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商标保护

在我 国 对 的外贸 易 中,

,

,

能 根如 集据体 商标

的 种 点 较特 地 好加以 用利

有 利于将 我们贯 彻

,联

殊的 商标在

资本 义主商 经品济 高 发 达 的度

对外合的 方 针

的 竞争力

。并

增强 我 国 商 标 在国 外 场市上

,例如 我

国 的各 专业 进 出 口 总公 司。

以 用可自 己的 名 注 义册 某 些 商

标对在 外贸 易 中 使 用,

由各分

公,

,个省一

系个,

标 商 的

日本

,

商 标作为工

,

统 个一工 业 部 门或几 个企 的 联业合 组 都 织

以 可注册一 些 商 标 的 规则

,

,

商企业 行进激 的烈 场市竞 争 的具工 受到 们 人大极的 重

由其 下 属的 各个 业企使 用,

,

用 集使 商 体时标

一则家 业企滥 用 商 标

各个企业 必 须遵 守 同

不共 随意 使 用能

证 保商 的 质品

,量

,

,

视,

一 新 的些 标商

就 会 低 商 标 的 信誉降

,

应种运 而生

,

甚 至会 致导商 注册 被标撤 销告失 效

会 。

。如

果 册注 集 体 商该商标 注 即

传,统 商 的 标不同 特 为 殊商标

的 标关有组 织或 会协 已 存 不在这时

,

我们把 这 类 商标 称了解

想 继续 保持 商 标

应将商权

标 及 转时 让 给 属下企 业或 其 有他 关 的 组 或协

织二。

些 商 这标 特的点 及

其 在

工 商业中 的应

用,

备 商用

,标

于加 强 我国

,

备用 标商 即 先预 设 好 计准 备 以后 使用 的 商于 由日本 商 法标系 采用 请 申先 的在 原

则,

,

护保永

对外 贸易 中 的 商 标 护保 作工

疑是无。

未使 用尚的 商 标可 以 申 请注 册

一 定的 限 期内 不 用

使得 备用 商 标 的注册 中 没也有 明 规 文定

商 标的

。。

注 后册 以在

可帮 助 有的

因此

,

们 可以 预 先取

一 集 体 商标

用 备 商 标 在本 日 商标的 但实法 际 存 在 上 很 多着这 样

商 标

权 通常 都

,

是 专

属 于 一家 企业

,

春别 的 企业 不 能

用商 注 标册后 不 永远 有 效能

根据

日本

,

使用

是有但 种

商 法标的 规 定

提 人出 议异

,,

标商 注 后册连 续 三 年不 使用。

商标

,

,

可 以由几

经一 三者 第 出提异 议 就 撤被销 注 册

果有没

,

, 甚至 很多 企

家商

标 注 册 的 效有 可 以 维期持 得长,

共 同业使 用 这就是 集 商标 体 本 现 行商 标 日

法一些

,

到续展 时

如 果 商 标仍 未使用

对集 商 体没标有 明 文 规 中定会

,

,

但 商在标 保护实 践。

册注 就 不能办 理

续展

允许

集 体商 取 标注 得册和 到 法得律保 护

商标 以 该组 织 或 协 会 名的 义 取得 注册 后

,

联 商标

合 或尽

体集商 标 的 有所权人通 常是 一个 织组 或

某一 家协企业 将一 蝴 个蝶牌 标 商 册注用于 装上服

,

, 后其又 将 这商 标在个纺织 品 类 注 册,

由 其

属所 的企 在工业业 和商业 中 用使

如得到业 允许 也可 使

别 用企

,

的实 管际 上并 不在纺 织品 类 使 这用个 商 标

种 标商由 于 使 用

,的

, 该 业企在 册 了注 蝴蝶 牌 标 后

又 将商 一个

业企 较多

,

使量用比 较大

而 因响影也 大

与 此 商 标类似容 的 飞蝶 牌 商 在标服 或装纺 织品类

易建 立

信起 誉

另 一方

,,

由于不 一 家 的止企

,

尽管实 际 上并不 用 使飞蝶 牌 商 标

, ,

用使 这个商标

即使 有 的 企在 业数 年 内没有 因而

注种 于 类册 似 品 上 商的相 的 同标

商 同相或类 似 商 品 的 类 似 上 商的标

注 册 于可 以 有

两使用

这 一 商

,

但 其 他 是的 企业使 用了

彼此

为互关

,

标 不会 因 家一 企

业未 用

使

而被销注撤

联,

为称联 商合

在标 合联商 中

一标

一个商标规定

,

,

也可 以 有多 个商标

,

但有 所 人必 须是

日商 标本 有法 文明

所谓 防御 商 标

,

是 指企业 在 自 己 不 使 用

的。

一企业

家对 于联

合 商标

,

商品上 注 册 的 与 己的 自 册注 标相商 同的 商 标 例

如 企 业的 产品 是 收 音 机牌 ,

实践 中合联 商标 是 屡 不见鲜

的 。。

, 注册 的 商标 是 牡丹

为 么什 要 册注 合商联标 呢巩 固 商 标权如 上 例

,

为 了 说大和

,

现 企 在业 又把 这个 商 标注 于 册自 己实 际 并,

把 飞

蝶牌 作 为 蝴蝶

不 生产 的 表上

手 这 是就防御 商

牌 标 联的 合 标商 注册 相 同于和 类似 商 品的上

注册防 御 商 标是 为 了扩 商大权标

,上

防止 别

, 以 更可 有为 地 防效 别 人止 在这 些商品 上 使用与

人将 与 自 相 己 同 商的 标 用于使与 自 不己 的同 商 造 成商品 处出 混淆

,。

自己 实 际 使 的 商标

用 飞蝶牌

。蝴蝶 牌

,

似类 的标

商。

根据 日 本 商标法 规 。

为了 使新 商 获 得 标注册

,果

,

只 有 同 相或类 似 的商 标使用 于相 或 类同

企业 似 已一 个 商有标 得取 注册

现在 又想在 相 同 据根商

的 标商 上品。

才 成 商 标构侵 权

别 人 果将 相同 ,

或 类 似

的 商上 品注册 个一 类似商标

的 商 标使 用

于非 类似的 商 品

就上 能 算不侵 ,

法的 定规似 ,

,

后 个 一商标 由 与于 一 前个商 标 类

,权

是,

顾却 可 能客因 为 两这种 商 品 使用 着,

不能取 得注 册。

企但业 果 如 后 一把 个商

同, 样 商的标

误以 为 是一同 家 的 产

品。

从而损

作 为 前一 个 商 的 联 合标商 标 请 申注

就可 以

害 商。标 所有人 的利益似的

品商上 商

。标

得取 册

为注了 维 持 有的原商 标 注

,册

如果

,防御 商 标 必 须 是将相 的同商 标 注册于 非类 ,

业企以 注册前 了一 个商

标仍 保 想 留这 个商标 注册

,

现 在不 使用

,

但了

如 果商 品 似类

,

, 就不 注能册 防

,御

便以 后 使

。用

一 方

面。

这 些

类非 似 的 商品又 必 须 是 则否也 不 能注

,

以将 这 个 商标与现在使 用着 或准 备 使用 的

类 商似标联合 起来 申 注请册

定,

可 能造 商 品成出 处 混淆的 商 品 册防御商标 的 商品 是 收音 机

,

日据 本商标法 规 ”

