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
甲方(厂房主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租用厂房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就赣县经济开发区二期厂房一楼大门进来左边230平方米和住宿楼三楼西160平方米出租给乙方的租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出租期限:从二O一二年元月十五日至二O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租期五年。
二、二O一二年元月十五日至二O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厂房一楼230平方米每月租金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1800元);住宿楼三楼西160平方米每月租金人民币陆佰伍拾元整(¥:650元);次年起每年租金按上年度的月租金10%的比例递增计算月租;租期满五年后,在同等的价格情况下乙方有租用优先权。
三、签订本协议时乙方缴纳押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给甲方,押金不能作为租金使用。
四、乙方须在每月5号前付清当月租金,如乙方有拖欠租金,甲方有权收回厂房,乙方应及时交出钥匙给甲方,并主动搬出厂房。
五、乙方在承租使用时应爱护厂房及水、电等各项设施。如有损坏,乙方应维修好,否则按损坏程度在押金中扣除或赔偿。
六、乙方不能损坏厂房主体结构,如影响厂房外观等较大规模的装修,须经甲方及有关部门的同意。
七、乙方应遵守管理区内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安排与管理,并缴纳有关费用。
八、乙方不能在厂房内从事不良、非法营业。如有违反,责任由乙方完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乙方租用该厂房不能从事有污染行业,如有污染影响到他人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乙方退还厂房时应缴清水、电、物业管理及租期内其他管理费等费用后,合同到期甲方将退还押金。
十一、乙方如需装修室内地面:顶面、四周内的墙面、门窗及水电设施等,费用由乙方负责。解除租用期时乙方不得拆除和损坏上述等有关装修物品,如有违约,则从押金中扣除损失。
十二、乙方应做好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如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捺印后生效。
甲方(签字捺印): 乙方(签字捺印):
二O一一年 月 日
协议书
甲方(厂房主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租用厂房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就赣县经济开发区二期厂房一楼大门进来左边230平方米和住宿楼三楼西160平方米出租给乙方的租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出租期限:从二O一二年元月十五日至二O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租期五年。
二、二O一二年元月十五日至二O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厂房一楼230平方米每月租金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1800元);住宿楼三楼西160平方米每月租金人民币陆佰伍拾元整(¥:650元);次年起每年租金按上年度的月租金10%的比例递增计算月租;租期满五年后,在同等的价格情况下乙方有租用优先权。
三、签订本协议时乙方缴纳押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给甲方,押金不能作为租金使用。
四、乙方须在每月5号前付清当月租金,如乙方有拖欠租金,甲方有权收回厂房,乙方应及时交出钥匙给甲方,并主动搬出厂房。
五、乙方在承租使用时应爱护厂房及水、电等各项设施。如有损坏,乙方应维修好,否则按损坏程度在押金中扣除或赔偿。
六、乙方不能损坏厂房主体结构,如影响厂房外观等较大规模的装修,须经甲方及有关部门的同意。
七、乙方应遵守管理区内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安排与管理,并缴纳有关费用。
八、乙方不能在厂房内从事不良、非法营业。如有违反,责任由乙方完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乙方租用该厂房不能从事有污染行业,如有污染影响到他人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乙方退还厂房时应缴清水、电、物业管理及租期内其他管理费等费用后,合同到期甲方将退还押金。
十一、乙方如需装修室内地面:顶面、四周内的墙面、门窗及水电设施等,费用由乙方负责。解除租用期时乙方不得拆除和损坏上述等有关装修物品,如有违约,则从押金中扣除损失。
十二、乙方应做好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如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捺印后生效。
甲方(签字捺印): 乙方(签字捺印):
二O一一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