是这些高收入者每年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款不到个税当年收入的10%。因此,加快税收制度的完善和税收制度的改革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从个税起征点、“营改增”等税制改革看,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减轻了税收的负担,“营改增”的推行,将减少重复收税的环节,为企业的发展创造了更好的经济环境。然而,是否对电子商务企业征税,何时征税,也成为我国两会热点。
一、电子商务征税的发展
1998年10月21日美国通过的《互联网税务自由法》禁止联邦、州和地方政府对互联网进行任何征税。近日,美国国会参议院通过开征在线销售税的《市场公平法案》,在美国国内以及世界各国引发争议。该法案授权相关的州对所有每年在美国远程销售总收入超过100万美元的卖家征税。若该提案在国会众议院获得多数票通过并经总统签署成为法律,网购免税将在美国成为历史。美国政府制定以《互联网税务自由法》为代表的电子商务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一)电子商务作为新兴产业,成长过程中需要一定支持;
(二)为了保持美国电子商务在世界的优势地位;
(三)通过促进本国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带动相关行业的发展,从而促进经济发展,最终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美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历程充分证明,在电子商务发展初期,政府的引导和推动十分必要,特别是在法规环境、财税政策、发展规划和专项计划等方面尤为重要。而当市场步入一定的成熟期,让电子商务离开襁褓、进入自由市场,并推动其通过不断创新来提高竞争能力。
二、网购征税的意义
电子商务作为经济全球化和科技发展的必然产物,所带来的成本优化、风险规避、技术革新、管理创新等特点,使得能有效借助电子商务的企业具备了传统中小企业所欠缺的诸多能力。国内知名电子商务专家表示,我国中小企业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网络营销必不可少,不仅可以带动企业信息化步伐,还可以更进一步拉动企业销售的积极性,为企业带来更为可观的价值。电子商务帮助中小企业打破了在地域上的界限,加速了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中小企业可以依托互联网形成虚拟集群,通过基于网络的分工与协作,构建新的产业链和价值链,促进新型产业集群的形成,或者提升传统产业集群的竞争力。
三、 我国电子商务面临的问题
目前,中国的电子商务正处于发展的时期,对于网上购物是否需要缴纳税款是一个谈论已久的话题。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以劳动力成本低廉的制造大国的优势已经转移到东南亚等国家,人力资源成本居高不下,加上经济环境恶劣,很多中小企业发展遇到难题,同时每年六七百万的毕业生带来的就业压力,都影响国家对电子商务企业征税的政策制定。
(一)网购形式导致征收难。我国电子商务年交易量的90%是以C2C的形式从事B2C的交易,大量的交易游离于现有法律监管之外,存在着严重的监管缺失、执法缺位现象,导致网络购物开发票的比例很低,包括苏宁、国美等零售巨头以及中小型实体零售商,都支持对电商征税。
(二)电商发展处于初期。在我国电子商务处于襁褓期时,对电子商务企业征税增加企业的成本,不利于支持电商参与国内国际竞争。
(三)征税比例的制定难。电子商务作为新兴的商业形式,在全世界范围内,没有对电商征税的成熟先例,对电商何时征税,要按什么比例征税,如何来征,如何减免,需要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来考虑。
四、电商征税对策
在对电商征税政策问题上,我国应从短期和长期两个层次上来考量。在我国电子商务处于襁褓期时,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和政策扶持对于支持电商参与国内国际竞争无疑是必须的。但是,从长期来看,即使是网上销售,交税也是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这个必须严格遵守。另一方面,纳税对于督促电商服务规范化、保障服务售后、减少欺诈、净化购物环境有着良性作用,而企业要发展、要正规化必须依法纳税才有可能做大。
(一)延迟征税。征税是出于对市场公平竞争的角度考虑,从规范行业的大方向上看,对网店、尤其是小网店征税是有必要的,否则对于大规模的企业以及线下卖家而言,并不公平;同时,对个人网店征税,也有利于促进优胜劣汰。但对电商征税不能完全照搬实体店的税收模式,政府可以采取一定的税率优惠,以保证个人网店的健康发展。但是征税应该等企业真正实现盈利后再征税,或者让电子商务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开征更为合理。
(二)差异化征税。差异化来源于对市场的分析,根据不同的细分市场做出相应的对策,在我国,差异化的阶梯方式在个税、电价以及销售模式都有先例,并且运用成熟。因此对电商的税收也可以考虑差异化的阶梯征税,对收入到达不同程度的企业采取不同的征收率,有利于规范市场,同时也减小创业者进入电商行业的壁垒,发展经济和解决严重的就业问题。
(三)网购税率应该低于实体税率。为了促进电商发展,保持电商发展的价格优势,必须要考虑对电商征税的税率问题,如果电商和实体税率实行统一,那么电商的优势就荡然无存,线上购买就会转到线下,不利于电商的发展和竞争。
如果说网购征税带来的价格优势不再,那么电商只能从服务质量,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等方面努力,只有把服务质量提升了,才是最根本的为消费者谋利益。网购在今后也许就不会是消费者为了省钱的选择,而是为了能够享受更好地服务选择。《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已经开始施行,网购征税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带来的影响会有多大,都留给市场去验证。
吉林财经大学信息经济学院
(
期末论文)
电子商务之下的税收征管
系 别 工 商 系
专业班级 物流管理00000
学生姓名 000
学 号 [1**********]00
任课教师 孙 之 光