如 例 上中的 牡丹 牌商

标来原

,

在 联合

商标 中。

。,

只要 有 一 个标 是 使 商

用“

将防 御 标 商注 册 于 手表 类。

,

他其 标商 不就 因

会备用 标 注 商 后

,

册未

使 被而 销 撤注如

前面 讲

这是

可以的

品以

,。

因 为 表和 手收 音机属 非 类 似

册 过

商,

了 维持备 用商标 注的

,同

这时 两种 商品 能 可会 造成 出 处混

淆,

只能 在一 定的 期 限 不内

是 如果要 把 这 商标个注 册于 扩 机

因音 扩为 机 属 类 音似 商 品

就不 可

用使而 不被 撤注 册

销 业企如 在想较 长 的时 期,

本 来 就,在保 护

不内使 用 备 商用标 而又 持其 维注 两 册个 或个 多独 立 的 标商

,可

将备

以围内

品 否 是类 和似 商 品 是间否 可 能 造成 出

,

商 标 与使用 着的 类 商标似联合 注 册

混淆

都由 负责商 标 册 的 政注府机 构特 许 厅

可 以联 申请合注

,

据 关 有 法规的来 确 定

防御商 标制 度仅 适用

,

反之

但是

,

联 合标 商 也可转 独 为 立的 商标 注

比 较于 著名 的商标

标。

,

通 普的 商 不标能 有防 商御

,

合联商 标 转为独 的 立标商

,后

只能

、维 持

使 用商 标 的 注

不 册 用使的 商 标要 被销撤比 如案图

。、

注册

,

一 个册 几 部 由

,字文

音拼

标 注册 请

,

申组 成

商标

有 时可的以 把各 分 拆 开分部别

样这做的 好 处是

,

这 是 一 也 联种 合 商

办 理 标 标商 注 申

册请

的法 律 程 的序 过程

,

质上是 履 行 格严。

标 的商各 分 都能部 得到 比 较 分充 保护

所的有 人使 用在 商 标时 比 也 较灵活 注 册 商标不 一 必 须致集 体转让

标。 。

商标

请人 必 了 解须 注册国 商申

过请

,

可以 单独

,使

法的 有规 定

程 中的 关差错

间,,

,

否 就则 难免出 错差

用 商

的标 何 一 部 任分而 不 致 被 认 为 使 用标商与

不 仅延 误会 标商取 注得 的册时

,

在转让 商 标权

时联合商 标

多 花

用费一

还可 能导 申致请 的败

。失

,不能 单 独转让 其 中的 某 个商

讲日 商 本法 的标有关 定 申规 请在先的 原

则御 商防标

本 是 行实 请 在申先 原 的则 家

国,

于对相

一同

或相似 的 商 标

,

首 提 出先 了 申请,

,

就谁

能等

改后的 申

,

申其 请 仍日 原是 的来申

取 得注册

。此因,

,

企业 想如使自 的己 商标 在 日甚 至 在

。。

受 到 护

保计,

该尽早 地 出 申提

请商 品 分类 和

指 定 商

品,

使划 用商标 阶就 段着 手可理 商办标 册注标

,申

。统

标 作工中 所 说 的 品 分商类 为商 标 注 工册作 的方便

编排

指法是 律 上

国 某 公司近 年 来 在本 提 出过上 百 件日

,

商对 商品 类 按 别 行进

,的

注 册

成 功 率仅 百分 之 为五 十左 右

各注种商品 于属 哪个 别类。

在 政府 公布

失册 的败主 要原 因是 到遇了 在 先 注 册 的相同

的或 商 品分 类 表 列 出 采中 国用际商 分品 表 类的 商品 类分 表。

,

世 界 多数 上国

家 类似的 商标

这一方 面说 明 本日存 在着 大 量与

,

数 国 家 采 用 己自本

我 国相 同和 似类 的 标 ,商

的商标 注册 工作不够 及 时

另一

方 面也说 明我 们 。

日 采 用 的本 是 本 国的 品 分商类

正 由是在于 本容日

,

该 表 规中 了 定 十 三四类 商品 ,

请申 人 在填

,

遇相到 或同类似 的 商标

以 保 护好 自 己 的商标 权。

,

所 以 我 们在 这 个

、国

写商标 注册 申请 书时 为

必 须据根 商 品 类分 表写 步这工作

家 , 商标的注册工 作就 更 需 要 得抓 紧 根 据 本 日商 法 规标定

,

办 ,得早

,

申清 请 注 册 商 品的 类别和 商 名品称指 定

”,

。申

请人 如 果 写 填错了 商 品的

或者

,

如 果在 一同 内有

,

别类

比 把属 如 于 类 甲的商 品 人写乙

个 两或 几个 申 请 人 对相 同或 类 似 的 商标 提 出了 注册 申 请

并 且 又 使用 于 相同 或类 似 的 品 上 商特许 将 指 示 这厅些 请申 人自 己 进 协行 商定 谁 由 得 取注册 定的 期 限 内上

。报。

把 分属于 不 同类 别 商 品的写 人同 一类中

会就被驳 回这

时,

,

申请

请人 可 以 据 一个 根标

,商

,

一件申 请 的原 则

对 申请

进 行 修 改 分或 割

商的 结果必 须 在许厅特规 如 这 些果 请申 人 未 在能 规定,

同 一类 的别 商

般 一属 类 似商 品

,

,申

。请

只 要 指定 其了 的 一项中商品

人就 不 将能

限期内 协 出商结果

特 许二厅 将指 示 们 通他过

相同 或 类似 的商 标使 用 于该类 的 何任商 品

可 上以说

抽 签 , 决来定由 谁取得 商标注 册 申

请 商 标注册 填 时 一写 份请申书 册 几个 商 标 申

,请,

,

品商分 类即 是商 标 权的 范围

,

,这不

,但

个一 商标 一件 申请 的 则

原是 对绝 的

有 商 些品虽然 分 属 于 不同的 类 别。

请 申 要人 规按 定的 格 式

被仍认 为 类是 似商品 越指出定 商 的品 类

别属 于同 一 类

别,

因 而

商 标 权 实际 可 超

,

一 份申 请书 只上 能填写 一

与 此 反相

有些

商 品

,

虽 商个 标和 一 商类品

,

果 申请 人 想 同时申 请

,注

