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闽江学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标语、吉祥物征集活动通知
各系(院):
为更好推动我校志愿服务工作的进行,打造闽江学院品牌志愿活动,形成特色鲜明的闽江学院志愿服务文化。经闽江学院团委研究决定,举办“闽江学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标语、吉祥物征集”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闽江学院全体在校师生。以个人或团队形式报名均可,团队最多人数为4人。
二、征集时间
2015年11月4日--2015年11月16日
三、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标语征集
1、作品要求
(1)能体现志愿者“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精神,扩大我校志愿者的青春活力,打造独特的闽江学院志愿服务文化。
(2)可体现“青年志愿者”风貌特征;
(3)主题鲜明、构思新颖、语言简明;
(4)各系(院)至少推荐2件标语作品参赛。
2、作品提交
由各系(院)青年志愿者工作处负责作品收集,于2015年11月16日前,以系(院)为单位,填写《附件三:标语征集活动系(院)汇总表》(个人或团队请分别对应填写表
中内容),以“标语征集—系(院)名称”方式命名,发送至校青联官方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吉祥物征集
1、作品要求
(1)健康向上、青春活力。符合青年志愿者的精神文化要求;构思新颖、创意鲜活,富有时代特点。
(2)与青年志愿者联合会LOGO可以组合应用、自然协调;易于在其他媒介传播以及形象再创作,适合周边产品(如:公仔、大型人偶等)的开发。
(3)要求原创,严禁抄袭、拷贝他人作品。
(4)吉祥物名称易于记忆,没有歧义。
(5)手绘与平面均可,附文字解读,入围后需提供作品电子版源文件或手绘原稿。
(6)参赛作品个人作者需填写《附件一:个人报名表》及《附件四:作品原创声明表》、团队作者需填写《附件二:团队报名表》及《附件四:作品原创声明表》。
(7)各系(院)至少推荐2件标识作品参赛。
2、作品提交
由各系(院)青年志愿者工作处负责作品收集,于2015年11月16日前,以系(院)为单位,将各电子版作品文件或手绘作品清晰照片及相关材料打包,其中《原创性声明》需手写签字,原件先由参赛者保存,上交扫描件或清晰照片。以“标识征集—系(院)名称”方式命名,各作品分别以“系院—作者姓名(或团队名称)”方式命名,发送至作品征集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评选方式
由闽江学院校团委、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相关指导老师、学生干部组成评审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评选方式,进行综合评定。评选结果将由闽江学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进行最终公
布。
五、奖项设置
(一)标语征集
采用奖一名,颁发荣誉证书一张,奖金300元
入围奖若干,颁发荣誉证书一张,奖金100元
(二)吉祥物征集
采用奖一名,颁发荣誉证书一张,奖金500元
入围奖若干,颁发荣誉证书一张,奖金100元
六、注意事项
(一)得奖后,设计方需按照活动方要求的规格提供文件,如有不适当处需配合修改;
(二)作品一经采用,闽江学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拥有得奖设计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有权对得奖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使用,署名权归作者所有。
(三)若有任何疑问可咨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宣传部部长郭华琳 电话:[1**********]
(四)我校团委高度重视青年志愿者联合会此次活动,各系(院)务必积极宣传“闽江学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标语及吉祥物征集活动,并做好征集活动的相关指导工作。
共青团闽江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日
关于开展闽江学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标语、吉祥物征集活动通知
各系(院):
为更好推动我校志愿服务工作的进行,打造闽江学院品牌志愿活动,形成特色鲜明的闽江学院志愿服务文化。经闽江学院团委研究决定,举办“闽江学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标语、吉祥物征集”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闽江学院全体在校师生。以个人或团队形式报名均可,团队最多人数为4人。
二、征集时间
2015年11月4日--2015年11月16日
三、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标语征集
1、作品要求
(1)能体现志愿者“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精神,扩大我校志愿者的青春活力,打造独特的闽江学院志愿服务文化。
(2)可体现“青年志愿者”风貌特征;
(3)主题鲜明、构思新颖、语言简明;
(4)各系(院)至少推荐2件标语作品参赛。
2、作品提交
由各系(院)青年志愿者工作处负责作品收集,于2015年11月16日前,以系(院)为单位,填写《附件三:标语征集活动系(院)汇总表》(个人或团队请分别对应填写表
中内容),以“标语征集—系(院)名称”方式命名,发送至校青联官方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吉祥物征集
1、作品要求
(1)健康向上、青春活力。符合青年志愿者的精神文化要求;构思新颖、创意鲜活,富有时代特点。
(2)与青年志愿者联合会LOGO可以组合应用、自然协调;易于在其他媒介传播以及形象再创作,适合周边产品(如:公仔、大型人偶等)的开发。
(3)要求原创,严禁抄袭、拷贝他人作品。
(4)吉祥物名称易于记忆,没有歧义。
(5)手绘与平面均可,附文字解读,入围后需提供作品电子版源文件或手绘原稿。
(6)参赛作品个人作者需填写《附件一:个人报名表》及《附件四:作品原创声明表》、团队作者需填写《附件二:团队报名表》及《附件四:作品原创声明表》。
(7)各系(院)至少推荐2件标识作品参赛。
2、作品提交
由各系(院)青年志愿者工作处负责作品收集,于2015年11月16日前,以系(院)为单位,将各电子版作品文件或手绘作品清晰照片及相关材料打包,其中《原创性声明》需手写签字,原件先由参赛者保存,上交扫描件或清晰照片。以“标识征集—系(院)名称”方式命名,各作品分别以“系院—作者姓名(或团队名称)”方式命名,发送至作品征集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评选方式
由闽江学院校团委、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相关指导老师、学生干部组成评审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评选方式,进行综合评定。评选结果将由闽江学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进行最终公
布。
五、奖项设置
(一)标语征集
采用奖一名,颁发荣誉证书一张,奖金300元
入围奖若干,颁发荣誉证书一张,奖金100元
(二)吉祥物征集
采用奖一名,颁发荣誉证书一张,奖金500元
入围奖若干,颁发荣誉证书一张,奖金100元
六、注意事项
(一)得奖后,设计方需按照活动方要求的规格提供文件,如有不适当处需配合修改;
(二)作品一经采用,闽江学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拥有得奖设计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有权对得奖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使用,署名权归作者所有。
(三)若有任何疑问可咨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宣传部部长郭华琳 电话:[1**********]
(四)我校团委高度重视青年志愿者联合会此次活动,各系(院)务必积极宣传“闽江学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标语及吉祥物征集活动,并做好征集活动的相关指导工作。
共青团闽江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