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 同 书
甲 方:宜昌市xx 区xxx 镇xxx 村村民委员会 法人代表:xx ,xxx 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身份证号:
乙 方:xxx ,xx 省xx 市xxx 区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森林法》、湖北省鄂林改166号文件的规定,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林权证过户、林地转让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面积 亩。地址: ,,其起止交界东至下放岩,南至岔路土、西至青龙窑,北至达巴垭。四边交界以原林权证档案为依据。
二、甲方转让的林权证和林地含山上的人工育林和自然野生林及水、陆、山体所产生和形成的各种自然物体。
三、合同转让补偿费 元。林业部门办理林权证过户后,林权证与补偿费相互同时交付。
四、过户的实际支出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转让年限为永久性。林业部门办理林权登记以现行林业政策规定的登记年限为准,但林权证登记到期后自动续期登记,不再进行任何补偿。
六、合同履行生效后,乙方行政上接受地方行政管理,
但对林地的使用、经营、发展等权利为乙方独立享有。在发展中涉及的各种投入及由本林地所产生的项目政策性补贴全部归乙方所有,支出和收益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
七、合同履行生效后,甲方对乙方在林地发展中遇到的矛盾及困难有调解、协助、支持的义务,水、电、路的利用及运用上乙方与当地村民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八、乙方在林地发展中必须接受林业部门指导、管理,不改变林地用途。
九、甲方做完程序性的工作后,乙方不履行付款义务而造成的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甲方在程序工作中的实际支出费用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伍万元整。
十、乙方协助甲方做完程序性的工作后,甲方单方毁约,除返还乙方程序工作中的实际支出费用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伍万元整。
十一、此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合 同 书
甲 方:宜昌市xx 区xxx 镇xxx 村村民委员会 法人代表:xx ,xxx 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身份证号:
乙 方:xxx ,xx 省xx 市xxx 区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森林法》、湖北省鄂林改166号文件的规定,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林权证过户、林地转让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面积 亩。地址: ,,其起止交界东至下放岩,南至岔路土、西至青龙窑,北至达巴垭。四边交界以原林权证档案为依据。
二、甲方转让的林权证和林地含山上的人工育林和自然野生林及水、陆、山体所产生和形成的各种自然物体。
三、合同转让补偿费 元。林业部门办理林权证过户后,林权证与补偿费相互同时交付。
四、过户的实际支出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转让年限为永久性。林业部门办理林权登记以现行林业政策规定的登记年限为准,但林权证登记到期后自动续期登记,不再进行任何补偿。
六、合同履行生效后,乙方行政上接受地方行政管理,
但对林地的使用、经营、发展等权利为乙方独立享有。在发展中涉及的各种投入及由本林地所产生的项目政策性补贴全部归乙方所有,支出和收益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
七、合同履行生效后,甲方对乙方在林地发展中遇到的矛盾及困难有调解、协助、支持的义务,水、电、路的利用及运用上乙方与当地村民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八、乙方在林地发展中必须接受林业部门指导、管理,不改变林地用途。
九、甲方做完程序性的工作后,乙方不履行付款义务而造成的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甲方在程序工作中的实际支出费用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伍万元整。
十、乙方协助甲方做完程序性的工作后,甲方单方毁约,除返还乙方程序工作中的实际支出费用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伍万元整。
十一、此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