却但不 认被 为是 类 似商

商或就 一 个商

标在 几 类商 品中提 出

权 范 围 的 际实 上 于 小商品 分 的类范 围 商品是 否 似

类 和籍书商 品

,

那 么就 要分

别填 写 几 份申 书请

,每份

,

参 阅特许 厅 出版 的有 关 文献,

请 书都认 是 一为 件 独 立 申 请

标的件 申 一 的 原 则 请根 据 本 商日标 法规

,

定这 就 是一个 商

指定商品 时

,

以 写 属出于同 一类的 全部 ,

果申请 人 一在份 ,

也可

只 写 其 中 的 出 部一分 商

,品

可 写

以、

请 申书 填中 写了 个两以 上 的 标商 申 请人 必 须 新重填 写 申 书请

。申

将 请被驳 请申日 由

笼统得些

床 上 用 品单

”床

也 可以 写 具体得些 ,

指如定 第

十女裤

、,

七类 商 品时

可以 写 可 写

“也

装。

布制 身随 用

品、

交新 的 申 书 日算请

起 果如 在此 期 间内 有人

,,

上男衣

出带了 相 同 相 似 或 商 标的注册 申请

上 述

请申人

等具体 商的品 名称

定商品

,不

一定

新 请 由 申于 晚 于别 人的申 请 标 注

册。

,便

不能取 得

商请申 也 被 驳将,

格 按 实 际照使 该用商标 的 商品 填 写 大 定商品指的 范

围比

,

,

可 扩以

如果申请 人 在 份一 申请书 中 填写 一

,

个 申请人 的 标商 实

,际

标 时 填写 了 两 类以 的 上 商品

使 用于 衬衫

服装 部 商种

,

在 但指定 品商 时

以 写

,

请申人 可 以 申对 请行 进 改修

如掉删 某

,

, 甚至还 可 以 扩 到 属 大 于 同一类 的 全

,些

商 从品而 使 申请 书仅中保 留一类 商品

者或

定指商 品 的 围范 大较。

商 注标 后册

据 商 的 品类别 将 申请分 割为 几件 独 的立 请申

商标 的权 围 也范 较就大

但是 于 由 定 商 品指的

范围

大,

,

标在 审 查时 与别 人注 册商 标冲

限,内提 出 展续 申

请 些 间 提 出 申请时

。,

过 说 明 理 由 可 后以迟 一

,的

机会 就会增 加 说般

,

商标 就 易获 得 注 不册

。因

但是

,

如 果 在 上

因 述素 除消,

能不 认为 指定 商 品 的 范围 越 大 就越好

,

后 的两 星 个 以期内

者 或注在册期 满后 的 两 个标商注

如果商 标 所有 人 仍 想 维持。

只 指要 定了 实际使 用 该 标商 商 品的 及

以月内

商 权

标,

商 标

所 人有 仍能未 提 出 申请

。准备 使 用 该商

标 商品的分

的保护

。商

标权 就 能 够 得 充

,

便册 不能 得到 展

,

实际 填 写品商 时,

得笼统 些

有只 重新 申 请注 册

,

,好

,

据 际实情

况。

也可适 当 大扩 定商指 的

前面 到

讲但

是不

使用 商 的标是 可 以 得注册

。取

使 的 商标用不 能 到 续得

展,,

本 标商 法规定

标 注册在 期 满 前之 的 三年 中 就不如能 续 展。

标 注 册 续的展

,果 没

有使 续用 时

,

标所有 商 人 申在请

必 须同 时 提交 证 明 标实商 际 使 用 文

,

商标 注 册的 有 效 不期 是 限 无 个法 的定的 期 限

而 有是 一

件标

果商 标所 有 没 有人在 规期定 内限使用

不商能 提 供证 明 商 标使 用的文 件,

,

了过 个期 限这

,

商标

注 就册 无延

长 的 限期 终,

,

就 要说

明但

是,

如,果 标商所 有 希人望继 续维 持 注

使用未的 正 理 当

由和材料

提 交证 明这 理种由 的 文 件

,,

以 请求将 注 册期限 长延

这里 说 的 正 所 当理 由、

主 是要指 自 然

止。后

可 再 延 长

以。

这样

”,

,

商标 的注就 可

册,

灾害

以争 及 政 的 禁 运

府禁

销法 令 等。

以无限 地 延续 下

去这

种对 注册 限期 的 长

延标所 有 如 人 证能明 自 己 未 使 用商

标是由 于 述上

在, 商标 中法称为

注册 后

,

续展

“ 日在本

商标

得取

商,标 注 册 可就以 得取 续展

有效

为期十

续 展每一 次,

有期

上接效第 页

,

吠便

延长十 年 出 书 面请申

要使 商

标 注 册得 续 到

展。

需 要

特向 厅许提

,

一 国

长 期 行实 高利率 策政货 币 汇率一定 低

,。

本日商标 法 规定

续展 申请

必须

币定一疲软

现 资代 说

产在

商 标 注册 的 效有期 届 满 前 六月 到 三 个个月 的

不 同 意 新凯恩 斯 主 义所 强 的 较调 收高 人 平 水

一期 间

提内出

效 。

提 早,了 不 予 受

,

,提 晚

了视 为

无定

会引 起经 常项 目逆 差 汇和率 下 跌的论 断,他 们 认 收为人 水平的 高提

的增加

,,

商所 标有人 如 遇到 某 种 自己无 法控 制 的 事

,

会引 起对货 需币 量求

,

情生

如自然 灾 害

等使

其 无法 在 规定的 期

如 货 假币供 应量 不

变,

则 利就率 会 上。

升接上第 引

页的,

,

从而

导 资本输 人增 加致

, 币货汇上 率涨

,

出 中现 的所有 商 品 而 编 写

币货需求 量 增加 所的 起 的 资引本 人

流足以抵

它 把

分 类目录或

,

” 述中及”

常经项 目 逆差的

从而

进 一 步 论证 金 融 产

资的 商品 以 英文类 别 名 称或具体 称按名 字母 顺

的 序变化是 汇 率变动 的 基 础

列排

标 出税目 或号在 。

释解

代资 产学说 在七 十代年 从 崭新 的 角 来

度的页

说 汇明 率 变的 问题

动 分 意 见摘 类

要”

