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已使用且已抵扣的汽车是否必须开具二手车发票?

问:我公司计划转让2010年购进的汽车(已抵扣进项税额),按规定转让时适用税率应为17%;根据目前规定机动车过户一定要通过二手车交易市场,并且开具《二手车发票》?则购进方取得《二手车发票》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二手车销售发票式样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693号)第一条规定,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在销售、中介和拍卖二手车收取款项时,必须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以下简称《二手车发票》)。

第二条规定,二手车发票由以下用票人开具:

(一)从事二手车交易的市场,包括二手车经纪机构和消费者个人之间二手车交易需要开具发票的,由二手车交易市场统一开具。

(二)从事二手车交易活动的经销企业,包括从事二手车交易的汽车生产和销售企业。

(三)从事二手车拍卖活动的拍卖公司。

根据上述规定,销售二手车必须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该发票由从事二手车交易的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二手车拍卖公司开具。按照广州代开发票相关规定,销售旧机动车需要代开发票的,应到二手车交易市场代开《二手车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国税发〔2008〕117号)第一条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机动车(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和旧机动车除外)零售业务必须使用税控系统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第五条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机动车取得的税控系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属于扣税范围的,应自该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认证通过的可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扣税凭证。(注:第五条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购入自用机动车,只有取得税控系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规定期限内认证后,方可按规定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企业取得的《二手车销售发票》,目前不属于增值税扣税凭证,企业取得该发票不能抵扣。

问:我公司计划转让2010年购进的汽车(已抵扣进项税额),按规定转让时适用税率应为17%;根据目前规定机动车过户一定要通过二手车交易市场,并且开具《二手车发票》?则购进方取得《二手车发票》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二手车销售发票式样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693号)第一条规定,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在销售、中介和拍卖二手车收取款项时,必须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以下简称《二手车发票》)。

第二条规定,二手车发票由以下用票人开具:

(一)从事二手车交易的市场,包括二手车经纪机构和消费者个人之间二手车交易需要开具发票的,由二手车交易市场统一开具。

(二)从事二手车交易活动的经销企业,包括从事二手车交易的汽车生产和销售企业。

(三)从事二手车拍卖活动的拍卖公司。

根据上述规定,销售二手车必须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该发票由从事二手车交易的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二手车拍卖公司开具。按照广州代开发票相关规定,销售旧机动车需要代开发票的,应到二手车交易市场代开《二手车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国税发〔2008〕117号)第一条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机动车(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和旧机动车除外)零售业务必须使用税控系统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第五条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机动车取得的税控系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属于扣税范围的,应自该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认证通过的可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扣税凭证。(注:第五条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购入自用机动车,只有取得税控系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规定期限内认证后,方可按规定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企业取得的《二手车销售发票》,目前不属于增值税扣税凭证,企业取得该发票不能抵扣。


相关文章

  • 新条例下企业增值税问题最新汇编大全
  • TopSage.com 69802150.doc 1 / 22 新条例下企业增值税问题最新汇编大全 1.问:2009年开始实施的增值税转型改革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答:增值税转型是指生产型增值税改革为消费型增值税.增值税转型对进一步消除重复征 ...查看


  • 二手车交易纳税问题
  • 二手车交易纳税问题 二手车交易税是什么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拍卖企业拍卖二手车时,应当按规定向买方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进行二手车直接交易和通过二手车经纪机构进行二手车交易的,应当由二 ...查看


  • 解读二手车交易开具发票和缴税有关规定
  • 2005年8月,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2005年第2号令-<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新<办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规范 ...查看


  • 扣税凭证及票样
  • [热点资讯]营改增后十类增值税抵扣凭证详解(图鉴+政策+实务) 2016-03-28全面营改增后,增值税将取代营业税, 未来增值税将占国家税收总收入的40%以上,成为我国绝对第一大税种,对于纳税人来说增值税的管理,发票进项管理将是其中一个至 ...查看


  • 现代园林特点
  • 普票发票换版 一. 发票换版基本事项 (一)换版的目的:进一步规范普通发票管理,强化税源监控,提升纳税服务水平,逐步推进计算机.网络开具发票,实现从"以票控税"向"信息管税"方式的转变. (二)主要便 ...查看


  • 销售二手车增值税政策解读
  • 销售二手车增值税政策解读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区 ...查看


  • 财务相关问题解答汇总4
  • 财务相关问题解答汇总4 来源:浦江财经 1.A 公司为一家商贸公司,代理B 公司产品在全国部分行业和区域的销售业务,双方合作了两年.现在B 公司出于自身市场运作的调整,单方面收回了给予A 公司的销售代理权.考虑到代理期间A 公司的大量付出, ...查看


  • 汽车销售行业涉税风险问题及分析
  • 汽车销售行业涉税风险问题及分析 导语:近年来,汽车销售行业获得迅猛发展,销售模式也从过去的混车销售转为品牌专卖,服务项目也从单一的销售整车转为及集整车销售.零配件供应.售后服务.信息反馈.租赁.二手车置换为一体,形成了特别完善的销售和服务体 ...查看


  • 增值税若干问题的解答
  • 已经是兔年的最后一天,龙尾巴尖都能看到了,过年的气氛浓郁的很,前些天因此段工作繁忙没有捡起来的税收政策,此时可以看一看了.在岁末的12月30日,河北省国税局颁发的7号公告,朴实.结合基本税收法则,又考虑了本省实际,是及时的.急纳税人之急,明 ...查看


热门内容