以平均分配为宗旨的中国已成为世界上税收繁重的国家之一。有专家称,现代中国的繁重税收和人们的不公平感可能会大大动摇社会稳定。据报道,中国20%的高收入者拥有80%的社会财富,贫富差距严重,但是这些高收入者每年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款不到个税当年收入的10%。因此,加快税收制度的完善和税收制度的改革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从个税起征点、“营改增”等税制改革看,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减轻了税收的负担,“营改增”的推行,将减少重复收税的环节,为企业的发展创造了更好的经济环境。然而,是否对电子商务企业征税,何时征税,也成为我国两会热点。
一、电子商务征税的发展
1998年10月21日美国通过的《互联网税务自由法》禁止联邦、州和地方政府对互联网进行任何征税。近日,美国国会参议院通过开征在线销售税的《市场公平法案》,在美国国内以及世界各国引发争议。该法案授权相关的州对所有每年在美国远程销售总收入超过100万美元的卖家征税。若该提案在国会众议院获得多数票通过并经总统签署成为法律,网购免税将在美国成为历史。美国政府制定以《互联网税务自由法》为代表的电子商务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一)电子商务作为新兴产业,成长过程中需要一定支持;
(二)为了保持美国电子商务在世界的优势地位;
(三)通过促进本国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带动相关行业的发展,从而促进经济发展,最终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美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历程充分证明,在电子商务发展初期,政府的引导和推动十分必要,特别是在法规环境、财税政策、发展规划和专项计划等方面尤为重要。而当市场步入一定的成熟期,让电子商务离开襁褓、进入自由市场,并推动其通过不断创新来提高竞争能力。
二、网购征税的意义
电子商务作为经济全球化和科技发展的必然产物,所带来的成本优化、风险规避、技术革新、管理创新等特点,使得能有效借助电子商务的企业具备了传统中小企业所欠缺的诸多能力。国内知名电子商务专家表示,我国中小企业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网络营销必不可少,不仅可以带动企业信息化步伐,还可以更进一步拉动企业销售的积极性,为企业带来更为可观的价值。电子商务帮助中小企业打破了在地域上的界限,加速了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中小企业可以依托互联网形成虚拟集群,通过基于网络的分工与协作,构建新的产业链和价值链,促进新型产业集群的形成,或者提升传统产业集群的竞争力。
三、 我国电子商务面临的问题
目前,中国的电子商务正处于发展的时期,对于网上购物是否需要缴纳税款是一个谈论已久的话题。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以劳动力成本低廉的制造大国的优势已经转移到东南亚等国家,人力资源成本居高不下,加上经济环境恶劣,很多中小企业发展遇到难题,同时每年六七百万的毕业生带来的就业压力,都影响国家对电子商务企业征税的政策制定。
(一)网购形式导致征收难。我国电子商务年交易量的90%是以C2C的形式从事B2C的交易,大量的交易游离于现有法律监管之外,存在着严重的监管缺失、执法缺位现象,导致网络购物开发票的比例很低,包括苏宁、国美等零售巨头以及中小型实体零售商,都支持对电商征税。
(二)电商发展处于初期。在我国电子商务处于襁褓期时,对电子商务企业征税增加企业的成本,不利于支持电商参与国内国际竞争。
(三)征税比例的制定难。电子商务作为新兴的商业形式,在全世界范围内,没有对电商征税的成熟先例,对电商何时征税,要按什么比例征税,如何来征,如何减免,需要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来考虑。
四、电商征税对策
在对电商征税政策问题上,我国应从短期和长期两个层次上来考量。在我国电子商务处于襁褓期时,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和政策扶持对于支持电商参与国内国际竞争无疑是必须的。但是,从长期来看,即使是网上销售,交税也是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这个必须严格遵守。另一方面,纳税对于督促电商服务规范化、保障服务售后、减少欺诈、净化购物环境有着良性作用,而企业要发展、要正规化必须依法纳税才有可能做大。
(一)延迟征税。征税是出于对市场公平竞争的角度考虑,从规范行业的大方向上看,对网店、尤其是小网店征税是有必要的,否则对于大规模的企业以及线下卖家而言,并不公平;同时,对个人网店征税,也有利于促进优胜劣汰。但对电商征税不能完全照搬实体店的税收模式,政府可以采取一定的税率优惠,以保证个人网店的健康发展。但是征税应该等企业真正实现盈利后再征税,或者让电子商务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开征更为合理。
(二)差异化征税。差异化来源于对市场的分析,根据不同的细分市场做出相应的对策,在我国,差异化的阶梯方式在个税、电价以及销售模式都有先例,并且运用成熟。因此对电商的税收也可以考虑差异化的阶梯征税,对收入到达不同程度的企业采取不同的征收率,有利于规范市场,同时也减小创业者进入电商行业的壁垒,发展经济和解决严重的就业问题。
(三)网购税率应该低于实体税率。为了促进电商发展,保持电商发展的价格优势,必须要考虑对电商征税的税率问题,如果电商和实体税率实行统一,那么电商的优势就荡然无存,线上购买就会转到线下,不利于电商的发展和竞争。
如果说网购征税带来的价格优势不再,那么电商只能从服务质量,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等方面努力,只有把服务质量提升了,才是最根本的为消费者谋利益。网购在今后也许就不会是消费者为了省钱的选择,而是为了能够享受更好地服务选择。《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已经开始施行,网购征税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带来的影响会有多大,都留给市场去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