。,

受,到 人 们 重 视

。,

它解

短 汇率期波 动 也 一为般 人们所 接 受 解释 长期 汇 率 变 动就 缺 说 乏 服力过

分偏 重 产 资成构 变 化

,

但用

来同 该理时论

分 类意

见 摘要

是 关

税合作 理会 事采纳

, 忽 略了商 品劳务 交易

。的

商 分 品类 意见的 编汇

集 中 关税了 作 合

理,

的起 外 汇求对 汇供率 的 影

事 对会 关有 类 分 问题 的 研 成究

且 并每年根

上面 绍介 的外 汇 理论 都从各 不个同 角 度

述论 汇率确 定的基 础 和 影响 率变汇动 因 的 素们的共 同缺 点是 以 偏概 全

,,

关 税 合 作理 事 会采 的 新纳意 进见 补行 和 修充订

但 我对们 研 究 汇

。续

一待

动变化 仍 一 定 有的参 价 值考

在我 国 对 的外贸 易 中,

,

,

能 根如 集据体 商标

的 种 点 较特 地 好加以 用利

有 利于将 我们贯 彻

,联

殊的 商标在

资本 义主商 经品济 高 发 达 的度

对外合的 方 针

的 竞争力

。并

增强 我 国 商 标 在国 外 场市上

,例如 我

国 的各 专业 进 出 口 总公 司。

以 用可自 己的 名 注 义册 某 些 商

标对在 外贸 易 中 使 用,

由各分

公,

,个省一

系个,

标 商 的

日本

,

商 标作为工

,

统 个一工 业 部 门或几 个企 的 联业合 组 都 织

以 可注册一 些 商 标 的 规则

,

,

商企业 行进激 的烈 场市竞 争 的具工 受到 们 人大极的 重

由其 下 属的 各个 业企使 用,

,

用 集使 商 体时标

一则家 业企滥 用 商 标

各个企业 必 须遵 守 同

不共 随意 使 用能

证 保商 的 质品

,量

,

,

视,

一 新 的些 标商

就 会 低 商 标 的 信誉降

,

应种运 而生

,

甚 至会 致导商 注册 被标撤 销告失 效

会 。

。如

果 册注 集 体 商该商标 注 即

传,统 商 的 标不同 特 为 殊商标

的 标关有组 织或 会协 已 存 不在这时

,

我们把 这 类 商标 称了解

想 继续 保持 商 标

应将商权

标 及 转时 让 给 属下企 业或 其 有他 关 的 组 或协

织二。

些 商 这标 特的点 及

其 在

工 商业中 的应

用,

备 商用

,标

于加 强 我国

,

备用 标商 即 先预 设 好 计准 备 以后 使用 的 商于 由日本 商 法标系 采用 请 申先 的在 原

则,

,

护保永

对外 贸易 中 的 商 标 护保 作工

疑是无。

未使 用尚的 商 标可 以 申 请注 册

一 定的 限 期内 不 用

使得 备用 商 标 的注册 中 没也有 明 规 文定

商 标的

。。

注 后册 以在

可帮 助 有的

因此

,

们 可以 预 先取

一 集 体 商标

用 备 商 标 在本 日 商标的 但实法 际 存 在 上 很 多着这 样

商 标

权 通常 都

,

是 专

属 于 一家 企业

,

春别 的 企业 不 能

用商 注 标册后 不 永远 有 效能

根据

日本

,

使用

是有但 种

商 法标的 规 定

提 人出 议异

,,

标商 注 后册连 续 三 年不 使用。

商标

,

,

可 以由几

经一 三者 第 出提异 议 就 撤被销 注 册

果有没

,

, 甚至 很多 企

家商

标 注 册 的 效有 可 以 维期持 得长,

共 同业使 用 这就是 集 商标 体 本 现 行商 标 日

法一些

,

到续展 时

如 果 商 标仍 未使用

对集 商 体没标有 明 文 规 中定会

,

,

但 商在标 保护实 践。

册注 就 不能办 理

续展

允许

集 体商 取 标注 得册和 到 法得律保 护

商标 以 该组 织 或 协 会 名的 义 取得 注册 后

,

联 商标

