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
银行卡业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暂行)
第一条 为加强银行卡业务管理,防范风险,构建安全
的用卡环境,依据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相关规定,结合★★银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事项,是指以下情况:
(一)因疫情、汛情、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或因硬件、
软件、网络、电源等出现异常情况,导致银行卡业务系统发生瘫痪的事件;
(二)银行卡业务系统密钥发生丢失或损失;
(三)银行卡业务系统前置机系统运行不正常,与银联
处理中心网络连接出现故障;
(四)银行卡重要空白凭证丢失:
(五)ATM、POS、自助发卡机等自助终端设备发生盗抢、
人为破坏等事件;
(六)收单商户账户资金异常情况;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第三条 重大事项报告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判
断准确、报告及时”的原则。
第四条 ★★银行成立银行卡业务系统重大事项报告处
置领导小组,组长由行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个人金融部、
科技信息部、党群保卫部、电子银行部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对重大事项的分
析研究;对重大事项应急措施的制定和决策;管理和协调各部门对重大事项的处理;检查和督促对重大事项的处理情况。
第六条 领导小组下设★★银行银行卡业务重大事项报
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个人金融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收集、汇总、整理发生的重大事项;向领导小组报告重大事项并提出处理意见;督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处理意见,向领导小组反映有关情况。并根据事件的进展和处理情况及时续报,发现原报告有重大出入的,要及时更正。事后要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问题描述、问题发生造成的后果、问题初步分析及处理意见或建议等。
第七条 在及时、准确、全面报告紧急情况重大事件和
严重自然灾害的同时,及时启动处置预案,妥善处置,将各类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把损失减少到最小。
第八条 分支行、营业部、总行部室发生银行卡业务重
大事项时,要立即向本机构主管人员报告,同时向小组办公室报告,由小组办公室向人行、银监局、银联等相关部门报告。
第九条 负责银行卡业务重大事项报告的工作人员,要
顾全大局,相互联动,充分认识重大事项的报告制度的重要
性和必要性。
第十条 对违反规定迟报、瞒报、漏报、误报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银行银行卡业务重大事项报告处置领导小组
★★银行
银行卡业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暂行)
第一条 为加强银行卡业务管理,防范风险,构建安全
的用卡环境,依据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相关规定,结合★★银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事项,是指以下情况:
(一)因疫情、汛情、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或因硬件、
软件、网络、电源等出现异常情况,导致银行卡业务系统发生瘫痪的事件;
(二)银行卡业务系统密钥发生丢失或损失;
(三)银行卡业务系统前置机系统运行不正常,与银联
处理中心网络连接出现故障;
(四)银行卡重要空白凭证丢失:
(五)ATM、POS、自助发卡机等自助终端设备发生盗抢、
人为破坏等事件;
(六)收单商户账户资金异常情况;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第三条 重大事项报告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判
断准确、报告及时”的原则。
第四条 ★★银行成立银行卡业务系统重大事项报告处
置领导小组,组长由行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个人金融部、
科技信息部、党群保卫部、电子银行部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对重大事项的分
析研究;对重大事项应急措施的制定和决策;管理和协调各部门对重大事项的处理;检查和督促对重大事项的处理情况。
第六条 领导小组下设★★银行银行卡业务重大事项报
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个人金融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收集、汇总、整理发生的重大事项;向领导小组报告重大事项并提出处理意见;督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处理意见,向领导小组反映有关情况。并根据事件的进展和处理情况及时续报,发现原报告有重大出入的,要及时更正。事后要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问题描述、问题发生造成的后果、问题初步分析及处理意见或建议等。
第七条 在及时、准确、全面报告紧急情况重大事件和
严重自然灾害的同时,及时启动处置预案,妥善处置,将各类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把损失减少到最小。
第八条 分支行、营业部、总行部室发生银行卡业务重
大事项时,要立即向本机构主管人员报告,同时向小组办公室报告,由小组办公室向人行、银监局、银联等相关部门报告。
第九条 负责银行卡业务重大事项报告的工作人员,要
顾全大局,相互联动,充分认识重大事项的报告制度的重要
性和必要性。
第十条 对违反规定迟报、瞒报、漏报、误报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银行银行卡业务重大事项报告处置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