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度绩效管理过程控制规范
1 目的
规范季度绩效管理操作过程,强化绩效管理执行力度,提升员工工作绩效以达成公司经营目标。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总部全体职员、各下属单位、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的绩效管理过程控制。各下属单位、控股子公司参照本规范制定本单位绩效管理过程控制规定。
3 职责
3.1 总部各部门、各下属单位、控股子公司负责人按照《季度绩效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在本部门、
单位的范围内实施绩效管理工作。
3.2 人力资源本部负责根据本规范及《季度绩效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对总部各部门、各下属单位、
控股子公司的绩效管理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辅导。
4 控制程序
4.1 《季度计划/考核表》控制
4.1.1 制定《季度工作计划/考核表》要求
● 时间:应当在每季度首月2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提交《季度工作计划/考核表》给考核人确
认。
● 内容:制定《季度工作计划/考核表》时,应当填写“季度主要工作任务”、“考核标准”、“权
重”,必要时填写“参与考核人”。填写上述内容必须按照《季度绩效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和计划/考核表中的“填写说明”填写。
● 程序:完成《季度工作计划/考核表》后,考核人与被考核人必须共同签字予以确认。
4.1.2 制定《季度工作计划/考核表》出现以下现象者,应当重新修订:
● 考核内容中的规定项目未填写;或仅以时间或数量作为考核标准者。
● 未按照规定的《季度工作计划/考核表》格式填写者(部门另有考核制度除外)。
● 考核人或被考核人未签字确认《季度工作计划/考核表》。
4.2 考核过程控制
4.2.1考核过程要求:
● 时间要求:被考核人应当在每季度首月的20日前将《季度计划/考核表》、《季度述职/考核表》、
《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及改善计划表》提交考核人;考核人应当于每季度首月的25日前将部门/单位考核结果汇总表提交至人力资源本部。
● 内容要求:被考核人应当对工作完成情况及工作表现进行自评,给出自评分,填写工作体会;
考核人应当逐项填写被考核人得分,并将计划完成情况及工作表现、评估建议、考核总分填写在相应的栏内。
● 结果要求:考核人应当根据被考核人的实际得分排序,按照正态分布的原则确定考核系数。
4.2.2 被考核人未按期提交《季度计划/考核表》、《季度述职/考核表》、《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及改善计划
表》给考核人,每次扣减当月绩效系数0.05;考核人未按期提交部门/单位考核结果汇总表至人力资源本部,每次扣减当月绩效系数0.05。
4.2.3
造成该部门或单位的工资不能按期发放,则推迟发放该部门或单位人员的工资,同时扣减考核人当月绩效系数0.1,并给予内部通报。
4.2.4考核人在考核过程中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被投诉,经确定为考核人的责任,则扣减考核人
当月绩效系数0.1,并给予内部通报:
● 为规避《季度绩效管理工作规范》5.4.5条款所规定的正态分布原则,考核人在被考核人中采取
轮流获得1.0以上或以下的绩效系数(Q值)的做法(简称轮流坐庄)。
● 被考核人的考核分数与绩效系数(或Q值)不对应排序。
● 考核人所辖范围内达到或超过30%人员不能就考核结果达成一致者。
-1-
季度绩效管理过程控制规范
1 目的
规范季度绩效管理操作过程,强化绩效管理执行力度,提升员工工作绩效以达成公司经营目标。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总部全体职员、各下属单位、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的绩效管理过程控制。各下属单位、控股子公司参照本规范制定本单位绩效管理过程控制规定。
3 职责
3.1 总部各部门、各下属单位、控股子公司负责人按照《季度绩效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在本部门、
单位的范围内实施绩效管理工作。
3.2 人力资源本部负责根据本规范及《季度绩效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对总部各部门、各下属单位、
控股子公司的绩效管理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辅导。
4 控制程序
4.1 《季度计划/考核表》控制
4.1.1 制定《季度工作计划/考核表》要求
● 时间:应当在每季度首月2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提交《季度工作计划/考核表》给考核人确
认。
● 内容:制定《季度工作计划/考核表》时,应当填写“季度主要工作任务”、“考核标准”、“权
重”,必要时填写“参与考核人”。填写上述内容必须按照《季度绩效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和计划/考核表中的“填写说明”填写。
● 程序:完成《季度工作计划/考核表》后,考核人与被考核人必须共同签字予以确认。
4.1.2 制定《季度工作计划/考核表》出现以下现象者,应当重新修订:
● 考核内容中的规定项目未填写;或仅以时间或数量作为考核标准者。
● 未按照规定的《季度工作计划/考核表》格式填写者(部门另有考核制度除外)。
● 考核人或被考核人未签字确认《季度工作计划/考核表》。
4.2 考核过程控制
4.2.1考核过程要求:
● 时间要求:被考核人应当在每季度首月的20日前将《季度计划/考核表》、《季度述职/考核表》、
《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及改善计划表》提交考核人;考核人应当于每季度首月的25日前将部门/单位考核结果汇总表提交至人力资源本部。
● 内容要求:被考核人应当对工作完成情况及工作表现进行自评,给出自评分,填写工作体会;
考核人应当逐项填写被考核人得分,并将计划完成情况及工作表现、评估建议、考核总分填写在相应的栏内。
● 结果要求:考核人应当根据被考核人的实际得分排序,按照正态分布的原则确定考核系数。
4.2.2 被考核人未按期提交《季度计划/考核表》、《季度述职/考核表》、《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及改善计划
表》给考核人,每次扣减当月绩效系数0.05;考核人未按期提交部门/单位考核结果汇总表至人力资源本部,每次扣减当月绩效系数0.05。
4.2.3
造成该部门或单位的工资不能按期发放,则推迟发放该部门或单位人员的工资,同时扣减考核人当月绩效系数0.1,并给予内部通报。
4.2.4考核人在考核过程中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被投诉,经确定为考核人的责任,则扣减考核人
当月绩效系数0.1,并给予内部通报:
● 为规避《季度绩效管理工作规范》5.4.5条款所规定的正态分布原则,考核人在被考核人中采取
轮流获得1.0以上或以下的绩效系数(Q值)的做法(简称轮流坐庄)。
● 被考核人的考核分数与绩效系数(或Q值)不对应排序。
● 考核人所辖范围内达到或超过30%人员不能就考核结果达成一致者。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