合 或尽

体集商 标 的 有所权人通 常是 一个 织组 或

某一 家协企业 将一 蝴 个蝶牌 标 商 册注用于 装上服

,

, 后其又 将 这商 标在个纺织 品 类 注 册,

由 其

属所 的企 在工业业 和商业 中 用使

如得到业 允许 也可 使

别 用企

,

的实 管际 上并 不在纺 织品 类 使 这用个 商 标

种 标商由 于 使 用

,的

, 该 业企在 册 了注 蝴蝶 牌 标 后

又 将商 一个

业企 较多

,

使量用比 较大

而 因响影也 大

与 此 商 标类似容 的 飞蝶 牌 商 在标服 或装纺 织品类

易建 立

信起 誉

另 一方

,,

由于不 一 家 的止企

,

尽管实 际 上并不 用 使飞蝶 牌 商 标

, ,

用使 这个商标

即使 有 的 企在 业数 年 内没有 因而

注种 于 类册 似 品 上 商的相 的 同标

商 同相或类 似 商 品 的 类 似 上 商的标

注 册 于可 以 有

两使用

这 一 商

,

但 其 他 是的 企业使 用了

彼此

为互关

,

标 不会 因 家一 企

业未 用

使

而被销注撤

联,

为称联 商合

在标 合联商 中

一标

一个商标规定

,

,

也可 以 有多 个商标

,

但有 所 人必 须是

日商 标本 有法 文明

所谓 防御 商 标

,

是 指企业 在 自 己 不 使 用

的。

一企业

家对 于联

合 商标

,

商品上 注 册 的 与 己的 自 册注 标相商 同的 商 标 例

如 企 业的 产品 是 收 音 机牌 ,

实践 中合联 商标 是 屡 不见鲜

的 。。

, 注册 的 商标 是 牡丹

为 么什 要 册注 合商联标 呢巩 固 商 标权如 上 例

,

为 了 说大和

,

现 企 在业 又把 这个 商 标注 于 册自 己实 际 并,

把 飞

蝶牌 作 为 蝴蝶

不 生产 的 表上

手 这 是就防御 商

牌 标 联的 合 标商 注册 相 同于和 类似 商 品的上

注册防 御 商 标是 为 了扩 商大权标

,上

防止 别

, 以 更可 有为 地 防效 别 人止 在这 些商品 上 使用与

人将 与 自 相 己 同 商的 标 用于使与 自 不己 的同 商 造 成商品 处出 混淆

,。

自己 实 际 使 的 商标

用 飞蝶牌

。蝴蝶 牌

,

似类 的标

商。

根据 日 本 商标法 规 。

为了 使新 商 获 得 标注册

,果

,

只 有 同 相或类 似 的商 标使用 于相 或 类同

企业 似 已一 个 商有标 得取 注册

现在 又想在 相 同 据根商

的 标商 上品。

才 成 商 标构侵 权

别 人 果将 相同 ,

或 类 似

的 商上 品注册 个一 类似商标

的 商 标使 用

于非 类似的 商 品

就上 能 算不侵 ,

法的 定规似 ,

,

后 个 一商标 由 与于 一 前个商 标 类

,权

是,

顾却 可 能客因 为 两这种 商 品 使用 着,

不能取 得注 册。

企但业 果 如 后 一把 个商

同, 样 商的标

误以 为 是一同 家 的 产

品。

从而损

作 为 前一 个 商 的 联 合标商 标 请 申注

就可 以

害 商。标 所有人 的利益似的

品商上 商

。标

得取 册

为注了 维 持 有的原商 标 注

,册

如果

,防御 商 标 必 须 是将相 的同商 标 注册于 非类 ,

业企以 注册前 了一 个商

标仍 保 想 留这 个商标 注册

,

现 在不 使用

,

但了

如 果商 品 似类

,

, 就不 注能册 防

,御

便以 后 使

。用

一 方

面。

这 些

类非 似 的 商品又 必 须 是 则否也 不 能注

,

以将 这 个 商标与现在使 用着 或准 备 使用 的

类 商似标联合 起来 申 注请册

定,

可 能造 商 品成出 处 混淆的 商 品 册防御商标 的 商品 是 收音 机

,

日据 本商标法 规 ”

