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承揽合同(昆明:陈经理[1**********];200方木材烘干设备)
定做人(简称甲方): 磨憨云翔木材加工厂 签订地点:
承揽人(简称乙方): 临朐金阳干燥设备厂 签订日期:2012年10月2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合同。
二、乙方按公司生产标准进行生产并负责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成后交付甲方使用并教会甲方使用该设备,
设备保修壹年(人为操作不当或自然灾害除外)。一年内因质量问题维修产生的材料费由乙方承担,一年后维修产生的费用包括材料费、维修费等,由甲方承担。任何时候甲方产生的经济损失与乙方无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交(提)货方式及费用负担。(1)甲方自提 (2)乙方代运,甲方据实付运费,乙方负责设备的装车
费用,甲方负责设备的卸车费用。
四、交货时间: 年 月 日前交货。(定金到帐,15天可以发货)
五、本合同签订时,甲方交定金¥: 30000 元,大写: 叁万元整 。乙方发货前,货款
付 30000 元,大写: 叁万元 整 。乙方发货到甲方,货到卸车前付 23500 元,大写: 贰万叁仟伍佰元整 。完成安装调试点火试机可正常使用付款 6500 元,大写: 陆仟伍佰元整 一年内使用正常付款 5000 元,大写: 伍仟元整 。
六、本合同约定的提(交)货日期及安装日到期时,因甲方没有付款或不具备安装条件造成延期发货不属
乙方责任。延期超出60天甲方应付给乙方设备款2%的违约金。
七、甲方违约不提取定做物,乙方有权出售该定做物而不视为侵权,甲方因付款不及时造成交货延误,与
乙方无关。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或货款未结清,定做物无论放置任何地点,留置权、所有权仍为乙方所有。
八、本合同发生纠纷或因设备原因引起的所有纠纷,双方协商意见不一致的,由乙方所在地临朐人民法院
受理。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法人或代理人签字生效,日后异议无效。
十、合同有效期:甲方设备款付清本合同自行失效。
附则: 装料后,【先把两个烘房升温到恒温80(摄氏度),三天左右降到恒温65-70(摄氏度)时,然后再把另外两个烘房升温到80(摄氏度)】; 承揽人(乙方):临朐金阳干燥设备厂 定做人(甲方)章:
代表人: 宫怀学 法定代表人:
地址:山东省临朐县教场工业园金阳路67号 地址:
电话:0536-3630177 [1**********] 电话:
农行:井东刚 [***********]1
工行:井东刚 [***********]9
开户:中国农业银行临朐县支行东关分理处
户名:临朐金阳干燥设备厂
账号:[**************]94
加工承揽合同(昆明:陈经理[1**********];200方木材烘干设备)
定做人(简称甲方): 磨憨云翔木材加工厂 签订地点:
承揽人(简称乙方): 临朐金阳干燥设备厂 签订日期:2012年10月2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合同。
二、乙方按公司生产标准进行生产并负责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成后交付甲方使用并教会甲方使用该设备,
设备保修壹年(人为操作不当或自然灾害除外)。一年内因质量问题维修产生的材料费由乙方承担,一年后维修产生的费用包括材料费、维修费等,由甲方承担。任何时候甲方产生的经济损失与乙方无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交(提)货方式及费用负担。(1)甲方自提 (2)乙方代运,甲方据实付运费,乙方负责设备的装车
费用,甲方负责设备的卸车费用。
四、交货时间: 年 月 日前交货。(定金到帐,15天可以发货)
五、本合同签订时,甲方交定金¥: 30000 元,大写: 叁万元整 。乙方发货前,货款
付 30000 元,大写: 叁万元 整 。乙方发货到甲方,货到卸车前付 23500 元,大写: 贰万叁仟伍佰元整 。完成安装调试点火试机可正常使用付款 6500 元,大写: 陆仟伍佰元整 一年内使用正常付款 5000 元,大写: 伍仟元整 。
六、本合同约定的提(交)货日期及安装日到期时,因甲方没有付款或不具备安装条件造成延期发货不属
乙方责任。延期超出60天甲方应付给乙方设备款2%的违约金。
七、甲方违约不提取定做物,乙方有权出售该定做物而不视为侵权,甲方因付款不及时造成交货延误,与
乙方无关。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或货款未结清,定做物无论放置任何地点,留置权、所有权仍为乙方所有。
八、本合同发生纠纷或因设备原因引起的所有纠纷,双方协商意见不一致的,由乙方所在地临朐人民法院
受理。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法人或代理人签字生效,日后异议无效。
十、合同有效期:甲方设备款付清本合同自行失效。
附则: 装料后,【先把两个烘房升温到恒温80(摄氏度),三天左右降到恒温65-70(摄氏度)时,然后再把另外两个烘房升温到80(摄氏度)】; 承揽人(乙方):临朐金阳干燥设备厂 定做人(甲方)章:
代表人: 宫怀学 法定代表人:
地址:山东省临朐县教场工业园金阳路67号 地址:
电话:0536-3630177 [1**********] 电话:
农行:井东刚 [***********]1
工行:井东刚 [***********]9
开户:中国农业银行临朐县支行东关分理处
户名:临朐金阳干燥设备厂
账号:[**************]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