如 例 上中的 牡丹 牌商

标来原

,

在 联合

商标 中。

。,

只要 有 一 个标 是 使 商

用“

将防 御 标 商注 册 于 手表 类。

,

他其 标商 不就 因

会备用 标 注 商 后

,

册未

使 被而 销 撤注如

前面 讲

这是

可以的

品以

,。

因 为 表和 手收 音机属 非 类 似

册 过

商,

了 维持备 用商标 注的

,同

这时 两种 商品 能 可会 造成 出 处混

淆,

只能 在一 定的 期 限 不内

是 如果要 把 这 商标个注 册于 扩 机

因音 扩为 机 属 类 音似 商 品

就不 可

用使而 不被 撤注 册

销 业企如 在想较 长 的时 期,

本 来 就,在保 护

不内使 用 备 商用标 而又 持其 维注 两 册个 或个 多独 立 的 标商

,可

将备

以围内

品 否 是类 和似 商 品 是间否 可 能 造成 出

,

商 标 与使用 着的 类 商标似联合 注 册

混淆

都由 负责商 标 册 的 政注府机 构特 许 厅

可 以联 申请合注

,

据 关 有 法规的来 确 定

防御商 标制 度仅 适用

,

反之

但是

,

联 合标 商 也可转 独 为 立的 商标 注

比 较于 著名 的商标

标。

,

通 普的 商 不标能 有防 商御

,

合联商 标 转为独 的 立标商

,后

只能

、维 持

使 用商 标 的 注

不 册 用使的 商 标要 被销撤比 如案图

。、

注册

,

一 个册 几 部 由

,字文

音拼

标 注册 请

,

申组 成

商标

有 时可的以 把各 分 拆 开分部别

样这做的 好 处是

,

这 是 一 也 联种 合 商

办 理 标 标商 注 申

册请

的法 律 程 的序 过程

,

质上是 履 行 格严。

标 的商各 分 都能部 得到 比 较 分充 保护

所的有 人使 用在 商 标时 比 也 较灵活 注 册 商标不 一 必 须致集 体转让

标。 。

商标

请人 必 了 解须 注册国 商申

过请

,

可以 单独

,使

法的 有规 定

程 中的 关差错

间,,

,

否 就则 难免出 错差

用 商

的标 何 一 部 任分而 不 致 被 认 为 使 用标商与

不 仅延 误会 标商取 注得 的册时

,

在转让 商 标权

时联合商 标

多 花

用费一

还可 能导 申致请 的败

。失

,不能 单 独转让 其 中的 某 个商

讲日 商 本法 的标有关 定 申规 请在先的 原

则御 商防标

本 是 行实 请 在申先 原 的则 家

国,

于对相

一同

或相似 的 商 标

,

首 提 出先 了 申请,

,

就谁

能等

改后的 申

,

申其 请 仍日 原是 的来申

取 得注册

。此因,

,

企业 想如使自 的己 商标 在 日甚 至 在

。。

受 到 护

保计,

该尽早 地 出 申提

请商 品 分类 和

指 定 商

品,

使划 用商标 阶就 段着 手可理 商办标 册注标

,申

。统

标 作工中 所 说 的 品 分商类 为商 标 注 工册作 的方便

编排

指法是 律 上

国 某 公司近 年 来 在本 提 出过上 百 件日

,

商对 商品 类 按 别 行进

,的

注 册

成 功 率仅 百分 之 为五 十左 右

各注种商品 于属 哪个 别类。

在 政府 公布

失册 的败主 要原 因是 到遇了 在 先 注 册 的相同

的或 商 品分 类 表 列 出 采中 国用际商 分品 表 类的 商品 类分 表。

,

世 界 多数 上国

家 类似的 商标

这一方 面说 明 本日存 在着 大 量与

,

数 国 家 采 用 己自本

我 国相 同和 似类 的 标 ,商

的商标 注册 工作不够 及 时

另一

方 面也说 明我 们 。

日 采 用 的本 是 本 国的 品 分商类

正 由是在于 本容日

,

该 表 规中 了 定 十 三四类 商品 ,

请申 人 在填

,

遇相到 或同类似 的 商标

以 保 护好 自 己 的商标 权。

,

所 以 我 们在 这 个

、国

写商标 注册 申请 书时 为

必 须据根 商 品 类分 表写 步这工作

家 , 商标的注册工 作就 更 需 要 得抓 紧 根 据 本 日商 法 规标定

,

办 ,得早

,

申清 请 注 册 商 品的 类别和 商 名品称指 定

”,

。申

请人 如 果 写 填错了 商 品的

或者

,

如 果在 一同 内有

,

别类

比 把属 如 于 类 甲的商 品 人写乙

个 两或 几个 申 请 人 对相 同或 类 似 的 商标 提 出了 注册 申 请

并 且 又 使用 于 相同 或类 似 的 品 上 商特许 将 指 示 这厅些 请申 人自 己 进 协行 商定 谁 由 得 取注册 定的 期 限 内上

。报。

把 分属于 不 同类 别 商 品的写 人同 一类中

会就被驳 回这

时,

,

申请

请人 可 以 据 一个 根标

,商

,

一件申 请 的原 则

对 申请

进 行 修 改 分或 割

商的 结果必 须 在许厅特规 如 这 些果 请申 人 未 在能 规定,

同 一类 的别 商

般 一属 类 似商 品

,

,申

。请

只 要 指定 其了 的 一项中商品

人就 不 将能

限期内 协 出商结果

特 许二厅 将指 示 们 通他过

相同 或 类似 的商 标使 用 于该类 的 何任商 品

可 上以说

抽 签 , 决来定由 谁取得 商标注 册 申

请 商 标注册 填 时 一写 份请申书 册 几个 商 标 申

,请,

,

品商分 类即 是商 标 权的 范围

,

,这不

,但

个一 商标 一件 申请 的 则

原是 对绝 的

有 商 些品虽然 分 属 于 不同的 类 别。

请 申 要人 规按 定的 格 式

被仍认 为 类是 似商品 越指出定 商 的品 类

别属 于同 一 类

别,

因 而

商 标 权 实际 可 超

,

一 份申 请书 只上 能填写 一

与 此 反相

有些

商 品

,

虽 商个 标和 一 商类品

,

果 申请 人 想 同时申 请

,注

却但不 认被 为是 类 似商

商或就 一 个商

标在 几 类商 品中提 出

权 范 围 的 际实 上 于 小商品 分 的类范 围 商品是 否 似

类 和籍书商 品

,

那 么就 要分

别填 写 几 份申 书请

,每份

,

参 阅特许 厅 出版 的有 关 文献,

请 书都认 是 一为 件 独 立 申 请

标的件 申 一 的 原 则 请根 据 本 商日标 法规

,

定这 就 是一个 商

指定商品 时

,

以 写 属出于同 一类的 全部 ,

果申请 人 一在份 ,

也可

只 写 其 中 的 出 部一分 商

,品

可 写

以、

请 申书 填中 写了 个两以 上 的 标商 申 请人 必 须 新重填 写 申 书请

。申

将 请被驳 请申日 由

笼统得些

床 上 用 品单

”床

也 可以 写 具体得些 ,

指如定 第

十女裤

、,

七类 商 品时

可以 写 可 写

“也

装。

布制 身随 用

品、

交新 的 申 书 日算请

起 果如 在此 期 间内 有人

,,

上男衣

出带了 相 同 相 似 或 商 标的注册 申请

上 述

请申人

等具体 商的品 名称

定商品

,不

一定

新 请 由 申于 晚 于别 人的申 请 标 注

册。

,便

不能取 得

商请申 也 被 驳将,

格 按 实 际照使 该用商标 的 商品 填 写 大 定商品指的 范

围比

,

,

可 扩以

如果申请 人 在 份一 申请书 中 填写 一

,

个 申请人 的 标商 实

,际

标 时 填写 了 两 类以 的 上 商品

使 用于 衬衫

服装 部 商种

,

在 但指定 品商 时

以 写

,

请申人 可 以 申对 请行 进 改修

如掉删 某

,

, 甚至还 可 以 扩 到 属 大 于 同一类 的 全

,些

商 从品而 使 申请 书仅中保 留一类 商品

者或

定指商 品 的 围范 大较。

商 注标 后册

据 商 的 品类别 将 申请分 割为 几件 独 的立 请申

商标 的权 围 也范 较就大

但是 于 由 定 商 品指的

范围

大,

,

标在 审 查时 与别 人注 册商 标冲

限,内提 出 展续 申

请 些 间 提 出 申请时

。,

过 说 明 理 由 可 后以迟 一

,的

机会 就会增 加 说般

,

商标 就 易获 得 注 不册

。因

但是

,

如 果 在 上

因 述素 除消,

能不 认为 指定 商 品 的 范围 越 大 就越好

,

后 的两 星 个 以期内

者 或注在册期 满后 的 两 个标商注

如果商 标 所有 人 仍 想 维持。

只 指要 定了 实际使 用 该 标商 商 品的 及

以月内

商 权

标,

商 标

所 人有 仍能未 提 出 申请

。准备 使 用 该商

标 商品的分

的保护

。商

标权 就 能 够 得 充

,

便册 不能 得到 展

,

实际 填 写品商 时,

得笼统 些

有只 重新 申 请注 册

,

,好

,

据 际实情

况。

也可适 当 大扩 定商指 的

前面 到

讲但

是不

使用 商 的标是 可 以 得注册

。取

使 的 商标用不 能 到 续得

展,,

本 标商 法规定

标 注册在 期 满 前之 的 三年 中 就不如能 续 展。

标 注 册 续的展

,果 没

有使 续用 时

,

标所有 商 人 申在请

必 须同 时 提交 证 明 标实商 际 使 用 文

,

商标 注 册的 有 效 不期 是 限 无 个法 的定的 期 限

而 有是 一

件标

果商 标所 有 没 有人在 规期定 内限使用

不商能 提 供证 明 商 标使 用的文 件,

,

了过 个期 限这

,

商标

注 就册 无延

长 的 限期 终,

,

就 要说

明但

是,

如,果 标商所 有 希人望继 续维 持 注

使用未的 正 理 当

由和材料

提 交证 明这 理种由 的 文 件

,,

以 请求将 注 册期限 长延

这里 说 的 正 所 当理 由、

主 是要指 自 然

止。后

可 再 延 长

以。

这样

”,

,

商标 的注就 可

册,

灾害

以争 及 政 的 禁 运

府禁

销法 令 等。

以无限 地 延续 下

去这

种对 注册 限期 的 长

延标所 有 如 人 证能明 自 己 未 使 用商

标是由 于 述上

在, 商标 中法称为

注册 后

,

续展

“ 日在本

商标

得取

商,标 注 册 可就以 得取 续展

有效

为期十

续 展每一 次,

有期

上接效第 页

,

吠便

延长十 年 出 书 面请申

要使 商

标 注 册得 续 到

展。

需 要

特向 厅许提

,

一 国

长 期 行实 高利率 策政货 币 汇率一定 低

,。

本日商标 法 规定

续展 申请

必须

币定一疲软

现 资代 说

产在

商 标 注册 的 效有期 届 满 前 六月 到 三 个个月 的

不 同 意 新凯恩 斯 主 义所 强 的 较调 收高 人 平 水

一期 间

提内出

效 。

提 早,了 不 予 受

,

,提 晚

了视 为

无定

会引 起经 常项 目逆 差 汇和率 下 跌的论 断,他 们 认 收为人 水平的 高提

的增加

,,

商所 标有人 如 遇到 某 种 自己无 法控 制 的 事

,

会引 起对货 需币 量求

,

情生

如自然 灾 害

等使

其 无法 在 规定的 期

如 货 假币供 应量 不

变,

则 利就率 会 上。

升接上第 引

页的,

,

从而

导 资本输 人增 加致

, 币货汇上 率涨

,

出 中现 的所有 商 品 而 编 写

币货需求 量 增加 所的 起 的 资引本 人

流足以抵

它 把

分 类目录或

,

” 述中及”

常经项 目 逆差的

从而

进 一 步 论证 金 融 产

资的 商品 以 英文类 别 名 称或具体 称按名 字母 顺

的 序变化是 汇 率变动 的 基 础

列排

标 出税目 或号在 。

释解

代资 产学说 在七 十代年 从 崭新 的 角 来

度的页

说 汇明 率 变的 问题

动 分 意 见摘 类

要”

。,

受,到 人 们 重 视

。,

它解

短 汇率期波 动 也 一为般 人们所 接 受 解释 长期 汇 率 变 动就 缺 说 乏 服力过

分偏 重 产 资成构 变 化

,

但用

来同 该理时论

分 类意

见 摘要

是 关

税合作 理会 事采纳

, 忽 略了商 品劳务 交易

。的

商 分 品类 意见的 编汇

集 中 关税了 作 合

理,

的起 外 汇求对 汇供率 的 影

事 对会 关有 类 分 问题 的 研 成究

且 并每年根

上面 绍介 的外 汇 理论 都从各 不个同 角 度

述论 汇率确 定的基 础 和 影响 率变汇动 因 的 素们的共 同缺 点是 以 偏概 全

,,

关 税 合 作理 事 会采 的 新纳意 进见 补行 和 修充订

但 我对们 研 究 汇

。续

一待

动变化 仍 一 定 有的参 价 值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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